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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在历史的岔路口上

公元前6世纪至前5世纪,在辽阔的欧亚大陆遥相对应的东西两端,在阡陌纵横的黄河流域和波光帆影的地中海沿岸,同时有人类早期美学思想两朵灿烂的火花在生动地跳跃。中国古代美学思想的开山祖师孔子(公元前551—前479)和西方美学传统的奠基者毕达哥拉斯(公元前580—前500),这两个几乎生活在同一纬度上的同时代人也许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们所提出的美学观点将从两个不同的方向照亮人类美学思想的漫漫旅程,而只有当这两道光芒融汇为一的时候,美的世界才会普照着理性的太阳。

但是,相传是女娲氏用黄土所造就出来的东方人和自认为是从海水中衍生出来的西方人是何等的不同啊!仿佛命中注定要走上不同的美学道路一样,东西两方从一开始就站到了不同的起跑线上。东方礼仪之邦的美善同源思想铸造出中华民族重人情、重感受的温厚淡雅的鉴赏情趣,西方智术之乡的美智合一原则熏陶了希腊民族重理智、重思辨的高贵静穆的审美遗风。中西美学思想的这种差异早在它们的奠基人孔子和毕达哥拉斯之前就已经初见端倪了。据记载,春秋时期的伍举在对楚灵王的讽谏中就已提出:“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小大、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 而古希腊第一位哲学家泰勒斯已劝导人们:“去找出一件唯一智慧的东西吧,去选择一件唯一美好的东西吧!” 中西美学思想的差异可说是源远流长。

然而,从美学思想本身的源流上追溯中西审美意识的起因,不论从理论上说还是从历史资料来看,都不可能找到那真正的源头。一种意识形态的源头,总是逐渐淡入一片上古时代的沙漠。如果不从宏观上考察产生这一源流的整个地形地貌,那么中西审美意识特点的起源就永远是一个难解之谜。马克思说:“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与其他自然的关系。”其中包括人的生理特性和“人们所处的各种自然条件——地质条件、山岳水文地理条件、气候条件以及其他条件”。 中西美学思想的差异性既然是这两大民族不同文化的产物,那么这种差异性的成因也就一直要追溯到古希腊和古中国在自然条件上的区别,如此才能得到根本的了解。

一 黄与蓝的交响

打开世界地形图,如果用一种审美的态度来看待那些稀奇古怪的图案,我们马上就会发现,我们这颗小小的星球竟是由两种基本色调——黄色与蓝色——装饰起来的。康定斯基在其名著《论艺术里的精神》中曾对这两种处于两极对立中的色调作过极细致的描述,他认为,“色彩里的暖或冷意味着各自向黄色或蓝色的接近。”“如果有两个圆形分别用黄色或蓝色画出,短暂的集中就会在黄色圆形里展现一个离心的延伸运动,和一种向观者明显接近的效果。另一方面,蓝色圆形只在自身领域里移动,就像一个钻壳体的蜗牛,有从观者前面离去的效果。” 黄色和蓝色向第三种原色即红色的偏离便形成了橙色和紫色,黄与蓝的混合则是绿色。也许,康定斯基在制定他的色彩理论时,丝毫也没想过要用它来绘制地图,但我们却的确可以从这种色彩心理的描述中,引出中西两大民族在起源上的原始区别。事实上,除了纬度的相近以外,中华民族和希腊民族自古以来所生存的各种自然条件是那样的不同,它们恰好各自体现了黄与蓝这两种地球色彩的极致。

中华民族的摇篮是黄河流域的黄土高原。在世界上四个起源于大河流域的文明古国(埃及、印度、巴比伦和中国)中,她是最远离入海口和海岸线的。在远古时代,由大陆腹地繁衍起来的炎黄子孙们对于海洋是相当陌生的。据有人考证,《山海经》中被称之为世界“东极”的“扶桑”国,最初也不过是指鲁南苏北一带(即山东曲阜地区),至南北朝时才被推至“东海之东岸”,而与日本混为一谈。 无论此说当否,无疑,在初民们眼中,海洋总是属于“中国”之外的领域。海洋的形成本身就是某种不正常的灾变的结果:“昔者共工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满东南,故水潦尘埃归焉。” 他们生于内陆,对一片汪洋的景象抱有本能的恐惧。大禹治水,精卫填海,女娲补天 ,这些远古流传下来的神话给我们留下强烈的恐水、治水、把水看作敌对物的印象。反之,初民们对于“土”却自古以来怀着一种信赖和眷恋。中华民族休养生息的地方是这样一片亲切的沃土,黄河挟带着肥沃的泥沙,经过九曲十八弯,淤积成了连绵千里的黄金地带。在这里,“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地是坚实可靠的,人生于土而归于土,土是全民族最终的母亲。初民们用土去对付水,“洪水滔天,鲧窃帝之息壤以堙洪水”,鲧死后,“帝乃命禹卒布土以定九州” 。人们把土地神尊为“福德正神”,且“我国古代地上群神中,土地神的崇拜者最广泛,祭祀最盛” 。在古代中国人眼里,整个世界都以土地为中心,“天圆地方”,地的东南西北等长。战国时代与海外有了交通,又设想地的边缘为海,海的边缘与天相接。《山海经》中山经部分写得较翔实,而海经部分则不但简略,而且怪诞不经,隐现着一种不可解的神秘感。《诗经·小雅·北山》曰:“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土在民之先,民以土为本,帝王的权力首先就是对土地的权力。凡此种种,无不说明黄皮肤的中华民族是“大地之子”。

