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如上文提及对外贸易是埃及法老的独门生意,法老经常组织庞大的远征军到很远的地方进行交易。交易的内容多以奢侈品为主,如漂亮的紫水晶、绿松石等珍贵石头和黄金等贵重物品。紫水晶产地为南方与东方的沙漠地带,绿松石则在西奈半岛。
除了宝石外,还有埃及不产的建材木头。虽然埃及有无花果木、柽柳、洋槐木,但这些木材都不够坚固,不足以建造巨型的宫殿或神殿,因此埃及人必须向外寻找适合的木材,如香柏木、白扁木、松木等,这些木材多产于叙利亚。
在公元前三千纪晚期,埃及在西亚的贸易伙伴又添加了几位,意即他们在此的贸易圈又扩大了不少。这次新加进来的是城邦埃布拉,埃及商人可从此地获得美索不达米亚南部的货品,于是美索不达米亚的印章出现在埃及出土的文物中。
除了向叙利亚
,埃及也向南方寻找木材,如黑檀木、庙堂焚香需要的乳香树。乳香树出产于阿拉伯半岛、索马里(Somalia)、努比亚的北方以及埃塞俄比亚(Ethiopia)。公元前三千纪的中期,埃及为了乳香,还与这些地方发展出定期的贸易线。
除了陆路贸易,古王国时期也发展出海上贸易,那就是由埃及经过东边的沙漠到红海边,再经由海上到邦特(Punt)。在后来的新王国时期,埃及人经常怀念邦特,认为那是消失的乐园与贸易伙伴国。在早期,埃及与邦特之间的贸易往来密切。根据后人的研究,邦特在埃及南方,约在今日索马里、埃塞俄比亚、厄立特里亚一带。古埃及第五王朝巴勒莫石碑(Palermo Stone,约公元前2392—前2282年间雕刻)的王家编年史中记载,埃及人从邦特带回8万个德奔(deben,埃及的度量单位,1德奔相当于91克)的乳香。同样在第五王朝时期,另一位法老派遣远征的商人队伍到邦特,不仅带回乳香,还有一位会跳舞的小矮人。根据第六王朝的记载,埃及曾经组织过11次之多的远征贸易队伍到邦特去。
由于对外贸易多操控在法老手中,一旦法老力量衰微时,远征的贸易行为就终止了。以邦特为例,埃及大约有两百多年没有再拜访过邦特。一直要到公元前2002年左右,才又开始展开贸易。这回由埃及的大臣组织与规划庞大的远征队伍。根据记载,这位大臣在上埃及招募3000人,从尼罗河前进到红海,中间还穿越沙漠。每位成员携带20条面包以及两瓶水,沿途还凿井取水。那位大臣甚至利用驴子携带远征队伍所需替换的鞋子。据记载,这趟旅行非常辛苦,因为沿路有不少盗匪与充满敌意的部落人民,可见当时埃及中央政府的权力尚未稳固地深入此地,因此还需要前导士兵在远征队伍前面肃清盗匪,维持路途安全。到了红海边,这些远征队伍开始制造船只,以携带货品南下红海到邦特去,然后买回埃及需要的物品。现今的考古学家还在红海边挖掘到当时埃及在此造船遗留下来的遗迹,进而证明埃及的海运在当时非常发达,的确具有海上贸易的能力。
图5 自邦特带来礼物的人
公元前1500年,埃及的女法老哈特谢普苏特(Hatshepsut,公元前1503—前1482年在位)组织一支庞大的远征队伍到邦特去,动用5艘船。这支远征队伍的商业性质非常明显,但哈特谢普苏特在她的碑文中却赋予此支队伍宗教上的意义:“阿蒙神非常喜欢邦特,希望他的神殿中种植一些邦特来的乳香树。”哈特谢普苏特的浮雕中描绘这支远征队伍到了邦特,并赢得当地酋长的欢迎。埃及献给酋长的礼物包括项链、斧头、匕首和手镯,酋长则回之以乳香、乳香树、紫水晶、象牙、肉桂木、猴子、鸵鸟羽毛、豹皮和奴隶等。
