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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南

關雎

關關 《傳》:“雎鳩,王雎也,鳥摯而有别。”《箋》:“摯 之言至也,謂王雎之鳥,雌雄情意至,然而有别。”

居之 〔《召南·鵲巢》〕《傳》:“鳩,鳲鳩,秸鞠也。鳲鳩 不自爲巢,居鵲之成巢。”《箋》:“鳲鳩因鵲成巢而居有之,而有均 壹之德,猶國君夫人來嫁,居君子之室,德亦然。室,燕寢也。”

于嗟 〔《衛風·氓》〕《傳》:“鳩,鶻鳩也。”《箋》:“鳩 以非時食葚,猶女子嫁不以禮,耽非禮之樂。”

在桑 〔《曹風·鳲鳩》〕《傳》:“鳲鳩,秸鞠也。鳲鳩之養 子朝從上下,莫從下上,平均如一。言執義一,則用心固。”

案本篇《傳》云“摯而有别”者,雌雄情意專一,不貳其操之謂。《淮南子·泰族》篇曰“《關雎》興於鳥,而君子美之,爲其雌雄不乖 王念孫謂乘之誤,非是。有説别詳。 居也”,不乖居猶言不亂居。《後漢書·明帝紀》注引薛君《韓詩章句》曰“雎鳩貞潔慎匹”,慎匹即不亂其匹,亦猶《素問·陰陽自然變化論》曰“雎鳩不再匹”,張超《誚青衣賦》曰“感彼關雎,性不雙侣”也。凡此并即專一之意。而《易林·晉之同人》曰“貞鳥雎鳩,執一無尤”,義尤顯白。此皆“有别”二字之碻解也。然則正惟“雌雄情意至”,乃能“有别”,《箋》曰“雌雄情意至,然而有别”,殊失《傳》旨。

《鳲鳩》篇一章曰:“鳲鳩在桑,其子七兮。淑人君子,其儀一兮,其儀一兮,心如結兮。”儀當訓匹詳 《鄘風·柏舟》篇 ,一謂專一。三章曰“其儀不忒”,釋文“忒本或作貳”。“其儀不貳”,正猶上揭諸書言“不乖居”、“不再匹”、“不雙侣”也。《荀子·勸學》篇曰:“行衢道者不至,事兩君者不容。目不能兩視而明,耳不能兩聽而聰。螣蛇無足而蜚,梧鼠五技而窮。《詩》曰‘尸鳩在桑,其子七兮。淑人君子,其儀一兮,其儀一兮,心如結兮’,故君子結於一也。”《淮南子·詮言》篇曰:“賈多端則貧,工多技則窮,心不一也。有百技而無一道,雖得之,弗能守。故《詩》曰:‘淑人君子,其儀一也,其儀一也,心如結也。’君子其結於一乎!”二書均言“結於一”,是訓一爲專一。此魯説也。《易林·乾之蒙》曰“鴶鵴鳲鳩,專一無尤,君子是則,長受嘉福”,《隨之小過》曰“慈鳥鳲鳩,執一無尤,寢門内治,君子悦喜”。以“專一”“執一”釋《詩》“一”字,此齊説也。又曰“寢門内治”,則所謂“執一”者,明指夫婦之情。執一不渝,是其訓儀爲匹,抑又可知。毛讀儀爲義,因不得不訓一爲均一,而釋爲父母對七子之情“平均如一”,失之遠矣。《鵲巢》之鳩,亦以比婦人專一之德。《箋》曰“鳲鳩……有均壹之德”,此則又緣《鳲鳩》篇《傳》義而誤。

鳩之爲鳥,性至謹慤,而尤篤於伉儷之情,説者謂其一或死,其一亦即憂思不食,憔悴而死。封建社會所加於婦女之道德責任,莫要於專貞,故《國風》四言鳩,皆以喻女子。雎鳩既稱鳩,又爲女子之象徵,則必與鳲鳩,鶻鳩同類。乃自來説雎鳩者,咸以爲鷹鷲鵰鴞之類,此蓋因《左傳·昭十七年》“雎鳩氏司馬也”而誤。不知《詩》之雎鳩,與《左傳》之雎鳩,名雖同物而實則異指。舊傳鷹與鳩轉相嬗化, 見《月令》《王制》《吕覽》《夏小正》。 《左傳》五鳩之雎鳩司馬,爽鳩司寇,皆神話中與鷹相化之鳩。《詩》之雎鳩,以興女子,乃真生物界之鳩。學者不察,混爲一談,過矣。

《左傳·昭十七年》郯子曰:“我高祖少皥之立也,鳳鳥適至,故紀於鳥,爲鳥師而鳥名。鳳鳥氏歷正也,玄鳥氏司分者也,伯趙氏司至者也,青鳥氏司啓者也,丹鳥氏司閉者也。祝鳩氏司徒也,雎鳩氏司馬也,鳲鳩氏司空也,爽鳩氏司寇也,鶻鳩氏司事也,——五鳩,鳩民者也。五雉爲五工正,利器用,正度量,夷民者也。九扈爲九農正,扈民無淫者也。”此上世圖騰社會之遺迹也。三百篇中以鳥起興者,不可勝計,其基本觀點,疑亦導源於圖騰。歌謡中稱鳥者,在歌者之心理,最初本衹自視爲鳥,非假鳥以爲喻也。假鳥爲喻,但爲一種修詞術;自視爲鳥,則圖騰意識之殘餘。歷時愈久,圖騰意識愈淡,而修詞意味愈濃,乃以各種鳥類不同的屬性分别代表人類的各種屬性,上揭諸詩以鳩爲女性之象徵,即其一例也。後人於此類及漢魏樂府“烏生八九子”,“飛來雙白鵠”,“翩翩堂前燕”,“孔雀東南飛”等,胥以比興目之,殊未窺其本源。

窈窕淑女 詳〔《陳風·月出》〕

君子 《傳》:“逑,匹也。言后妃有關雎之德,是幽閒貞專 之善女,宜爲君子好匹。”《箋》:“怨耦曰仇。言……貞專之善女, 能爲君子和好衆妾之怨者。”

公侯 〔《兔罝》〕《箋》:“怨耦曰仇。此兔罝之人,敵國有 來侵伐者,可使和好之。”

永以爲 〔《衛風·木瓜》〕《箋》:“……欲令齊長以爲玩好, 結己國之恩也。”