与此相反,古代希腊民族则是“海的女儿”。

从地理上看,希腊半岛三面临海,境内多山。全地区除北部以外,没有一处距海五十公里以上。环抱希腊半岛的爱琴海和爱奥尼亚海(它们都是地中海的一部分)中,大小岛屿星罗棋布,总数在四百八十个以上。加之希腊半岛具有世界上最为曲折的海岸线,这就形成了无数避风和停泊的天然良港,成为早期希腊人海上生涯的大本营。在古希腊神话中充满着人、神和海之间的密切联系。除了宙斯、阿波罗、雅典娜这些带有明显社会政治和伦理色彩的神之外,在自然性质方面最重要的神就是海神(波塞冬),以及据说是从海水泡沫中诞生出来的爱和丰产女神(阿芙洛狄忒)。所以荷马说:“海神夫妇是万物之父。”奥尔弗斯说:“海是最早有生殖能力的。” 海神与爱神崇拜主要流行于小亚细亚海岸和伊奥尼亚一带,这一地区是希腊移民区,也是经济、文化最先发达起来的地区。希腊最早的哲学学派米利都学派就产生于此,据说这个学派与海洋崇拜有关。其创始人泰勒斯提出的哲学命题就是:“万物的始基是水。”在他眼中,地中海处于世界的中心,希腊处于陆地的中心,大地就像一个漂在水上的圆盘。难怪被黑格尔称为“古代人民的教师”的荷马的两部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都以海洋为背景而展开,海洋就是希腊人的家。反之,希腊人对陆地却有一种疏远得多的态度。不管是对小亚细亚、埃及、意大利还是对色雷斯,他们的移民和攻占只限于各大港口,顶多是离海岸不远的一些土地,对深入内陆却毫无兴趣。希腊的地神哈得斯(普路同)是黑暗冥国和地狱的统治者,他劫走农神之女珀耳塞福涅(普罗索宾娜),使这个美丽活泼的少女成了阴森可怖的阴间之后。他反复无常、性情乖戾,与中国好脾气的土地公公恰成鲜明的对比,和佛教传说中的阎罗王倒有些类似。但阎王并不是土地神,只是执掌生死的冥界之王,而哈得斯却同时兼管丰产。他既是土地神,也是死神和地狱之王。希腊人对于土地这种阴郁的联想在海中神女的儿子、特洛伊战争最著名的英雄阿喀琉斯那里表现得最鲜明。这位英雄死后成为冥王,但他却说,他宁可在世上做帮工,也不愿在阴间为王。与古代中国人相反,希腊人是背朝荒芜不毛的陆地,面向辽阔而富有魅力的大海。

也许,正是对待陆地和海洋的这两种不同的态度和心理感受,导致了古代中国人和希腊人对于色彩的不同看法。古代希腊人把大海深处的颜色——紫色视为无上的高贵和神圣之色,这种紫色他们是从海里的一种骨螺中提取的,用来给贵人们染衣料。温克尔曼证实:“希腊人用一个意味着大海色彩的词汇来称谓紫色,并把产于腓尼基的一种紫色看得特别贵重。” 在埃斯库罗斯的悲剧中,阿伽门农在远征特洛伊凯旋归来时,其妻为了谋杀他以保持自己的奸情,曾用紫色花毡铺地这样崇高的礼节来对他曲意奉承,以便激起神的嫉妒。但身为王者的阿伽门农竟不敢落足,实在推却不过,便脱下靴子赤足而行,还说:“当我在神的紫色料子上面行走的时候,愿嫉妒的眼光不至于从高处射到我身上!”“现在,既然非听你的话不可,我就踏着紫颜色进宫。” 这种观念一直影响着西方。在罗马帝国时代,紫色是皇帝的服色。公元390年,狄奥多修斯皇帝因残杀无辜而受到圣安布洛斯主教的谴责,最后被迫“在米兰教堂里脱下紫袍,当众举行了忏悔式” 。15世纪的佛罗伦萨人曼内蒂学识渊博,道德高尚,人民为了表彰他,将他的著作“装以紫色封面并作为一件神圣的遗物”保存在市政厅里 。西方人对蓝色的感觉和对紫色的感觉基本上是一致的,他们把蓝色看作一种“天堂色彩” ,正如神像的光圈用精神的眼光看是天蓝色的一样

