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民族的精神的代表人物,往往是与这个民族大多数人的精神状况背道而驰的,鲁迅也正是以他独立的人格抗拒整个国民的劣根性,而成为“民族魂”。
多年以前,曾听一位朋友谈起,中国有文字记载的历史虽有数千年,但其实不过一个甲子,60年一循环。当时听后付之一笑,以为很机智,但也未必,夸张而已。不料纪念鲁迅先生逝世60周年的时候,将先生当年所作文章翻来一看,大为惊异,竟如写于昨日。
当然,就我们大多数人的感觉来说,这60年我们是大有长进的。从社会变革上看,这也是确实的。但就思想文化上说呢?的确,鲁迅时代最进步、最先锋的思潮即马克思主义取得了胜利。但那“最……”之后又是什么呢?我很怕现在那些“新”“后新”“新后新”“现代”“后现代”“后后现代”,以及“后哲学”“后文学”“后理论”等等的时髦,又要来一次对全部文化的“革命”(现在称作“解构”),而与这股势力相抗衡的,现在仿佛只有“国学家”和保守主义了。其实双方恰好是相通的:“后现代”的目标在我们这里正是回归传统。理论家们在那里争来争去,多半是为了抢话筒(争夺话语权),一旦真的抢到手,又期期艾艾说不出个所以然,只是在那里做姿态,趁机亮一回相而已。
然而,正当看客们这边鼓几下巴掌,那边打几声吆喝的时候,鲁迅先生早已被人们遗忘了。今天许多人对鲁迅的了解,大不过道听途说的那几句话,旋即就淹没在各种新说旧说之中,间或看到几篇谈鲁迅的文章,又大都是50年代的“胡风分子”和“右派”写的。年轻一代则多以为自己已超越了鲁迅老远,用不着再来捡这出不了风头的老话题了。不过,鲁迅之所以被人们忽视的更深刻的原因,还在于他的思想颇不合国民的口味。博尔赫斯曾经说过,一个民族的精神的代表人物,往往是与这个民族大多数人的精神状况背道而驰的,如莎士比亚就与英国人优雅的绅士派头相去甚远,塞万提斯无情嘲弄的正是西班牙传统的骑士精神。如果他对鲁迅有所了解,他一定会说,鲁迅也正是以他独立的人格抗拒整个国民的劣根性,而成为“民族魂”。
而这也就注定了鲁迅的孤独了。这种孤独不仅表现在没有多少人理解鲁迅方面,而且还表现在不论什么人都认为自己可以大谈一通鲁迅方面。平心而论,鲁迅在现代文学的作家中,至今还是最受关注的一位。1981年版的《鲁迅全集》16卷在15年内已印行9次,最后一次在中共中央党校图书订货会上以580元一套(涨价100%)的价格一次就订出6000套。而且,在鲁迅生前和死后,海内外对鲁迅的高度评价一直都没有中断过,甚至在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中,鲁迅的书也不在被禁之列,相反还被利用来整倒一些人。现在的一些年轻人对鲁迅的不感兴趣,未必不是出于一种逆反心理。但这些其实都与鲁迅毫不相干。他自己历来都认为,自己的书被后人高度评价并不是一件好事,这只说明国家、民族的不幸,也说明自己白费了力气。他盼望自己的书真正被人遗忘的一天早日到来。
于是,事情便成了这样:无论我们今天是冷落鲁迅,还是抬高鲁迅,我们始终都不能进入鲁迅。鲁迅是孤独的,大众无法和他打交道(于是冷落他),他也无法和大众打交道(于是抬高他)。孤独的鲁迅只和孤独的读者打交道。要了解这一点,必须了解鲁迅的思想与任何其他思想家都不同的特殊之处。
