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支配古埃及经济思想的是真理正义之神“玛特”(maat)的观念。玛特也是他们主要的宇宙概念,是一种平衡的观念,从而延伸出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观念。玛特在埃及代表正义、真理,也是和谐的宇宙和世界秩序,是一个社会的理想。在玛特的观念下,一个正直的人,无论是强者或是弱者,都可以得到永恒的来生。追求有道德的现世生活,不仅可以保证今生的快乐,也可以得到来生的祝福。对埃及人而言,唯有正义才能保证社会秩序的和谐。
在智慧文学的一篇《善辩农夫的悲叹》中,描述一位贫穷的农夫受到地方官员的非法待遇,夺取他许多财产,于是他就向法老告状,希望法老能保护他这位诚实的农夫以对抗贪婪的行政官员。法老在调查属实后,不仅严惩不法的官员,给予农夫补偿,还赏赐了农夫不少礼品,以答谢他纠正官员的错误。这显示法老匡扶正义的对象是全国百姓,而不是哪一个阶级的正义,埃及这种不分阶级的正义原则,与两河流域强调阶级差异的正义原则不同。
“玛特”也表现在官僚的作业上。例如埃及重要的首相普塔霍特普(Ptahhotep,公元前25世纪末—前24世纪初)要求在收税、储存和再分配粮食与物品的时候都要诚实、公正,这就是“玛特”的展现。为了这些流程的顺畅运作,埃及还发展出来一套簿记系统,来记录产出与生产分配。从生产分配到收集分配都有一套精密的计划,显示埃及也有一套经济管理计划。
古埃及亦属于再分配的经济体系,在此体系下,农民、工匠生产的剩余部分,大部分交给政府,仅有少部分留给自己以作为交换用,这些交换或交易都是地方阶层的。但是埃及仍然发展出活络的贸易市场,如底比斯,尤其在新王国的拉姆西斯诸王时代,但仍比不上中东的繁盛。
古埃及人的价格观念也不太清楚,仅有相对的概念,例如某一件物品相对于另外一件物品的价值为多少,考古经济学家称之为“参考货币”(reference money);参考货币的经济是介于纯粹的“以物易物”与货币经济之间的经济活动。总之,在强大的中央再分配体系下,古埃及的市场活动不若中东,因此没有出现活络的银行体系。
至于古埃及经济的性质,有些埃及学者将古埃及的经济称之为“威望经济”(prestige economy),因为古埃及的大部分资源是用在建设纪念建筑、神殿、宫殿、坟墓和家园上。这可能是因为在埃及人的世界观中,今生的阶层化结构会延伸到死后的世界,而葬礼与墓葬就成为个人在今生与来生的地位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