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借鉴明代的经验,设置内务府,设纲定纪,各司其职,以总管大臣统领,监察御史监督。内务府大臣无定额,一般为四人至六人,最多时九人,最少时三人。如光绪元年(1875),内务府大臣有崇纶、魁龄、荣禄、明善、贵宝、文锡等六人。
内务府官员的选择,有特简缺、公缺、题缺、调缺等。“特简”是由皇帝亲自挑选、任命的重要官员,自然包括总管内务府大臣。“公缺”是每月从内务府所有机构中选举一次官员,如郎中由各司处员外郎升补,员外郎由各司、各处主事、六品司库升用。“题缺”是在有官位空缺的情况下,从内务府中挑选人员。因为内务府各个机构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从本机构中选择人员,能较好地处理各种事务。“调缺”是在较大范围内,从同品级的官员中挑选官员任职。
总管内务府大臣既有满蒙八旗旗人,也有被提拔上来的内务府包衣。总管内务府大臣丁皂保即包衣出身。丁皂保一生,以“薄滋味,少愠怒”为格言,又云“人在世,居心行事不可一日无喜神护持”,活到九十七岁高龄。不论出身高低,但凡总管内务府大臣,彼此之间地位平等,无论是皇子诸王,还是内务府包衣,“一体办事,并无区别”。在实际操作中,官职最高的大臣一般被称为内务府大臣中的“领班”,如和珅在内务府时,诸事专擅,他人莫敢争锋。再如咸丰帝死后,恭亲王奕䜣担任议政王、军机大臣、宗人府宗令三大要职,之后又补授内务府总管大臣之职。奕䜣集大权于一身,权倾天下,自然是内务府大臣之首。
内务府大臣之间,由于缺乏明确的班次划分,常导致人事与事务混乱。为厘清关系,嘉庆帝就曾亲自给内务府大臣排序。
内务府创立初期曾有规定,如果有亲戚同在内务府工作者,官小者应回避。乾隆三十八年(1773),乾隆帝下旨,此后总管内务府大臣的子弟,有在内务府担任官员者,不必回避。道光帝刚刚登基时,内务府大臣广兴提出,内务府大臣遇到应行回避之员,应该对调,但被道光帝驳回,并批评广兴“妄议更张,殊属无谓”。此后内务府大臣遇到下属官员中有亲戚之类者,仍照旧例,毋庸回避。
所谓“天下大事,不问内务府”。因为内务府负责的是皇帝的家事,所以在内务府大臣的挑选上,常选择与皇室有亲戚关系者。康熙帝选择乳母之父凌普担任总管内务府大臣。内务府世家中的高斌家族,有多人出任内务府大臣,因为高斌的女儿是乾隆帝的宠妃。
对于内务府大臣的人选,道光帝曾提出自己的标准。首先,必须是翰林科甲出身。在他看来,这些人读过诗书,“无猥鄙贪浊之习”,而且没有利害关系,也可以整顿内务府。其次,内务府大臣不能用内务府司员。“盖虑其行走有年,惯习作弊。即稍知自好。而交涉事多,不得不意存回护也。” 内务府司员的升迁,至武备、上驷、奉宸等院卿而止,不得升至总管大臣。道光帝的要求,后世子孙并未遵守。同治年间,内务府大臣诚明、贵宝、文锡等,均由内务府司员升任。光绪年间,有更多内务府司员升任内务府大臣。
内务府大臣之下设有内务府堂郎中,又称“坐办堂郎中”,此乃内务府中最重要的官员,“堂郎中为上下之枢纽,职任繁重”。堂郎中是内务府的主要执行官员,可以指挥群僚,查核七司等处题本、堂稿、黄蓝册、督催、文职铨选等,必要时可以代替内务府大臣处理一切事务。堂郎官的人数,自雍正十三年(1735)复置后,每名内务府大臣下属一人,始终未有增减。
内务府官员之中,侈靡成风,尤以堂郎中为甚,“其承平时,内务府堂郎中岁入可二百万金”。“岁入可二百万金”虽然夸张,也足见堂郎中所经手的钱财之巨。
乾隆年间,因为内务府中“人员习气不好”,乾隆帝特意指令,从六部中各挑选一名精干人员至内务府管理六库,与内务府堂郎中互相牵制。不过,乾隆帝认为,从六部调来的人员不能在内务府久任,不然会沾染积习,沆瀣一气。于是他定下规制,嗣后六部人员兼管六库者,三年更换一次。如果有升任调走的情况,总管内务府大臣不准奏留。乾隆三十五年(1770)十月,总管内务府大臣上奏,兼管茶库的兵部员外郎五十三,现升礼部郎中,请仍留在内务府兼管茶库事务。乾隆帝批复:“所奏不可行。”
堂郎中之下设主事二人,负责执行具体事务,后因主事二人不足以处理日常事务,又从笔帖式中选择优秀者作为委署主事,协助处理事务。主事之下,又设笔帖式;笔帖式之下,又设书吏、匠役等。
据戏剧家、史学家齐如山说,内务府人员的文化水平极低,可以说是没有文人,在清朝二百多年中,连一个通文字的人都很难找到。齐如山此话过于武断,并非实情。事实上,内务府中,笔帖式是初级官员。笔帖式的选拔,首先要考核武功,分为马步各三箭;其次要求满汉文兼通,优先录取咸安宫官学及景山官学学生。在补用人员时,以候补人之名,写在竹签上,置于筒内,遇缺则抽签补用,或以考中人员的名次先后选用。笔帖式满汉文兼通,怎能说内务府人员不通文墨呢?