鲁迅的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他思想中那种深深的忏悔精神,那种极为敏锐的自我批判精神。人们都知道,鲁迅是五四激进的反传统主义的急先锋;但很少人指出,他的这种反传统首先是针对自己,是对自己身上传统毒素的无情的自我拷问。他说:“我的确时时解剖别人,然而更多的是更无情面地解剖我自己”,“我觉得古人写在书上的可恶思想,我的心里也常有……我常常诅咒我的这思想,也希望不再见于后来的青年”(《写在〈坟〉后面》)。在《狂人日记》中,他在批判了中国传统四千年“吃人”的历史之后,笔锋一转,指向了自己:“四千年来时时吃人的地方,今天知道,我也在其中混了多年……我未必无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几片肉,现在也轮到我自己”“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当初虽然不知道,现在明白,难见真的人!”这种忏悔,涉及人性的根,类似于希腊神话中俄狄浦斯的忏悔,即对自己“无意中”犯罪(杀父娶母)的忏悔。
中国人历来相信“不知者不为罪”。难道对不知道而做下的事也值得忏悔吗?鲁迅的回答是:是的,否则你永远也不可能知道。忏悔、反省、自我否定是第一性的,“知道”或自知之明只是结果;人类心灵永远是个有待认识的谜,而不是当下即能“反身而诚”地把握的本心、本性、赤子真心或“童心”。甚至儿童即已有犯罪的萌芽(原罪),只是尚未自知罢了。鲁迅在《风筝》中记述了他少年时代折断了他弟弟快要做好的风筝的事,因为他当时认为放风筝是“没出息的孩子”干的勾当;20年后他向弟弟去忏悔,可悲的是弟弟已经完全忘得一干二净,早已不觉得痛苦,于是“无意中吃人”的事仍可以每天在我们周围悄悄地进行。《伤逝》中的忏悔精神则更加明显和强烈。这种忏悔,不是忏悔自己做了某种不符合既定道德标准的事,而恰好是忏悔自己从前自认为光明磊落的行为及其不言而喻的道德标准,即“真诚”,是对没有任何遮掩地袒露出来的一片赤诚进行忏悔。涓生和子君结合的基础是真诚,但为什么失去了爱情呢?是因为对这真诚未经反省,自以为绝对可靠,双方都不思进取,只是互相依赖,最终互相都成了负担。鲁迅在篇末发出了这样的悲鸣:“我活着,我总得向着新的生路跨出去,那第一步,——却不过是写下我的悔恨和悲哀,为子君,为自己。”“我要向着新的生路跨进第一步去,我要将真实深深地藏在心的创伤中,默默地前行,用遗忘和说谎做我的前导。”中国人从来只忏悔自己的虚伪,只有鲁迅第一次忏悔了自己的真诚。所谓“遗忘”,是对那原先那么刻骨铭心的、后来发现是虚假的“爱”的遗忘;所谓“说谎”,是要建立自己的人格面具,将真心深深藏起,不是为了骗人,而是要留给自己来不断地反省和拷问,即为了“抉心自食”。
在《墓碣文》中鲁迅说:“于浩歌狂热之际中寒,于天上看见深渊,于一切眼中看见无所有,于无所希望中得救。”在当时,“浩歌狂热”最典型的代表是郭沫若,尤其是他的《女神》《凤凰涅槃》等诗篇。郭沫若在其中鼓吹自我包容宇宙、气吞日月,这个“大我”具有“全宇宙的能的总量”,它“如烈火一样地燃烧”“如大海一样地狂叫”,颇有王阳明“宇宙即我心,我心即宇宙”的气概。鲁迅却是彻底冷静的,他在这种美好的天上境界里窥见了黑暗的深渊和虚无的寒气。如果说,郭沫若的精神象征是集香木而自焚并再生的火中凤凰,那么,鲁迅的象征则是游魂和毒蛇:“有一游魂,化为长蛇,不以啮人,自啮其身,终以殒颠。”“抉心自食,欲知本味,创痛酷烈,本味何能知?”“痛定之后,徐徐食之,然其心已陈旧,本味又何由知?”美国鲁迅研究专家李欧梵评论说,这是“中国文学史中最令人毛骨悚然的作品” 。的确,从来没有人像鲁迅那样对自己作如此阴郁的反思,那样使自己置之死地而后生。郭沫若式的狂热瞬间便会消失,成为一种大话、装饰,在1958年的“大跃进”中则用来吹牛。鲁迅却更早地从天上降到现实的地上,并潜入到自己内心深处。他并没有解决什么“问题”,但他发现了自身的矛盾。
