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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有關心靈事類

甲 妖祥

日昃之離不鼓缶而歌則大耋之嗟凶 《離》九三 黄離元吉 六二

案《説文》曰“ ,日在西方時側也”,引此經作 ,又曰“昊日西也”,昃 昊并同。《周禮·眡祲》曰:“掌十煇之法,以觀妖祥,辨吉凶;一曰祲,二曰象,三曰鐫,四曰監,五曰闇,六曰瞢,七曰彌,八曰叙,九曰隮,十曰想。”鄭衆注曰:“煇謂日光炁也。”案十煇之名,若象與想,瞢與彌等,頗似音轉字變,本一名而誤分爲二者。先鄭訓瞢爲“日月平車無光”,訓彌爲“白虹彌天”,後鄭又訓彌爲“氣貫日”。白虹彌天與日何涉?故後鄭不從。然氣貫日與彌字之義亦不相應。實則彌瞢一聲之轉,彌即瞢耳。彌之言猶彌離也。《爾雅·釋詁》“覭髳,茀離也”,郭注曰:“茀離即彌離,彌離猶蒙龍也。”蒙龍與朦朧同,彌謂之彌離,猶瞢謂之朦朧。《周禮》故書彌作迷,則猶彌離一作迷離。《木蘭詩》曰“雌兔眼迷離”,謂兔目朦朧無光也。聲轉爲冪 ,《廣韻》曰“冪 貌”,亦謂其無光。然此義實離之引申。離羅古同字。羅之爲物,質薄而半透明,凡光爲羅所掩,視之朦朧如月色,冪 霧,故引申之有無光之義。 《莊 子·齊物論》篇“罔兩問景”崔注曰“罔兩,罔浪有無之狀”,郭注曰:“景外之微陰 也。”案即網羅聲之轉,景外微陰,若有若無,亦一(羅)義之引申。罔兩又爲鬼物之名, 字作魍魎,一曰魑魅。魑魅即離昧,亦即迷離之倒。 彌(迷)離連語,例得析言,《易》言離猶《禮》言彌(迷)耳。《太玄·瞢》次六測曰:“瞢瞢之離,中不眩也。”范本不眩作薆薆。以瞢瞢狀離,正謂離之無光,故曰不眩,或曰薆薆。《廣韻》曰“ ,帷中火”,隔帷視火,其光迷離,故謂之 與離通。“日昃之離”,之猶而也 見《古書虚字 集釋》 ,言日西昃時迷離無光也。《春秋經·莊二十五年》,三十年,文十五年并云:“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左氏·莊二十五年》傳曰“凡天災,有幣無牲,非日月之眚不鼓”,文十五年《傳》曰:“日有食之,天子不舉,伐鼓于社,諸侯用幣于社,伐鼓于朝,……古之道也。” 昭公十七年《傳》昭子説略 同案缶亦鼓之類,古亦謂之土鼓。日離擊缶,與日食伐鼓,皆王充所謂“彰事告急,助口氣”者也。 《論衡·順 鼓》篇曰:“夫禮以鼓助號呼,明聲響也……大水用鼓,或時再(災)告社,陰之大盛, 雨湛不霽,陰盛陽微,非道之宜,口祝不副,以鼓自助,與日食鼓用牲于社,同一義也。 俱爲告急,彰陰盛也。事大而急者用鍾鼓,小而緩者用鈴荻( ),彰事告急,助口氣也。” 《周禮·女巫》曰“凡邦之大烖,歌哭而請”,注曰:“有歌者,有哭者,冀以悲哀感神靈也。”案賈疏曰“此云歌者,憂愁之歌”,是“歌哭”謂且歌且哭,鄭意以爲羣巫或歌或哭,微失經旨。《易》“鼓缶而歌”,亦謂憂愁之歌。日離爲天之災變,故必鼓缶哀歌,以訴於神靈而救之。“大耋之嗟”,釋文引京耋作絰,《蜀才》作咥。案當爲跮,即跌字,《太玄·差》次六有“大跌”之語。嗟當爲蹉。此之字亦訓而。“大耋之嗟”即大跌而蹉。《書·無逸》“自朝至日昃”疏曰“昃亦名昳,言日蹉跌而下”,《左傳·昭五年》注“日昳爲臺”疏曰“日昳謂蹉跌而下也”。此言日西昃時,昏暗無光,若不叩缶哀歌以救之,則必猝然蹉跌而下,如人之顛僕失據者也。六二“黄離”者,《漢書·天文志》曰“日月無光曰薄”,《史記·天官書集解》引京房《易傳》又曰“日赤黄爲薄”,“黄離”蓋即薄。《天官書》説歲星曰“星色赤黄而沈,所居野大穰”,説填星曰“五星色……黄圜則吉”,説太白曰“黄圜和角,……有年”,説辰星曰“黄爲五穀熟”。占星多以黄爲吉,疑占日亦然,故曰:“黄離元吉。”