案好字從女從子,其本義,動詞當爲男女相愛,名詞當爲匹耦,形容詞美好,乃其義之引申耳。好本訓匹耦,引申爲美好,猶麗本訓耦儷,引申爲美麗也。匹耦之義,何因而得引申爲美好乎?曰:稱字本衹作爯,古作 ,從二手,故《説文》曰:“爯,并舉也”。今曰對稱,配稱,即用此義。《爾雅·釋言》曰:“稱,好也。” 釋文:“稱, 尺證切。” 《論衡·逢遇》篇曰“形佳骨嫻,皮媚色稱”,謂色好也,《定賢》篇曰“骨體嫻麗,面色稱媚”,猶言媚好也。案對稱爲美學基本原則之一,原始裝飾藝術應用對稱原則,尤爲普遍,故古人言“稱”即等於言“好”,而好麗諸字之所以訓美,實以其本義皆爲匹耦也。上列各詩好字皆用本義。《木瓜》“永以爲好也”者,永以爲偶也。本篇“君子好逑”者,逑訓匹,“好逑”疊韻連語,猶匹耦也。《太玄》五《内》初一“謹于 ,初貞後寧”,范望注曰“ ,匹也。謹其 匹,男女道正,故貞”,釋文曰“ ,古妃仇字”。好逑之語,猶 ,妃仇也。《傳》曰“宜爲君子好匹”,蓋讀爲形容詞好善之好,《箋》更牽合《左傳》“怨耦曰仇”之説 桓二年 ,而讀好爲動詞和好之好,均非《詩》誼。

匹偶之義本指夫婦,然亦通於朋友君臣之際。《大雅·假樂》篇“率由羣匹”,《箋》曰“循用羣臣之賢者,其行能匹耦己之心”。《晉語三》“若狄公子,吾是之依兮,鎮撫國家,爲王妃兮”,韋注曰“言重耳當伯諸侯,爲王妃偶”,妃亦匹也。《左傳·昭三十二年》曰:“故天有三辰,地有五行,體有左右,各有妃耦。王有公,諸侯有卿,皆有貳也。”《漢書·揚雄傳》曰“搜逑索偶,皋伊之徒”,《董仲舒傳贊》曰“伊吕乃聖人之偶”。 偶亦謂之合,《春秋繁露·楚莊王》篇曰“百 物皆有合,合之偶之,仇之匹之,善矣”,《基義》篇曰“臣者君之合”,《離騷》曰“湯 禹嚴而求合兮”,即求偶也。 《兔罝》篇曰“公侯好仇”,猶言公侯之匹耦,亦就君臣之際言之。且一章曰“公侯干城”,三章曰“公侯腹心”,“干城”“腹心”皆二名詞平列而義復相近,依本書詞例,二章之“好仇”,當與彼同。誠如《箋》説,釋好爲和好,則詞例參差矣。以是明其不然。 《學齋佔畢》二引《尚書大傳·微子歌》曰:“麥秀漸漸兮,禾黍油油,彼狡童兮, 不我好仇。”(《樂府詩集》五七同)此雖用爲動詞。與詩微異,然以二字平列爲疊義連語, 則猶不失古意。

寤寐思 《傳》:“服,思之也。”《箋》:“服,事也。求賢女 而不得,覺寐則思己職事,當誰與共之乎。”

顧我 我出入 〔《小雅·蓼莪》〕《傳》:“腹,厚也。” 《箋》:“顧,旋視也。復,反覆也。腹,懷抱。”

無思不 〔《大雅·文王有聲》〕《箋》:“……自四方來觀者, 皆感化其德,心無不歸服者。”

是顧是 〔《大雅·桑柔》〕《箋》:“有忍爲惡之心者,王反顧 念而重復之。”

《初學記》一七引詩“出入復我”,黄生疑即《蓼莪》篇三家異文。案黄説近確。毛作腹,正當讀爲復。此“復我”即叠上“顧我復我”句中之文。復者,上文“拊我畜我,長我育我”,拊畜同義,長育同義,此文“顧我復我”,顧復亦當同義。《桑柔》篇上文“弗求弗迪”,求迪義近,則下“是顧是復”,顧復亦然。顧,念也,復亦訓念。復之義爲往復,往復思之亦謂之復。《説文》曰“念,常思也”,常思即往復思之,故念亦謂之復。《莊子·徐無鬼》篇曰“以目視目,以耳聽耳,以心復心”,即以心念心也。《田子方》篇“吾服女也甚忘”成本服作復,疏曰“復者尋思之謂也”,尋思即念也。樂府《婦病行》曰“思復念之”,復念叠義連語,復亦念也。復與伏通。《楚辭·七諫·沈江》曰“伏念思過兮,無可改者”,伏念即復念。又與服通。《書·康誥》曰“要囚服念五六日”,服念亦即復念。《莊子·田子方》篇“吾服女也甚忘”,郭注曰“服者思存之謂”,思存即思念。本篇“寤寐思服”,即思復,猶言思念也。《傳》文疑當重服字,作“服,服思之也”。言往復思之,即念之也。今本脱一服字,則思下“之”字,殆成贅文。《箋》改訓事,而釋爲“思己職事當誰與共之乎”,迂曲已甚。《文王有聲》篇“無思不服”,即無思不復。謂每思必往復追懷,不能自已,蓋極言其思之之甚也。思之甚即念矣。《箋》訓服爲歸服,王引之更讀思爲語詞,以曲成其説,亦千慮之一失耳。《韓詩外傳》五曰:“《關雎》之事大矣哉!馮馮翼翼,自東自西,自南自北,無思不復。子其勉强之,思服之。”曹大家《雀賦》曰:“自東西與南北,咸思服而來同。”是兩漢人猶知《文王有聲》“無思不服”之思服,即《關雎》“寤寐思服”之思服,其不以思爲語詞明矣。

葛覃

言告 《傳》:“師,女師也。古者女師教以婦德,婦言, 婦容,婦功。祖廟未毁,教于公宫三月。祖廟既毁,教于宗室。” 《箋》:“我告師氏者,我見教告于女師也。”

楀維 〔《小雅·十月之交》〕《箋》:“師氏……掌司朝得失 之事。”

趣馬 〔《大雅·雲漢》〕《傳》:“歲凶年穀不登,則……師 氏弛其兵。”

案古者女子將嫁,師氏教以事人之道,所謂“婦德,婦言,婦容,婦功”,是也。《白虎通·嫁娶》篇曰:“婦人所以有師何?學事人之道也。……國君取大夫之妾,士之妻,老無子,而明於婦道者,又禄之,使教宗室五屬之女。”《儀禮·士昏禮》鄭注曰“姆,婦人年五十無子,出而不復嫁,能以婦道教人者”,姆即師氏 詳下 。如班、鄭所云,其人既爲大夫之妾,士之妻,老而無子,又出而不復嫁,則師氏之名,雖若甚尊,其職則甚卑。因知所謂德言容功者,亦不過倫常日用之委瑣細故,論其性質,直今傭婦之事耳。《説文》曰“妿,女師也,……讀若阿”,“娒,女師也,……讀若母”,是女師一曰妿娒者,即《史記·倉公傳》之“阿母”。今呼傭婦或曰阿媽,即阿母矣。師氏或以男爲之。《墨子·尚賢下》篇曰“伊尹爲莘氏女師僕”,師僕即師氏之男者。謂之僕,則其地位之低可知。要之,女師之職,略同奴婢,特以其年事長而明於婦道,故尊之曰師,親之曰姆(母)耳。《詩》曰:“言告師氏,言告言歸:‘薄汙我私!薄澣我衣!’”告者,告師氏爲己澣衣也,“薄”爲命令之詞。師氏本封建貴族之一種家庭奴隸,故詩人之言如此。《傳》、《箋》專就其教人之事言之,則一若其道甚嚴而位甚尊者,此不可不辯也。

