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没想过还会再写西奥多·罗伯特·邦迪 的故事。37年前我刚认识他的时候,他既非赫赫有名,也非声名狼藉,可如今他已去世20年,却让一代代人为之着迷。之前我为我的第一本著作《我身边的恶魔》写过结语、后记、“最后一章”和“更新——20年后”这两章,但泰德的故事似乎永远不会终结。我以后仍可能在本书基础上继续增加内容。
有些我在原著中加入的信息被证实是假的——多数研究邦迪的专家认为是民间故事或传闻——但我想对此做出纠正。在佛罗里达州斯塔克市,行刑者拉下电椅的闸刀时,他并没有戴面具,也没涂厚厚的睫毛膏。那是有关泰德的传说的一部分。
在这个全新章节,我新增了一位见证泰德·邦迪之死的人的讲述,而他的话将消除所有的误解。
关于泰德的新消息不断涌现,不断有险些被杀的受害者站出来。有时我很想就此放下,不再想起泰德的事。我必须承认我甚至推迟了这一章的写作。那么我为什么还要写呢?
是因为泰德·邦迪仍让我难以忘却。
如果他在杀了那么多人之后竭尽全力地自救,或者他现在仍被关在监狱里,那么他也是62岁的老家伙了。我的孙女如今正是我第一次见泰德时的年纪,而我都已经当上曾祖母了。泰德和他当时的妻子卡罗尔·安·布恩所生的女儿现在26岁。梅格·安德斯的那个孩子把泰德当作父亲,如今也快40岁了。
被泰德杀害的年轻女子要是活着,都该有50多岁了。从他手上死里逃生的那么多潜在受害者现也都五六十岁了。而实际受害的人数根本无从得知。
没有了泰德·邦迪的世界仍在继续运转。但他实在是留下了太多让人无法抹去的伤痕、噩梦和回忆。
泰德并非像犯罪传说中描写的那样英俊、聪明或充满魅力。相反,我在前面提到的那个词——臭名昭著——才是他的代名词。在被怀疑犯下一系列可怖罪行之前,他几乎无足轻重。但当媒体注意到他,他瞬间就具备了这些特质。几十年过去了,泰迪被拔高——或降低——到诸如利奥波德和勒布 、阿尔伯特·德萨尔沃 、威廉·海伦斯 和查尔斯·曼森 等十几个为杀人而杀人的狂魔之列。
我一直以为随着时间的流逝,尤其是在邦迪被处决后,他会渐渐被人忘却。然而,他却几乎成了神话。
作为一个渴望写书的低俗杂志撰稿人,我该庆幸我是近在咫尺的目击者,看到了泰德·邦迪是如何扮演“爱杀人的美男子”(某杂志对他的称呼)的。
然而,我并不感到庆幸。我宁可自己从未写成一本书——更不要说29本——也更愿意泰德的那些受害者还活着。应该说,是泰德的罪行改变了我的生活,为我签下第一本书稿合同打开了大门;但作为一个人,我希望我能回到过去,抹去泰德以及他在全国所犯下的杀戮罪行。要是我有这个能力就好了。但有时候,在过去了这么多年后,泰德·邦迪和他杀掉的数十位受害者似乎只是我的凭空想象。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快40年过去了,泰德留给公众的印象仍然是那个相貌英俊而意气风发的连环杀手。现在的年轻女孩——她们的年龄与上世纪70年代的受害者相仿——更觉如此。
我现在仍会收到泰德·邦迪20多岁的粉丝的来信和电邮,对此我毫不惊讶。30年前,我曾目睹佛罗里达女孩在迈阿密法庭外排着队,只希望能在庭审室内泰德身后的长椅上弄到个座位。
当泰德转过身看向她们时,她们就会变得呼吸急促,激动不已。
泰德很享受女孩们的这种反应。在迈阿密的第一次庭审中,他对一切掌控得很好,或者说他认为自己掌控得很好。
不知是何原因,我收到的邮件中,超过平均数量的邮件来自意大利,那里的女性“爱”泰德,还为他的死而伤心。其他的邮件来自美国各州以及法国、瑞典、荷兰和德国,甚至还有津巴布韦和中国。泰德被称为美国的“开膛手杰克”,真正的德古拉,一个天分远高于一般杀人犯的杀手。而这样一来,他对孤独的女性有着异乎寻常的吸引力。
我可能也得负点责任:是不是我把泰德“好”的一面——在我认识他的头3年里所见到的一面——描写得过于美好?的确,当时的他看起来善良体贴、诚实可靠,我并没有注意到他的危险性——并非针对我,而是针对那些符合特征的年轻漂亮的女性。我想告诫读者,邪恶有时会藏在经过伪装的漂亮外表之下;我也很想把他们从暴虐的反社会者手中解救出来。
回想过去,我才明白当时的我是多么天真,我甚至觉得现在的我仍是如此。我还是想解救年轻女孩们,即便再救一个对我来说也很重要。
