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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皇商这碗饭不好吃

《红楼梦》中“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之一的薛家系“现领内府帑银行商”,也就是皇商。清代的皇商,负责为清皇室采办各种物品,交给内务府广储司,是故《红楼梦》中的薛家,能有各类珍稀物品。外号“呆霸王”的薛蟠,领着内帑钱粮,负责采办各类杂料。作为皇商,薛家有许多珍贵的药材、木材等。贾家虽然富贵,有时也得向薛家索取人参、牛黄和上好木材。

早在后金入关之前,就有一批山西商人,本着牟利的本能,暗中与后金进行各种贸易。这些本为明朝百姓的晋商利欲熏天,丝毫不顾及朝廷利益,不但贩卖人参、貂皮这些物品入关,还敢向后金贩卖火药这样的军需物资。在清军入关的战役中,晋商为清军组织军需物资,立下了汗马功劳。至清室鼎定中原后,有八家商人成了内务府的皇商,分别是王登库、靳良玉、范永斗、王大宇、梁嘉宾、田生兰、瞿堂、黄云龙。

八家皇商之中最有名的是介休范氏一族。范家熟悉塞外,多年来一直从事运输钱粮业务。顺治二年(1645),顺治帝召见范永斗,“诏赐张家口房地,隶内务府籍,仍互市塞上”。范家被赐产张家口,入内务府籍,此后范家等皇商成为皇帝的商业代理人。范永斗为负责皇家采购皮张等贸易,全力扩充家族业务,财力日益雄厚,奠定了范家日后的发家基础。范永斗年迈之后,由儿子范三拔接掌家族业务。

清代晋商到蒙古贸易者为数众多,时称“藩商”。在范三拔手中,范家除了继续进行边疆贸易外,也从事其他如铜、盐等业务。范三拔生有五子,其中第三子范毓馪在康熙四十七年(1708)成为范家生意的掌门人。范毓馪熟悉商贸事务,为人豪迈,又有胆略。在他的执掌下,范家业务愈发壮大。

康熙三十五年,康熙帝领兵出塞外,攻打准噶尔部噶尔丹。此番作战,出塞千里,前后数月,发兵十余万,后勤供给是巨大难题。由于路途遥远,每石米粮要花费一百二十两。到了康熙五十九年,在清军远征准噶尔之战中,范毓馪承担了运粮事务,将每石米粮的价格下降到四十两。以边市贸易起家的内务府皇商范氏带领一些商人,辗转沙漠万里,为清军提供后勤支持。商人运粮的优势是“克期至,无后者”,可见商业化运作的效率胜过官方。对于商人们的高效运粮,康熙帝很满意,多次给予褒奖。

雍正四年(1726),雍正帝汲取康熙朝对准噶尔部多次用兵但不能奏效的教训,准备对准噶尔用兵前,以允祥、张廷玉、蒋廷锡三人秘密办理,为此特设军需房。经过允祥的精心策划,“是以经理二年有余,而各省不知有出师运饷之事”。雍正帝特设军需房,整合六部与各省力量,集中财力人力物力,为军队提供了有力的后勤支持。到了雍正七年,雍正帝正式对准噶尔用兵。此次出征,以傅尔丹为靖边大将军,从北路进;岳钟琪为宁远大将军,由西路进。

雍正帝的心腹怡亲王允祥,知道范毓馪精于后勤运输,推荐范毓馪负责运输两路大军的粮饷。范毓馪很卖力地办理北路粮饷,曾以骆驼万余匹运送由察罕廋尔至科卜多的粮饷。由于路途遥远,且途中气候环境险恶,范毓馪分段设站,“每站用驼二百只,夫四十名。七八月间,驼只倒毙数千”

为了节省成本,范毓馪根据用粮数量及路程计算各处米粮的价格。各处所需的每石米粮分别耗费白银十一两五钱至二十五两不等。范毓馪精心筹划运输粮饷,得到雍正帝嘉奖。“北路军粮范毓馪承领运送,诸事谙练。措置得宜。朕深嘉奖,已加优叙。” 雍正帝赐范毓馪二品太仆寺卿,其弟布政司参政。

乾隆帝登基之初与准噶尔对峙,设在前方的诸多营寨需要大量粮饷供应,范毓馪再次承担了该任务。乾隆三年(1738)夏五月戊午,定边副将军额驸策凌上奏,因为前方米粮储存较多,军营现贮粮十七万余石,屯田米三万余石,命暂停运送军营米石。范毓馪每年运到两万石粮,又预备折耗一千石米已交军营。