龍戰于野其血玄黄 《坤》上六

案《左傳·昭十九年》曰“鄭大水,龍門於時門之外,洧淵,國人請爲禜焉,子産弗許”;莊十四年曰“初内蛇與外蛇鬥於鄭南門中,内蛇死”。龍戰蓋即此類。古書光黄通用,《説文》黄從古文光聲,是黄者火光之色,火色在赤黄之間,故黄之本義當訓爲赤色。《詩·駉》“有驪有黄”《傳》曰“黄騂曰黄”,《閟宫傳》曰“騂,赤色”,是毛以黄爲赤黄間色明甚。然《都人士》曰“狐裘黄黄”,《北風》曰“莫赤匪狐”,是古又或以黄赤通稱。《左傳·成二年》張侯曰“自始合而矢貫余手及肘,余折以御,左輪朱殷”,杜注曰“今人呼赤黑爲殷色”。《詩·七月傳》曰:“玄,黑而有赤也。”“其血玄黄”者,蓋玄當彼之殷,黄當彼之朱也。夫色彩稱謂,最難準確,古人出語,例不甚拘,若必執今言以繩古義,則血寧有黄色者哉?《文言傳》曰“天玄而地黄”,失之鑿矣!

鳥焚其巢 《旅》上九

案《大壯》六五“喪羊于易”,《旅》上九“旅人先笑後號咷,喪牛于易”,并用王亥兄弟事,顧頡剛氏已發其覆矣。 《周易爻辭中的故事》 (《古史辨》三上) 然《大荒東經》曰“有人曰王亥,兩手操鳥,方食其頭,王亥托於有易河伯僕牛,有易殺王亥,取僕牛”,《天問》曰:“恒秉季德,焉得夫朴牛,何往營班禄,不但還來?昏微遵迹,有狄不寧,何繁鳥萃棘,負子肆情?”二書説亥恒事,皆有鳥。《易》於“旅人先笑後號咷喪牛于易”上亦曰“鳥焚其巢”,而卜辭王亥名且有從鳥作駭者, “辛巳卜,貞王駭上甲鄉(響)于河。”(《佚》八八八) 是鳥確爲此故事“母題”之一部分。考傳説謂簡狄吞燕卵而生契是爲殷祖,是殷之先世嘗以鳥爲圖騰。此蓋以鳥喻殷人,“鳥焚其巢”,猶言王亥喪其居處。焚疑讀爲僨。 《左傳·襄二十四年》“象有齒以焚其身”服注 “焚,僵也”。《説文》“僨,僵也”。 《周語下》“高位實疾僨”注曰“僨,隕也”,《大學》“此謂一言僨事”注曰“僨猶覆敗也”。“鳥焚其巢”即覆其巢。或傳説本謂覆巢,語譌爲焚,《周易》引之,以爲災異之象,故《漢書·五行志》中之下載“成帝河平元年二月庚子,泰山山桑谷有 焚其巢”歟?

乙 占候

案乾爲乾濕本字,其緐文即漧。 詳後“君子終日乾乾”條。 卦名之乾,本當爲斡。 并從倝聲。 斡者轉之類名,故星中北斗亦可曰斡。古人想像天隨斗轉,而以北斗爲天之樞紐,因每假北斗以爲在體之象徵,遂亦或變天而言斡,《天問》“斡維焉繫”猶《淮南子·天文》篇“天維絶” 原作“天柱折,地維絶”從《天問》王注,《大荒西經》郭注引改。 矣。《説文》乾之籀文作 ,從昍,蓋與晶同,晶古星字。疑乾即北斗星名之專字。商亦星名也,其籀文作 ,卜辭作 《佚》五一八。 并從昍,與乾同意,足資取證。《易緯逸象》乾爲旋,旋斡義同。《史記·天官書》曰:“北斗七星,所謂旋璣(機)玉衡以齊七政。”乾爲旋,北斗謂之旋機,此亦乾即北斗之旁證。《説卦傳》曰“乾,西北之卦也”,蓋乾即北斗,而戰國以來天官家謂天庭在崑崙山上,則北斗當中國之西北隅,故《説卦傳》云然。