1980年,我还不太了解精神病和人格障碍之间的区别。我在本书的第一版中写道,泰德杀害了所有这些年轻女性,一定是精神错乱了。我当时真的认为泰德仅仅是精神失常,应该被送进精神病院。
事实证明我错了。我知道他有人格障碍,他这样是不应该任其在社会上自由活动的,但我的认知也仅限于此。我并不为自己的判断失误而感到难堪,事实上,许多采访过泰德的心理学家和精神病医生当时也做出了同样的判断。
泰德并非是精神失常。毫无疑问,他很可能患有自恋型、边缘型和反社会型等好几种人格障碍。有位心理学家把自己对泰德·邦迪的诊断一改再改,她一开始认为他是双向情感障碍,但最终判定为多重人格障碍。我个人并不认同这样的分类,因为哪一种都不符合泰德的行为和特征——除非是硬性归类。
我相信泰德是施虐型反社会者。他从别人的痛苦以及他对受害者的掌控中得到快感,而这种快感会一直持续到受害者死去——甚至持续到死亡之后。他是个孩子,是个少年,是个从未觉得对自己的人生有多少掌控力的年轻人。他选择了一种恐怖的方式来寻求这种掌控力和控制欲。
对他而言,他是最重要的。
有人格障碍的人通常具备分辨对错的能力——但这并不重要,因为 他 是特别的,他值得拥有他想要的,做他想做的。他就是世界的中心,而我们都是无足轻重的纸娃娃。根据法律和医学上的规定,一个精神失常的人不知道对错之分,不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无论其所为多么骇人听闻。
早些时候,我以为泰德会在某个时候因为内疚而坦白交代,但他从未表现出内疚,他没有感知内疚的能力。
只是为了生存。
一些在最后一刻从泰德·邦迪身边逃走的女性对他身上的某些方面感到非常恐惧。她们提前“感知”到了危险,为自己赢得了高喊救命、反抗或逃跑的时间。之后的很多年里,她们对这段遭遇都难以启齿。直到她们步入中年——此时泰德已被执行死刑多年,再不会构成威胁,她们才最终联系了我。
她们中的大多数开始都不敢读这本《我身边的恶魔》,因为她们不想弄清楚原来所有他接近她们——挑上她们——的那些事都是真的。一想到自己曾如此接近死神,就不禁两腿发软。
这就像是刚经历了一场重大事故,死里逃生活了下来,但你不想去想它,直到这次死里逃生过去了很久很久。
在这次对内容进行更新时,我请求一些未遂事件的幸存者允许我加入她们的故事,当事人表示,只要不使用她们的真实姓名就行,对此我也表示理解。
我从寄给我的邮件中读到了上百起相关事件,开始我只选择那些我认为真正与泰德·邦迪接触过的受害者的故事。即便已成过去,我也不得不把那些骇人的回忆过滤掉,否则我就要另写一本书了。
第一个故事来自一位内心深处仍充满着内疚和悔恨的中年女性。她回忆说,1974年6月,泰德当时的目标其实是她,不是乔治安·霍金斯。更糟糕的是,她当时吓得无法动弹,看着泰德抓着乔治安到他的车旁时,乔治安已是奄奄一息。
凯特琳·蒙哥马利给我写了好几封信。她现在已不住在美国西北部,但70年代中期她在华盛顿大学学习护理专业。当时她住在一栋寄宿公寓的地下室,恰好正对着1974年6月10日那天乔治安经过的小巷。凯特琳给我寄了一张她自己当年的照片,长得很像斯蒂芬妮·布鲁克斯(化名)。斯蒂芬妮是泰德求过婚的女孩,泰德这么做只是为了可以甩掉她,因为她抛弃过泰德。
“有人一直在往我们窗户里面偷看,”凯特琳回忆道,“我看到那家伙拄着拐杖在我们街区一带出没。我觉得他好像在跟踪我。事实上,那天在乔治安·霍金斯经过那条巷子之前的几分钟,我也经过了那里。天色很暗,我觉得害怕,赶紧跑进了公寓,反锁上房门。”
“然后我关了灯,朝窗外望去,见到巷子里有个女孩,后来知道她就是乔治安。”
凯特琳听到一声惊恐的尖叫,她看到拄拐杖的男子靠近那个金发女孩,没听清他嘴上在说什么,然后他一把抓住了女孩的胳膊。凯特琳不确定女孩是否出于自愿,但她能感觉到女孩有点恐慌,因而确定是被那男人逼着走回小巷的。
“我应该想办法帮她的;”她写道,“我应该打电话求救,或是打给警察。但我太害怕了,我就一直盯着看,从那以后我一直在后悔……”
凯特琳·蒙哥马利本人的确就是泰德·邦迪多次作案所选择的那种苗条身材的黑发女孩,而乔治安是金发,她俩都非常漂亮。我不清楚凯特琳究竟是不是泰德最初的目标。这一点只有泰德自己知道——当然,他现在也无法再对此做出解释了。