与此相反,古代中国人则将紫色视为“杂色”、邪恶和不正之色。孔子说:“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 紫色只在道家观念中受到重视,象征着超生出世,此种联想也渗入了佛家。唐宋之后,朝廷常赐高僧紫衣,中国人丧葬用紫色与这种出世思想也有关。但这种紫色绝不是从大海的色彩来的,多半是从道观佛寺所在的崇山峻岭之间所见到的“紫气”、熏香祝祷的烟霭(“紫烟”)和红日蓝空相映而成的天色(“紫光”“紫阳”)而来。对于大海,中国人的印象历来是黑色的和深绿色的(“沧海”)。古代五行中与“水”对应的颜色是“黑”,取其无色透明的特点,正如“金”与“白”对应,取其反光的特点一样。蔚蓝的、紫罗兰一样的大海在中国人心目中是没有印象的,这是只有在深海区才能看到的景象。中国人自古以来在衣着上少不了蓝色,它取自蓼蓝,是最经济耐久的颜料,但从不具有神圣意味。“青衣小帽”已成为平民百姓或低级职员的代名词。另一方面,中国人对黄色却推崇备至。黄色在五行中对应“土”,“黄帝”之称即由土而来,中国人崇尚的黄色也多半是一种土黄,即接近于橙色的黄。在中国,黄袍是皇帝的专用服饰,任何人不得僭越,“黄”与“皇”两字常可通用。正如“土”居五行之中央,“黄”也居五色之中央。不仅儒家,连道家也尚黄色,“黄冠”成为道士的别称。可以想象,在远古时代树木葱茏的黄土高原上,黄皮肤的初民们在自己辛辛苦苦垦殖过来的黄土地上,面对着黄灿灿的一片成熟的庄稼,会感到人对大自然的胜利,他们把黄色视为天地间唯一崇高的颜色也就不难理解了。

的确,黄与蓝,或橙与紫,这是中西两大文化最概括而又最直观的象征。康定斯基以其艺术家的敏锐,深刻地体会到这两大色彩系列所蕴含的不同的精神意蕴:“黄色是典型的现世色彩,它绝不可能有深奥的含义。”“深奥的含义只有在蓝色中才能找到,首先是在它的(1)离开观者,(2)趋向中心的物理运动中找到。” “正如橙色是加上黄色而接近人性的红色一样,紫色是通过加上蓝色而离开人性的红色。” 这种对比恰好可以在中西文化的不同特色上得到印证。在现代,中西文化的融合可以视为“黄色文化圈”和“蓝色文化圈”的相互激荡和渗透。中国一大批现代诗人开始歌颂大海,歌颂紫色的神秘和蓝色的自由,那些对蓝色怀有偏爱的文学家、艺术家,大多也对西方精神和异国情调抱有兴趣。同时,正如施特劳斯的《蓝色多瑙河》风靡了神州大地一样,凡·高的黄色向日葵也以一种搅乱人心的叛乱者的姿态强行挤上了欧洲画坛,而显示出一种“盲目地袭击每一个障碍物,并且无目的地冲向每一角落的人类能量” 。一般说来,橙色和黄色代表着人与环境的一种融合感、渗透感,蓝色和紫色则代表着人与环境的对立感、疏远感。这两种文化色彩与我们在世界地图上所发现的东、西两极的对比竟如此一致,这难道只是一种巧合吗?