乾隆三年,口外大获丰收,而京师米价昂贵,贫民缺粮。乾隆帝派遣内务府官员携带库银六万两,前往张家口、古北口,依照市价采购米谷,交八旗米局平粜,使京师中民众能买得起米。范毓馪毛遂自荐,称自己长期在口外买米,业务熟练,张家口外现有范家伙计多人,采购米粮,断无贻误。故请其采买米粮,费用自然较之官买节省。乾隆帝当即许可,命范毓馪派人前往古北口、喜峰口、热河一带分头采办,不拘何项米谷,照市价购买,陆续运京,分给八旗米局。

在康雍乾三朝平定准噶尔叛乱的过程中,范家负责了相当部分的后勤事务,运输百万余石军粮,为战事的胜利出力甚巨,备受清室青睐。当年的八家皇商“其后嗣今多不振,惟范氏因北运一役,冏卿屡蒙恩赍”。范家为皇帝卖力,皇帝也赏赐给范家很多好处,如采购铜料、分销食盐等贸易特权。

清代官方货币是“制钱”,俗称铜钱。不过中国铜矿产量有限,每年所产不能满足铸造铜钱之需。铜料的采办由十四个内地榷关承办,同时负责采购铸铜钱所需的铅料,以及收集废铜等。各榷关采购价过低,虽拼命搜刮,也不能完成采购任务。国产铜料不足,转而依赖于从日本进口。从十七世纪后半期开始,日本长崎对外出口的重头从银转为铜。日本四国的铜矿,提供了大量高品质、低价格的铜料。中国则保持着对铜的旺盛需求。

康熙二十三年(1684)开放海禁后,清政府从日本大量进口铜料。到了康熙三十八年,原先由榷关采购的铜料,改由内务府皇商采办。此年经过内务府上奏,朝廷议定“以芜湖、浒墅、湖口、淮安、北新、扬州六关应办宝泉、宝源二局额铜,改交内务府商人承办”。原先由六关采购的铜料,合计二百二十四万余斤,此后被移交给内务府皇商,由张家口商人王纲明、范玉芳、王振绪、翟其高等人承办。

到了康熙年间,内务府员外郎张鼎臣、张鼎鼐及主事张常住三人,又请将其余崇文门、天津、临清、龙江、赣关、太平桥、凤阳、南新等八关,共一百三十三万余斤额铜,移交给张家兄弟办理。

到日本购铜时,皇商可以顺便携带一些商品至日本销售。这些商品是日本市场上的稀缺品,出售后能牟取暴利。内地价一,至日本售卖可得价五。再从日本购铜料回国售卖,又可以获得巨大利润。

承包铜料的内务府皇商张鼎臣曾道:“查原来各关规定铜价,每斤银一钱五分,据我等经营,每斤铜只需银七分,运费及杂项用费需银三分,合计每斤铜需银一钱。”皇商仍然按照一钱五分的价格采购一斤铜,经手之后,每斤可余银五分,扣去“节省银” 一分五厘后,仍余银三分五厘。张氏一年承办铜斤一百三十万余斤,每斤可得利三分五厘,利润之高,可谓惊人。

此处的节省银是清代独创。清入关之后,吸取了明代教训,不敢公开将户部库银收入宫廷。不过清室还是玩了些手段,通过节省银之类,混淆公私,充实内务府银两。凡内务府皇商承办各类工程项目,采办铜料、草豆料等,每笔开支中,均要扣下一定数额的节省银缴纳给内务府。康熙三十八年(1699)十二月,内务府皇商王纲明接办六关铜料,每年将节省银三万两“交与内库”。

皇商承办的购铜利润巨大,甚至引起了曹寅的嫉妒,曹寅提出由他独承十四关原铜采购计划。最后各方达成妥协,将宝源、宝泉两局铸鼓所用,十四关额铜三百五十八万余斤,分为三份,由三方承办:湖口、扬州、凤阳、崇文门、天津、太平桥等六关,分给内务府员外郎张鼎臣兄弟;芜湖、浒墅、北新等三关,分给皇商王纲明等人;龙江、淮安、临清、赣关、南新等五关,分给江宁织造曹寅。