70年代的大学区(University District)还是个相当封闭的区域,和10年前我读完写作专业的大四时的光景差不多。东西向的第45街横穿校园,南北向的是大学路,被称为“大道”。校园以北的几条街道两旁是希腊风格的建筑,而泰德通常就住在大道的西侧,几乎每一条南北向的街道中间都有一条小巷。
我估计泰德经常出入的地方是大道两侧的第41街到第65街之间。我算不清有多少70年代时正好十八九岁或二十出头的女孩告诉过我,在那一带有个开甲壳虫的帅哥一再邀她们搭他的车。当她们拒绝时,他就会表现出强烈的愤怒。
但有些人的遭遇要更加暴力些。以下是我2008年7月收到的一封电子邮件(经写信人本人同意在此公布信中内容,其中人物为化名)。说来也怪,我早她几年在她那栋公寓里住过一个夏天,公寓就位于大学路以西一个街区。
奥黛丽(化名)写道:
“我今年53岁,毕业于华盛顿大学,1973至1977年间住在布鲁克林公寓。我翻阅最近的《华盛顿大学专栏》杂志时,看到了一篇关于你的介绍,其中提到了你的《我身边的恶魔》。”
奥黛丽从没听说过我,她毕业后就搬到了中西部,是从当地报纸上得知了泰德·邦迪所犯的罪行、他被处决的消息以及他的一些故事。奥黛丽决定读一读我的这本书,而此时这本书的第一版已经出版28年了。
“直到读到第98页,我才意识到自己曾经与他如此接近。你提到了泰德在西雅图地区作下多起谋杀案时他所居住的街道住址,我才第一次意识到他的房子离我的公寓不到一个街区。”
“我的室友是一位漂亮的深色头发女孩,而我留着中分的金色长发。一天晚上(1973或1974年),因为室友在护理学校的期末考试中得了高分,我们打扮一番后,决定去霍雷肖饭店吃饭庆祝。我被分配到的停车位是在公寓楼外一个比较奇怪的位置,需要穿过小巷。我们从三楼下来到巷子口时,天色已黑,但我想起自己忘带夜间驾驶镜了,就让室友呆在那里等我,自己跑上去拿。”
“我拿到了。”
“当我回到公寓楼下面,拐进街角的巷子时,我看到一个男人用手紧紧掐住我室友的脑袋,而我室友正试图推开他。”
“我愣住了,然后发出一声前所未有的尖叫。那声音如此原始如此凄厉,以至于后来从几个街区外过来的几个男人说他们听到了尖叫,知道肯定出了什么事。那人随即放开了我的室友,朝第十二大道跑去,跑到了一座房子的后廊。当他到达门廊时,他转过身来,望向我们。”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眼神和他盯着我们看的样子。当时我吓坏了,一点也没想到这人可能就是泰德。我不知道为什么没有把这事和他联系起来,应该是没看过关于他的媒体报道。”
“接下来没几天,就有报道称乔治安·霍金斯失踪了。”
绑架未遂发生的当晚,奥黛丽和她的室友打电话给她们的男朋友,他们马上过去将她俩带到他们的住处。奥黛丽的未婚夫是华盛顿大学的助理教授,力劝她报案,但她没有,因为她觉得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罪案。
“我那时太年轻太天真了。”
奇怪的是,在1989年1月泰德被执行死刑的那天清晨,就在泰德死去的那一刻,远在加州的奥黛丽突然从熟睡中惊醒,笔直地坐了起来。
那个发现她那位留着深褐色头发的可爱室友独自待在暗巷里的人是泰德吗?
我觉得是。
奥黛丽又给我写了一封信。我告诉她,我的最终目的是提醒女性防范危险,希望她们能在我的书中读到一些可以用来救命的建议或忠告。
“还有一天晚上,”她写道,“我发现一个男人看着我进了普拉提课的教室,我出去的时候,他还在那儿。于是,我回到教室报了警,请警察护送我离开大楼。那人在警察到来之前走了。但直到53岁的我读了你的书,才意识到这就是那些混蛋的作案手法。”
1998年,一个叫玛丽莲的女人给我写了一封信。1974年,她也住在大西雅图地区。初夏的一天晚上,她在5号州际公路(I-5)上向北行驶,去北大门(Northgate)的一家医院开社工会。
“我下高速时下早了一个出口,”她回忆说,“正在找驶回高速的路,但我只看到一个写着‘仅限去温哥华的车辆驶入’的路牌。就在这时,我发现我的车后面有一辆浅色的甲壳虫轿车。当时我已经没了方向感,就在第65街向东拐了,而没有向西朝高速公路的方向驶去。我在街上东拐西拐,寻找上高速的标志,但我发现自己只是白绕了一大圈。这会儿我开会已经迟到了,我越来越紧张,街道也越来越窄。”
“那辆甲壳虫还在我后面,我非常害怕。这人不可能正好和我一样迷路,并且最后一个转弯根本没有出口——除非倒车。我把车停在了人行道尽头一片杂草丛生的地方,甲壳虫也在我后面停了下来……”