因为满文,内务府官员中生出了不少是非。道光十五年(1835),道光帝下旨,满洲侍郎以下至五品京堂,虽人数众多,通晓满文者却少,故而分批加以考试,以测试满文水准。考试结果让人惊愕,能通过满文考试且错误较少者,不过十之三四。到了咸丰四年(1854),新授国子监满洲司业(系正六品)苏勒布被查出根本不会书写满文。咸丰帝得悉后大为不满,下令严查满洲大臣的满文情况。内务府大臣们心中惶恐不安,主动上奏称,内务府笔帖式公务繁忙,无暇学习满文,今后将在空余时间努力学习满文。
总管内务府大臣是皇室的大管家,负责管理内廷一切事务,享有很多特权,如有事可以随时入奏,不拘早晚,是故总管内务府大臣能有很多机会与皇帝亲近。光绪朝初期,权臣荣禄担任内务府大臣时,利用出入宫内的机会,向慈禧提出各种建议,导致军机大臣不满,引发政坛风波。
每逢喜庆节日,内务府大臣可以进宫道贺,其女性家眷可以入宫进献贡品,亲近皇室成员。光绪年间,内务府大臣福锟之妻、荣禄之妻及大公主三人得慈禧太后欢心,常以福儿、禄儿、寿儿称呼之,赏赉无算。太监每见三人一起入宫,则云“三星照来矣”。
内务府服务于皇室,其所涉及的事务带有封闭性,具有一定的神秘色彩,因此也有弊端。管理项目并不是特别明晰,涉及财务的内容,多无从查核。混乱的财务状况,涉及的巨大利益,为内务府官员提供了巨大的贪腐空间。而内务府贪腐案件即使被揭露,也无明确法律惩戒,是故内务府大臣侈靡成风,贪腐相袭。
咸丰朝时,内务府大臣文锡屡屡被御史弹劾,罢而复起多次。文锡义子崇光,也担任了内务府大臣。“文锡父子,专擅内务府十余年,今富可敌国。” 光绪朝时,内务府大臣及司员 坐拥厚资,翛然自得,服饰用度无不侈靡。内务府的其他官员也不甘落后,大肆敛财,“用项之浮冒,风气之奢华,以内务府为最。凡宫廷修造传办及一切用项,无论巨细,每用一款,皆浮开十数倍之多”。
内务府事务由总管内务府大臣监督,同时还有御史协同稽查,并可弹劾、题奏。不过两名专设御史很快就被裁撤,至于对内务府大臣的监督则形同虚设。到了乾隆三年(1738)七月,乾隆帝看内务府舞弊严重,又派出御史至内务府稽查,“现在无查察之员。着派御史恩特和穆、沈崳稽察”。
道光帝即位后,面对的是千疮百孔的局面,民间普遍贫困。“富户变贫户,贫户变饿者”,财政岌岌可危。对于铺张浪费的内务府,道光帝严加限制,要求内务府大臣,就一切宫内花销,必须事事核实,严惩虚报冒销。在道光帝的严格要求之下,内务府每年开销竟然节省下了百万两白银之巨。
总管内务府大臣大肆捞钱,对于手下的贪腐多予以纵容,每有贪腐案被揭露,总管内务府大臣往往包庇属下,使其能蒙混过关。如光绪二年(1876),银库司员因把持库款、克扣经费被御史弹劾。内务府大臣为之申辩,称银库放款,均由大臣酌量发放,并无司员故意延误、克扣经费之事。此案最后不了了之。
在清廷看来,内务府所负担的是皇室开销,一切用度“本非外人所得周知”,就是有贪腐这样的家丑,也不是外人可以干预的。光绪四年,御史余上华建议从王公中选派一人负责内务府用款的监督。慈禧太后却认为:“总管内务府大臣,俱系亲信大臣,一切用款,全在该大臣等随时随事实心考核,务使属员不得稍有弊混。若另派王公一人总司查察,亦属耳目难周,无益于事。”慈禧太后本人就大力维护内务府,多次驳回了御史对内务府的弹劾。
光绪二十六年之后,裁减内务府浮员的呼声不断。光绪三十年,《东浙杂志》上就发表了一篇题为《论内务府裁官事》的社论。 此次舆论风波,缘起于内务府拒绝裁撤冗官。此年五月初八日,在舆论压力下,慈禧要求内务府裁汰冗员。内务府大臣则以“内务府差务较繁,额设司员亦因之较多”为由,象征性地裁汰了少量人员。
到了光绪三十四年,在内外压力之下,清廷开始整顿内务府。内务府所辖四十八处,酌量裁撤,如意馆、玻璃作、凿铜作、武备院、染毡等处所需物品,此后均自外间采买。各种浮冒开销,一律酌量裁汰。遇到急需物品,则由内务府自行采办,算下来一年可节省数万金。
宣统帝即位后,摄政王载沣主张节俭,并从自身做起。军机处将摄政王的经费定为每月二万两白银,载沣自减一半,改为每月一万两。所有皇室的园林工程都暂行停止,款项一律留存,不作别用。内务府进呈各项物品,向来浮报款项甚多。载沣命令内务府大臣必须实报实销,嗣后所办物件,不准浮报。此时宣统帝年幼,在服丧期间又不去颐和园,仅每年便可节省二十万两在颐和园的经费。
少了慈禧这样会花钱的主儿,内务府裁减下来的各种款项数目甚巨。载沣雄心勃勃,准备将这些款项拨为海军经费,重建海军。
辛亥革命之后,逊清小朝廷居于故宫之中,其影响力已很有限。清室覆灭了,内务府却被保留了下来,并由中华民国供给经费,继续为其小皇帝溥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