潛龍 《乾》初九 見龍在田 九二 或躍在淵 九四 飛龍在天 九五 亢龍 上九 見羣龍无首 用九

案古書言龍,多謂東宫蒼龍之星。《乾卦》六言龍, 内九四,或躍在淵, 雖未明言龍,而實亦指龍。 亦皆謂龍星。《史記·天官書索隱》引石氏曰“左角爲天田”,《卦禪書正義》引《漢舊儀》曰:“龍星左角爲天田。”九二“見龍在田”,田即天田也。蒼龍之星即心宿三星,當春夏之交,昏後升於東南,秋冬之交,昏後降於西南。《後漢書·張衡傳》曰:“夫玄龍迎夏則陵雲而奮鱗,樂時也,涉冬則淈泥而潛蟠,避害也。”玄龍即蒼龍之星,迎夏奮鱗,涉冬潛蟠,正合龍星見藏之候。《説文》曰“龍……春分而登天,秋分而潛淵”,亦謂龍星。九五“飛龍在天”,春分之龍也;初九“潛龍”,九四“或躍在淵”,秋分之龍也。《天官書》曰:“東宫蒼龍——房,心。心爲明堂,大星天王,前後星子屬。不欲直,直則天王失計。”是龍欲曲,不欲直,曲則吉,直則凶也。上九“亢龍”,亢有直義,亢龍即直龍。用九“見羣龍無首”,羣讀爲卷, 羣從君聲,君卷聲近義通。《方言》四曰“繞衿謂之帬”,《文 選·江賦》“涒粼 潾”注曰:“水勢迴翔之貌。”《顔氏家訓·書證》篇引《三倉》郭 注曰:“莙藴藻之類也,細葉蓬茸生,一節長數寸,細茸如絲,圓繞可愛,長者二三十節, 猶呼爲莙。”曰繞,曰迴翔,曰圓繞,并與卷義近,是帬涒莙并有卷義,羣讀爲卷,猶帬 涒莙之訓卷也。 羣龍即卷龍。古王者衣飾有所謂卷龍者。《詩·七罭傳》曰“袞衣,卷龍也”,《周禮·司服》鄭衆注、《詩·采菽箋》、《釋名·釋首飾》説袞義并同。《説文》曰“袞,天子享先王,卷龍繡於下裳,幅一龍,蟠阿上鄉”,蟠阿即卷曲之狀。 卷龍又有升龍降 龍之别。升者卷曲上嚮,即春分之龍,降者下嚮,即秋分之龍,可證卷龍之龍亦斥星言。 卜辭龍字或作 《殷虚書契後編》下卷第六葉。 其狀尾交於首,曲身若環,豈所謂卷龍歟?《海外西經》曰“軒轅之國,……人面蛇身,尾交首上”,以《天官書》“權,軒轅,軒轅黄龍體”證之,是蛇身而尾交首上者即卷龍。其星謂之權者,亦當讀爲卷。 《詩·盧令》“其人美 且鬈”,《箋》曰“鬈當讀爲權”,《左傳·莊十九年》鬻拳《後漢書·孔融傳》作權,《説 文》齤讀若權并其比。 蓋東方房心(蒼龍)之爲卷龍,亦猶中央權(黄龍)之爲卷龍也。卷龍如環無端,莫辨首尾,故曰“无首”,言不見首耳。龍欲卷曲,不欲亢直,故“亢龍”則“有悔”,“見卷龍無首”則“吉”也。《史記·蔡澤傳》澤説應侯曰“《易》曰‘亢龍有悔’,此言上而不能下,信(伸)而不能詘,往而不能自返者也”;《賈子新書·容經》篇曰“‘亢龍’往而不返,故曰‘有悔,’悔者凶也”。案伸與亢,詘與卷,并同義字,“信(伸)而不能詘”,猶言龍亢而不能卷也。龍之體本以卷爲常,亢爲變,蔡賈并以亢龍爲往而不返者,蓋亦謂龍偶亢張而不能復其卷曲之常態。諦審二家之言,似亦并讀羣爲卷,可與余説相發。 《論衡·龍虚》篇曰“然則龍之所以爲神者,以其能屈伸其體,存 亡其形”,亦古卷龍亢龍説之遺。