《十月之交》《雲漢》兩師氏皆男官。《十月之交》篇以膳夫、内史、趣馬、師氏相次,《雲漢》篇以趣馬、師氏、膳夫相次。於《周禮》序官,内史、師氏并中大夫,膳夫上士,趣馬下士。或晚周之制如此。周初師氏與膳夫、趣馬,秩位當不相上下,故詩人錯互稱之。《周禮·師氏職》曰“居虎門之左,司王朝。……凡祭祀賓客會同喪紀軍旅,王舉(與)則從。聽治,亦如之。使其屬帥四夷之隸。各以其兵服守王之門外,且蹕。朝在野外,則守内列。”此其職事,多與虎賁氏,司隸,閽人,隸僕等爲官聯,其初或係同官,亦未可知。 陳奂疑師氏與 虎賁氏初本同官,近確。 由是觀之,師氏職位,本近鄙賤。男官如此,女官從可知焉。

卷耳

我馬 《傳》:“虺隤,病也。”《箋》:“身勤勞於山險,而 馬又病。”

案古言疲勞力竭,不能自勝,亦謂之病。《孟子·公孫丑上》篇“今日病矣”,趙注曰“病,罷也”,《素問·宣明五氣論》王注曰“病謂少不自勝也”,本篇“虺隤”、“玄黄”、“瘏”、“痡”,《傳》皆訓病,即用此義。正義引孫炎《爾雅注》曰“虺隤,馬罷不能升高之病”,又曰“痡,人疲不能行之病,瘏,馬疲不能進之病”,深合《傳》意。惟虺隤乃病之徵象,《傳》以病釋虺隤,乃以原因釋現象,非謂虺隤即病也。孫謂“馬罷不能升高之病”,亦但探詩意爲説。實則“虺隤”之本義,非特不必與馬有關,亦且不必與病相涉。孫以個别現象釋一般現象,衡之訓詁學原則,似未符合。今案《説文》曰“尣, (跛)曲脛也”,重文作 今隸從尣之字,多變作尢。 虺字疑當作 ,從尣蟲聲。 即詩“虺隤”本字,脛無力 跛不支貌也。今誤從兀,則 之别體。《集韻》虺隤正作 隤。《廣韻》曰“ ,行病”, 同,行病即行無力也。 疊韻連語, 若讀從貴聲,則與虺亦雙聲。 義猶虺也。惟古無 字,故以隤爲之。《易·繫辭下傳》馬注曰“隤,柔貌”,《説文》曰:“隤,下隊(墜)也。”柔也,下墜也,并與無力之義相因。虺隤字或變作威夷。《爾雅·釋獸》“威夷,長脊而泥”,郭注曰“泥,少才力”。泥與 通,《莊子·齊物論》篇“ 然疲役而不知所歸”,釋文引簡文注曰:“ ,疲病困之狀。”案威夷爲脛無力不支之貌,此獸力少行難,故名威夷。自 字相沿皆誤從兀,而本義晦,書傳遂皆以爲虫之異文,虺虫混而詩“虺隤”之語無達詁矣。今據《集韻》定 爲虺之正體,庶幾詩意畧明,而《傳》所以訓虺隤爲病之故,亦可得而言之。

我馬 《傳》:“玄馬病則黄。”

〔《豳風·七月》〕《傳》:“玄,黑而有赤也。朱,深 纁也。……祭服玄衣纁裳。”《箋》:“凡染者,春暴練,夏纁玄,秋 染夏。爲公子裳,厚於其所貴者説也。”

案玄黄者,詩人所擬想馬視覺中之變態現象。凡人或因疲極,或由驚怖,每致瞑眩,後世謂之眼花。 梁簡文帝《筝詩》“耳熱眼花之娱”, 杜甫《飲中八仙歌》“眼花落井水底眠”。 眼花者視物不審,但見玄黄紛錯,五色交馳,此即所謂玄黄也。《吕氏春秋·知分》篇曰:“禹南省方,濟乎江,黄龍負舟。舟中之人五色無主。” 《淮南子·精神》篇同。 《御覽》四七五又九二九引《莊子》佚文曰:“於是天龍聞而下之,窺頭於牖,拖尾於堂。葉公見之,棄而還走,失其魂魄,五色無主。” 《類聚》九六,涵芬樓本《文選·天監三年策秀才文》注引略同。又見《新序·雜事五》 篇。 玄黄猶五色無主矣。亦或視覺受神經激動之影響,而暫成色盲,如郭遐叔《贈嵇康詩》曰“心之憂矣,視舟如緑”,《樂府詩集》八引《樂苑》《如意娘詞》曰“看朱成碧思紛紛,憔悴支離爲憶君”,此亦“玄黄”之類也。玄黄爲眼花時所見之現象,因之眼花亦謂之玄黄。聲之轉,則曰眩眃。《後漢書·張衡傳》《思玄賦》曰“儵眩眃兮反常閭”, 李注“眩眃音懸混”。 《集韻》曰“眩眃,視不明貌”。《説文》曰:“眩,目無常主。”目無常主猶言五色無主,眩即玄也矣。 韓愈《寄崔二十六立之》詩,説老年目衰曰,“玄花著兩眼,視物隔褷 ”,玄 花疑亦玄黄之轉。

《傳》文“玄馬病則黄”,陳奂云當作“馬病則玄黄”,今本誤倒。案陳説是也。惟謂馬之毛色,病則變爲玄黄,則非是。且《詩》曰“陟彼高岡,我馬玄黄”,則是馬亦以攀陟高岡而眩眃,不必盡由疲憊之故。舊説專就病言,亦未審諦。曹植《贈白馬王彪詩》曰:“中逵絶無軌,改轍登高岡,修坂造雲日,我馬玄以黄。”曹襲《詩》意,而於山之高峻,鋪叙綦詳,故獨得風人之旨。

自視者言之,眼花謂之玄黄,聲轉字變,則爲眩眃,自被視者言之,光色奪目,亦謂之玄黄。字一作炫熿,《秦策一》曰“轉轂連騎,炫熿於道”,是也。本篇“我馬玄黄”即眩眃。此自視者言之。《七月》篇“載玄載黄,我朱孔陽”,玄黄即炫熿,謂朱色鮮明,炫熿奪目。此自被視者言之。“玄黄”所以形容朱色之鮮明,非朱外别有玄黄二色也。且朱爲裳色,正唯上所言僅一朱色,故下但言“爲公子裳”。若玄黄是染繪之色,則下不當不言衣,玄者衣之色也。《傳》《箋》皆以玄黄爲色,且必欲兼衣言之,失經旨矣。

桃夭

桃之 《傳》:“夭夭,其少壯也。”

棘心 〔《邶風·凱風》〕《傳》:“夭夭,盛貌。”《箋》:“夭 夭以喻七子少長。”

