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格最深的根基是什么?如果我们想做一个最简单的概括的话,可以一言以蔽之曰:“诚”。诚就是诚实无欺的意思,它表达出中国传统“人之镜”的根本属性:人心中的镜子可以忠实地反映出实实在在的“天道”。我们中国人一般都认为,人的能力可以有大小,处境可以有差别,但一个人对自己“本心”的诚实无欺(“不欺心”),总是一件随时可以做到的事,只要他愿意。不但如此,一般讲道德的人还认为,这种“返身而诚”正因为其容易,它就是一种最大的快乐(“乐莫大焉”),因为它最自然,最不必耗费心机,最合乎人的天性或天道,所以孟子又说:“诚者天之道也。”《中庸》里也讲:“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又说:“诚则明矣,明则诚矣。”
做“圣人”既然这么容易、这么快乐,然而为什么中国历史上并没有出几个“圣人”,更不像王阳明所说的“满街皆圣人”呢?对于这一点,人们的解释很简单:“迷了本性了。”就是说,一般人虽然有圣人的本性,但他们并不知道,因为他们受到外来的各种不良影响和污染,使“诚”的本性越来越暗淡无光,甚至完全被蒙蔽了。所以人生的第一要务,在哲学家、道德家们看来就是“复性”。儒家的返身而诚,道家的“能婴儿”(即回到婴儿时代的淳朴天真状态),佛家(神秀)的“勤拂拭”,理学与心学的“良知”,明清之际的“童心”、“真人”(李贽等),都是这个意思。
总之,中国人认为人的本性总是天生善良的,因此每个人的人格都只能建立在对这善良本性的诚实无欺之上,否则就是自甘堕落为禽兽。中国哲人中只有荀子明确提出过“人之性本恶,其善者伪也”,伪,在这里是“人为”的意思。但荀子这里讲的“人之性”,其实是指人身上的动物性(本能冲动、欲望),而不是指人身上的人性,否则“人为”为什么可以造成善就不好理解了,因为本性恶的人用他的本性只能“为”恶,是不可能用他的“人”性来“为”善的。实际上,荀子认为人身上真正的人性是“能群”,即能和别人结成和睦的社会群体关系,这与持“人性本善”论的孟子等人把人性归结为“恻隐之心”“羞恶之心”“不忍人之心”等本质上是一致的。
与此相反,西方人格最深的根基却并不是“诚”,而是“真”或求真。真实与诚实不同,它不是“不勉而中,不思而得”的直接呈现,而是一个不断认识和追求的过程。宋代李翱在《复性书》中曾说:“知本无有思,动静皆离,寂然不动者,是至诚也”;但西方人格却是在不断的骚动、紧张的思索和外向的追寻中体现出来的一种动态人格,它不是一件当下即得的事,而是要经历茫然、动摇、怀疑和痛苦的历程,因此谈不上有什么快乐,反而“苦莫大焉”。
显然,一个人要求得关于自身的“真实”的知识,这已经假定了他在此之前不可能对自己的本性有所知悉,假定了他对自己的许多看法都是值得怀疑的、肤浅而不确定的,就连他的人性是“本恶”还是“本善”的问题,他都不可能预先知道,因为很可能,追求真实的结果,竟会发现人性根本上是虚伪的、恶劣的。
所以,西方人对待人性的观点,既不是人性本善,也不是人性本恶,而是人性“自由”,即是说,人的本性就在于人本来既可以为善,也可以为恶,没有任何外来的或先天的东西可以决定它的善恶。人性不是一面静躺在那里的平面的镜子,而是一个动态的、不确定的、可以无限深入的内在世界,而在它深入的每一个阶段或层次后面,都还隐藏着一个幽深莫测的黑洞,或如奥古斯丁所感叹的:“人心真是一个无底的深渊!”人心的不可穷尽性注定了人的虚伪性,人就是“能作伪的动物”。
于是,就连西方那些主张“人性本善”的人,在我们中国人看来实际上也不是指道德上的“善”,而是指人懂得什么对自己更“好”,更有利,这并非真的“本善”,恰好是“本恶”的表现。西方人的善首先是指事物客观上合乎目的性(好),是从技术上来考虑的,这种理解也渗进了他们的伦理学的“善”之中;中国人的“善”虽也有这种含义(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但却与道德和人性学说不相干,它一开始就通过儒家的“君子言义不言利”而从伦理学的“善”中被清除掉了。
例如,古希腊的苏格拉底(“西方的孔夫子”)认为人性本善的理由是:一个有理性的人会看到,做坏事最终必然会对自己不利,就像酗酒必然导致头痛一样;因此,有理性的人会自愿地结合起来,制定法律来约束自己,按相互的道德规律去生活,才能获取自己最大的利益。近代法国启蒙学者们也认为,道德情感、同情心或“恻隐之心”都出于人的自保本能,理性会告诉人们选择利他的方式来利己,因此人具有“善”的本性。
在中国人看来,这样理解的“善”是极其虚伪的,它表面上是为别人好,骨子里是为自己谋利。中国人讲诚实的生活可以带来快乐,但决不能反过来,认为快乐是诚实生活的最终目的,而西方人恰好就是这样认为的。尽管后来伟大的德国哲学家康德反对这种道德观,看出了它的虚伪性,认为只有不计功利、不讲快乐的道德才是真道德,但他毕竟也承认,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实际上都是以这种虚伪的方式做道德所要求于他的事,而这本身还是有意义的,它至少把人从野蛮提升到文明,使人一步步接近真道德。
总之,在西方人眼里,一个人在采取行动之前,不论他的目的、动机如何,他的善、恶是未定的;人是自己把自己造成了善人或恶人,因此根本就没有人性“本来”是善还是恶的问题,人性首先是人自己的作品,即人自由创造的结果。因此,人想一开始就做到彻底的“诚”,或是想一直保持住这种“诚”,都是不可能的;但却可以对自己所做的事持一种客观求真实的态度,并以此为根据来评价自己究竟“诚”到了哪一个层次,“伪”到了何种地步;而当此生尚未完结、人尚处在行动的可能性之中时,这种客观求实的态度就也还未完结,人就还有待于他的自由行动来进一步证实自身。因此可以说,“诚”在中国人那里是人生的起点,在西方人那里则是人生的终点。
所以中国人历来重视的是人的“心性之学”或“性命之学”,认为人性是生来就既定了的,只需对它作一个适当的规定就行了;西方人所讨论的重点却总是人的自由意志问题,至于人性本身如何规定,则由于它要以自由意志的性质为基础,因而始终是个未定的问题,或者说,人的本性正在于这种“未确定性”。
这就给我们考察和比较中西人格结构提供了一条基本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