或問上言乾(斡)即北斗,於天官屬中宫,此又言龍即蒼龍,屬東宫,卦義與爻義固當兩歧邪?曰:卦爻兩辭,本非出自一手,成於一時,全書卦爻異義之例,曷可勝數?雖然,此卦言北斗而爻言龍,亦非無故。《天官書》曰“斗爲帝車”;又曰“蒼龍房心,……房……曰天駟”,《索隱》引《詩氾歷樞》曰“房爲天馬,主車駕”;《爾雅·釋天》郭注曰“龍爲天馬,故房四星謂之天駟”。《後漢書·輿服志》注引《孝經援神契》曰“斗曲杓橈象成車,房爲龍馬,華蓋覆鈎”;又引宋均注曰“房龍既體蒼龍,又象駕四馬,故兼言之也”。《論衡·龍虚》篇曰:“世俗畫龍之象,馬首蛇尾。”由上觀之,斗亦爲車,龍亦爲馬,車與馬既交相爲用而不可須叟離,則卦言斗而爻言龍,其稱名雖遠,其寓意實近。《天官書》又曰“杓攜龍角”,《集解》引孟康曰“杓,北斗杓也,龍角,東方宿也,攜,連也”;《漢書·郊祀志上》曰“以牡荆畫幡,日月北斗登龍以象天 原誤太一 ”,王先謙《補注》曰“北斗登龍,即所謂北斗七星,杓攜龍角也”。夫《天官》説星,斗杓與龍角相攜,漢室制幡,亦北斗與登龍并畫,然則《易》因卦有斗象而爻即言龍,何足異哉?要之,卦之命名,取象於斗,爻之演義,視斗爲車,既有斗以當車,即不可無龍以當馬,爻與卦,一而二,二而一也。《彖傳》曰:“時乘六龍以御天。”天言“御”者,天以斗爲樞紐,而斗爲帝車,“乘六龍以御天”猶乘六馬以御車耳。然則《乾卦》六爻之義,《彖傳》已先余得之矣。占星之術,發達最早,觀《易》象與後世天官家言相會而益信。

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説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則吉 《睽》上九

案此爻文似錯互,“往遇雨則吉”五字當在“見豕負塗”下合二句爲一辭。“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説之弧,匪寇婚媾”,四句别爲一辭。《詩·漸漸之石》曰“有豕白蹢,烝涉波(陂)矣,月離于畢,俾滂沱矣”,《傳》曰“將久雨則豕進涉水波”。案豕涉波與月離畢并舉,似涉波之豕亦屬天象。《述異記》曰:“夜半天漢中有黑氣相連,俗謂之黑豬渡河,[雨候也]。” 從《錦繡萬花谷 前集》一引補 《御覽》一〇引黄子發《相雨書》曰“四方北斗中無雲,惟河中有雲,三枚相連,如浴豬豨,三日大雨”,與《詩》之傳説吻合,是其證驗。《史記·天官書》曰“奎爲對豕,爲溝瀆”,《正義》曰“奎……一曰天豕,亦曰對豕,主溝瀆,……熒惑星守之,則有水之憂,連以三年”。《易林·履之豫》詩曰:“封豕溝瀆,水潦空谷,客止舍宿,泥塗至腹。”此與《詩》所言亦極相似,是《詩》所謂豕白蹢者,即星中之天豕,明矣。豕涉陂而爲雨象者,雨師名屏翳《漢書·司馬相如傳》作馮翳,馮翳即河伯馮夷,而馮夷實又封豨之轉, 《天問》曰: “帝降夷羿,革 夏民,胡 夫河伯,而妻彼 嬪?馮珧利決,封豨是 ,何獻蒸肉之膏, 而后帝不若?”上言河伯,下言封豨,是河伯即封豨。《類聚》九六引《符子》曰:“朔(原 作邦,從《初學記》二九引改。)人有(原脱,從《初學記》補。下同。)獻燕昭王以大 豕者,……其羣臣言於昭王曰:‘是豕無用’,王命膳夫宰之。豕既死,乃見夢於燕相曰:‘…… 仗君之靈,而化吾生也,始得爲魯津之伯,……欣君之惠,將報子焉。’後燕相游於魯津, 有赤龜銜夜光而獻之。”案魯津之伯即河伯。赤龜獻珠者,《拾遺記》曰:“玄龜,河精 之使也。”此河伯即豕之明驗。 是屏翳亦即封豨,而雨師即豕,故傳説見豕涉陂爲將雨之象也。“見豕負塗,往遇雨則吉”,塗舊説皆以爲泥塗。余謂負讀爲附,《詩·角弓》“如塗塗附”《傳》曰:“附,箸也。”豕身箸泥,亦即涉陂,渡河,入溝瀆之謂,星占家以爲將雨之象,故曰:“往遇雨則吉。”

《天官書》又曰“輿鬼,鬼祠事”,《正義》曰“輿鬼五星,……一星爲積尸”;《開元占經·南方七宿占》篇引石氏曰“輿鬼五星,中央色白如粉絮者,積尸氣也”。《廣雅·釋詁二》曰“輿,載也”,“載鬼一車”,蓋謂輿鬼星。《天官書》又有弧星,《九歌·東君》所謂“操余弧兮反淪降”者是也。張弧説弧,蓋亦斥星言。《天官書正義》又曰“輿鬼,……天目也,主視,明察姦謀”,又謂弧爲“主備盜賊,知姦邪者”。輿鬼主察姦謀,弧主備盗賊,故《易》上言載鬼,言張弧説弧,下復言“匪寇婚媾”輿鬼爲天目,主視,而睽本訓驚視之貌,則此爻言“載鬼一車”,又與卦名之義相應矣。