这就是鲁迅所谓“人道主义和个人主义”这两种思想的矛盾,它导致鲁迅对人类爱恨交加的复杂感情。他说:“我的思想太黑暗……所以只能在自身试验,不敢邀请别人。” 在同时代人中,唯有鲁迅承认自己的心是黑暗的,其他人(如郭沫若)则全都自我感觉良好,内心一片光明;唯有鲁迅揭发了自己这样深刻的内心矛盾,其他人则用外在冲突(不论是“启蒙”还是“救亡”)掩盖了内心矛盾,想到什么便傲然发表出来,深信会得到喝彩,且的确受到了喝彩。鲁迅的呼声却犹如夜游的鸱枭,令人恐惧和不快,就连他的自言自语,都被怀疑是在骂人。鲁迅的个性和人格就体现在他的不断自我蚕食、毁掉内心一切堂皇的人生支柱而向更深处寻求生命的意义上,但表现出来则是向人类的病根开刀,是不向任何庸众的温情妥协,这就形成了他的“摩罗”性格。
摩罗,即梵语“魔鬼”之意。鲁迅在《摩罗诗力说》中提出,谓世间人当莫不秉有魔血,但“非强怒善战豁达能思之士,不任受也”。鲁迅推崇魔性,是着眼于其独立个性及叛逆精神,要“张个性而排众数”,在这方面,尼采、拜伦、雪莱、弥尔顿等人是其精神楷模。中国古代也有屈狷、庄狂、济癫、八怪,但只是外部现象上的一种“乖戾之气”,而在内心生活上,他们所追求的无非是逍遥自在、率性自得的平和旷达之境,就是死,也觉得自己是“出于污泥而不染”“质本洁来还洁去”“九死而未悔”,而缺乏性格内在的魔性力量。鲁迅不是这种消极无为的自闭者,他向往着“真的猛士”:“叛逆的猛士出于人间;他屹立着,洞见一切已改和现有的废墟和荒坟,记得一切深广和久远的苦痛,正视一切重叠淤积的凝血,深知一切已死、方生、将生和未生。他看透了造化的把戏,他要起来使人类苏生,或者使人类灭尽,这些造物主的良民们。”(《淡淡的血痕中》)为此,他提倡“绝望的抗战”,在绝望中奋起,相信“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他认为只有这样,人类才或许可以得救,当然也可能灭亡,但却保持着人的尊严。人心的火焰不应当成为供人玩赏的、玲珑剔透的小摆设,与其不死不活地冻僵在那里,还不如尽其火焰的本性而“烧完”(《死火》)。
但这样的人,必是狂人,多事的人。譬如一间封闭的铁屋子里,人们都睡得好好的,就是被闷死也是“安乐死”,你却要去唤醒他们,使他们经历死亡的痛苦(见《呐喊·自序》)。你取得胜利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失败却几乎是必然的。帕斯卡通过“打赌”而信仰上帝的存在,因为他算出自己会稳操胜券;鲁迅却明白自己注定要输:人类若不能因此得救,他就是瞎折腾一番;人类即使万一得救了,也绝不会感谢他,而会忘掉他,就像部落的人群踏灭了丹柯的心那样。但他不顾这一切而“举起了投枪”。依他的才华,他可以去埋头炮制鸿篇巨制,获诺贝尔奖,但他为了战斗而抛弃了这一切。他认为这样的土地只长野草,不生乔木。他宁可像一盏油灯,熬干了自己,照亮了虚空,“此后如竟没有炬火,我便是唯一的光;倘若有了炬火,出了太阳,我们自然心悦诚服的消失,不但毫无不平,而且还要随喜赞美这炬火或太阳,因为它照了人类,连我都在内” 。他当然知道个人是渺小的,他绝不是个“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英雄”(《呐喊·自序》),但他偏要给这“太平”世道上,添上一点不平和烦恼,使那些安心享乐的人不痛快,揭开他们坦然自得、问心无愧后面的虚伪和腐朽。这在那些自认为正大光明的“君子”眼里便显出是一种阴暗的复仇心理。鲁迅自己也不否认这一点,并说过“写这些无聊的东西”,“获得的乃是我自己的灵魂的荒凉和粗糙”,还说自己“不过是与黑暗捣乱”(《两地书》),即一种恶作剧式的玩笑。