玛丽莲写道,她飞快地将车门锁上,但那个一头棕色鬈发的男人还是将手伸向了车门把手,并透过驾驶座旁的车窗愤怒地瞪着她。
“就在那时,一辆满载高中生的轿车在他后面停了下来。我不知为什么,但可能就是他们救了我的命。这个愤怒的家伙跑回他的车上,催促高中生倒车,然后调转车头开走了。这群孩子给我指出了返回高速公路的路。”
“那人就是泰德·邦迪。几个月后,我在《西雅图时报》上看到他的照片时,我认得出他的眼睛。”
2007年8月10日,我又收到了一封电子邮件,写信人是53岁的贝蒂娜,她在华盛顿州首府奥林匹亚市长大。从1974年春开始,泰德在奥林匹亚的华盛顿州紧急事务部工作过几个月。
贝蒂娜在邮件中提到,她确信自己在70年代初至中期曾两次遇到泰德·邦迪。
“第一次是我在奥林匹亚上高中的时候,”她写道,“我决定从学校逃课,绕国会湖(Capitol Lake)步行回家。我家在奥林匹亚西边哈里森山的半山处。那天阳光明媚,我在湖边走到一半,一辆甲壳虫轿车在我身边停了下来。车里的人问我要不要搭便车。(那时候我留着中分式长发)我说‘好的’,然后就上了车。我的视觉记忆非常模糊,因为我比较害羞,一直没有正眼看他,只是从侧面瞥过几眼。”
“但我记得他是一头浅棕色的短发。我不记得车子的颜色了,好像是浅色系的。他问我上哪所大学,我记得我当时有点受宠若惊——他居然会认为我在上大学,然后我告诉他我还是高中生。最后他在我指定的地方把我放下,仅此而已。”
但那个人这下就知道贝蒂娜的住处了。
贝蒂娜第二次见到他大约是在一年半之后。“我辍学了,住在奥林匹亚市中心富兰克林街的一间出租屋。我仍然留着中分的长发。那天的深夜时分,我被敲门声吵醒。门上有窗户,我看见一个警察模样的人站在门口。我记得开门前我朝街上看了看,觉得奇怪的是,我并没看见警车。但我还是开了门,又向外张望了一下,仍然没看到警车。”
“我养了一只小狗,这时小狗狂叫个不停,但这位‘警察’说他接到邻居的举报(我住的地方街对面是一个教堂的大型停车场,并没有别的房子)。他指了指街对面,说有人看见一个长头发的女孩离家出走,进了我的房子。”
“我当时上了一头发卷,戴着发帽,我说,‘嗯,我是长头发,但我不是离家出走的人,我住在这里。’他似乎对离家出走这一点很确定,并一直描述是长发,但我的狗发疯了似的狂叫,而我只想结束整个谈话。于是我告诉他找错地方了,便关上了门。仅此而已,而我自始至终没见有警车开过,整件事很怪异。”
贝蒂娜说她已经很多年没想起过这两件事了,直到她读到一篇关于泰德·邦迪的文章,上面还附有他的照片。
“‘天哪!’我突然意识到我那次从学校回家搭的就是泰德·邦迪的车。我非常确定就是他。我又想起那次深夜没有警车的‘警察’上门一事,意识到那人也是他。他那时一定是盯上我了。”
“这事过去太久,我也没什么感觉了。但一想到如果我当时没顶着一头发卷,要不是我的小狗狂叫个不停,情况可能就不一样了——我可能是他‘名单’上的一个。”
我继续源源不断地收到上世纪70年代生活在华盛顿州的女性发来的电子邮件,我预计在《我身边的恶魔》的最新版本上市后,还会收到更多的邮件。有些女性会误认为那些曾经吓到她们的男人就是邦迪,但我通常可以根据她们提供的日期和地点来进行辨别区分。有些给我写邮件的人想象力过于充沛,我通常也能看得出来。但她们中的很多人的确是实实在在的目击者。
其中一位女性的回忆让我感觉可信度很高。1974年那会儿,特蕾莎是盐湖城的一名大学生。那年秋天,泰德从西雅图搬到这座摩门教城市,就读于法学院。特蕾莎和另外几个女生一起住在一个大的出租房里,这情况与琳达·安·希利非常相似,后者同年1月失踪前也在华盛顿大学附近与几个朋友合住。
“那年秋天,有个偷窥者盯上了我们,经常从窗户往里看。”特蕾莎说,“一开始,我们只觉得有人在偷看我们,后来我们发现那人就在楼下的窗户外面。我们还发现,有迹象表明那段时间有人一直待在地下车库里。”
当特蕾莎和她的室友们终于逮到机会看清了这个天黑后站在灌木丛中时隐时现地窥探她们的人时,她们都记住了他的面部特征。
特蕾莎回忆道:“警察没有发现任何可以辨别出他身份的东西,于是告诫我们一定要非常小心,要锁好门。我们也的确如此。但是当11月天气变冷时,我们听到从地下室传来的声音。最糟糕的是,有天早上我们发现有人在窗外大便,那人一直注视着我们。但他随后离开了,再也没有回来。”