除了邦特外,埃及还往南到了尼罗河的第一瀑布。这块地区盛产建筑需要的红色、黑色和灰色花岗岩,也是南方与埃及贸易的必经之地,尤其是象牙贸易,“象牙城”即以象牙贸易得名。虽然这地区有巨大的岩石和急流,但埃及仍然建立了可以通行的水道,好让远征军能够通过瀑布到南方去,如努比亚。
急流瀑布区有更多黄金。黄金滋养了埃及的帝国与殖民行动,他们派遣远征军来征服该地区的努比亚人,并设立碉堡与城镇,以守卫南方来的货物与贸易队伍。同时,埃及人还招募人员到该地区的瓦瓦特(Wawat)开采金矿。在往后的日子里,埃及法老还经常派遣军队到这里维持通道的畅通。有时甚至可以通到尼罗河第二瀑布,乃至第五瀑布。到了公元前两千纪的新王国时期,法老图特摩斯三世(Thutmose III,公元前1458—前1425年在位)为了一劳永逸,更命令当地的渔夫负责清扫,以维持水道的畅通。
埃及也与南方的非洲部落人民进行贸易,以他们所产的油、蜂蜜、衣服和彩陶,换取象牙、紫水晶和豹皮。南方的部落受到埃及的控制,不只与埃及远征军进行以物易物的交易,还纳贡给埃及。一个公元前两千纪中叶的埃及壁画中就出现努比亚人进贡的画面,努比亚人带着野猪的獠牙、豹皮、金戒指,还有一只猴子骑在长颈鹿的背上。
埃及不仅向东、向南派遣远征队伍做生意,还利用洋流与地中海的克里特岛做生意
。埃及不只利用海线与克里特岛做生意,也利用海线与叙利亚做生意,这是因为到叙利亚的陆运不及海运方便,陆上经过巴勒斯坦会遇到很多盗匪,还要艰辛地经过沙漠地区。叙利亚也有许多船只到埃及做生意,可以从埃及墓穴的壁画中窥知一二,像是穿着异国服饰的叙利亚人在埃及港口下货,官员们将买来的酒、油和贵金属存放至仓库的忙碌情形。从壁画中也可发现在船上与河流岸边有小规模的交易行为,如鞋子、食物和衣服等,似乎出现了私人贸易,但是仍受到官方的严格控管。
通过海运,埃及人以陶器、玻璃、宝石、香水,换取叙利亚的香柏木、精油、橄榄油、酒。埃及的私人贸易随着时间的演变,越来越多。例如在公元前两千纪的晚期,埃及出现许多私人买进奴隶的生意,这些奴隶主要来自横行于尼罗河三角洲的海盗
。
埃及人与其他人进行交易时,虽然未使用货币,却有价值的概念,他们会用同价值的物品去交换(购买)所需的物品。例如一件公元前1300年的埃及交易诉讼中记载,一名叙利亚人将一名女奴在埃及挨家挨户地兜售,结果一位有钱人家看上了这名女奴,于是用不同价值的衣服、青铜器等换取女奴,其中一样铜器是从他的邻居那里要回来的。这可能是平常他借给邻居的东西,现在要回来以支付给叙利亚商人。可见埃及人也有借贷的行为,并有记账的习惯,才能在突然需要的时候,能立即要回平日借出去的东西(或是等值的东西)。
根据另一份工匠的收入清单可发现,为了换取一副25.5德奔的棺材,工匠交给卖者的对象中包括:一块重8.5德奔和另一块重5德奔的铜块、一只重5德奔的猪、一头重3德奔和另一头重2德奔的羊,一块重2德奔的无花果木材,共计25.5德奔。有的还以劳力进行支付。
埃及一直要等到公元前6世纪波斯人统治时代(公元前525—前404年),才开始使用货币,货币到了公元前3世纪的托勒密王朝才开始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