无疑,一个民族的文化心理气质并不能完全归咎于它所处的地理环境,但地理环境肯定是我们理解这种心理气质的成因的第一个出发点。

二 大河寻源

科学家们认为,地球上现今所有的人类,不论体格、肤色和血型如何不同,全都是由人科的同一属、同一种进化而来的,因而,寻找人类共同诞生地和最古老的祖先成了19世纪末以来国际性大规模考古发掘的最重要目的之一。可以肯定,在距今约十万至四万年之前的“古人”(尼安德特人)虽已遍布欧、亚、非三大洲,但在体质形态上还没有出现明显的差别。在苏联、西欧、巴勒斯坦和罗德西亚所发现的古人化石,与中国境内广东马坝、山西丁村、内蒙古河套、湖北长阳等地所发现的化石具有同样的特征。直到距今四万至二万年前的“新人”时代,现代型人种才开始有了逐步的分化,以克鲁马农人为代表的欧罗巴人种和以山顶洞人为代表的蒙古人种才开始有了肤色、毛发、五官和身材上的区别。

然而,从文化发展的角度来看,真正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是一个民族的生活方式,主要是生产方式。人类经过漫长的旧石器时代和中石器时代,在跨入新石器时代之际,发生了两件对后来文明的分化具有重大影响的大事:一是原始的采集经济过渡到原始的农业;二是原始的渔猎经济过渡到原始的畜牧业。大体上说,石器时代的人类并无专营采集或专事渔猎之分,他们只能碰到什么吃什么,只是在氏族内部存在着某种自然分工:男子多从事渔猎,妇女则负责采集。农业和畜牧业从原始的采集和渔猎经济中分离出来大约是同时进行的,因为它们需要差不多同样水平的劳动技能和对劳动后果的预见能力。然而,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这两个方面在不同的地域中却可以因自然条件的差异而有不同的侧重。在有的地方,例如上古时代的欧洲和西亚,农业最初可能是作为牧草种植业而发展起来的;而在另外的地方,例如在仰韶文化时期的中国人那里,农业和定居生活却是原始畜牧业的前提。正是这种看起来并不起眼的最初的差异,把东西方两个不同的民族带到了历史的岔路口上。

根据考古发掘,到距今六七千年前的仰韶文化期间(如陕西半坡和河南庙底沟所发现的),中华民族已进入了以农耕为主的新石器时代。继此之后,沿黄河流域,上行有甘肃、青海地区“马家窑文化”出现(它是中原仰韶文化的继续),下行有山东济南一带“龙山文化”的兴起,为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建造了广阔的历史舞台 。大河流域农业生产的优先发展,与冲积平原所提供的大片可耕地有关。中华民族自古以来把农作物的收获和种植的象征——花(华)与芽(夏)看作自己民族的象征 ,家畜饲养则从母系氏族时代就作为“副业”而附属于农业生产了。最早饲养的是不占牧场的猪和狗,到龙山文化时才开始驯养牛、羊。道理很简单,在黄河流域,用牧场来挤占肥沃的耕地是很不上算的。《周易·系辞》上说“庖牺氏没,神农氏作”,或许正反映了远古农业排斥畜牧业的情况。罗伯特·路威曾提到中国人与其他民族的一个区别,即他们没有喝牛羊奶的习惯 ,这也可以作为在中国畜牧业从未占主要生产方式的佐证。一个定居的农业民族在广大农业区域内对其他农业地区的扩张,其最自然的方式莫过于“先融合,后征服”。《论语·宪问》所谓“禹、稷躬稼而有天下”,正说明中国古代不是如游牧民族靠硬弓骏马制驭群雄,而是靠发展农业征服人心。因此,虽然中华民族在自己的扩展过程中也免不了产生部落和氏族之间的冲突,也有后来者奴役先前土著的现象,但由于这种征服有长期的融合作为基础,人们对待这种征服常常是容易忍受的,因此在整个民族意识中他们始终把自己视为黄河流域这片土地上“土生土长”的原始土著。龙山文化时期母权制氏族公社向父权制家庭公社的过渡,确立了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这种农业生产的稳定性和承继性,种下了古人对自己世代生长于斯的土地的牢不可破的感情,形成了中国人历来不爱迁徙的民族习惯。

