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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伦理

技术伦理 是20世纪后期新兴的一门以探讨如何认识和约束技术发展带来的社会问题的学科,主要讲授现代科技提出的伦理问题,如科技共同体内的伦理问题、科技时代中人与自然的伦理问题、安乐死问题、克隆人问题等。

计算机技术串联并融合了现实空间和虚拟空间,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和深层的伦理意蕴,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人—机关系、技术—社会双向形塑的伦理分析范型。我们可以深入分析计算机技术,以此为例探寻技术伦理学的时代性和未来性。

在20世纪50年代左右,控制论创始人罗伯特·维纳向世人提醒信息技术对社会构成的威胁,提出应将对新技术的讨论提高到道德认识的层面,由此奠定了计算机伦理学的基础。20世纪70年代,美国计算机专家沃尔特·曼纳注意到计算机伦理问题日益突出,提出研究这些问题的领域应当成为应用伦理学的一个独立分支,命名为“计算机伦理学”,并将 计算机伦理学 界定为研究计算机技术引发、改变和加剧伦理问题的应用伦理学科。1984年是计算机伦理学发展的分水岭,美国计算机伦理学家詹姆士·摩尔和黛博拉·约翰逊提出“真空说”,认为计算机伦理学是一门全新的伦理学,因为计算机技术具有以往技术不具有的逻辑延展性,这一特性导致了理论的含混和政策的真空,从前的伦理学理论无法回答计算机技术提出的挑战,需要建立一门全新的伦理学来应对。

1966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计算机专家韦曾鲍姆编写了一个名为ELIZA(艾丽莎)的心理疗法计算机程序。这个程序表明计算机能够进行自动化的心理治疗。韦曾鲍姆担忧人类“信息处理模式”会增强科学家甚至普通公众把人仅仅看作机器的倾向,认为人工智能的滥用可能损害人类的价值。1988年,IBM公司的雷蒙·巴尔金提出,如果机器人最终与人难以区分,那么我们必须制定伦理行为规范来调整真实的人与“人工的人”之间的关系。他编撰了“赛博伦理学”一词,用以概括这一研究领域。巴尔金提出的这条路径代表计算机伦理学的机器人伦理学线索。随着互联网崛起和商业化普及,网络伦理问题获得空前的关注。斯皮内洛、塔瓦尼等众多学者相继出版了大量网络伦理学著作,在20世纪90年代掀起了网络伦理学的研究热潮。

计算技术不只是延长或代替人脑,更重要的是促成万物互联。多种技术如计算机技术、基因技术、纳米技术、人工智能技术、能源技术等的融合,将加快万物互联的进程。技术的融合将促进人机的融合,促成虚拟空间和现实空间的融合,使我们难以区分身处其中的这两类空间,难以区分我们的身体与人工物,并最终导致各类技术伦理学的融合。

技术与人类未来、人与技术的自由关系是技术时代伦理学乃至整个哲学探寻的核心。在不同的技术时代,人与技术的自由关系问题聚焦在不同的内容上。在机器大工业时代,它聚焦于人与机器的自由关系;在当今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时代,它聚焦于人与信息、人与数据、人与自主机器的自由关系。人与技术的关系本质上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基于技术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何确保人与人之间的自由关系,确保人类的未来,便成了技术时代伦理学探寻的终极目标。 U3alnvPHrmJALxe+S0Huw8S0qeMKnyXftQ6aRWre4A65OmHUS0WhM53daF69BC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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