但这种恶作剧却正是鲁迅“爱人类”的一种方式,这是人们至今未能发现的。
通常人们认为,爱人类只有一片温情、甘为孺子牛这一种形式。其实还有另一种方式,即尼采的方式。尼采拒绝同情和怜悯,而要教人类以“超人”,亦即对人类抽鞭子,这是他爱人类的方式。可见爱人类的方式要看是怎样的对象而定。如果说苏格拉底是雅典国家的“牛虻”,那么鲁迅就是中国的“牛虻”。许多人抱怨鲁迅太尖刻、太偏激,对什么人都无情攻击,有怪癖。这正说明这些人的懒惰和麻木,他们正是合适的抨击对象。鲁迅的似乎不分青红皂白的攻击绝非泄私愤,而是要这些人站起来,要他们自我反省,成为有自我意识和独立意识的人。他自己在对自己的深深忏悔中揭示了整个民族普遍的病根,见到那些不知忏悔的人(他的论敌),就忍不住要刺他一下,使他自觉,要他一起来打破自我感觉良好的自欺,这几乎成了鲁迅一项欲罢不能的使命。所以他后期的杂文热衷于打笔战,为一些速朽的事投入不相称的精力,耗尽了自己的生命,得罪了不少人。他在死之前还声明:“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死》)有些人就此认为他是个心地狭窄的人,殊不知这正是他救人(也救己)的方式。他曾讲到他的解剖自己,也“就此驱除旁人,到那时还不唾弃我的,即便是枭蛇鬼怪,也是我的朋友,这才真是我的朋友”(《写在〈坟〉后面》)。但可惜并无人做到这一步,人人都是无辜的好人、“造物主的良民”,不是枭蛇鬼怪,即使不唾弃他,至少也感到自己冤枉。无人能反省到鲁迅的层次。
这点最明显地表现在人们对待《阿Q正传》的态度上。鲁迅“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批判阿Q也是批判自己,是批判我们大家,希望大家都对自己多多地反省。但许多人一开始疑心是专对自己而来的;后来排除了自己,又疑心是对某某人而来的;最后弄明白了,是批判“国民性”,却又怪他“以偏概全”,把未庄的一个贫苦农民当作全中国人民的代表;在最好的情况下,人们也把鲁迅本人排除在外,然后责备他太刻薄、不厚道。中国人不能接受这种“爱人类”的方式,以为是侮辱,就因为人们总是把自己看得太好,他们绝对想象不出一个人可以像鲁迅这样自己挖苦自己,只能把他的血与泪的忏悔解释为恶意伤人。
20世纪以来,中国最激进的思想、最锐利的武器莫过于进化论,即使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理解,也往往掺入了强烈的进化论色彩。鲁迅在很长时期内,也相信优胜劣汰,新的总是好的,社会进步是必然的“铁的规律”。不过一开始,他就与其他进化论者有一点不同,即他对现实的全盘否定态度,而把进化的希望完全留给了未来。他早已看出现实生活并不一定遵守进化原则,优胜劣汰只是个有待实现的理想。因此他寄希望于将来的孩子:“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许还有?救救孩子……”(《狂人日记》)他甚至认为自己已经不行了,中毒太深,所做的只能是背着因袭的重负,肩起黑暗的闸门,放孩子们到光明的地方去。他常诅咒自己的恶劣思想,希望不要传给青年。所以,对他所生活的现实世界,他毋宁抱有一种“原罪观”,而把进化原则作为一种理想推到未来,使之成了一种类似于宗教的信念。
