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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元帝国之崩溃与明太祖之建国

一、从政治革命转变到民族革命

14世纪中叶勃发的民族革命,经过了二十年(1348—1368)的长期战争,方才结束。战争所波及的地带,北至和林,东至高丽,南至两广,西至陕甘,无一地不受蹂躏。战争的主角最初是被统治的南人、汉人向统治者的蒙古人、色目人进攻,夺取当地的政权,形成群雄割据的局面。后来这些割据者的向外发展,引起各个军事集团利益的冲突,陷于混乱的互相残杀的吞并战中;同时元的统治阶层也发生内部的政变,也同样地互相吞并,发生内战。这样,一方面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不断地在苦战,另一方面统治者因内部分化而发生内战,被统治者也因个别发展而互相吞并,结果,双方的实力俱因内战、外战而削弱,许多有势力的军事领袖都自然地被淘汰,被吞并,形成一个混乱的分裂的局面。最后,元统治者因内讧而失去抵抗的能力,被统治者的无数军事集团则为一后起的有力的革命领袖所吞并,一蹴而将盘踞中国百余年的外族逐出塞外,建立了一个统一的汉族自治的大帝国。这一次大混战的原因是人民大众不堪经济的、政治的压迫而要求政权的让与,最后才一转而喊出民族革命的口号。在革命开始时,外表上蒙着极浓厚的宗教的迷信的外衣,绝大多数的革命领袖和群众都是白莲教和弥勒教的信徒,举行种种仪式,宣传弥勒下世救民疾苦的口号。一方面又假托是宋的后人,把这次革命解释为宋的复国运动。直到朱元璋出来,他本人及其军队虽然曾隶属于上述的团体,可是到了能独立行动的时候,他便决然地舍弃这多重的矛盾的策略——肤浅的欺骗的神话宣传和已经失去时效的冒牌的复宋掩护旗帜,进一步赤裸裸地提出这一次革命的目标是民族的解放,汉族应由汉人治理。这一鲜明的转变,更掀起了过去一百多年被剥削被压迫的民族仇恨,得到知识分子和一般民众的深切同情,像地主们也因利益的保全而加入合作,十年中便完成了他们的使命,把整个汉族从蒙古族铁蹄之下解放出来。可是从另一方面看,二十年混战的结果虽然完成了民族革命的伟业,而在实质上,分析双方的阶级成分,官吏、地主、商人完全拥护旧势力,和蒙古皇室及贵族站在同一战线。在反面,革命的领袖及其群众却完全是另一阶级,主要是以贫农、佃户、流民为基础组成了以推翻统治者为共同目标的革命势力。阶级意识的对立性划分了双方的群众,农民和地主冲突的尖锐化导致了这一次战争。统治者是代表地主利益的,革命集团所代表的却是农民的利益,所以在表面上,尽管是揭示出政治的、民族的解放口号,而在实质上,却完全是农民和地主的斗争。到后期民族意识的被特别提出强调,使革命集团的口号从政治经济的被压迫,转而侧重于民族地位的歧视方面去,这种转变,曾使民族革命取得成功,但是,胜利以后,这一群领导者却已忘记了当初起事时的动机和目标,外族的压迫虽已解除,同族同种间的不合理的经济社会组织,却并未因之而有所改变。并且,这一群成功的领袖,都因他们的劳绩从下层爬到最上层,从平民变成新贵族,从农民变成大地主,代替被他们所打倒的蒙古人、色目人的贵族地主的地位,以暴易暴,农民所受的剥削,日累月积,愈来愈厉害;统治者的榨取技术,经过长时期的训练,却愈来愈高明。因此,从历史发展来看,这一口号的转变,虽然在当时是革命成功的主要手段,可是,同时也因为这转变,忽略了革命之所以发生的背景和最初所指出的社会不合理现象,不可能对最切要的土地问题加以彻底地解决,这是一个重要的失败。