《説文》曰:“夭,屈也。”《凱風》篇曰“凱風自南,吹彼棘心,棘心夭夭”,謂棘受風吹而屈曲也。樂府《長歌行》曰“凱風吹長棘,夭夭枝葉傾,黄鳥飛相追,咬咬弄聲音”,語意全本《詩·風》,第二句正以“枝葉傾”申詩“夭夭”之義。本篇“桃之夭夭”,義亦當同。謝靈運《悲哉行》曰“差池燕始飛,夭裊桃始榮”,夭裊亦桃枝隨風傾屈貌。 《文選》謝靈運《鄴中集平原侯植詩》“白楊信裊裊”,李注曰: “裊裊,風摇木貌。” 謝以“夭裊”易《詩》之“夭夭”,亦善得《詩》旨。夭訓屈,凡木初生則柔韌而易屈,故謂之夭。 《魯語》“澤不伐夭”,韋注曰: “草木未成曰夭。” 本篇《傳》釋夭夭爲少壯,《凱風箋》釋夭夭爲少長,《凱風傳》又因少壯而引申爲美盛之義,此其説雖皆若可通,然終嫌求之過深,轉失詩人體物之妙,故弗取云。

兔罝

兔罝 《傳》:“肅肅,敬也。”《箋》:“兔罝之人,鄙賤之 事,猶能恭敬,則是賢者衆多也。”

肅當讀爲縮, 《豳風·七月》“九月肅霜”,《傳》:“肅,縮也。”《周禮·甸 師》“祭祀共蕭茅”,鄭興注:“蕭字或爲莤,莤讀爲縮。”《儀禮·特牲饋食禮》“乃 宿尸”,注:“宿讀爲肅。” 宿猶密縮。《易林·豐之小過》曰“網密網宿,動益蹙急,困不得息”,是其義。字一作數。 《周禮·司尊彝》“醴齊縮酌”, 注“故書縮爲數”。《方言》五“炊 謂之縮”,《説文》作籔。 《小雅·魚麗傳》“庶人不數罟”,釋文曰:“數罟,細網也。”《孟子·梁惠王上》篇“數罟不入洿池”,趙注曰:“數罟,密網也。”補《史記·龜策列傳》曰:“罔 有所數,亦有所疏。”詩“肅肅”即“縮縮”,“數數”,網目細密之貌也。肅肅爲形容兔罝之詞,《傳》、《箋》乃以之屬人,而訓爲敬,此其失固不足辯。俞樾據《文選·西京賦》“飛罕潚箾”薛綜注曰“潚箾,罕形也”,謂肅肅,即潚箾,亦未得其環中。案《説文》曰:“橚,長木貌。”《爾雅·釋木》“梢,梢櫂”,郭注曰:“謂木無枝柯,梢櫂長而殺者。”是肅聲與肖聲字,并有長義。《爾雅·釋蟲》曰“蠨蛸,長跨”,蠨蛸爲長貌,此蟲跨長,故即以爲名。潚箾之語與蠨蛸同,亦長貌也。罕爲畢類,網之小而有長柄者,故曰“潚長箾罕”。若罝則大網椓杙以張於地上者,與罕絶異,今謂肅肅之義同於潚箾,庸有當乎?

肅肅 《傳》:“兔罝,兔罟也。”《箋》:“兔罝之人,鄙賤 之事,猶能恭敬,則是賢者衆多也。”

于嗟乎 〔《召南·騶虞》〕《傳》“騶虞,義獸也,白虎黑 文。”

釋文本作菟,云“又作兔”。案古本《毛詩》疑當作菟。菟即於菟,謂虎也。《左傳·宣四年》曰“楚人……謂虎於菟”,釋文菟音徒。字一作 。《方言》八曰“虎,……江淮南楚之間……或謂之於 ”,《廣雅·釋獸》曰“於 ,虎也”,曹憲音塗。又或假檡爲之。《漢書·叙傳上》曰“楚人……謂虎於檡”,注“檡字或作菟,并音塗。”於菟或省稱菟。《方言》郭注曰“今江南山夷呼虎爲 ”, 即菟字。蓋於爲發聲之詞,於菟省稱菟,猶於越省稱越也。楚人呼虎爲菟者,此語音之混同,非名物之借用。何以明之?(一) 曹憲音塗,檡菟顔師古亦并音塗。 《左傳·隱十一年》“使營菟裘”,《公 羊傳·隱四年》作塗裘。 《説文》曰:“ ,黄牛虎文也,讀若塗。”《爾雅·釋草》曰“蒤,虎杖”,《本草》陶注曰:“莖斑而葉圓。”牛之似虎者謂之 ,草之莖有斑如虎皮者謂之蒤,是方音讀虎如蒤之驗。 蒤與塗音同,則亦與菟音同也。(二)於菟《漢書》作於檡,檡與澤通。 《儀禮·士喪禮》“若檡棘”,一注“今文檡爲澤”。 (a)《廣雅·雜草》曰“虎蘭,澤蘭也”,《本草》曰“澤蘭一名虎蘭”。(b)《左傳·昭十年》“遂伐虎門”,正義引或説以爲宫之外門,而《大雅·緜箋》曰“外門曰皋門”,是虎門即皋門。虎門一曰皋門,猶虎皮一曰皋比,《左傳·莊十年》注,皋牢一曰虎落也。 《荀子·王霸》 篇“睪(皋)牢天下而制之”,《後漢書·馬融傳》“皋牢山陵”注曰“皋牢猶牢籠也”。《漢 書·鼂錯傳》“爲中周虎落”注曰“虎落者,以竹蔑相連遮落之也”。遮落與牢籠義近,“虎 落”“皋牢”聲之轉耳。《揚雄傳》《羽獵賦》曰“爾乃虎路三 以爲司馬,圍經百 里而爲殿門”,晉灼注路音落。服虔注曰:“以竹虎落此山也。”案服説非是。 然《左傳·襄十七年》“澤門之晳”釋文曰“本或作皋門”。 澤皋字通之例, 此不具舉。 虎門曰皋門,澤門亦曰皋門,是虎門即澤門也。(c)《禮記·禮運》正義引《孝經援神契》曰:“[王者] 從《御覽》九一六 引補 德至鳥獸,則……白虎動。”《開元占經》一一六《獸占》篇引《瑞應圖》曰:“黄帝巡於東海,白澤出,能言語,達知萬 原誤方, 從《雲笈七籤》一〇〇《軒轅本紀》改,下同。 物之情 原誤精 ,以戒於民,爲除災害。賢君德及幽遐則出。”以上虎蘭一曰澤蘭,虎門一曰澤門,白虎一曰白澤,是方音亦讀虎如澤。澤與檡,檡與菟,并古字通,讀虎如澤,即讀虎如菟矣。(三)且謂虎爲菟本係楚語。虎音呼古切,曉母,菟音湯故切,透母。試觀下表,端透定知與曉匣相轉,確係楚人方音中所有之現象。

