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利驾车行驶在高低起伏愈发厉害的道路上,分外激动地胡说起来:“当然啊,驯鹿被他们送上了灰狗巴士,在季节到来前举办了一场开诚布公的愉快盛会,就在那山野的深处,隔了有一万零五百六十码的距离才有一家落后的汽车旅店。它却比预计的要新,简陋得让人觉得受骗。倘若你搞丢了往返车票,那你不如干脆变成个土地爷,还有着精良的装备,据说古罗马军团流落出来的那些东西都被演员工会的会议给榨干了,也不知道真假。当然喽,反正不管怎么说(他回头跟我说)在寻觅重回情感荒原之路时,你必然会有所收获,会是……总之是什么人给你的。要来点儿枫糖糖浆吗?那会让你感觉好些的。”
“是的,亨利。”
莫利就是这样的。汽车在这个时候行驶到了山麓小丘。途中,我们经过一些小镇,阴沉沉的,还在其中一个停了一会儿,加了点儿油。街上有些空荡,只有一些像猫王埃尔维斯·普莱斯利那样装扮的家伙,像是在寻事挑衅,等着跟别人打架。不过,在他们后面,有一条潺潺流淌的清澈山涧,让人感觉不远处应该有一座高山。那个夜晚清澈柔美,但是最后,我们终究还是在狭窄的山路上继续行驶,毫无疑问地驶向了高山。道路两旁开始出现了一些高大的松树,间或还会有一些悬崖峭壁。寒冷的空气让人激动了起来。巧合的是,这个晚上刚好是狩猎季的前夕。途中遇到了一家酒吧,我们停下来喝了一点酒,我们看到了很多猎人,他们大多戴着红色的鸭舌帽,身上穿着羊毛衬衫,枪支弹药将他们的车厢装得的满满的。看到我们,他们兴高采烈地问,一路上有没有遇到鹿。就在快到酒吧的时候,我还真看到了一头。当时,莫利开着车说:“哦,贾菲,或许在我们小小的网球会里,你会成为丁尼生,他们会用新波西米亚人来称呼你,并用没有了名声赫赫的阿玛迪斯的圆桌骑士和摩尔王国的光辉灿烂,与你来相提并论。摩尔王国后来卖给了埃塞俄比亚,代价是一万七千头骆驼,还有一千六百个士兵。当时的凯撒,还是个没断奶的孩子呢。”就在这个时候,马路中央突然出现了一头鹿,它看着我们的车头灯,很显然被惊到了,然后飞快地跑进了马路一旁的灌木丛,消失在了森林无边无际地寂静中(我们是在莫利关掉引擎后感受到的这种寂静)。我们已经到达真正的高山上了。莫利告诉我们,现在已经站在海拔三千英尺高的地方了。山涧潺潺的水流声传入我们的耳中,但我们看不到它们在哪里。我想冲着被我惊吓到的那头鹿大喊一声:“别怕,小鹿,我们不会冲你开枪的。”停车到酒吧喝点小酒也是因为我的坚持,贾菲才同意的。(“这样寒冷的山村,除了一杯浓稠温暖的红波特酒,还有什么更能滋润灵魂的呢?”)
贾菲说:“就这样吧,史密斯,尽管我觉得登山并不一定就要喝酒。”
“喝两杯也没什么关系的。”
“好吧,但是你千万不要为了喝酒,把我们准备星期六买干粮的钱都花了。”
“我的人生就是这样的,时而富有,时而贫穷,不过更多的时候是贫穷,而且是穷到一无所有。”
我们走进酒吧,里面挂着一些麋鹿的头,就连用来装饰座椅的图案也是鹿,简直与瑞士农舍差不多。每到狩猎季节,酒吧里的人群就是活广告。虽然这里作为猎人之乡,威士忌更受欢迎,点波特酒确实有些奇怪,但我们仍然点了波特酒,而酒保什么都没说,只是为我和贾菲一人倒了一杯基督徒弟兄牌波特酒(莫利一滴酒都不喝)。喝完酒,我和贾菲的心情也都畅快了起来。
在酒精的作用的下,贾菲叹了一口气,“唉,我计划着最近去一趟北方,再走走那些云遮雾涌的山脉,探访一下我那些老朋友,有刻薄的知识分子,也有伐木工醉鬼。雷,你也该去一趟,不管是和我一起,还是你自己,你都应该去那里转转。没有去过那里,你就等于白活了一回。然后我会去日本,将所有的山脉,无论大小,全部走遍,找出那些隐藏在大小山脉中的古代小佛寺。我还会遍寻那些住在小茅庐里的百岁老贤者,平日里他们整日面朝观音像,静心打坐,进入很深的冥想状态,打坐结束后,他们走到屋外看到会动的东西,总是会哈哈大笑。我喜欢日本,但这并不代表我对美国就不热爱。但是,对这些该死的猎人,我是痛恨的,用枪谋杀那些毫无反抗能力的‘有情’,是他们唯一的渴望。他们不明白的是,每一次杀生,都要经受一千次的轮回大恐怖。”
“莫利,听到这些,你有什么感想吗?”