二、元帝国的崩溃

元朝覆灭,被逐出中国,是被汉族用武力推翻的结果,是元帝国的自然崩溃的必然结局。

元代的社会组织,是不合理的,不健全的。在文化方面,蒙古族比汉族落后,落后的控制先进的;在人口方面,蒙古族人数很少,汉族却人口众多,以少数统治多数。元的皇室、贵族、僧侣、官吏、商人、地主所组成的统治阶级,和用以维持政权的庞大军队,一切的费用均由被征服的汉人、南人负担。汉人、南人的生命、财产由统治者任意处分,在政治上享受差别待遇,在同为被征服者的色目人之下。汉人、南人的一部分被强迫做奴隶,世世子孙都为政府及其主人服役。统治阶级一方面是大地主,拥有全国最大部分的土地;汉人、南人除一小部分外,大多被迫失去土地降为贫农及佃户。国内最大的商业经营操纵在回鹘人手中,他们还替蒙古贵族经营惊人的高利贷,挤取汉人、南人的血汗。元政府并下令没收汉人、南人的军器马匹,不许汉人、南人集党结会,各地遍驻戍军,武装弹压,用以防止汉人、南人的叛乱。

对汉人、南人实行军事统治的后果,一方面不待说种下民族间的深刻仇恨,同时统治者也因之松懈了警备征服地的情绪,耽溺于生活服用之享受,日渐腐化,替自己掘下待终的坟墓。

元世祖(1260—1294)继承成吉思汗的事业,继续用武力征服南宋国,建立元帝国。这个帝国的规模是由他开始奠定的。他在位的几十年是元代的极盛时代,同时也由他的登基而种下元帝国崩溃和覆亡的因素。

按蒙古族的习惯,合罕(即皇帝)的产生须由库利尔台(Khu- riltai)选举。库利尔台在蒙古语中为聚会之义,凡国家有重大事件,须召集贵族大臣开库利尔台决定之。除选举合罕外,凡出征外国、颁布法令均有召集库利尔台之举。据可信记载,蒙古族自俺巴孩(Ambakhai)合罕以来即用选举制度。前合罕对其后继者有指名之惯例,但无左右库利尔台之权力。合罕之位,不但非父子世袭,即前合罕发表其所希望之后继者时,亦不必由己子中选之,而由其他皇族选出的。1189年铁木真(Temudjin)由库利尔台选举为蒙古合罕,始称成吉思合罕(Chingis Khaghan)。1206年统一北方民族,敖嫩河源地所开之库利尔台,同样尊号,举行第二次即位礼。成吉思合罕生前,指定第三子斡哥歹(Ogede)为后继人。成吉思合罕死后,1229年秋于怯绿涟河曲雕阿拉(即Kerülen河之Kodeghü-aral,Kodeghü为荒野草原之意,aral为岛之意)召开库利尔台,推戴斡哥歹为合罕。斡哥歹合罕(即太宗)初指定其子曲出(Guchu)为后继人,曲出死,更指定曲出之子失烈门(Shiramun)。但斡哥歹合罕死后,皇后朵咧格捏(Döregene)称制,召开库利尔台,不依指定,改选己子贵由即定宗为合罕。不为皇族中最有势力之拔都大王所赞同。定宗死,拔都以与太宗后人不合之故,拥立成吉思合罕第四子拖雷(Tului)之子蒙哥(Müngge),虽经成吉思合罕儿子察阿歹(Changhadai)系及太宗后人之反对,卒召开库利尔台立为合罕,是为宪宗。即位后对反对派大加屠杀,由此察阿歹汗国及斡哥歹汗国始不附。宪宗崩时,末弟阿里不哥(Arigu Bukha)居守和林,中弟忽必烈(Khubilai)率师征宋,得宪宗死的消息,即回军在开平开库利尔台,即蒙古合罕之位。阿里不哥亦于漠北开库利尔台自立,内乱以起。宪宗诸子及察阿歹系诸王均附阿里不哥,太宗孙合失大王子海都(Khaitu)亦起兵助之,阿里不哥虽于至元元年(1264)势蹙来降,但海都仍拥兵与察阿歹后王笃哇联合抗中央。至元二十四年(1287)诸王乃颜叛于辽东,诸王哈丹等应之。由此钦察汗国、斡哥歹汗国、察阿歹汗国联为一系以与中央作战,数十年中兵祸相仍,蒙古大帝国在事实上已经瓦解了,忽必烈合罕(世祖)及其子孙所领有的只是东方一部分的土地而已。

