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知识都包含在陈述和命题之中。解释、质疑、证明或反对任何命题的唯一方法,是借助与之有联系的其他命题。逻辑学可被称为“命题的内涵和关系”的科学。因为所有科学都由命题表达,因此逻辑学是科学的科学—外延于所有知识的程序方法的科学。普通逻辑学是从一般思维出发,是以人的理性和语言的可靠性为前提的。
所有沟通和记录的知识都由陈述或命题构成,陈述或命题都是用文字表达的判断。作为理性的生物,无论对某个特定的陈述相信与否,我们都必须给出相应的理由。如果相信一个陈述,我们只能通过引入其他陈述来作证相信;如果不相信一个陈述,也只能引入其他陈述来作证不相信。任何有疑问的陈述和命题都可能与我们提出的命题(或有关命题的推论)相容或相悖。例如,我相信一定数量的氢氰酸是一种蔓延速度极快的剧毒。我可能会提出以下两个命题:(1)已知氢氰酸会导致突发性死亡;(2)自然界是统一的。
再比如说,我不相信“太阳围着地球转”这个陈述,并且我用以下考量来证明我的陈述:(1)这个假设没有解释天体运动;(2)任何假设,如果不能解释它所适用的现象,就不能被人接受。
再比如说,我相信以下陈述:(1)哲学家都不可靠;(2)等量加等量之和相等—(1)因为所有人都是不可靠的,而哲学家是人;(2)这是不证自明的,不证自明的应该被相信。
在其他任何情况下,为了建立或证明任何可疑命题的错误,我们都要通过考虑它与其他命题的关系来检验。此外,为了质疑或解释任何命题,我也必然要利用其他影响原命题的命题——即与原命题有关的命题。逻辑学的任务是揭示命题的含义或意义,以及命题之间的关系。而且很明显,探究命题的含义或意义,是研究命题关系的必要前提。由于所有知识都用命题来表达,并且科学是系统化的知识,因此逻辑学适用于所有科学—既适用于心理学,也适用于自然科学;既用于数学,也用于语法学;既对哲学有用,也对保险学和统计学有用。由此可见,逻辑学作为“命题科学”,必然是“科学中的科学”—一种适用于所有知识分支的过程方法科学。
如果逻辑学是命题科学,那它自然从普通思想出发,在用普通语言表达后,通过对原观点的反思加以确认。普通思想包含两个假设:(1)使用统一术语;(2)应该相信不证自明的。也就是说,普通思想在人身上具有理性,在语言上具有可靠性。第一个假设可能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依据,但为了在特殊情况下证明它,甚至为了怀疑或验证它,我们都必须做出一定的假设。并且有时看似不证自明的命题结果并不正确,但我们只能通过进一步诉诸看似不证自明的命题来检验特定的案例。因此,似乎在任何特殊情况下,作为理智怀疑主义者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即我们必须假定—至少暂时假定—语言和人类智力的普遍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