然則楚謂虎爲菟,乃方言之混同,非名物之借用益明。呼虎爲菟,既爲荆楚之方音,而二南之地,適當楚境,則《兔罝》之詩,字作菟 而義實爲虎,非不可能矣。

難曰:《傳》云“兔罟曰罝”,捕兔用罝,捕虎亦然乎?曰:罝之言遮也,古者獵獸,無不先用網羅遮遏,以防其遯逸,然後射殺或生縛之。《漢書·揚雄傳》《長楊賦序》曰“張羅網罝罘,捕熊羆豪豬,虎豹狖玃,狐兔麋鹿”,是其明證。而《孔叢子·連叢》篇載《諫格虎賦》,説捕虎用罝之狀尤詳。其言曰:“於是分幕將士,營遮榛叢,戴星入野,列火求蹤。見虎自來,乃往尋從。張罝網,羅刃鋒,驅檻車,聽鼓鐘。猛虎顛遽,奔走西東,怖駭内懷,迷冒怔忪,耳目喪精,值網而衝,局然自縛,或隻或雙。車徒抃讚,咸稱曰工。乃縛以絲組,斬其爪牙,支輪登較,高載歸家。”孰謂捕虎不可用罝乎?難者又曰:二南區域呼虎爲菟,而古捕虎亦實用罝,誠如上説。然而此但可證所謂菟有是虎之可能,不足證其必非兔也。楚人固仍呼兔如兔,而捕兔亦用罝,則安知《詩》所謂兔之果是虎而非兔乎?曰:此誠未可知也。雖然,《詩》曰,“赳赳武夫,公侯干城”,赳赳者,《説文》朻訓高木, 訓高聲,是赳赳當爲軀體壯偉之貌。夫以此赳赳然偉丈夫,復身當“公侯干城”之任意其人必烏獲賁育之流,身具兼人之勇。今方椓杙林中,張罝捕虎,是以詩人見其人,美其事,忻慕之情油然而生,發爲歌詠。誠如《箋》説,直一尋常獵夫,施罝林中,待兔而捕之耳。斯人也,斯事也,而譽之爲“赳赳武夫,公侯干城”,毋其不類乎?

讀兔爲於菟之菟,宋王質實首發其覆。顧王氏泥於當時取虎之具,未見用罝者,遂復自棄其説而弗用。 詳《詩總聞》一 夫捕虎用罝,書有明徵,已具上文,王氏可謂蔽於今而不知古矣。余初悟及此意,未見王書,一得之見,亦復未敢深信。嗣讀王書而得此説,喜其先獲我心,因復涵詠經文,畧推音理,而徵之往籍,以證成其説如此。《詩》無達詁,見仁見智,聊備一義耳。

騶虞,《傳》以爲白虎黑文者,鄭志《答張逸問》引《周書·王會》篇佚文同。《海内北經》曰:“林氏國有珍獸,大若虎,五采畢具,尾長於身,名曰騶吾。”“若虎”之説,亦與《傳》合。虎謂之騶虞者,騶音則鳩切,精母,菟音湯故切,透母,騶虞之合音近菟,蓋方俗呼虎爲菟,譌變而爲騶虞耳。《書·益稷》“合止之柷敔”,鄭注曰“敔狀如伏虎”,《説文》亦曰“形如木虎”。案“柷敔”實二字一名,其合音近菟。此器狀如虎,故謂之柷敔。《淮南子·俶真》篇“騎蜚廉而從敦圄”,高注曰“敦圄似虎而小”。敦圄合音亦近菟,故虎謂之敦圄。虎謂之騶虞吾,猶虎謂之柷敔,又謂之敦圄也。《召南》之詩稱虎曰騶虞,猶《周南》之詩稱虎曰菟,蓋皆楚語歟?

公侯 〔兔罝〕《傳》:“干,扞也。”《箋》:“干也,城也, 皆以禦難也。”

之屏之 〔《小雅·桑扈》〕《傳》:“翰,榦。”《箋》:“王者 之德外能捍蔽四表之患難,内能立功立事爲之楨榦。”

王后維 〔《大雅·文王有聲》〕《傳》:“翰,幹也。”《箋》: “王后爲之幹者,正其政教,定其法度。”

大宗維 〔《大雅·板》〕《傳》:“翰,幹也。”《箋》:“王當 用公卿諸侯及宗室之貴者爲藩屏垣幹爲輔弼。”

維周之 〔《大雅·崧高》〕《傳》:“翰,榦也。”《箋》:“入 爲周之楨榦之臣。”

戎有良 〔同上〕《箋》:“翰,榦也。申伯入謝,徧邦内皆喜, 曰女有善君也。”

召公維 〔《大雅·江漢》〕《箋》:“召康公爲之楨榦之臣,以 正天下。”

《説文》曰:“ ,井垣也。從韋,取其帀也。倝聲。”相承皆用幹。 垣聲近,蓋本一語。 爲凡垣之通稱,而許君以爲井垣專字,非也。《詩》翰字當爲 之假借。《桑扈》篇“之屏之翰”,翰與屏并舉,《板》篇“價人維藩,大師維垣,大邦維屏,大宗維翰,……宗子維城”,翰與藩垣屏城并舉,《崧高》篇“維周之翰,四國于蕃 ,四方于宣 ”翰與蕃宣并舉,皆複文也。《説文》曰“壁,垣也”,《廣雅·釋室》曰“ ,垣也”,是辟亦有垣義。《文王有聲》篇四章曰“四方攸同,王后維翰”,五章曰“四方攸同,皇王維辟”,辟訓垣,翰亦訓垣,翰與辟亦複文也。《崧高》篇紀申伯築城之事,又曰“戎有良翰”,猶言汝有良城耳。《江漢》篇“召公維翰”,與《文王有聲》篇“王后維翰”,《板》篇“大宗維翰”,句法并同,翰亦當訓爲垣。本篇“公侯干城”之干,則閈之省。閈亦 也。知之者, 訓垣,閈亦訓垣。《文選·西京賦》注引《蒼頡篇》“閈,垣也”。閈 皆訓垣,而 今字作幹,故《楚辭·招魂》“去君之恒幹些”,舊校幹一作閈。本篇以“干城”并舉,猶之《板》以“大宗維翰”與“宗子維城”連言,干也,翰也,皆 之借字也。諸翰字《傳》皆訓爲榦,字或作幹,《箋》皆釋爲楨榦,胥失之。干,《傳》訓爲扞,以名詞爲動詞,失之尤遠。《箋》讀爲干盾之干,似若可通。不知盾之與城,鉅細懸絶,二名并列,未免不倫。以是知其不然。

芣苡

采采 《傳》:“芣苡,馬舃,馬舃,車前也。宜懷任焉。”