世祖即位以后,库利尔台的形式虽然保存,但在实质上则已完全废弃,改选举制为世袭,采用汉人制度预立太子。至元十年(1273)二月立嫡长子真金(Chinkin)为皇太子,在册命中指明过去的内乱的原因是库利尔台制度的失败,他说:

仰惟太祖皇帝遗训,嫡子中有克嗣服继统,预选定之,是用立太宗英文皇帝,以绍隆丕构。自时厥后,为不显立冢嫡,遂启争端。

制度虽然改变,但贵族大臣的势力仍足以左右帝室,成宗以后诸帝全由大臣拥立,再照例由库利尔台通过。世祖太子真金早薨,未及即位,真金子成宗(铁穆耳)方抚军北边,玉昔帖木儿拥之即位。成宗崩,丞相哈剌哈孙拥真金孙武宗、仁宗相继即位。仁宗立英宗为皇太子,英宗后为铁失所弑,拥立世祖长孙晋王甘麻剌子也孙铁木儿为泰定帝。泰定帝崩于上都,丞相倒剌沙立其皇太子阿剌吉八为皇帝,枢密使燕铁木儿则立武宗子文宗,力战破上都军。文宗后让位其兄明宗,燕铁木儿弑明宗,仍立文宗。后文宗、宁宗相继死,皇后卜答失里已遣人迎明宗长子妥懽帖睦尔入京,欲付以位,而燕铁木儿不愿,遂不得立,燕铁木儿死,元顺帝始立。 政变内乱,相继不已,帝位的继承,全由权臣操纵,引起帝国的分裂和统治权之动摇,元统治集团核心的内部矛盾日益尖锐,终至崩溃而不可收拾。

世祖自平宋后,即从事于海外之侵略。至元十九年(1282)命阿塔海、范文虎、忻都、洪茶丘等率兵十万出海征日本,遇飓风破舟,丧师而还。帝大怒,欲再征日本,遣王积翁往招谕,为舟人杀于途,始终不得要领乃止。又兴安南之役、占城之役、缅甸之役、爪哇之役。安南用兵三次(1284—1294)最后师还,几为所邀截,从间道始得归。出兵缅甸两次(1282—1287)丧失了七千军队。打占城(1282—1284)时舟为风涛所碎者十之七八,深入为所截,力战始得归。打爪哇(1292)也占不到便宜。统计数十年中,无岁不用兵。用兵的军费无从设法,就从百姓头上打主意,任用善于剥削的商人做财政官,中统三年(1262)即以财赋之任委阿合马,典铁冶,增盐税,小有成效,拜平章中书政事。又立制国用使司,以阿合马领使事。已复罢制国用使司,立尚书省,以阿合马平章尚书省事。奏括天下户口,下至药材榷茶,亦纤屑不遗,其所设施,专以掊克敛财为事。逋赋不蠲,征敛愈急,天下之人,无不思食其肉。阿合马死,又用卢世荣,亦以增多岁入为能,盐铁、榷酤、商税、田课凡可以弄到钱的都千方百计搜括。世荣诛死后,又用桑哥,再立尚书省,改行中书省为行尚书省,六部为尚书六部,以丞相领尚书兼统制使,奏遣忻都、阿散等十二人理算六省钱谷,以刑爵为贩卖,天下骚然,至元二十八年(1291)始伏诛。总之,世祖在位的三十几年,几乎和这三位财政家相终始。 因侵略海外而极力搜括民财,任用以理财见长的官吏,造成一种贪污刻薄的吏治空气。