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 《損》六五 《益》六二

案此當讀“或益之十朋之龜”句,“弗克違”句。益讀爲錫。《説文》曰“鬄,髲也”,《詩·君子偕老》正義引《説文》曰“髲,益髮也”,鬄訓髲,髲訓益髮,是鬄從易,乃假借爲益。《檀弓下》曰:“公叔文子卒,其子戍請謚於君,曰:‘日月有時,將葬矣,請所以易其名。’”是謚從益,又假借爲易。 以上鬄謚二字,説本楊樹達。 金文《 》曰“ 貝十朋”, 古益字,益貝即錫貝也。《御覽》八八引《隨巢子》曰“司禄益食而民不飢,司金益富而國家實,司命益年而民不夭”,即錫食錫富錫年也。“或益之十朋之龜”,亦即錫之十朋之龜。 崔憬 説十朋之龜爲價值十朋之龜。 《表記》曰“不廢日月,不違龜筮”,此曰“弗克違”,即謂不違龜。《書·盤庚》曰“非敢違卜”,《大誥》曰“王害不違卜”,違龜猶違卜矣。龜值十朋,大龜也,以此卜事必靈,若是者卜不吉而違之,祇以取禍,故弗克違也。

丙 祭祀

已事遄往 《損》初九 使遄 六四

案初九已虞作祀“祀事遄往,无咎”,言祭祀之事,速往行之,則无咎也。事使古同字。金文《 鼎》“ 事厥小子 以限訟于邢叔”謂使其小子 以限訟于邢叔也;《召卣》“王自 畢土方五十里”,謂使人以土方五十里之地賞畢也;《守 》“王事小臣事于夷”,謂王使小臣出使于夷也。此類殆不勝枚舉。經籍則或以使爲事。《月令》“季春之月,禁婦女勿觀,省婦使,以勸蠶事”,婦使即婦事,與蠶事對舉,“省婦事”即仲冬之月“省婦事,毋得淫”也。六四“使遄”即初爻“祀事遄往”之省,使亦讀爲事。古稱祭祀曰有事,亦可省稱曰事。《詩·采蘩》“于以用之,公侯之事”,《傳》曰“之事,祭事也”,陳奂疑之字衍,是也。“損其疾,事遄,有喜,无咎”者,言有疾者速往祭禱之即愈也。注家知四爻之“遄”即初爻之“遄”,詎知四爻之“使”亦即初爻之“事”哉?

利己 《大畜》初九

案《損》初九“已事遄往”,虞已作祀。此已字亦當讀爲祀。“利祀”猶《困》九二“利用亨(享)祀”,九五“利用祭祀”也。舊讀止已之已,或人己之己,均非。

以明何咎 《隨》九四

案《井》九三“王明,并(普)受其福”,于省吾讀明爲盟,訓祭,是矣。余謂《隨》九四“以明何咎”,明亦當讀爲盟,以讀爲已,言已祭則无咎也。九四“已盟”,上六“王用亨(享)于西山”,皆言祭者,蓋讀隨爲隨。《周禮·小祝》“贊隋”注曰“隋,尸之祭也”;《守祧》“既祭則藏其隋”注曰“隋,尸所祭肺膋 元誤 脊,從孫詒讓改 黍稷之屬”。字一作墮,《儀禮·士虞禮》“祝命佐食墮祭”注曰“齊魯之問謂祭爲墮”。又作挼若綏,《特牲饋食禮》“祝命挼祭”注曰“挼祭,祭神食也”,《士虞禮注》又曰“今文墮爲綏”。隨下體震,《孟氏逸象》震爲祭可信。

光亨 《需》

案卦辭無稱“光亨”者,而“元亨”之語屢見,疑光當爲元,字之誤也。《易》亨字皆當讀爲享,“元亨”猶大享也。

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損》

案此當讀“曷之用二簋”句,“可用享”句。曷讀爲匄。《漢書·廣川惠王越傳》“盡取善繒匄諸宫人”注曰:“匄,乞遺之也。”金文匄字亦多用此義。《追 》“用亯孝于前文人,用旂匄眉壽永命”,言求前文人遺我以眉壽永命,即其一例。此曰“曷之用二簋”,猶言遺之以二簋,與六五“益之十朋之龜”語例略同。諸家讀“曷之用”句,“二簋可用享”句,又訓“曷”爲何。審如其説,則“之”字無著,而全句亦詰 爲病,殆不可從。