1975年夏天,泰德·邦迪被盐湖县的警探逮捕了,他的照片出现在了盐湖城和西雅图的各大报纸上。特蕾莎和她的朋友认出了他的脸。他就是她们从窗户里看到的那个人,他在地下室里留下了空的金枪鱼罐头盒,在她们院子里大小便的那个可能也是他。
这些年来,我收到了很多来自犹他州的信件和电子邮件,甚至还有更远的地方的人与我联系。无论它们来自哪里,考虑到泰德·邦迪经常游走于美国和加拿大,这其中的有些回忆在30年或更长时间后仍可能是真的。我们知道泰德去过新英格兰、宾夕法尼亚、密歇根、芝加哥、整个东海岸、俄勒冈、加利福尼亚、爱达荷、科罗拉多、犹他和佐治亚等许多地方。他的出行有时是出于对共和党的忠诚,有时则是因为个人原因。
我从不因为邮件是来自美国东海岸的而拒绝与人交流,因为我知道泰德·邦迪很可能曾经去过那里。
2007年4月,我收到了一位席沃安女士写来的邮件,内容和我收到的大多数“邦迪目击者”所述很像,但席沃安住在新泽西州。
席沃安写道:“那时候我16岁,住在新泽西州的林登,在一家婚纱出租店工作,常乘坐44路公交车从一号公路(Route 1)到伍德大道。直到读了你的书,我才知道我坐过泰德·邦迪的车。那天下着倾盆大雨,我的伞被吹了个底朝天,浑身湿透了。红灯亮起的时候,一辆金色大众停了下来,[司机]摇下车窗,是位长相英俊、衣着考究的男士。他对我说:‘上车吧!你都湿透了。不必客气。’”
“我有点担心,因为通常不随便搭别人的车,但我那时实在是又冷又湿。有那么一瞬间,我还在想:哎呀,这么一个好看而又穿着讲究的男人,怎么也得开林肯之类的车吧。”
“我上了车,对他说:‘路口红绿灯处左转。’他照做了。我接着说:‘到伍德大道右转’。当我们靠近伍德大道时,他却左转了。我心里一颤,意识到这个人对这一带是熟悉的。他把车子开到了第16街,那可不是个安全的地方,你明白我的意思。他停车的地方是个公园,车一停下来,我就拿伞猛戳他,还骂了句‘混蛋’,然后飞快地下了车。我不得不从一个让我害怕的街区一路走回一号公路,倾盆大雨还在下着。”
“几年后,我看到了泰德·邦迪的照片,非常确定那次碰到的人就是他。我和一些人说过这事,不管他们是相信我,或是认为我有病,我当时只是想倾诉一下。”
“我的女儿们笑着说:‘我妈妈逃出了泰德·邦迪的魔爪!’而我认为的确如此。”
席沃安不确定这事是发生在1974年还是1975年,但她确信肯定不是冬天。是否真如她所说她从泰德·邦迪手下逃过一劫?我不知道。但对于泰德来说,那的确是他“频繁活动”的几年,可惜我无法对他去东海岸的所有行程进行详细追踪。
我倾向于认为席沃安遇到的人并非泰德,但不敢笃定。
另一封来自东海岸的电邮同样令人生疑,但也存在一定的可信度。
早在我见到泰德·邦迪之前,他就是个共和党事业的积极分子了,这为我了解他的行踪提供了便利。1968年夏天,泰德去了佛罗里达州的迈阿密,那次旅行是他为纳尔逊·洛克菲勒竞选效力而赢得的。那年夏天,他还在位于加州帕洛阿尔托的斯坦福大学修了一门汉语强化课程。1968年秋,他受雇在阿特·弗莱彻竞选华盛顿州副州长期间担任其司机和保镖。1969年初,泰德再次来到东部试图寻根,一如我之前所说,此行他去了佛蒙特州的伯灵顿和费城。那么,泰德是否在1968年或1969年去过纽约州呢?很有可能,而且这应该就是芭芭拉认为她见到泰德的时候。
“我妹妹和我都确定,1968年夏天,我们在纽约州的中部地区见过泰德·邦迪。我们当时在州立公园参加公司的野餐会。我们是来自中产阶级家庭的女孩,留着中分的长发。他说他是个赛车手,一条腿受过伤。他开的是大众汽车。我们从小生活在沃特金斯格伦赛车场一带,全家都对赛车有浓厚的兴趣。当时,他提出要我去给他弄点吃的,但这样就会留下我妹妹一人和他一起,因此我拒绝了。”
“后来,我父亲过来了,马上就让那人走开。父亲打发我们去母亲那里,然后对那人说了些严厉的话。父亲没告诉我们具体和他说了什么,但那天晚上和我们进行了长谈。”
“80年代初,我妹妹从办公室给我打来电话,问我有没有看报纸。我买了一份,马上给她回了电话。我们都立刻认出了他。我不知道泰德·邦迪那时候是否已经在找机会对年轻女孩下手,但那次经历确实使我变得更加谨慎,而且在我女儿和侄女的成长过程中,我也一直告诉她们要警惕陌生人——尤其是 长相不错 的陌生人。”
“我们一直在想这件事,也感激父亲的管教。(我家有5个女孩,他一定快被逼疯了!)”