除用兵外,对于诸王和僧侣的负担,也对促进元统治集团的崩溃起了作用。

上文曾说过合罕之举出须经库利尔台的同意,而库利尔台之最主要人物即为帝室同族的诸王及贵族重臣。诸王贵族例有岁赐,如察阿歹大王位岁赐银一百锭(锭五十两),缎三百匹,绵六百二十五斤,常课金六锭六两。斡真那颜位岁赐银一百锭,绢五千九十八匹,绵五千九十八斤,缎三百匹,诸物折中统钞一百二十锭,羊皮五百张,金一十六锭四十五两,又有岁例外之赐予,如中统四年(1263)赐公主巴古银五万两。至元二年(1265)赐诸王只必帖木儿银二万五千两,钞千锭。至元四年(1267)赐诸王玉龙答失银五千两,币三百,岁以为常。其非时之赐予,如武宗以金二千七百五十两,银十二万九千二百两,钞万锭,币帛二万二千二百八十匹奉兴圣宫,赐皇太子(弟仁宗)亦如之。又有朝会之赐予,元贞二年(1296)定太祖位下金千两,银七万五千两;世祖位下金各五百两,银二万五千两,余各有差。成吉思合罕的宗族后人遍布欧亚,这几笔开支的数目是无法计算的。单就库利尔台会后一项赐予算,如武宗至大元年(1308)中书省臣言朝会应赐予者为钞总三百五十万锭,已给者百七十万,未给者犹百八十余万,两都所储已罄。至大四年(1311)仁宗即位时的赐予总数是金三万九千六百五十两,银百八十四万九千五十两,钞二十二万三千二百七十九锭,币帛四十七万二千四百八十八匹。 这一年的额外赏赐是钞三百余万锭。 僧侣的费用也占国家支出之大部。赵翼记:

古来佛事之盛,未有如元朝者。邵戒三谓元起朔方,本尚佛教,及得西域,世祖欲因其俗以柔其人,乃即其地设官分职,尽领之帝师。初立宣政院,正使而下,必以僧为副,帅臣而下亦必僧俗并用。于是帝师授玉印,国师授金印,其宣命所至,与朝廷诏敕并行,自西土延及中夏,务屈法以顺其意,延及数世,浸以成俗,至于积重而不可挽……帝师体制之僭,虽亲王太子不及也……仗卫之侈,虽郊坛卤簿不过也……土木之费,虽离宫别馆不过也……供养之费,虽官俸兵饷不及也……财产之富,虽藩王国戚不及也……威势之横,虽强藩悍相不过也。

并且时代愈后,僧侣势力愈大,费用也愈多。至大三年(1310)张养浩上疏言僧侣之病国云:

古者十农夫而闲民或一,今也十闲民而农夫仅一焉。欲民无饥寒之道邈矣。今释老二氏之徒,畜妻育子,饮醇啖腴,萃逋逃游惰之民,为暖衣饱食之计,使吾民日羸月瘠,曾不得糠秕蓝缕以实腹盖体焉。今日诵藏经,明日排好事,今日造某殿,明日构某宫,凡天下人迹所到,精蓝胜观,栋宇相望,使吾民穴居露处,曾不得茎茅撮土以覆顶托足焉……谬论生死,簧鼓流俗,聚徒结党,使人施五谷以为之食,奉丝枲以为之衣,纳子弟以为之童仆,构木石以为庐室,而人见其不蚕不稼,不赋不征,声色自如,而又为世所钦,为国家所重,则莫不望风奔效,髡首漫游,所以奸民日繁,实本于此。臣尝略会国家经费三分为率,僧居二焉。以之犒军则卒有余粮,以之赈民则民有余粟,以之裕国则国有余资。

僧侣的耗费竟占国家经费的三分之二,可能夸大了一些,但毕竟是一个很大的支出。试以具体的事实作证,以内廷佛事一项而论,至元中内廷佛事之目每岁仅百有二,大德七年(1303)再立功德司,其目增至五百有余。十年中增至五倍。以内廷佛事的费用一项而论,据延祐四年(1317)宣徽院会计,岁贡以斤计者面四十三万九千五百,油七万九千,酥二万一千八百七十,蜜二万七千三百,他物称是。延祐五年(1318)前各寺做佛事,日用羊至万头。 元代的国家财政岁出岁入总数,据至大四年(1311)的报告,每岁支出钞六百余万锭,土木营缮百余处计钞数百万锭,北边军需又六七百万锭,又加上内降旨赏赐三百余万锭,总计约需钞二千万锭。岁入常赋则仅钞四百万锭,其中京师者又只二百八十万锭。而且同年十一月份国库所存只十一万锭。 岁出竟超过岁入十分之八,这个国家是维持不了的。当时弥补的办法之一是饮鸩止渴,预卖盐引和动支钞本,例如至大元年(1308)的办法:

二月乙未,中书省臣言,陛下登极以来,锡赏诸王,恤军力,赈百姓,及殊恩泛赐,帑藏空竭,豫卖盐引。今和林、甘肃、大同、隆兴、两都军粮,诸所营缮及一切供亿,合用钞八百二十余万锭。往者或遇匮急,奏支钞本。臣等固知钞法非轻,曷敢动,然计无所出,今乞权支钞本七百一十余万锭以周急用,不急之费姑后之。

结果是阻滞盐法和钞法,扰乱金融,国家和人民都受其弊。另一办法是加税,延祐元年(1314)的课额已比元初时增五十倍。 中叶以后,课税较世祖时代亦增二十余倍,即色银之赋亦增至二十余倍。 可是国家财政仍不免入不敷出,陷于破产的地位。《元史》陈思谦传记:

至顺二年(1331)九月上言,户部赐田诸怯薛支请,海青狮豹肉食,及局院工粮,好事布施,一切泛支,以至元三十年以前较之,动增数十倍。至顺经费,缺二百三十九万余锭。

柯劭忞论元代财政,以为“夫承平无事之日而出入之悬绝若此,若饥馑洊臻盗贼猝发,何以应之。是故元之亡亡于饥馑盗贼。盖民穷财尽,公私困竭,未有不危且乱者也” ,是说得很中肯的。

三、元帝国政治和军队的腐化

元代中叶的政治情形,武宗至大三年(1310)有一概括的报告。在这文件中已经很感慨地说一代不如一代,世祖时代的搜括政治,已成为后人咏叹的资料了。这文件的开头就说:

近年以来,稽厥庙谟,无一不与世祖皇帝时异者……世祖皇帝时官外者有田,今乃假禄米以夺之。世祖皇帝时江南无质子,今乃入泉谷以诱之。世祖皇帝时用人必循格,今则破宪法以爵之。世祖皇帝时守令三载一迁,今则限九年以困之。世祖皇帝时楮币有常数,今则随所费以造之。世祖皇帝时省路异选,今则侵其官而代之。世祖皇帝时墨敕在所禁,今则开幸门以纳之。世祖皇帝时课额未尝添,今则设苛禁以括之。世祖皇帝时言事者无罪,今则务锻炼以杀之。

以下列举当时政治腐败的情形,最值得注意的几点。

第一是名爵太轻:

陛下于左右之人,往往爵之太高,禄之太重,微至优怜屠沽僧道,有授左丞平章参政者。其他因修造而进秩,以技艺而得官者曰国公、曰司徒、曰丞相者相望于朝。自有国以来,名器之轻,无至今日。今朝廷诸大臣不知有何勋何戚,无一不开府仪同三司者。

左右近侍因之恃恩骫法,紊乱官政,《元史》记:

至大二年正月乙巳塔思不花、乞台普济言:诸人恃恩径奏,玺书不由中书直下翰林院给与者,今核其数,自大德六年至至大元年所出凡六千三百余道,皆由于田土、户口、金银铁冶、增余课程、进贡奇货、钱谷、选法、词讼、造作等事,害及于民。

更互相援引,以中旨授官,破坏铨法:

时承平日久,风俗侈靡,车服僭拟,上下无章,近臣恃恩请求无厌,时宰不为裁制,乃更相汲引,望引恩赐,耗竭公储,以为私惠。

英宗时近臣传旨,以姓名赴中书铨注者六七百员,选曹为之壅滞。 此种由嬖幸得官之内外官吏,其对于人民及政府之恶影响,当可想见。

第二是贵族擅政:

今国家为制宽大,所有诸王家室皆有生死人进退人之权……天下淫僧邪巫庸医谬卜游食末作及因事亡命无赖之徒,往往依庇诸侯王驸马,为其腹心羽翼。无罪者以之而求进,有罪者以之而求免。出则假其势以凌人,更因其众而结党。入则离间宗戚,构造事端,唱以甘言,中以诡计,中材以下鲜不为其所惑。

第三是刑禁太疏,纪纲破坏。僧侣和嬖幸的恣肆,使法律成为具文,如秃鲁麻:

西僧作佛事请释罪人祈福,谓之秃鲁麻。豪民犯法者皆贿赂之以求免。有杀主杀夫者,西僧请被以帝后御服,乘黄犊出宫门释之,云可得福。不忽木曰:“人伦者王政之本,风化之基,岂可容其乱法为是!”帝责丞相曰:“朕戒汝无使不忽木知,今闻其言,朕甚愧之。”使人谓不忽木曰:“卿且休矣!朕今从卿言。”然自是以为故事。

如大赦之频数,张养浩说:

近年臣有赃败,多以左右贿赂而免。民有贼杀,多以好事赦宥而原。加以三年之中未尝一年无赦,杀人者固已幸矣,其无辜而死者冤孰伸耶?臣尝官县,见诏赦之后,罪囚之出,大或仇害事主,小或抢夺编氓,有朝蒙恩而夕被执,旦出禁而暮杀人,数四发之,未尝一正厥罪者。又有始焉鼠偷,终成恶狼之噬者。问之则曰赦令之频故耳。意者以为先犯幸而不死,今犯则前日应死之罪,两御人货而止坐一罪,于我已多,况今犯未必死,我因而远引虚攀,根连株逮,故蔓其狱,未及期岁,又复宥之。岂人性固恶,防范不能制哉!诚以在上者开其为盗之涂故也。

奖励官吏及人民之犯罪。政事混乱如此,在荒旱交逼的时候,统治者独自大兴土木,极宫室犬马之娱:

累年山东、河南诸郡旱蝗洊臻,沴疫暴作,郊关之外,十室九空。民之扶老携幼,累累焉鹄形菜色,就食他所者络绎道路。其他父子兄弟夫妇至相与鬻为食者在在皆是……今闻创城中都,崇建南寺,外则有五台增修之役,内则有养老宫殿营造之劳。括匠调军,旁午州郡,或度辽伐木,或济江取材,或陶壁攻石,督责百出。蒙犯毒瘴,崩沦压溺而死者无日无之。粮不实腹,衣不覆体,万目睊睊,无所控告,以致道上物故者在所不免。

政治腐化到了这个地步,更严重的是元统治者以征服者的地位,抱着极端褊隘的种族的成见,内外官之长必以蒙古人为之,以汉人、南人为贰,色目人则与汉人、南人处于互相钳制的地位。 南北的区分,种族的畛域,分别极严,歧视极甚,使当时人极感愤恨,叶子奇说:

元朝自混一以来,大抵皆内北国而外中国,内北人而外南人,以至深闭固拒,曲为防护,自以为得亲疏之道。是以王泽之施,少及于南,渗漉之恩,悉归于北。

蒙古人、色目人不了解中国情势,不懂政治,甚至不识中国文字:

国朝以蒙古、色目不谙政事,必以汉人佐之,官府色目居长,次设判署正官,谓其识治体练时务也。近年以来,正官多不识字。

叶子奇记:

北人不识字,使之为长官。或缺正官,要题判署事,及写日子,“七”字钩不从右“七”转而从左“ ”转,见者为笑。

其主要的使命即为牵制汉官,事事掣肘:

国朝之制,州府司县各置监临官谓之达鲁花赤,州府官往往不能相下。

蒙古官之作威作福肆恶,固不待说,即和蒙古官有关系之汉官亦倚以肆虐,此种关系,当时称为“蒙古根脚”:

新昌州有人命狱,府委公(刘基)复检,按核得其故杀状。初检官得罢职罪。其家众倚蒙古根脚欲害公以复仇。

色目官吏则更豪横,殴詈汉官,一无忌惮,如宋濂所记邵武路长官事:

郡长官乃西域人,恃与宪部有连,其猛若鬼,与守议稍不合,遽引杖击之,守俯首遁去。

上下相蒙,唯以贪污相尚,卖官鬻爵,贿赂公行:

元初法度犹明,尚有所惮,未至于泛滥。自秦王伯颜专政,台宪官皆谐价而得,往往至数千缗。及其分巡,竟以事势相渔猎而偿其值,如唐债帅之比。于是有司承风,上下贿赂,公行如市,荡然无复纪纲矣。肃政廉访司官所至州县,各带库子,检钞秤银,殆同市道矣。