晉如摧如 《晉》初六 晉如愁如 六二

案《周禮·田僕》“王提馬而走,諸侯晉”,注曰:“提猶舉也,晉猶抑也。”《尚書大傳·周傳》“見喬實高高然而上,……見梓實晉晉然而俯” 《世説新語·排調》篇注引, 是晉有俯義。初六“晉如摧如”,摧訓折,訓落,與晉訓抑訓俯義近,故晉摧并舉。六二“晉如愁如”,憂愁者首常俯, 《補史記·龜策列傳》“首俛者憂”。《曲禮》“上 於面則敖,下於帶則憂”,下於帶,爲俯首之貌。 故亦與晉并舉。 《説文》“榗木也”, 朱駿聲説即梓木。案《説文》梓楸互訓,是榗楸亦一木。然則愁謂之晉,猶楸謂之榗矣。 以六二下文“受茲介福于其王母”推之,“晉如愁如”蓋謂祭時持事謹敬之貌,初六“晉如摧如”亦然,故并爲吉占。

晉如 《晉》九四

案鄭注《尚書大傳》曰:“晉,肅也。” 唐李賀父名晉肅晉 有俯義,説已詳上,此訓肅,當即肅拜之肅。《周禮·大祝》曰“九曰肅 ”,《晉語六》“敢三肅之”韋注曰“肅拜,下手至地”;《左傳·成十六年》“敢肅使者”杜注曰“肅,手至地,若今撎”。樂府古辭《董逃行》曰“四面肅肅稽首”,肅肅,俯首下手之貌也。晉訓肅,而肅爲拜,是晉亦拜也。 鼠,釋文引《子夏傳》,《集解》引九家,翟、虞并作碩鼠。正義曰:“鄭引《詩》‘碩鼠碩鼠,无食我黍’,謂大鼠也。”《詩·碩鼠》正義引陸機疏曰:“今河東有大鼠,能人立,交前兩腳於頸上,跳舞善鳴。”案《詩·相鼠序》曰“相鼠,刺無禮也”,韓愈《城南聯句》曰“禮鼠拱而立”,并即此鼠。“晉如 鼠”,蓋謂拜時如 鼠拱立而手不至地。《賈子新書·容經》篇曰“微磬曰共立,磬折曰肅立,……微俯曰共坐,俯首曰肅坐”,“共”與“拱”同,是拜儀之差,肅下於拱。凡拜以下爲敬,故拱慢而肅敬。“晉如 鼠”,猶言拱而不肅,斯乃不敬之甚,故曰“貞厲”。初二兩爻居下,曰晉,曰摧,曰愁,皆下手低拜之貌,而摧之爲下,尤甚於愁;九四居上,則拱立而不下手。此又辭義之可徵於爻位者也。

丁 樂舞

豫利建侯行師 《豫》

案《説文》曰“豫,象之大者”,象豫一聲之轉,古蓋本爲一字。 《説文》像讀若養,是象古讀或歸喻母。《繫辭上傳》“是故君子所居而安者,《易》之 序也”,虞本序作象,《廣雅·釋木》“橡柔也”。象轉爲豫,猶象轉爲序,橡轉爲柔。 《豫卦》字當讀爲象,謂象樂也。《墨子·三辯》篇曰:“武王勝殷殺紂,環天下自立以爲王,事成功立,無大後患,因先王之樂,又自作樂,命曰象。”字一作予。《東觀漢記·明帝紀》永明三年詔曰:“《尚書璇璣鈐》曰:‘有帝漢出,德洽作樂名予。’ 案此實沿周樂舊名,而變 其字,説詳下。 其改郊廟樂曰大予,樂官曰大予樂官,以應圖讖。” 《後漢書·曹褒傳》,及《御覽》二二九引司馬彪《續漢書》,彪書予作序。 又作豫。《宋書·樂志》曰:“(晉武帝泰始)九年,荀勖典知樂事,使郭瓊宋識等造正德大豫之舞。”《古今樂録》曰:“正德大豫二舞,即宣武宣文魏大武三舞也。宣武,魏昭烈舞也;宣文,魏武始舞也。魏改巴渝爲昭武,五行曰大武。今凱容舞執籥秉翟,即魏武始舞也。宣烈舞有弓弩,有干戚;弓弩漢巴渝舞也,干戚,周武舞也。宋世止革其辭與名,不變其舞,舞相傳習,至今不改。瓊識所造,正是雜用二舞以爲大豫爾。”案周武舞即象舞,晉雜用漢之巴渝與周之武舞以爲大豫,是大豫之源出於象。實則象與予豫一語之轉,晉之大豫即漢之大予,漢之大予即周之象,晉舞不但未變周漢之實,兼亦承用其名也。“豫,利建侯行師”者,豫爲武王舞名,建侯行師即舞中所象之事。《禮記·樂記》曰:“夫樂者象成者也。揔干而山立,武王之事也,發揚蹈厲,太公之志也,武亂皆坐,周召之治也。且夫武始而北出,再成而滅商,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國是疆,五成而分周公左,召公右,六成復綴以崇。天子夾振之而駟(四)伐,盛威於中國也,分夾而進,事蚤濟也,久立於綴,以待諸侯之至也。”案自始至四成,行師之事也;五成,六成,建侯之事也。《象傳》曰:“雷出地,奮豫,先王以作樂之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奮者振也,奮豫猶振象,謂樂容也。 《左傳·莊二十八年》“爲館於其宫側而 振萬焉”,奮豫猶振萬。 先王謂武王。“樂作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猶《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質文》篇云:“武王受命,……作象樂,繼文以奉天。”然則豫即武王樂名,《象傳》已明之。《豫》坤下震上,坤爲地,震爲雷,雷出地有聲,作樂之象也。坤又爲衆,震又爲决(趹)躁,聚衆趹躁,舞蹈之象也。《説卦傳》蓋亦知豫爲樂名故其揭櫫卦象,與樂舞之事密合如此。後世注家,惟《九家易》但知建侯行師類武王事,而不知豫即武王樂名,他家胥遠失之。