的确,泰德有可能——甚至很可能——是在去佛蒙特州伯灵顿的路上经过纽约州的沃特金斯格伦镇。但那应该是在1969年的春天。记忆可能会出错,毕竟在40年后回忆某个确定的年份实非易事。
我觉得当时才十几岁的芭芭拉和她妹妹可能确实见到了泰德·邦迪。
在我写下这些幸存者的回忆时,我希望细心的读者能注意到她们 为何 要这么做。
她们尖叫。
她们反抗。
她们当着陌生人的面砰地关上了门。
她们逃跑。
她们对花言巧语起疑。
她们发现了那些说辞中的破绽。
她们很幸运,有人站出来保护她们。
几年前,我在田纳西州的一次预防强奸大会上听到一个真人真事,至今难忘。事情里面没有提到泰德·邦迪,但也可能与他有关。与会的几名警探曾逮捕过一名男子,罪名是强奸和谋杀多名年轻女性。疑犯愿意接受警方的问话,最后供认不讳。警探对他的供词描述如下:
他设法引诱年轻女子上他的车,而她一旦上车,他就拿刀抵着她的肋骨。“我告诉她,如果她敢叫喊,我就从这里刺进去要她的命。”
他们行驶在一条四车道的公路上,到红灯处不得不停。这时,一辆从右边车道驶来的警车也在红灯前停下。那是个非常暖和的夜晚,仍然灯火通明,两辆车的窗户都开着。被抓的女孩本可以伸出手去触碰警车司机的车窗,但她感觉到刀子更有力地抵在她胸部,并听到他说:“如果你说话,或者喊救命,你就死定了……”这个插曲前后持续了不到一分钟,受害者一直没敢出声。
“那辆警车就这么往前开走了,”嫌犯说,“我左转,开了大约半英里的路,拐进另一条路。我强奸了她,然后把她杀了。”
1989年1月24日,泰德·邦迪在雷福德监狱被送上电椅时,我并不在佛罗里达州的斯塔克。电椅又叫“老斯巴基”(Old Sparky),按照监狱里流传的说法,它的材料来自一棵老橡树,1924年由雷福德锯木厂和木工坊的囚犯制作而成。它并不是万无一失的,有时会烧掉坐在上面的被定罪凶手的皮肉和头发,而且很多情况下,需要不止一次的电击才能执行到位。
1986年,美国已有19个州改用被认为“更人道”的注射死刑。
但是老斯巴基并未退休,它面前还有要被处以极刑的人在等着。
出于某种原因,直到本周之前,我都没有去跟处决泰德那天在行刑室和走廊上的任何人私下交谈过。我可能是一直在回避或拒绝知道泰德在生命最后时刻的所有细节。
然后,在2008年夏天,我收到了佛罗里达州牙医阿瑟·伯恩斯寄来的一个9×11英寸大小的信封。伯恩斯的搭档克拉克·霍歇尔那天不仅出席了泰德的行刑仪式,并且位置离得很近,当电流流过泰德身体时,他的膝盖距离泰德的膝盖仅3英尺。伯恩斯随信附上了克拉克·霍歇尔的一篇扣人心弦的文章,描述了他在1989年1月的那个早晨听到的、看到的、闻到的以及经历的一切。
伯恩斯医生和霍歇尔医生都曾帮忙辨认过12岁的金伯利·戴安·利奇的遗体。小姑娘来自佛罗里达州的莱克城,是泰德·邦迪的最后一个受害者。虽然在官方鉴定文件的表格上签名的是伯恩斯医生,但打开装有金伯利头骨和下巴的小木箱的却是霍歇尔。
佛罗里达州第四巡回法庭的验尸官彼得·利普科维奇请来了霍歇尔,让他以法医牙医学的专业背景找出真相。通过解剖鉴定、牙齿骨骼成分和X光检查,霍歇尔就可以根据牙齿的大小、位置(甚至是乳牙)来确定是否与金伯利·利奇牙科诊疗记录相吻合。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金伯利在失踪前不久刚拔了牙。
父母对她一向是精心呵护。
对克拉克·霍歇尔来说,这并非一项容易的任务。他自己的女儿维多利亚和金伯利·利奇同龄,因此总会禁不住地拿她俩比较,想知道金伯利的家人怎么能承受这样的悲剧。
肯·罗宾逊是佛罗里达州的公路巡警,是他在苏瓦尼州立公园附近的猪圈里发现了金伯利的尸骨。他也和霍歇尔一样,为有人如此对待一个七年级的孩子感到愤怒,同时又为来不及挽救她的生命而感到无力。
我怀疑外行很少能理解,当执法人员、法医专家和检察官们发现案件受害者是最脆弱的群体——孩子时,内心会是怎样的痛苦和悲伤。
克拉克·霍歇尔写道:“我是第一个到达西奥多·罗伯特·邦迪行刑现场的见证人。”又在后来我和他通电话时补充道:“我到达的时间大约为凌晨3点。月色透过云层,像是天空中开了个舷窗。正门边上有个显眼的塔哨俯瞰着整个草坪,草坪修剪得颇为齐整,底下是三片不同区域,每个都被铁丝网环绕,外围是10英尺的高墙,给人一种密不透风的感觉。”
其他的官方见证人在早上5点左右到达。霍歇尔十多年前就在期待这一天。“从专业角度讲,邦迪案将会成为我的法医生涯中最重要的案件。”
克拉克·霍歇尔医生、州警肯·罗宾逊和检察官杰瑞·布莱尔被安排坐上了第一辆面包车,送往矮矮宽宽的死刑室。在此之前,他们和其他见证人及政府官员在监狱吃了囚犯准备的早餐。
要是在其他场合,熏肉、鸡蛋、玉米粉、薄煎饼和咖啡等食物气味通常会很诱人,但他们的盘子被撤走的时候,食物几乎都没动过。
“我吃不下,”霍歇尔对我说,“我一点胃口也没有,其他人也没胃口。招待得很好,但一想到接下来要发生的事……”
霍歇尔医生坐在雷福德监狱的一位心理医生边上。
“我问他,对邦迪这样的人是否还有其他有效的治疗方法。”