每年买铜料的银两由户部支付,但买铜中产生的节省银却交给了内务府。张鼎臣、王纲明、曹寅三方,每年购铜三百五十八万余斤,要缴纳节省银十四万两。皇帝坐地生金,做起了无本买卖。

康熙五十四年(1715),日本幕府限制对外贸易,将每年至日本的船只限定为三十艘,贸易额限定银六千贯(一贯为七百五十斤),原铜限定在三百万斤内。日本限制铜料出口,导致铜价上涨,负责对日贸易的皇商难以完成任务,只得在京师附近收购废铜器皿,但仍无法完成任务,亏损严重。一起承办铜料事务的皇商六人中,有王某亏损帑银八十三万两,被下狱处死。王某一死,家人需要填补亏空,范毓馪与王某是好友,不忍其一人承担亏损,便按期如额赔补。

康熙五十五年,范氏等内务府皇商的办铜资格被取消,改交江苏、安徽、江西、浙江、福建、湖北、广东等八省督抚、委员办理铸造铜钱的铜料。到了乾隆年间,云南铜矿得到大量开采,用铜压力稍微缓解。但乾隆年间社会兴盛,铜钱铸造用铜所需更大。乾隆三年(1738),范毓馪再次奉命采办洋铜(日本铜)。

此时到日本从事贸易受到诸多限制,且海上贸易风险巨大,被人视为畏途。乾隆初期,办理洋铜事务的官商均遭到沉重损失,“买铜之官多已破产,买铜之商无不倾本”。范毓馪则云:“范家世受皇恩,为皇家效力乃是分内之事。”他立刻遣人驾巨舟赴日本采办。范毓馪到日本采购原铜,数量颇大。乾隆九年时,“查范毓馪所办洋铜,足供六年之用”

除了购铜的巨利之外,范家还从事其他商业贸易,如盐、木材等。在张家口外,范家砍伐、运输大量木材,入口进行销售,获利颇丰。在涉及皇室的景山、万寿山等大工程中,范家利用自己的资金及对森林资源的熟悉,开采了大量木材低价供给工程之需。同时,范氏家族还为内务府运输马匹、粮食,乃至销售人参。

范氏的业务极为广泛。乾隆朝时,在北方,范家与哈萨克汗国从事马匹贸易;在南方,与英国人从事玻璃贸易。乾隆十年(1745)之前,范氏家族通过与内务府的关系,从事人参开采、销售活动,从中获得了暴利。到了乾隆十年,乾隆帝看到人参贸易获利实在丰厚,便将人参收归官方专营,范氏也停止了人参贸易。

范家得到内务府特许,经营河东、长芦两盐区引盐的运销。河东盐区(潞盐)行销地区为山西全省以及陕西、河南等部分地区。长芦引盐行销于直隶和河南的二十个州县。范家指定的购盐区是天津、沧州。此两地盛产高品质盐,而其销售盐的地区人口稠密、生活富庶、交通便利,运输费用也低。范家在这些区域内,构建了一个包括运输、销售的交易网络,通过盐业贸易获得了巨大利润。

范家在北方有囤积盐的仓库,在苏州有负责采购铜的船局,有洋船六艘,在长芦、河北等地遍设盐店,在北京、张家口等地有多处商铺,在山西老家有大量土地和房产。范氏家产究竟有多少,已无从考证。但在范家所谓的极盛之时,风光的背后却是千疮百孔,在勉强维持。

乾隆十年之后,范家的生意从毓字辈移交到清字辈手中,其中著名的有范清洪、范清注、范清济等人。乾隆十七年时,范家所欠官帑过多,手中资金紧张,未能及时派船去日本购铜。乾隆帝下令只要范家如期缴纳铜斤,所欠部分官帑银两可以暂时拖欠。

乾隆二十年,范清注呈报内务府,称尚有欠银四十七万余两。至日本购买铜料,加上运费,每百斤只抵十三两五钱两银,“较之江浙等省收买洋铜,每百斤少抵四两,以致采办愈来愈艰难”。范家不得不借高利贷来填补窟窿,以至于债台高筑。

乾隆帝暂时还不想放弃范家,特批内务府借给范清注二十万两本银,每年一分起息,十年本利全还。此后范氏每年除应交课税外,另要缴纳借款的本银二万两,利银二万两。此后,范家每逢困境,内务府都拨款予以帮助,同时下令限期交还本利。但范家已是焦头烂额,哪有能力偿还巨额债务?乾隆二十年(1755)拨给的借款,只在乾隆二十一年归还了本利,此后就无法筹交。范家只好请内务府转奏皇帝,准其展限,将每年的欠数滚加到所欠总数之内。

