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革命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呢?它自身究竟有哪些特点?为什么它偏偏在这个时候爆发?它最后取得了什么样的成就?前文所有的论述,有助于我们了解主题,同时为我们进一步解决上述问题做好准备。
从本质上来说,大革命是一场社会政治革命,而不管其外在的形式如何。在政治制度的范围内,它只是想要增加公共权威的力量和权利,而并不是像一些主要的反对者所宣称的那样,使无政府状态常态化,坚持社会的混乱局面;更不是人们所认为的那样,是为了摧毁宗教信仰的权威。还有一些人认为,大革命要阻止文明的进步,要改变直到今天文明所具有的特点,甚至连我们西方社会所赖以存在的法律也要改变。
然而实际上,情况并非如此。如果仅仅考察大革命本身,抛开一切偶然事件——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国家所发生的改变大革命面貌的事情,人们就会清楚地发现,大革命的目的是为了建立一种新的政治秩序。这种新型的政治秩序,与从前相比,更为一致,更为简单,而且每个人在其中的地位也更为平等。由此可见,大革命要消灭的是几个世纪以来的旧的政治制度,它们在欧洲地区占据绝对的统治地位,被人们称之为封建制度。
几乎欧洲一切的宗教法律和政治法律,都混杂有古老的制度。此外,一整套的思想、感情、习惯和道德,都是这些旧制度的附属物。因此不难想象,一场巨大的动乱势必发生,如果想要剔除社会躯体中的某一个部分。就像器官与躯体中的其他器官紧密相连一样,大革命所要毁灭的东西,与社会中的一切相关,因此,它看上去好像要摧毁一切。这就不难理解,这次大革命的规模会如此巨大,而自身的意义也非同小可。
有一个问题,我会在后文当中详细论述,那就是,与人们普遍达成的共识相比,大革命真正创新的东西要少得多,而不论它的激烈程度怎样。换句话说,带有贵族制和封建制最为细微的印迹,旧社会中贵族制和封建制所产生的一切,以及以任何方式与之关联的一切,都是大革命已经摧毁或者正在摧毁的事物。有些东西,大革命继续保留了下来,但是它们要么与旧制度相互对立,要么根本在旧制度之外。
大革命是一个突然而又猛烈的终结,是一件长期工作的完成。在这种终结后面,凝结了人们一个世纪的劳作。大革命的发生,虽然让全世界感到有些茫然不知所措,但是它并不是一次偶然的事件。如果没有大革命的发生,古老的旧社会就像一座年代久远的建筑,要么早一些时候,要么晚一些时候,慢慢地塌落。古老的旧社会如果以这种方式塌落,一定是一块一块地塌落,而不是瞬间彻底倒塌。
然而,大革命却不是这样,它在瞬间完成了一项伟大的事业。这项事业需要经历很长的时间,一点一滴地进行才能完成。值得一提的是,尽管大革命的爆发经过了一番颇为痛苦的挣扎和努力,但是它一经爆发,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毫无犹豫地进行到底。这,就是大革命所取得的成就。
对于大革命,今天在我们看来,一切都很清楚。可是,在那时候的智者看来,大革命显得极为模糊,甚至是一团紊乱。
就像那位伯克先生对法国人说的话一样:“对于你们政府的弊端,你们所要做的就是修正,没有必要创新;对于古老的传统和特权,你们为什么不遵循和恢复呢?对于你们祖先的体制,如果你们没有办法恢复它的全貌,那么你们为什么不看看我们英国呢?在这里,欧洲共同的古老法律,将会展现在你们的眼前。”
透过伯克的话,我们可以看出,他对发生在眼前的事情,一点儿也没有察觉。要知道,大革命要摧毁的,恰恰就是欧洲共同的旧法律。这是所有问题的关键所在,而他却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大革命在欧洲各地都有萌芽,且都产生了一定的威胁,那么,为什么它只在法国爆发,而没有在其他国家产生呢?在法国,这场大革命表现出某些特点,但是在其他任何地方,却没有这些特点,或者只出现了一部分特点,这又是为什么呢?对于后面这个问题,确实值得我们深思。当然,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是下面几章的内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