“他停了一会儿,说:‘只能用大锤把他砸成两半了。’”
面包车队排成一列,准备驶过一片草地。霍歇尔的口袋里带着一枚金十字架。
当他、罗宾逊、布莱尔一进入观看区,他们仨就冲到了前排。克拉克·霍歇尔选择了正对电椅的位置,透明玻璃做的护墙板把见证人和死刑室隔了开来。
“杰瑞·布莱尔坐在我左边,肯·罗宾逊在我的右边。”
不知不觉地,12把椅子就坐满了,随后进来的人,都陆续站到了走廊的浅色功能墙边。
“邦迪的两个手腕都被铐上了T形手铐,由警卫拉着从电椅后方的一个入口走了进来,被拽进门的时候他一直在摇头,整个身子都在发抖。”
泰德一直在挣扎不肯上电椅,但他最终被制服了。
霍歇尔在文中没有提及任何有意义的囚犯临终遗言,他的进一步描述几乎都是临床角度的,那个情景刻在了他的记忆深处。
“邦迪显得焦躁不安,眼睛到处乱看,直到他的头被固定到一个一面平一面带棱角的枕头上,一条皮带从他下颚的右下方斜穿过他的脸,紧紧地固定在左耳上方。这带子从侧面挤压他的鼻子,把左边的上下眼睑都挤到了一起。他的右眼是睁着的,直视前方。”
“我和我们这个时代最令人发指的性掠夺者之一四目相对。我盯着他的右眼,看到他蓬头垢面,眼神中充满了野性的恐惧,但没有眼泪。邦迪的头部被固定好后,一条叠好的湿毛巾放了上去,然后一顶带有螺栓状电极的铜质头盔套到了他的头上,铜电极上接着一根电线。头盔的其中一部分是皮质的面罩(类似于使用碾磨机时戴的面罩,只不过塑料换成了皮革)。”
泰德·邦迪还有一次机会,行刑前的最后一通电话可能会让他获得再次延期的机会。电话就装在电椅后面的墙上,边上是打开电源的手柄。
电话铃响了。有人去接了,摇了下头,然后,霍歇尔感觉就在“百万分之一秒”之间,站在电椅后面的狱警推上了手柄。
“他们不想再给他时间了。他们一听说没有来自州长的消息,就立刻动手了。”
与此相反,报道称3名蒙面的“行刑人”分别按下了一个按钮,这样就没人知道究竟哪个才是真正的按钮,而克拉克·霍歇尔对此表示否认。“椅子后面只有一个电源手柄。”
“电流穿过邦迪的身体,和被束紧的身体之间展开剧烈的对抗。”霍歇尔写道,“他的指甲开始发青。讽刺的是,据说泰德最喜欢的颜色就是他‘目标’的嘴唇和指甲上的这种青紫色。”
我问克拉克·霍歇尔房间里是否有什么声响。
“哦,有的,一种电流的嗡嗡声,感觉像是把空气中的所有能量都吸走了,就那么猛地一下,然后就什么声音也没了。行刑结束后,我第一眼就看见了邦迪那紧紧绑着接地电极的右小腿处冒出了浓烟。”
一名监狱医务人员从泰德的脸上扯下了皮面罩。
克拉克·霍歇尔继续回忆道:“这时我再次直视邦迪的右眼。瞳孔不动了、已经放大、一片浑浊,对光毫无反应。他们又做了一些例行公事的评估,作为证实邦迪已死的记录。”
当强大的电流穿过泰德的身体在房间里咆哮时,霍歇尔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金十字架。
肯·罗宾逊注意到了他的这个动作,问道:“这是为谁?”
“当然是为她。”他俩都认为应该以命抵命。霍歇尔在观看区外面的走廊里转身对着罗宾逊。
“如果你当时发现了他,在猪圈那里抓了他,我们今天还会在这里吗?”
“不会。”罗宾逊说。如果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在检查金伯利的遗骸时抓住了泰德·邦迪,他们可能很难控制自己不先掐死他。”
可是,泰德居然又多活了11年。
但不会再多活了。
我问起克拉克·霍歇尔的女儿维多利亚的事,她和金伯利同龄,现在40出头。
“她很好,很幸福,”他说,“她有6个孩子,日子过得不错。”
我们俩心知肚明,都没有继续说下去。
要是……就好了。
我每周都会收到询问泰德·邦迪之事的邮件,其中有些问题被反复问及。我会尽我所能去回答,但这些也只是基于我这些年中所了解的情况而得出的个人观点。
这一点从未被实打实地确认过。他的母亲埃莉诺·路易丝·考威尔只说泰德的父亲是一名“水手”,他的出生证明上写着他的父亲是劳埃德·马歇尔,30岁,空军退伍军人,毕业于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杰克·沃辛顿这个名字也在他父亲的名字一栏出现过。1946年11月24日,泰德出生在佛蒙特州伯灵顿的“伊丽莎白·隆德未婚母亲之家”,他的出生证明上印着“非婚生”的字样。
很多人感觉泰德是他那脾气出了名暴躁的外祖父和母亲乱伦生下的孩子。据我所知,血液标本从没有证实或推翻过这一点,而DNA检测技术是50年后才有的事。泰德用过很多名字:考威尔、纳尔逊、邦迪,他在逃亡期间为了隐藏身份还盗用过很多人的名字。
是,我相信是的。一位经常去佛罗里达州斯塔克市的雷福德监狱探监的人告诉我,上世纪80年代初,囚犯们集资贿赂狱警,让他们有时间单独与女性访客亲热。不管轮到谁,都可以有足够隐蔽的空间和时间让妻子或女友怀孕。另外,据说卡罗尔·安·布恩所生的女婴与泰德长得很像。