“对于佛教,我喜欢的只不过是他们的绘画。然后,我不得不承认的是,卡索埃特笔下的很多登山诗中都融入了佛教的东西,但是对于信仰的部分,并没有让我提起很大的兴趣。”其实对他来说,这两者并没有什么区别。然后他开心地笑了起来,又说了一句:“我是超然的。”听到这句话,贾菲立刻喊了一句:
“超然就是一种佛教精神。”
“哦?是吗?喝过波特酒,你出汗的时候,那些吃进去的优酪乳会跟着一起排拍出来。说真的,我对这个酒吧有点失望,它没有本笃会牌或者是特拉普苦修会牌的圣水,这里卖的葡萄酒只有基督徒弟兄牌的。也不是在这个奇怪的酒吧里,我就有所膨胀,它看起来就像是作家扎堆的地方,那些穿着希雅蒂牌或者布莱德鲁夫牌正装的亚美尼亚杂货商,他们都是一些清教徒,有着良好的意愿,但却不善言辞,踏上成群结队狂欢的道路,想要避孕,却又不懂避孕的方法。这些家伙就是一些畜生,”他停顿了一下,又继续说,“这的牛奶一定很好,但是奶牛太多人太少。这的人很有可能是盎格鲁撒克逊族的一个分支,我对他们并没有什么兴趣。这的小飞人肯定能达到三十四英里的速度。还有哦,贾菲,如果有一天你有了一份正经的工作,你要买一套西装,就买布克兄弟牌的,因为……”(这时酒吧里来了几个女孩子)“年轻的猎人……婴儿房之所以全年开放,肯定就是因为这个。”
我们三个人这样单独凑在一起聊着悄悄话,让酒吧里的猎人们有些看不惯,他们陆陆续续地都凑到我们这里来,跟我们攀谈,于是我们便从他们那里听到了很多关于猎鹿的话题,比如,在哪里能够看到鹿,还有猎鹿时的一些注意事项。但是,当他们知道我们只是来爬山的,并不是狩猎的,全都一脸诧异,感觉我们就是无药可救的怪胎,然后一个一个全都转身离开了。我和贾菲每人喝了两杯葡萄酒,然后我们就回到车上,继续往前行驶。随着海拔越来越高,空气也越来越冷,一直到凌晨两点,因为还需要很远的一段路程才能抵达布里奇波特,我们便暂时停在了这里,在树林里睡了一晚。
“等黎明我们在继续前进吧,到时候,我们早餐可以吃这个。”贾菲说着,从袋子里拿出了面包和乳酪,那是出门前最后一分钟,他才装进去的。“这样,保加麦和其他的好食材就可以当作我们后天的早餐了。”莫利开着车穿过一条小路,来到一块空地上,周围是一片以冷杉和黄松为主的天然林场,有的树能达到一百英尺高。这里极度宁静,天空中星光璀璨,地上霜花盛开,万籁俱静,只是偶尔有踢踏声从灌木丛中传出来(这声音或许是一只兔子,被我们的说话声惊吓到了)。我把睡袋拿出来铺开,然后脱了鞋穿着袜子钻进了睡袋里。我环视了一下那些高大的树木,心中满是感激:“哦,如此美好的夜晚,会让我的睡眠怎样的甜美啊,如此宁静的世外桃源,会让我产生多少领悟啊。”然而这时,还在车上的贾菲突然冲我喊了一声:“糟了,莫利把他的睡袋给忘了。”
“什么?……这个精彩了,现在怎么办呢?”
他们讨论了一会儿,说话的同时,还拿着手电筒在结霜的地上来来回回地照。然后,贾菲来到我面前说:“现在我们唯一的办法就是把两个睡袋打开,拼成一个,当成毯子盖在我们三个身上。不过这样就是他妈的会冷。”
“什么?我们的屁股四周一定会渗进来很多寒气的。”
“没有别的办法了,总不能就让亨利在车上睡觉吧。在没有暖气的车里,他会被冻死的。”
“他妈的,我正想着好好睡一觉呢。”我一边嘀咕着,一边从睡袋里爬出来,又把鞋穿上。不一会儿,贾菲就在地上铺上了两件尼龙披风,又把两个睡袋拼起来,然后就躺下准备睡觉了。通过掷铜板的方式,决定了我睡在中间。此时的温度已经降到零下,星星闪烁着冷冰冰的光芒,好像在偷偷地的笑。躺好之后,我听见莫利这个神经病在吹他那个今晚绝对用不上的充气床垫。他吹好了之后,又开始在睡袋下面一边来回翻身,一边唉声叹气。贾菲完全不受影响,都打上呼了。最后,莫利还是睡不着,又跑到车里坐着,可能是又胡说八道地自言自语了。这让我睡了一小会儿。然而,不过几分钟时间,因为冷得是在不行了,他又跑回来了。又躺在睡袋里来回翻身,每隔一会儿,不是诅咒一声,就是叹口气。这个莫利简直就是个疯子!而这也只不过是他给我们找的第一个麻烦。从古至今,大概也就他这么一个忘了带睡袋的登山者。我在心里喊冤叫屈的,“耶稣基督,他怎么就没有忘记他的宝贝充气床垫,安安稳稳地睡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