范清注不但在家族生意上遭到重创,家中也不太平。刑部郎中沈澍窥见范清注之妾刘氏美艳过人,就花重金请了媒婆周氏,又收买了刘氏房内的丫鬟,怂恿刘氏逃出范家,嫁给沈澍。在多次引诱之下,刘氏答应下来,但要求凤冠补服出嫁,又要沈澍立誓书、下定礼。沈澍欲火攻心,一一答应。刘氏借口出家,躲入尼姑庵中,再由沈澍接出租房成亲,二人结成鸳鸯。此事被九门提督访闻,奏报给了乾隆帝。乾隆帝下旨将沈澍革职,发往伊犁效力赎罪。到了乾隆二十八年春,沈澍之子毓麟向户部捐银二万两,为乃父赎罪。

乾隆二十七年,范清注在皇室债务的重压下去世,由其弟范清洪接手家族生意。范清洪接掌家族生意后,知道家族已是江河日下,继续留在皇帝身边,家族早晚要遭遇厄运。范清洪头脑清醒,主动提出要将家族财产变卖,退出皇商行当。范家不想做皇商,乾隆帝却不答应,命范家继续效力,有困难可向内务府请求帮助。范清洪回天无力,主持家中生意不过一年。乾隆二十九年,内务府命范清济接替范清洪,主持范家业务。

为了扶持范家,清廷赏借银三十万两,加恩免其交利,宽限五年,令其自行办理。此后范清济寅吃卯粮,不断向内务府借款,所欠数额越来越多,根本无法偿还。拖到乾隆四十八年(1783),范家亏损累计已至一百五六十万两之多。此时乾隆帝不想再给范家输血,决定抛弃范家。

乾隆四十八年,乾隆帝下令逮捕范清济及其子侄范李、范杜等人,指控范家“欺隐废弛,居心狡诈”,又令各省查封范氏的全部家产,风光无比的范家从此衰落。

范家是皇商,从事的又都是暴利行业,一般说来,怎么也不会亏损,且导致家破人亡,其中原因,部分在于范家的皇商身份。范氏是皇帝的奴仆,要随时为皇帝效力;范家的所有财产,其实都是皇帝的。每逢皇家有如生日、出巡等重大活动,或是皇朝有大的战事,皇商都要报效主子。所纳银两,少则十万两,多则百万两。皇帝之外,范家每年都要以巨额银两贿赂各个部门官员,每次给内务府大臣的贿赂都在四五万两之间。这些开销乃是无底洞,范家从事的暴利行业,根本无法填补。范氏兴亡,成也皇商,败也皇商。

各类突发的天灾也给范家带来沉重的打击。乾隆二十二年七月,范清注报告,运往芦、东两处的盐被水冲没,资本全无。乾隆三十一年,范清济报告,去年从事贸易的船只,遭遇飓风,沉溺一只,亏本三万余两。

就皇室业务而言,出于报效主子的考虑,常要自己承担各种损失,如民商办理购铜,每百斤作价白银十七两半,且官买十分之六,自行销售十分之四,可获得较高利润。而皇商从日本购铜,经自贬价格之后,每百斤值银十三两半,且不得在市场流通。康熙、乾隆朝时,因为贸易量巨大,日本铜价便宜,还能承受这些低价。乾隆朝之后,日本铜价日益昂贵,贸易量下降,范氏购铜亏损严重,不得不借高利贷来填补亏空。范家所承办的盐业,在乾隆朝中期之后,所用资本巨大,成本日渐高涨,利润也日益下降。

各种因素的叠加,导致了范家的衰亡,其实衰亡是皇商的宿命。皇商所从事的业务,都受到内务府的严格控制,自己根本无从选择,毫无市场竞争力,只是靠着垄断维持。有清一代,诸多皇商依附于皇权,从事暴利行业,但这些皇商,鲜有能长久维持的。范家百余年的富贵荣华,最终烟消云散。皇帝的商人,不过是为皇权输血,当他们不能完成输血的任务时,他们的一切荣耀即全部被抹去,所留存下来的,只有些许关于这些巨富之家的传说。 hFNwfgimJ2CUI4VNmpkmA6t6g8hJ/cJGTGfl+FmjjI5ARUkc50mcVWbomJvUZ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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