远古时期的希腊则另是一番景象。最早在希腊地区定居下来并发展了自己的文化的是克里特岛的居民。据推测,他们可能是从小亚细亚渡海来的,文化上受古埃及的影响,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在墓葬(土葬)和住房建筑方面也保持着内陆农业民族的习惯。从公元前两千多年建立早期米诺斯文化开始,由于克里特岛所处的海上交通要道的特殊地位,这个民族日益向工商业民族转化,并一度建立了地中海的海上霸权。公元前1400年左右,克里特文化突然衰落并灭亡了。有人估计是阿卡亚人的一支迈锡尼人从北方来,征服了当地居民的缘故。与中国古代“先融合,后征服”不同,迈锡尼人的征服是一个完全外来的异民族对一个原先高度发达的民族文化的破坏和毁灭,他们用自己特有的线形文字直接取代了被征服者的象形文字。迈锡尼文化也曾受克里特很深的影响,但并未被融合。迈锡尼人征服克里特时其文化也不低于克里特,但他们与克里特人有一个很重要的区别,就是远距离的征服性。他们“是一个征服者部族,属于从北方、或许是从多瑙河流域来的一个身材高大的、头发秀美的种族” ,这个种族似乎并没有经过自然经济的缓慢的蔓延,而是从公元前1600年左右直接来到希腊中部和南部,用自己先进的铁器征服了希腊本土处于新石器时代和青铜时代的土著,并取代了克里特文化。他们对土地没有深厚的依恋之情。在荷马笔下,希腊英雄们远渡重洋去毁灭另一个城市,他们将阵亡的战友就地火葬,开怀痛饮,攻打十年之久而不懈,都反映出这个民族几乎天生的征服性。吉尔伯特·穆莱认为,希腊人的神并不自命为世界的创造者,“他们所做的,主要是征服世界” ,这正是希腊人自身的写照。在种源上,阿卡亚人属于雅利安人种,他们身高体壮,皮肤白皙,是从野蛮人中分离出来的最先进的游牧部落的代表 ,这个人种的“卓越的发展,或许应归功于他们的丰富的肉乳食物” 。正是游牧部落的迁徙性,使阿卡亚人的征服具有那样一种袭击和掳掠的性质,但也正因为如此,这个民族对于海上贸易、海盗行径和殖民事业,对于动荡的生活和冒险生涯,都具有天然的适应能力。公元前12世纪,又一支阿卡亚人即多利亚人从北方汹涌而来,席卷了迈锡尼等国家,推动了希腊本土居民继续向外移民。他们有一部分转向了农业生产,如斯巴达人就迫使被征服的希洛人为他们生产粮食,但大部分却保持着外向冒险的生活方式,对于土地很少有依赖感。我们从希腊神话中可以找到许多反映畜牧业与航海生活有联系的地方,如海神波塞冬原先是一个养马业的保护神,他的儿子特里同也具有马形,赫耳墨斯既是商人的保护神和交通神,又是畜群的保护神。

希腊人以其惯于迁徙的民族特性,充分利用了希腊半岛所提供的极为有利的经商和海运条件。希腊地区可耕地很少,希腊人只有外出远行,到远离家乡的异国他乡才能取得自己的生活资料。许多城邦和移民区都是由贸易和商品生产建立起来的,如雅典城就从埃及进口粮食,从波斯输入日用品,从麦加拉运进蔬菜,由马其顿获得木材。商业和海上控制是希腊人的命脉,他们赖以生存的是海洋和交通。从公元前8世纪开始的希腊移民运动,其规模之大,时间之长,在历史上只有欧洲人移居新大陆可以相比。这种移民运动与盲目的部落迁徙不同,它是城邦政治经济扩张的一种有组织有计划的形式。尤其是公元前7世纪之后,移民主要是工商业性质的,许多移民城邦成为希腊世界主要的工商业中心。到公元前5世纪,希腊的手工业和航海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冶金、造船、武器、皮革、陶器、纺织、酿酒等行业已举世闻名,而且主要是为了出口,甚至希腊有限的农业也带上了商品生产的性质。无疑,古希腊经济生活中这种商品经济的特点,必定是当希腊人(阿卡亚人)尚作为游牧部落在北方漫游的时候,就已经萌芽于氏族内部了。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不同,游牧部落由于畜牧业本身的需要,就必须和其他部落进行商品交换。在这种交换中,牲畜是现成的、自然形态的货币,它不需像谷物交换那样由人工(行政当局)制定统一的量具,而天然地保证了商品交换的等价原则的普遍性。商品经济是游牧民族走向文明开化的主要通路。