又案《西溪易説》引《歸藏》有《夜卦》,于省吾謂夜即豫,引《繫辭傳》“重門擊 ,以待虣客,蓋取諸豫”,并《九家易説》“夜者,兩木相擊以行夜也”,以證豫卦正字當爲夜。案于説《歸藏》夜即豫,是也,謂夜爲正字,則非。《禮記·祭統》“舞英重於武宿夜”,鄭注曰“宿夜,武曲名也”,疏引皇氏曰“師説書傳云,武王伐紂,至於商郊,停止宿夜,士卒皆歡樂歌舞以待旦,因名焉”,又引熊氏曰“此即大武之樂也”。案武宿夜即象樂。蓋象轉爲豫,豫以聲誤爲夜,世因傳會爲停止宿夜之説,於是象遂又有武宿夜之名。 王國 維以《周頌·昊天有成命》當武宿夜,謂《詩》云“夙夜基命宥密”,因即以名,其説未諦, 余别有辯。 然則《歸藏》字雖作夜,仍不害其爲樂名也。于氏以夜爲正字,於爻辭,誠若可通,於卦辭“利建侯行師”之語,則斷不可通。于氏不信《象傳》,然《象傳》亦不盡可棄,如此言“作樂崇德”是也。要之,卦爻辭非出於一手,成於一時,學者分别觀之可耳。

鴻漸于陸其羽可用爲儀 《漸》上九

案江永説陸當爲阿,阿與儀韻,是也。 《羣經補義》 《周禮·舞人》“教皇舞”鄭衆注曰:“皇舞,蒙舞。書或爲 ,或爲義。”義與儀同,是儀即 ,舞時用以翳首之羽飾也。義儀與獻古字通。《書·洛誥》曰“其大惇典殷獻民”,《逸周書·作雒》篇曰“俘殷獻民于九畢”,《書·多方》曰“乃惟以爾多方之義民”,《立政》曰“茲乃三宅無義民”,義民即獻民。 王念孫、俞樾并訓義爲哀,于省吾訓難,皆非。 《大誥》曰“民獻有十夫”,《大傳》作民儀;《漢書·翟方進傳》“民儀九萬夫”,班固《竇車騎將軍壯征頌》“民儀響慕”,亦作儀。《皋陶謨》曰“萬邦黎獻”;《漢斥彰長田君碑》“安惠黎儀”,《泰山都慰孔宙碑》“黎儀以康”,《堂邑令費鳳碑》“黎儀瘁傷”,獻并作儀。《周禮·司尊彝》“鬰齊獻酌”,鄭衆讀獻爲儀。《淮南子·詮言》篇“行成獻 元誤戲,從俞樾改 ,止成文”,行成獻即行成儀。然則《春秋經·隱五年》“考仲子之宫,初獻六羽”,即初儀六羽,言以六羽爲儀也。《詩·簡兮疏》引《五經異義》曰“《公羊》説樂萬舞以鴻羽,取其勁輕,一舉千里”,《公羊傳·隱五年》何注亦曰:“羽者鴻羽也,所以象文德之風化疾也。”案許何説用鴻羽之義,不足據信,其謂羽爲鴻羽則與《易》合,殆不可易。《説文》曰:“鸃,鵔鸃也,從鳥義聲,秦漢之初侍中冠鵔鸃。”鵔鸃即俊儀,蓋以鷩雉羽飾冠,因以爲鳥名。以鴻羽爲舞容謂之儀,猶以雉羽爲冠飾謂之鵔鸃也。儀所以飾首。《漸》上九言儀,猶《乾》《比》《離》《既濟》《未濟》上爻俱言首,《大過》上爻言頂矣。