但现实最终教育了他。一代一代的青年无可奈何地走上了旧的轨道,有的学生反过来暗算老师,有的颓唐,有的叛变,一切都是老样子,甚至一代不如一代,优汰劣胜。在《颓败线的颤动》中,他描写青年责怪养育他们的母亲挡了道,成了累赘,小孩子刚会说话已能喊“杀”。进化论绝不是什么可以依靠和信赖的“社会规律”,人类若不自己长进,的确会退化、堕落、灭绝,历史上这种例子多得很。
这样,鲁迅的思想就从进化论的藩篱超越出来,更多地带上了存在主义的色彩。当然,对于青年他始终还寄予希望,但这并不是由于相信将来必定比现在好,而是由于有将来,毕竟就有不同于现在的希望,有再次努力的可能。
鲁迅对传统文化的批判不仅是最激烈的,也是最实在、最致命的。他把传统文化归结为“吃人”二字,并劝青年不要读太多的中国书、多读外国书,这很为现在一些研究“国学”的人不平,他们为此给鲁迅扣上了“民族虚无主义”的大帽子。但他们似乎有意无意地忽略了,鲁迅只是建议“青年”不要读太多中国书,而要先接触些外国的眼光和方法,才具有抗拒传统毒素的免疫力。鲁迅自己也研究传统,但他仍认为他对青年的建议“乃是用许多苦痛换来的真话,绝不是聊且快意,或什么玩笑,愤激之辞”(《写在〈坟〉后面》);他也对魏晋文章、女吊和民间复仇故事(眉间尺等)感兴趣,但归根结底认为这些研究都是些无聊和无可奈何的事,因为传统中的这些反正统因素毕竟带有传统的局限,而这只有从“外国书”的眼光才能看得出来。
鲁迅对整个中国五千年文明史的概括也令传统文化的鼓吹者大为不满,他概括为两个不断交替循环的时代:1.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2.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灯下漫笔》)。但不满归不满,却只见人们摇头,不见有人去和他论理较真,因为若较起真来,恐怕还得承认他说得不无道理。他对中国传统文人的攻击也是不遗余力的,曾指出他们不敢正视各方面,用“瞒和骗”造出奇妙的逃路来,而自以为正路(《论睁了眼看》)。只要我们认同他的从现实出发的立场,就可见出他的这些话从根本上来说毕竟是深刻的。他的原则是:“要我们保存国粹,也须国粹能保存我们。”
我们只要看看鲁迅的《坟》《热风》中的文章,几乎全是针对今天的国学热和保守主义思潮的,就可见出历史的确没有走多远。鲁迅当时所批驳的“爱国论”的五大论点至今还在流行着,它们是:1.中国地大物博,开化最早,道德天下第一;2.外国物质文明,中国精神文明;3.外国的好东西,中国古已有之;4.外国也有叫花子、臭虫,等等;5.中国就是野蛮得好。鲁迅指出,前面几条都不值一驳,唯有最后这条最令人“寒心”,因为它说得更“实在” 。承认中国“野蛮”的事实,却仍然说“好”,这是《水浒》中牛二的态度。这种态度我们今天在各种“寻根”“回归”和展示中国野蛮风俗的“好处”和“美点”的文学作品中,看得更加分明。我们怎能说鲁迅已经“过时”了呢?
但国人的无是非心,于今尤甚。看来,鲁迅是注定还要孤独到21世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