自给自足的中国古代农人却是以另一种方式踏入文明的门槛的。自然经济的稳定发展,恰好是以一种最不自然的、人为的方式才得到保障的,这就是从上至下直到每个生产细胞的金字塔式的行政干预。正是这种完善的行政干预,成了中华文明的象征,它是人类自觉调节自身生活方式的最早表率。它颁布农时,组织抗灾,兴修水利,处理民事纠纷直到家庭琐事。每当年丰日足,外患消弭,到处是一片歌舞升平的景象。在这种人为的控制之下,中国人的家居生活是太容易了。只要不是兵荒马乱,水旱虫灾,他们用不着动脑筋去应付各种情况,只需按着伏羲氏和神农氏早已教给祖先们的老一套耕作程序,习惯性地“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就能保证一家大小的温饱。但这种自然经济所导致的交换的萎缩、交通的不发达、见识的狭隘,却使中国人很早就丧失了探险精神和穷根究底的兴趣,而对超出一小块地域之外的一切感到神秘和不适应。他们从来没有想到要像希腊人那样扬帆远航,至多不过到附近山野里开上几亩生荒地,而且也只以步行所能达到的地区为限。数千年来,大一统的华夏帝国从人与土地的这种依赖关系中取得了自己强大的聚合力。皇帝称自己的国家为“社稷”,社就是土地,稷则是这土地上所生长的庄稼。中国的政权是土地政权,中国的战争是土地战争,而不像古希腊以掠夺财富(动产)和奴隶为主要目的的战争。中国的租税剥削和徭役剥削也不同于古希腊的奴隶剥削和金融、高利贷剥削。直到13世纪,意大利人马可·波罗初次游历中国元朝都城时,竟以为忽必烈皇帝一定是靠操纵货币发行而建立起如此豪华奢侈的排场的,可见中西两大民族的经济观念差异之大,已达到了难以沟通的地步。

总之,古代中华民族与希腊民族的差异种种,最终可以追溯到农业民族与游牧民族的差异,以及由此形成的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差异上去。

三 炎黄之血与杀父的英雄们

在中国古代社会中,民族的“土生土长”性、小农经济的封闭性和自给自足的“自然性”,使中国人从来就注重维系本民族内部人与人之间的自然关系,也就是维护氏族家庭的血缘关系。“氏族是以血缘为基础的人类社会的自然形成的原始形式” ,炎黄之血却进而成了中华民族数千年文明史的象征。与此相反,希腊文明社会的发端却是以炸毁原始氏族制度、否定血缘关系的神圣性作为前提的。希腊神话中充斥着反映这一巨大变革的故事。例如,世界的最初统治者、天神乌拉诺斯被他的儿子克洛诺斯所推翻,并被打成残废,失去了生殖能力;克洛诺斯为免遭其父同样的厄运,将其子女逐个吞食,唯宙斯幸免,后来克洛诺斯即被宙斯推翻,打入地狱;宙斯的统治也注定受到其子女的威胁,后由于普罗米修斯向宙斯吐露了这一秘密,他采取了措施才得以幸免。俄狄浦斯在解开司芬克斯的“人之谜”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杀父娶母”。奥列斯特杀母被雅典娜判决无罪的传说,则被恩格斯当作氏族裁判权被国家裁判权所取代的最好例证 。在这里,且让我们先来追随着恩格斯的思路,看看希腊文明的曙光是如何驱散氏族制度的阴霾而照亮着西方世界的蓝天的。

以雅典为代表的希腊人的国家是希腊文明的象征。这种国家被恩格斯称为“一般国家形成的一种非常典型的例子” ,它是在相当发达的商品经济的推动下建立起来的。古代氏族组织在荷马史诗中描写的“英雄时代”就已经开始瓦解。母权制向父权制的转化在中国使部落首领成为世袭的君主,导致了“天下为家”,而在希腊却“使家庭变成一种与氏族对立的力量” ,这种力量最终冲破了旧的氏族血缘关系的束缚,建立起以个体家庭私有财产为基础的奴隶制民主共和国。其中的奥秘在于,希腊商品经济的发展导致了跨氏族、跨地域的频繁交换,导致了外来居民的混杂、血缘关系的淡化,商业活动与氏族制度的日常活动直接相干扰、相冲突,因而“氏族制度同货币经济绝对不能相容” 。真正的商品交换从本质上说只能是个人对个人的交换。炸毁旧的氏族血缘纽带的,正是古希腊的商品交换所促成的赤裸裸的财产私有制。“起初是部落和部落之间通过各自的氏族酋长来进行交换,但是当畜群开始变为特殊财产的时候,个人交换便越来越占优势,终于成为交换的唯一形式。” 随着商品交换的发达,动产的私有化,土地也被分割成了私有财产,这种个人土地所有制一开始就将向个人交纳的地租和向国家交纳的赋税严格区分开来,因而保证了个人对于国家的独立性。正是在这种私有制充分发展的情况下,“于是就产生了凌驾于各个部落和氏族的法的习惯之上的雅典普遍适用的民族法” ,它“第一次不依亲属集团而依共同居住地区为了公共目的来划分人民” ,规定每个雅典公民不分部落、氏族都在国家范围内享有平等的权利,而不受那些部落法规的侵犯。可见,希腊阶级社会的形成一开始就是在商品经济冲破了原始氏族公社血缘关系束缚的基础上,以个人私有财产不可侵犯为基本原则而进行的,这种适应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所建立的分散的城邦奴隶制国家,其政治形式必然会日益走向商业奴隶主民主制。