戊 道德觀念

敬之 《需》上六 《離》初九

案敬 驚本同字,古無 驚字,但以敬爲之。《書·盤庚》曰:“永敬大恤”,即永驚大恤,恤與卹通,亦驚也。 《莊子·徐无鬼》篇“若卹若失” 李注曰“卹失皆驚悚若飛也”,《文選·七發》“則卹然足以駭矣”注曰“卹,驚恐貌”。 《詩·常武》一章曰“整我六師,以修我戎;既敬既戒,惠(唯)此南國”,三章曰“如雷如霆,徐方震驚”,是“既敬既戒”即既驚既駴(駭)也。(以上以敬爲驚之例)《書·康誥》曰“惟文王之敬忌,乃裕民”,《顧命》曰“其能而亂(司)四方,以敬忌天威”,《吕刑》曰“敬忌罔有擇(殬)言在身”,鄭注《表記》曰“忌之言戒也”,是敬忌即 (警)戒。《詩·沔水》曰“我友敬矣,讒言其興”,敬矣即 矣,猶言戒之也。(以上以敬爲 之例)《需》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敬當讀爲 ,言有不速之客來,當戒備也。《離》初九“履(虎尾)錯然敬之,无咎”,錯讀爲 ,《説文》曰:“ ,驚貌。” 《後漢書·寒 朗傳》“二人錯愕不能對”,亦作唶。 《履》九四“履虎尾愬愬,終吉”,《子夏傳》曰“愬愬,恐懼貌”, 愬音義近, 然猶愬愬也。敬讀爲驚。“履虎尾, 然驚之,无咎”,與“履虎尾,愬愬終吉”,語意全同。正義讀《需》上六《離》初九兩敬字皆爲恭敬之敬,未得經旨。

履錯然敬之 《離》初九

案《履卦》三言“履虎尾”,疑此文履下亦有“虎尾”二字。錯讀爲 ,敬讀爲驚, 并詳上“敬之”條 “履虎尾, 然驚之,无咎”,猶《履》九四“履虎尾,愬愬,終吉”也。凡初爻多言尾,《遯》初九“遯尾”,《既濟》初九《未濟》初六并云“濡其尾”。此初九云“履虎尾”,例與彼同。《羣書治要》引《尸子·發蒙》篇曰“《易》曰‘若履虎尾,敬之,終吉’”,疑即出此卦。《尸子》所引雖不與今本盡同,然履下有“虎尾”二字,於文爲順,當從之。

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无咎 《乾》九三

案舊讀“夕惕若厲”四字截句,非是。此當讀“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句,“厲无咎”句。 “惕若”與“顒若”“沱若”“嗟若”詞例同。“厲 无咎”之語亦見《噬嗑》六五、《復》六三、《睽》九四。又《姤》九三曰“厲无大咎”。 《文言傳》曰“故乾乾因其時而惕,雖危无咎矣”,正以“雖危无咎”釋“厲无咎”。乾與 涓本同字。乾篆作 ,從 字, 陳夢家説 乾蓋即 又注倝爲音標。《説文》曰“ 水小流也”古泫切,小流與乾涸義近,故經傳皆以乾爲乾涇字。 緐文作漧,見《九辯》。加水旁,於義爲複,然益可證 乾之初義爲水乾。 然《説文》又云“涓,小流也”,與訓“水小流”之 音義同, 《皋陶謨》“濬畎澮距川”,《説文·川部》引作“濬 ”,郭璞《江賦》“商 榷涓澮”,正以涓爲 。則涓乾亦本同字。以乾涓異體同字例之,則乾亦可惜爲悁。此乾乾正當讀爲悁悁。玄應《一切經音義》二〇引《聲類》曰:“悁,憂貌也。”《詩·澤陂》“中心悁悁”《傳》曰“悁悁猶悒悒也”,《大戴禮記·曾子立事》篇“君子終身守此悒悒”盧注曰“悒悒,憂念也”。“終日悁悁夕惕若”悁惕對舉,義相近也。《集解》引干寶曰“故君子憂深思遠,朝夕匪懈”,似以憂思總釋乾惕二字,此説得之。正義訓乾乾爲健健,非也。 q7boFrJFv+M5Lrfi16tFzDZyBkZ/o39u49baS5P1MhZYgYILJKIl+UTHa5SJ7X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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