案《列女傳·貞順》篇曰“且夫采采芣苡之草”,《文選·辨命論》注引《韓詩》薛君《章句》曰“芣苡,澤寫也。芣苡惡臭之菜……”并以芣苡爲草类,与《傳》说合。《周書·王會》篇曰“桴苡者,其實如李,食之宜子”,孔注曰“食桴苡,即有身”。桴洪本作稃,李《韻會》載《説文》引作麥,則又似穀類、桴苡、稃苡,即芣苡。或以爲草,或以爲穀,或以爲木,傳聞異辭。然宜子之效,則仍與此《傳》“宜懷任(姙)”之説不異。 《説文繫傳》曰:“服之令人有子。” 釋文陸機疏曰“其子治婦人生難”,正義引作“難産”,此蓋誤解宜有子爲宜生子。不知芣胚并“不”之孳乳字,苡胎并“以”之孳乳字,“芣苡”之音近“胚胎”,故古人根據類似律 聲音類近 之魔術觀念,以爲食芣苡即能受胎而生子。《列女傳》又曰:“蔡人之妻者,宋人之女也,既嫁於蔡,而夫有惡疾,其母將改嫁之。女曰‘夫不幸,乃妾之不幸也,奈何去之!……’乃作《芣苡》之詩。”此魯説也。薛君《章句》又曰:“詩人傷其君子有惡疾,人道不通,求已不得,發憤而作。”此韓説也。《毛序》曰:“和平則婦人樂有子矣。”各家所説詩中本事,或傷無子,或樂有子,或矢忠而不去,或求去而不得, 韓説“求 已不得”已猶去也。 其詳雖不可考,其皆緣芣苡宜子以立説,則不誤。

舊傳禹母吞薏苡,孕而生禹,故夏人姓姒。案禹母受孕之傳説不一,吞薏苡似即食芣苡之流變。何以明之?《王會》篇“康人以桴苡”孔注曰“康亦西戎别名也”。考禹或稱戎禹。《御覽》八二引《尚書帝命驗》曰“修紀……生姒戎文命禹”注曰“禹生戎地,一名文命”,《潛夫論》五《德志》篇曰“修紀……生白帝文命戎禹”是也。西戎號稱禹後,而會朝以宜子之桴苡獻,則桴苡與禹,或不無關係。《吕氏春秋·音初》篇曰“禹行囦, 從《書鈔》一〇六《御覽》一三五,《文選·南 都賦》李注,《吴都賦》劉注引補。 元作功,從鹽田引高麗活板《文選·南都賦》注引, 改。 見塗山之女,禹未之遇而巡省南土。塗山氏之女乃令其妾待禹於塗山之陽,女乃作歌曰,‘候人兮猗’!實始作爲南音。周公召公取風焉,以爲《周南》、《召南》。”二南之民蓋亦奉禹爲始祖者,故世傳《二南》之音,出於塗山候禹之歌。二南之民亦禹後,而亦有芣苡宜子之傳説,證以上述康人之事,則舊傳禹母所吞而懷妊者,果似芣苡而非薏苡矣。意者古説本謂禹因芣苡而生,末世歧説變芣苡爲薏苡,亦猶薏苡之説又或變爲珠乎? 《御覽》八二引《蜀王本紀》:“禹 母吞珠孕禹,坼副而生於塗山。” 使以上所推不誤,則芣苡宜子之説,由來已舊。魯韓毛説并同,學者未可泥於近代眼光而輕疑之也。

漢廣

漢有 《傳》:“漢上游女,無求思者。”《箋》:“賢女雖出 游漢水之上無欲求犯禮者,亦由貞絜使之然。”

三家皆以游女爲漢水之神即相傳鄭交甫所遇漢皋二女。鄭交甫故事未審起於何時代要足證漢上舊有此神女傳説。近錢穆氏謂漢水即古之湘水,然則漢之二女即湘之二妃,所謂娥皇女英者也。娥皇女英者,舜之二妃,其傳説之起,自當甚古。因知以《詩》之游女爲神女,三家并同,其必有據。且《詩》曰“漢有游女,不可求思”,下即繼之曰“漢之廣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夫求之必以泳以游,則女在水中明矣。知女在水中,則游字即當讀《邶·谷風》篇“泳之游之”之游。《説文》曰“汓,浮行水上也”,重文作泅。經傳皆作游。《詩》所謂“漢有游女”者,殆即《洛神》“浮波微步,羅襪生塵”之類矣。凌行水上謂之游,潛行水中亦謂之游。《方言》十“潛亦遊也”,郭注曰“潛行水中亦爲遊也”,遊游通。揚雄《羽獵賦》曰“漢女水潛”,此取潛行水中之義。揚學魯詩,《箋》曰“水潛”,是魯以游爲游泳之明證。《傳》曰“漢上游女,無求思者”,《箋》曰“賢女出游漢水之上”,并以神爲人,讀游爲遊,不若三家義長。

言刈其 《箋》:“楚,雜薪中之尤翹翹者。我欲刈取之,以喻 衆女皆貞絜我又欲取其尤高者。”

不流束 〔《王風·揚之水》〕《傳》:“楚木也。”

不流束 〔《鄭風·揚之水》〕

綢繆束 〔《唐風·綢繆》〕

卜辭楚字有楚 二體,是楚有草木二稱。《管子·地員》篇曰“其木宜蚖菕與杜松,其草宜楚棘”,此草類稱楚者。 《方言》三“凡草木刺人…… 江湘之間謂之棘”,是草亦可稱棘。 楚一名荆,楚爲草,故荆亦爲草。《儀禮·士喪禮》注“楚,荆也”,賈疏曰“荆本是好草之名”,是也。楚爲草名,故本篇楚與蔞并舉,《王·揚之水》篇楚與薪蒲并舉,《鄭·揚之水》篇楚與薪并舉,《綢繆》篇楚與薪芻并舉,蔞蒲皆草類,薪芻亦謂草也。 《説文》薪蕘互訓。《詩·板》釋文,《文選·長門賦》注并引《説文》作“蕘, 草薪也。”《漢書·賈山傳》注、《揚雄傳》注亦并云“蕘,草薪”。 本篇二章刈楚,與三章刈蔞,乃當時婚禮中實有之儀式。《箋》以楚爲泛喻女之高絜,乃誤以賦爲比。《王·揚之水傳》訓楚爲木,亦失之。

汝墳

伐其 《傳》:“枝曰條,幹曰枚。”

施于 〔《大雅·旱麓》〕《傳》:“葛也,藟也,延蔓於木之 枚本而茂盛。”

枚之言微也, 《東山傳》“枚,微也。”《閟宫》“實實枚枚”,《文選·南都賦》 作微微, 故枝之小者謂之枚。《説文》曰“條,小枝也”,《廣雅·釋木》曰“枚,條也”,《太玄》二《達》“陽氣枝枚條出”,宋衷注曰:“自枝别者爲枚,自枚别者爲條。”是條也,枚也皆小枝之名。本篇二章“伐其條肄”《傳》曰“斬而復生曰肄”。案斬而復生之枝亦小枝,詩一章曰“伐其條枚”,猶二章曰“伐其條肄”矣。《旱麓》篇“施于條枚”,義同。本篇《傳》訓枚爲幹,《旱麓傳》訓枚爲本,并失之。正義申毛曰“枚,細者,可以全伐之也”,謂枚爲幹之細者。此可通於本篇,不可通於《旱麓》。葛藟何獨蔓於細幹而不及其大者哉?是以知其不然。王引之讀條爲槄,亦未諦。

惄如 《傳》:“調,朝也。”《箋》:“未見君子之時,如朝 飢之思食。”