我一直努力回避任何关于泰德前妻(两人在泰德被处决前离婚了)和孩子的消息,觉得只要我不知道,我就永远不会在媒体上无意间泄漏有关她们隐私的任何细节。我听说泰德的女儿是一个善良聪明的姑娘,但我不知道她和她母亲现在住哪儿。她们受的苦已经够多了。
我也尽量不去了解梅格和她女儿的情况。她女儿现在大概40岁。梅格多年前化名为“伊丽莎白·凯尼恩”写了本书,题为《魅影王子:与泰德·邦迪一起的日子》( The Phantom Prince:My Life with Ted Bundy ),由西雅图的一个小出版社出版,现在出版社已经倒闭,此书也已绝版多年。令我感到惊讶的是,最近我接到了梅格的女儿莉安·安德斯(化名)打来的电话,原来泰德给她的精神伤害很大。莉安说她对泰德所杀害的那些年轻女孩总有一种挥之不去的内疚感,好像她有什么方法可以阻止他去杀人。我告诉她她不需要为泰德的所作所为负任何责任。在事发的时候,她还只是个小女孩,一个曾经爱他信任他的小女孩。也许有一天,她会把这些感受写下来,我希望“伊丽莎白·凯尼恩”能看到她的书被再版了。
官方的话,也许有过一两次吧。我相信1973年12月是泰德在大学区接走了凯瑟琳·梅里·德文之后将其杀害,她的父母和许多警探也认为是泰德干的。但是,因为她的谋杀案一直没有告破,有个“蛰伏”的嫌疑人28年来一直被华盛顿州瑟斯顿县警长手下的探员监视着。这人名叫威廉·E.科斯登,在马里兰州有强奸案前科,还有一次被指控强奸和谋杀,但最后被判无罪。
2002年3月,从凯瑟琳·梅里的身体和衣服上提取的DNA与科斯登的进行了比对,结果完全吻合。科斯登以为自己可以潇洒脱身。当时,他去奥林匹亚市看望开加油站的亲戚,这个从西雅图搭便车过来的14岁女孩也刚好在此下车。他就在加油站遇到了她,而她相信了他。
科斯登现在被妥妥地关在了监狱里。
不是。
再说一遍,不害怕。我一直都以我能够觉察他人的反常行为而自豪,这既是天生的能力,也仰赖于后天的经验和训练。但是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暗暗自责,因为我从泰德的外表上没看出任何的威胁或让我不安的东西。他对我很好,也关心我的安全,还似乎很善解人意。
我唯一的线索是我的狗。它喜欢每个人,但完全不喜欢泰德。每当他在危机诊所俯身靠向我的办公桌时,狗就会咆哮,后颈上的毛也竖了起来。
从中可以学到的一点是:请多注意你的狗!
不,我不这么认为。泰德会想办法再次逃跑,并且会变得更加危险。他骗倒了很多聪明而有经验的人(包括我在内),他完全有这个能力。这样做实在太冒险了。
根据韦克斯勒-贝勒维智力量表,泰德的智商是124。这个水平足够从大学毕业或取得更高的学位了,不过他从未做过天才级的智力测试。
除了他最亲近的人,没人知道。尸体被火化了,他要求把骨灰撒在华盛顿州的卡斯卡德山脉。这可能是个明智的选择,因为坟墓的辨识度比较高,随时可能被人损毁泄愤。
没有。谢天谢地,除了朋友这层关系,我从未对泰德产生好感。70年代以及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跟一名凶杀案警探相爱。今年我收到一个女生发来的邮件,非常震惊地得知她的教授告诉她们班同学:泰德和我相好,还打算和我结婚。这纯属谣言,我必须立即跟进处理!在我的编辑的帮助下,我们在eBay上找到一则广告,是卖我的某本书的二手货的。卖家在书评中漏了两句话,使得它的意思完全变了。在提到卡罗尔·安·布恩与泰德的关系时,错用了我的名字,而且还在许多网站上传来传去。这实在太尴尬了,完全不对。
不,他没疯。请参阅本章第一部分。
以下内容摘自昨天收到的一封电子邮件:
“我在很多报纸上读到,1986年7月,邦迪的死刑在行刑前15分钟被暂停了。同年10月,在行刑前7小时又被暂停了。这些报道究竟是真的,抑或仅仅是媒体的炒作?此外,如果泰德·邦迪当时只剩下15分钟或7小时的生命,为什么到1989年1月他才认罪?是他的律师们向他保证他不会被处决吗?为什么他在1986年选择等待而没有亮出这张王牌?他是如何知道自己不会被处决的?”
首先,1986年7月行刑前15分钟,他并没有出现。事实上,不是15分钟,而是15小时。同年11月,他的确在行刑前7小时里出现了,那次他的律师提出了18项上诉。我想他可能觉得自己所向无敌,总能再弄到一次(延期)机会。不过,他不可能百分百地确信自己每次到现场都不会坐上电椅。
他冒了个险,结果又如愿了。然而,无论是我或是其他人当时(或现在)都无法说出泰德的想法。
这就引出了下一个最为普遍的问题:
我不知道。他在不同的人面前有不同的面目。他既是演员又是骗子,既是小偷又是杀手,他还是个阴谋家、跟踪者,甚至是个魔术师,他挺聪明,但并非才华横溢,他注定在劫难逃。
我想连泰德自己都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吧。
接下来,我们来讲讲这个叫泰德·邦迪的男人的故事,从头讲起。
——安·鲁尔,200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