现在,让我们再来看看中国的情况。在中国古代由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的过渡中,与古希腊有一个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并没有发生一夫一妻制个体家庭“以威胁的姿态起来与氏族对抗” 的情况;恰好相反,家长制家庭充当了专制国家的组织模式,其中,氏族血缘关系成为历代统治者所大力加强,以便用来控制人民并维护自身统治的工具。恩格斯主要是通过游牧民族的牲畜交换来说明私有制的产生,马克思也指出:“无论在古代或现代民族中,真正的私有制只是随着动产的出现才出现的。” 但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所带来的必然是动产的贫乏,交换的不发达,在这里,家庭所拥有的一切财产(包括土地)既是私有的(相对于别的家庭而言),又是公有的(相对于大家庭即国家而言),而在对国家(或君王)的“纳贡”中,赋税同时也就是地租。“在这里,国家就是最高的地主。在这里,主权就是在全国范围内集中的土地所有权”,因此在严格意义上也就“没有私有土地的所有权,虽然存在着对土地的私人的和共同的占有权和使用权” 。由于最高地主(皇帝)再没有其他地主能与他并列,他拥有一切,因此在这种意义上的“私有”也就是“公有”(国有):人都是国家的,一切人的所有也都属于国家。但在局部的范围内,在土地“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层次上,私有制的原则却可以暂时离开“公有”的原则而起作用,甚至使“公有”成为名义上的,私有则成为实际遵循的准则。因此我们也可以把中国古代阶级社会产生的基础视为一种隐秘形式的私有制,它在原始氏族血缘关系和从中演化出来的宗法制国家体制的重重包裹之下,已看不出自身的锋芒了。同样,中国古代的家庭也从来没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个体家庭,而总是与整个氏族处在牢不可破的关系网中。氏族社会也并不因这种家庭的产生而遭受到“威胁”以至被彻底“炸毁”,反而以这种家庭为模板,而在一种隐秘的形式下过渡到阶级社会和国家。这是因为在中国的农业经济中,氏族组织自古以来就承担着举办公共工程,主要是水利灌溉工程的重任,它决定着中国经济生活的命脉。夏代第一位国家统治者夏禹就是由于治水有功而被推举为王的,他的儿子启废“禅让制”立“世袭制”,就轻而易举地将氏族公有转化成了国家所有。

因此,中国的奴隶制社会与西方不同,它不是依靠战俘组成的奴隶劳动力大军和两极分化中产生的债务奴隶来充当社会生产的主力。这样形成的奴隶在中国主要是家奴和官奴,是服务性人员而非生产性人员,常被统治者当作一种浪费而加以限制 。反之,夏代以来奴隶主的统治和剥削主要采取某种“隶农制”的方式,即征服一个国家、一个氏族、一片地区,不是将这地区的人民赶尽杀绝(如古希腊特洛伊战争),也不是将他们掳掠一空(如亚述人征服以色列),而是使之臣服于己,在原有的土地上从事原有的农业生产 ,或缴纳一定的贡赋,或在公田上服一定的劳役 。的确,在两个同是农业民族而又处于相近生产水平上的大部落之间,不能想象有别的战后处理比这种方式更符合战胜者的利益了。这种“让旧居民替自己耕种土地”的征服方式,后来也延续到封建社会,成为典型的“农奴制”形态 ,它使农业民族的征服有别于游牧民族的征服,“因为它从一开始就是同田间耕作的劳役有关的” 。在中国,成功的征服总是“先融合,后征服” ,如西周那样“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 ,然后才伺机取而代之。即使游牧民族如蒙古人和满族人入主中原,倘不补上“融合”这一课,其统治也绝不会长久。维护农民与土地的自然关系以及立足于其上的氏族血缘关系既然是征伐成功的前提,进一步加强这种关系当然也就是征服后的必然结果了。一方面,征服者通常按自己家族的亲疏长幼来瓜分被征服的土地和人民;另一方面,被征服者多半也是连带着他们的土地、家庭甚至整个氏族原封不动地被封赐。这些被束缚于土地之上而失去人身自由的隶农或农奴,虽然也受到监工(田畯)的严厉监督,但只要不放弃农事逃亡,则可以保持原来的姓氏、家庭、宗庙,按原来的方式娶妻生子、传宗接代。统治者不但不怕他们利用宗族关系群起反抗(只要处理得当,就不存在这个问题),反而以此作为管理和束缚他们的最方便的手段。所以,“亚洲各国不断瓦解、不断重建和经常改朝换代,与此截然相反,亚洲的社会却没有变化。这种社会的基本经济要素的结构,不为政治领域中的风暴所触动” 。唯一的改变是统治者换了人。这些统治者利用原始时代遗留下来的一套氏族家庭公社的传统体制和观念,将被征服者作为自己的“子民”纳入一个更大、更普遍的家长制宗法体系之中,将残酷的阶级压迫蒙上了一层温情脉脉的家庭血缘关系的面纱 。在这里,君如父,臣如子,子孝、妇从、父慈对应着民顺、臣忠、君仁,各级官僚都是百姓的“父母官”。阶级关系采取了血缘关系的模式,国家组织与宗法组织同构 。这一体制从纵的方面看,就体现为中国人强烈的历史意识,即“祖先崇拜”。中国古代祖先崇拜之盛,堪称世界之首,它是统治者用来同化被征服民族、控制被压迫阶级的手段。统治者和征服者总是将被统治者被征服者的祖先隶属于自己的祖先神之下,进而将各方族神总归于一个共同的祖先神,排出极为详尽确凿的世系 ,以保证自身权力的一贯的神圣地位。从横的方面看,中国宗法政治体制是“家”的观念的无穷放大。中国是由“家天下”进入阶级社会的,从此,政治关系的宗法化和宗法关系的政治化就伴随始终。“国家”是以帝王为家长的大家庭,国家大事无非是皇帝的家务事;反之,每个小家庭也是国家的延续部分,政府有权干预任何家庭琐事和个人私事。这些立足于自然经济之上的小家庭是“由一些同名数简单相加形成的”一袋“马铃薯”,“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这种权力保护他们不受其他阶级侵犯,并从上面赐给他们雨水和阳光”