可以樂 〔《陳風·衡門》〕《傳》:“樂飢,可以樂道忘飢。” 《箋》:“飢者不足於食也。泌水之流洋洋然,飢者見之,可飲以 飢,以喻人君慤愿,任用賢臣,则政教成,亦猶是也。”

季女斯 〔《曹風·候人》〕《箋》:“天无大雨,則歲不熟,而 幼弱者飢,猶國之無政令,則下民困病矣。”

案古謂性的行爲曰食 詳《王風·丘中有麻》 ,性慾未滿足時之生理狀態曰飢,既滿足後曰飽。《衡門》篇曰“可以樂 飢”,又曰“豈其取妻,必齊之姜”、“豈其取妻,必宋之子”。《候人》篇曰“彼其之子,不遂其媾”,又曰“季女斯飢”。尋繹詩意,飢謂性慾明甚。本篇曰“未見君子,惄如調飢”,惄如猶惄然。未見君子而稱飢,是飢亦作性慾言。且《詩》言魚,多爲性的象徵,故男女每以魚喻其對方。 詳下條 本篇曰“魴魚赬尾”,《衡門》曰“豈其食魚,必河之魴”,“豈其食魚,必河之鯉”,而《候人》曰“維鵜在梁,不濡其咮”,亦寓不得魚之意。 亦詳下 三詩皆言魚,又言飢,亦飢斥性慾之證。此義後世詩文中亦有之。樂府《西烏夜飛》曰“蹔請半日給,徙倚娘店前,目作宴填飽,腹作宛惱飢”,《隋遺録》曰:“(煬帝)每倚簾視(薛)絳仙,移時不去,顧内謁者云‘古人言秀色若可餐。如絳仙,真可療飢矣!’”凡此言飢,并可與《詩》義互證。對飢而言則曰飽。《楚辭·天問》曰:“禹之力獻功,降省下土方,焉得彼嵞山女,而通之于台桑?閔妃匹合,厥身是繼,胡維嗜欲同味,而快鼂飽?”鼂一作朝。王注曰:“何特與衆人同嗜欲,苟欲飽快一朝之情乎?”案上言“通之 嵞山女 于台桑”,下言“快鼂飽”,語意一貫,故文釋飽爲飽情。《吕氏春秋·當務》篇曰“禹有淫湎之意”,蓋猶《天問》曰“快朝飽”矣。

本篇“調飢”字釋文又作輖,《易林·兑之噬嗑》作周,《説文·心部》引《詩》作朝,證以《陳風·株林》曰“朝食于株”,并《天問》“鼂飽”本一作朝飽,似朝爲正字。《傳》訓調爲朝,蔡邕《青衣賦》改稱朝飢曰旦飢,李巡注《爾雅·釋言》“惄,飢也”亦曰“惄,宿不食之飢也”,均用此義。然而飢獨言朝,義實難通,性慾之獨言朝,尤不可解。疑調 輖周 ,朝,鼂,皆以聲近借用,别有本字,今不能詳矣。 或疑即《爾雅·釋畜》“白州,驠”之州。其字《内則》“鼈丟醜”作醜,《淮南子·精神》 篇“燭營指天”,作燭,《蜀志·周羣傳》先生嘲張裕多鬚“諸毛繞涿居乎”,作涿,《廣韻》 作豚。果爾,則是言不雅馴。文獻不足,未敢肊斷。 要之,“調飢”謂性慾之飢,“鼂飽”謂性慾之飽,“朝食”謂性慾之食。其單稱飢若食者,乃“調飢”“朝食”之省。舊解皆失之。

赬尾 《傳》:“魚勞則尾赤。”《箋》:“君子仕於亂世,其 顔色瘦病,如魚勞則尾赤。所以然者,畏王室之酷烈。是時紂存。”

網之設 〔《邶風·新臺》〕《箋》:“設魚網者宜得魚。鴻乃鳥 也,反離焉,猶齊女以禮來求世子,而得宣公。”

魴鰥 〔《齊風·敝笱》〕《箋》:“魴也,鰥也,魚之易制者, 然而敝敗之笱不能制。……喻魯桓微弱,不能防閑文姜,終其初時 之婉順。”

豈其食 〔《陳風·衡門》〕《箋》:“此言何必河之魴,然後可 食,取其口(甘)美而已。何必大國之女,然後可妻,亦取貞順而 已。以喻君任臣,何必聖人,亦取忠孝而已。”

誰能亨 〔《檜風·匪風》〕《傳》:“亨魚煩則碎,治民煩則散。 知亨魚,則知治民矣。”《箋》:“誰者,言人偶能割亨者。”

九罭之 鱒魴 〔《豳風·九罭》〕《箋》:“設九罭之罟,乃後得 鱒魴之魚,言取物各有器也。……喻王欲迎周公之來當有其禮。”

《國風》中凡言魚,皆兩性間互稱其對方之廋語,無一實指魚者。《衡門》篇曰:“豈其食魚,必河之魴?——豈其取妻,必 之姜?”此以魚代女也。《新臺》篇曰:“魚網之設,鴻則離之,——燕婉之求,得此戚施。”《敝笱》篇曰:“敝笱在梁,其魚魴鰥,——齊子歸止,其從如雲。”《九罭》篇曰:“九罭之魚鱒魴。——我覯之子,袞衣繡裳。”皆以魚代男也。以上魚字之義,詳審各詩本文,已可得之。《左傳·哀十七年》載衛侯貞卜,其繇曰“如魚窺(赬)尾,衡流而方羊”,疏引鄭衆説曰“魚勞則尾赤,方羊遊戲,喻衛侯淫縱”。本篇曰“魴魚赬尾”,義當與《左傳》同。詩爲女子所作,則魚指男言也。《匪風》篇疑係婦人望其夫來歸之詞,“誰能亨魚”,蓋亦廋語也。《箋》曰:“誰能者,言人偶能割亨者。”案“人偶”者,相親愛之詞。《中庸》“仁者人也”鄭注曰“‘人也’讀如‘相人偶’之人,以人意相存偶之言”,《賈子·匈奴》篇曰“胡嬰兒得近侍側,胡貴人更進,得佐酒上前,時人偶之”,此相親謂之人偶也。疑三家或有説此詩爲男女相思念之詞者,故《箋》得兼採其説,而釋“誰”字爲人偶之意。