这种牢固的宗法政治体制从奴隶制时代即已开始形成,并为中国进入封建社会而准备了现成的社会组织形式。

就这样,东西方两大民族在跨入文明社会之际,就以不同的姿态站在两个截然不同的入口,准备朝不同的方向进发。当人类的一群脉管里沸腾着炎黄之血,同心同德地向大自然作顽强的斗争时,人类的另一群则按照杀父的英雄们所制定的法律,获得了个人对社会的独立。后来的整个历史发展,则好像处处要将这两大文明民族作一个有趣的对比。世界历史仿佛跟人类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它使中华民族在希腊人的祖先还盲无目标地游荡于欧洲大陆时,就在黄河流域创立了“焕乎其文章”的原始社会灿烂的文化;但它又让古希腊罗马奴隶社会文明之光在西方天空上映射出绚丽的云霞,却给中国人留下一个充满着精神压力,以几乎看不出的步子缓慢前行的、半原始半奴隶制、半奴隶制半封建的沉重包袱。似乎为了补偿这一点,它慷慨地赐给华夏后裔们两千年“礼仪之邦”的举世无双的封建文化,却听凭西方中世纪社会在迷信、愚昧和黑暗之中挣扎了一千年。最后,当西方近代资产阶级以史无前例的加速度飞升到人类文化的高峰时,它却让中国人背负着自己的历史包袱老在起跑线上踟蹰不前,使我们至今还必须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去“赎”自己的“原罪”。中西历史进程的这种“交相胜”,其秘密何在呢?

如果可以把整个历史运动归结为人与物(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的话,那么我们可以说,西方进入阶级社会时,是通过人与物的关系来实现人与人的关系,中国则相反,是通过人与人的关系来实现人与物的关系。前者是商品经济的特点,它在西方奴隶制社会中发展起来,经过中世纪的自身回转,而为近代资本主义的勃兴提供了更广阔的基础;后者是自然经济的特点,它继承着农业民族在原始公社末期的经济模式,在奴隶社会中几经商品经济的冲击,到封建社会终于形成了一套限制商品经济、维持自身稳定的机制,而当这一体制走完了它的上升道路时,却难以依靠自身的力量向更高的阶段迈进。马克思和恩格斯都多次将西方近代资本主义生产与古代奴隶社会的商品生产相比拟,同时又将中世纪和亚洲古老帝国存在的基础归结为同一个自然经济。中西方各自按照自己的特点所走过的这两条“否定之否定”曲线,是否有可能在当代中西文化大融合的趋势中共同为下一个否定奠定新的“正题”呢?

中西两种文化的经济、政治环境的差异之大,一至如此。现在我们再来看看,在这两种文化土壤上生长出来的社会心理和意识形态,各具有怎样不同的特点。 Da/yZE+kb+Kg6rHXOXQ7CiS9XRwlS+GQ/wA3OleWUWVumqDKluaFgKtrRE1cD7x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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