《管子·小問》篇曰:“桓公使管仲求甯戚。甯戚應之曰‘浩浩乎![育育]乎!’ 從元刻本補,下同。 管仲不知,至中食而慮之。婢子曰‘公何慮?’管仲曰‘……公使我求甯戚,甯戚應我曰浩浩乎![育育]乎吾不識。’婢子曰‘詩有之浩浩者水,育育者魚,未有家室,而安召我居?甯子其欲室乎!’”尹注曰:“水浩浩然盛大,魚育育然相與而游其中,喻時人皆得配偶,以居其室中。甯戚有伉儷之思,故陳此詩以見意。”案尹謂古俗以魚喻伉儷,至確,《國風》六言魚皆男女互稱之廋語,是其明證。自晉、宋樂府,下至近世黔滇民歌,猶存此語,略示數例如下。樂府《華山畿》曰:“開門枕水渚,三刀治一魚,歷亂傷殺汝。”《子夜歌》曰:“常慮有貳意,歡今果不齊。枯魚就濁水,長與清流乖。”粵風曰:“一條江水白漣漣,兩個 魚生兩邊, 魚没鱗正好吃,小弟單身正好憐。”又曰:“妹嬌娥,憐兄一個莫憐多,已娘莫學鯉兄子,那河游過别條河。”海豐輋歌:“行橋便行橋,船仔細細載雙娘,鯉魚細細會游水,郎君細細會睇娘。”靖江情歌:“天上星多月不明,河裏魚多水不清,朝中官多要造反,大小姊郎多要花心。”貴州安南民歌曰:“妹家門前有條溝,金盆打水喂魚鰍,魚鰍不吃金盆水,郎打單身不害羞?”貴陽民歌曰:“好股凉水出岩脚,太陽出來照不着,郎變犀牛來吃水,妹變鯉魚來會合。”雲南尋甸情歌曰“大河漲水沙浪沙,一對鯉魚一對蝦,只見鯉魚來擺子,不見小妹來貪花。”又曰:“新來陽雀奔大山,新來鯉魚奔龍潭,新來小妹無奔處,奔給小郎作靠山。”此皆以魚喻情偶者也。其有言食魚者,如安南情歌曰“天上下雨地下滑,池中魚兒擺尾巴,那天得魚來下酒,那天得妹來當家”,雲南宣威情歌曰“要吃辣子種辣秧,要吃鯉魚走長江,要吃鯉魚長江走,要玩小妹走四方”,則與《衡門》“豈其食魚”同意。又有言以網捕魚者,如湖南安化情歌曰:“大河裏漲水小河分,兩邊隻見打魚人,我郎打魚不到不收網,戀姐不到不收心”,貴陽情歌曰“山歌好唱口難開,仙桃好吃樹難栽,秘密痛苦實難説,鮮魚好吃網難抬”,淮南略同安南情歌曰“久不唱歌忘記歌,久不打魚忘記河,久不打魚河忘記,久不連姐臉皮薄”,則與《新臺》“魚網之設”、《九罭》“九罭之魚鱒魴”略同。

野蠻民族往往以魚爲性的象徵,古代埃及亞洲西部及希臘等民族亦然。亞洲西部尤多崇拜魚神之俗,謂魚與神之生殖功能有密切關係。至今閃族人猶視魚爲男性器官之象,所佩之厭勝物,有波伊歐式(Bo ot an)尖底缾,缾上飾以神魚,神魚者彼之禖神赫米斯(Hermes)之象徵也。(詳Robert Briffault:Sex in Religion見V. F.Calverton與S. D. Schmalhausen二氏合編之Sex in Civilization P.42)疑我國謡俗以魚爲情偶之代語,初亦出於性的象徵。容續考之。

《詩》又有變相言魚而不出魚字者,亦係廋語,詳《召南·何彼襛矣》及《曹風·候人》二篇。

麟之趾

之趾 《傳》:“麟信而應禮,以足至者也。”《箋》:“喻今公 子亦信厚,與禮相應,有似於麟。”

野有死 〔《召南·野有死麕》〕《傳》:“凶荒則殺禮,猶有以 將之。野有死麕,羣田之獲,而分其肉。”《箋》:“亂世之民貧,而 彊暴之男多行無禮。故貞女之情,欲令人以白茅裹束野中田者所分 麕肉,爲禮而來。”

案麟 麞,四名一物也。(一)《説文》麠之重文作麖,麖麕一聲之轉。《説文》曰“圜謂之囷,方謂之京”,《管子·輕重丁》篇“有新成囷京者二家”尹注曰“大囷曰京”。案囷與京對文異,散文通。麕之爲麖,猶囷之爲京也。 以上證麕即麠 (二)《説文》曰“麇,麞也”,籀文作麕。麕即麞,又即麠,是麠即麞,一也。《爾雅·釋獸》曰“麠,大麃”,《説文》曰“麃,麞屬”,是麠即麞,二也。 以上證麠即麞 (三)《釋獸》曰“麠,……牛尾一角”,又曰“麐,麕身牛尾一角”,麐即麟字。《説文》曰“麠,大鹿也”,又曰“麟,大牡 原誤牝 鹿也”。麕爲牛尾一角之大鹿,麟亦牛尾一角之大鹿,是麠又即麟矣。蓋麠重文作麖,從京聲,從京之字,若凉,諒,倞等,皆來母,古讀麖蓋亦歸來,故得轉爲麟。《釋獸》“麠,大麃”,郭注曰:“漢武帝郊雍,得一角獸,若麃然,謂之麟者,此是也。”然則麠麟一獸,郭璞已明言之矣。 以上證麠爲麟 綜上所述,麕即麞,又即麠,麠即麞又即麟,而麟則麕身,然則麟麕麠麞四名一物審矣。

《野有死麕》篇説男求女,以麕爲贄。麕即麟,既如上説,則本篇蓋納徵之詩,以麟爲贄也。納徵用麟者,麟慶古同字。《説文》曰:“慶,行賀人,從心從 。吉禮以鹿皮爲贄,故從鹿省。”案此説字形非是。慶金文《秦公 》作 ,其字於卜辭則爲麐之初文。麐本即 下加口,而古字加口與否,往往無别。 於金文爲慶,於卜辭爲麐,適足證慶麐古爲一字耳,夫鹿類之中,麐爲最貴,故古禮慶賀所用,莫重於麐,因之麐遂孳乳爲慶賀字。《説文》以“吉禮以鹿皮爲贄”解“慶”字,可謂得制字之意矣。吉禮用贄,以麟爲貴,故相承即以麟爲禮之象徵。《傳》曰“麟信而慶禮”,《箋》曰“與禮相應,有似於麟”,并《左傳·哀十四年》服注曰“視明禮修而麟至”,胥其例也。昏禮納徵用麟爲贄,而《二南》復爲房中樂,其詩多與婚姻有關,故知《麟之趾》爲納徵之詩。《序》曰“《麟之趾》,《關雎》之應也”,又曰“天下無犯非禮”,禮即納徵之禮,謂壻家能行此納徵之禮,不以强暴相陵,而求急亟之會也。

《儀禮·士昏禮》“納徵,玄纁束帛儷皮”,鄭注曰“皮,鹿皮”。崔駰《婚禮文》曰:“委禽奠雁,配以鹿皮。”《説文》曰“麗,……從鹿丽聲,禮麗皮納聘,蓋鹿皮也”,又曰“慶,……吉禮以鹿皮爲贄,故從鹿省”。以《野有死麕》篇證之,婚禮古蓋以全鹿爲贄,後世苟簡,始易以鹿皮。本篇用麟,有趾,有定 ,有角,蓋亦全鹿。 FADfovHJwC+5weAJL87c1R0LrSn7JwiZwgwXP4rSCinEUpA0Y54ufdpofSSHfp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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