各项勒索及贿赂均有名色:

元朝末年,官贪吏污,始因蒙古、色目人罔然不知廉耻之为何物。其问人讨钱,各有名目,所属始参曰拜见钱,无事白要曰撒花钱,逢节日曰追节钱,生辰曰生日钱,管事而索曰常例钱,送迎曰人情钱,勾追曰赍发钱,论诉曰公事钱,觅得钱多曰得手,除得州美曰好地分,补得职近曰好窠窟,漫不知忠君爱国之为何事也。

当时最高的监察机关为御史台,末期的御史大夫几乎成为丞相亲属的专官。如太平王燕铁木儿为相,即用其弟买里古思为御史大夫。秦王伯颜为相,即用其兄子脱脱为御史大夫。脱脱为相,亦用其弟野先不花为御史大夫。答麻为相,御史大夫又是其弟雪雪。 行政权和监察权同属一家人,监察机关的作用便完全丧失了。

任用官吏除种族的差别外,又有地域上的差别,两广和江淮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政治区域,被任为两广的官吏便一生无升调之望,只好向百姓剥削,作发财之计:

五岭之南,列郡数十,县百有十,统于广、桂、雷三大府。自令至簿尉,庙堂岁遣郎官御史与行省考其岁月,第其高下而迁之,谓选。仕于是者政甚善不得迁中州、江淮,而中州、江淮士夫一或贪纵则左迁而归之。是选焉,终身不得与朝士齿。虽良心善性油然复生,悔艾自新,不可得已。夫如是则孜孜为利,旦旦而求仇贼其民而鱼肉之……地益远而吏益暴,法益隳而民益偷。

政治的情形如此,在军队方面,也是一样。蒙古军、色目军世驻中原的结果,将领荒于酒色,失去作战能力:

元朝自平南宋之后,太平日久,民不知兵,将家之子累世承袭,骄奢淫佚,自奉而已。至于武事,略不之讲。但以飞觞为飞炮,酒令为军令,肉阵为军阵,讴歌为凯歌,兵政于是不修也久矣。

在平时除耗费国家俸饷外,只会向百姓敲诈勒索。在战时则但知劫掠,见敌即溃:

朝廷闻红军起,令枢密院同知赫厮领阿速军六千并各支汉军讨颍上红军。阿速者,绿睛回回也,素号精悍,善骑射。与河南行省徐左丞俱进军,二将沉湎酒色,军士但以剽掠为务。赫厮军马望见红军阵大,扬鞭曰阿卜。阿卜者,走也。于是所部皆走,至今淮人传以为笑。

当时名相脱脱弟野先不花率重兵南下,也遇敌即逃:

汝宁余寇尚炽,丞相脱脱命其弟中台御史大夫野先不花董师三十万讨之。至城下,与贼未交锋即跃马先遁。汝宁守官某执马不听其行,即拔佩刀欲斫之曰:我的不是性命。遂逸,师遂大溃。汝宁不守,委积军资如山,率为盗有。脱脱匿其败,反以捷闻。

蒙古军、色目军既不能用,只得调湖广的苗军,苗军是以犷悍著名的士兵,无军纪可言,淫掠更甚:

杨完者凶肆,掠人货钱,至贵家命妇室女,见之必围宅勒取淫污,信宿始得径还。少与相拒,则指以通贼,纵兵屠害。由是部曲骄横。凡屯壁之所,家户无得免焉。民间谣曰:死不怨泰州张(士诚),生不谢宝庆杨。

就元军和起义军的军纪比较,恰好相反,有这样一个典型例子:

至正十二年(1352)七月,蕲黄徐寿辉贼党入杭州城。其贼不淫不杀,招民投附者注姓名于簿籍,府库金帛悉辇以去。二十六日浙西廉访使自绍兴率盐场灶丁过江,同罗木营官军克复城池,贼遂溃散……四平章教化自湖州统军归,举火焚城,残伤殆尽。

蒙古兵、汉兵都不能用,于是只好用募兵和义兵了。募兵是用钱雇人为兵:

江州已陷,贼据池阳。太平官军止三百人,贼号百万。乃贷富人钱募人为兵。先是行台募兵,人给百五十千无应者。至是星吉募兵,人五十千,众争赴之,一日得三千人。

义兵则为地主及官吏所组织的地方私军。这两种军队的领袖大体都是汉人在元帝国将亡的前夕,蒙古人种族之见仍未消泯,汉人有功亦不蒙赏,而对于叛军领袖则一抚再抚,縻以好爵,结果义兵也只好掉过头来起义加入起义军队伍中去。叶子奇记:

天下治平之时,台省要官皆北人为之,汉人、南人万中无一二,其得为者不过州县卑秩,盖亦仅有而绝无者也。后有纳粟、获功二途,富者往往以此求进。令之初行,尚犹与之,及后求之者众,亦绝不与。南人在都求仕者北人目为腊鸡,至以相訾诟,盖腊鸡为南方馈北人之物也,故云。及方寇起,濒海豪杰如蒲圻赵家、戴纲司家、陈子游等倾家募士,为官收捕,至兄弟子侄皆歼于盗手,而卒不沾一命之及,屯膏吝赏至于此。其大盗一招再招,官已至极品矣。于是上下解体,人不向功,甘心为盗矣。又获功之官,于法非得风宪体复牒文,不辄命官。宪使招揽非得数千缗不与行遣,故有功无钱者往往事从中辍,皆抱怨望。其后盗塞寰宇,空名宣敕,遇微功即填给,人已不荣之矣。

反之,无功而有钱的富商大贾,则乘机用贿拜官:

庐州开义兵三品衙门,而使者悉以富商大贾为之。有一巨商五兄弟受宣者,此岂尝有寸箭之功!而有功者皆不受赏。故寇至之日,得赏者皆以城降,而未赏者皆去为贼。

在这局面下,当时比较有眼光的学者的看法,一派人以为是纪纲败坏的结果,应由中央负责:

承平以来,百年于兹。礼乐教化,日益不明,纲纪法度,日益废弛,上下之间,玩岁愒日,率以为常,恬不为怪。一旦盗贼猝起,茫然无措,总兵者唯事虚声,秉钧者务存姑息,其失律丧师者未闻显戮一人,玩兵养寇者未闻明诛一将。是以不数年间,使中原云扰,海内鼎沸,山东、河北,莽为丘墟,千里王畿,举皆骚动,而终未见尺寸之效者,此无他,赏罚不明而是非不公故也。

另一派人以为是吏治腐败的缘故,应由地方负责:

国家承平百年,武备浸弛,方面多贵游子弟,贪鄙庸才,漫不省君臣大义,草芥吾民,虚张战功,肆意罔上,诛求冤滥,惨酷百端。重以吏习舞文,旁罗鹰犬,意所欲陷,则诬与盗贼通,其弊有不忍言者。间存一二廉介,则又矜独断,昧远图,坐失机会,民日益弊,盗日益滋。

可以说是都说中了,但都只说到了一面。

四、元帝国的土地和农民问题

元代的土地大部分属于蒙古人、色目人的贵族及僧侣,一部分集中于汉人、南人的大地主手中。占极大多数的农民只耕种着最小部分的土地,却负担着国家赋役的绝大部分,除掉他们自己应尽的义务和应纳的赋税以外,他们还应当替贵族和地主们尽一部分对国家的责任。

世祖平江南后,于各地遍驻戍军,实行军事镇压,官吏和军帅的苛扰,逼使农民到处举行武装起义。内中一部分假宋后为名,如至元二十年(1283)建宁路总管黄华第二次起义时称宋祥兴年号。至元二十三年(1286)西川赵和尚自称宋福王子广王起事。一部分不立名号或者自立名号,如至元十七年(1280)漳州陈桂龙、建宁黄华的起义;至元二十年(1283)广州新会林桂芳、赵良钤等拥众万余,号罗平国,称延康年号。至元二十一年(1284)漳、邕、宾、梧、韶、衡诸州农民的起义。至元二十三年(1286)婺州永康县民陈巽四起义。至元二十五年(1288)广东民董贤举,浙江民杨镇龙、柳世英,循州民钟明亮相继起兵,皆称大老。至元二十七年(1290)江西华大老、黄大老等掠乐昌诸郡。成宗元贞二年(1296)赣州民刘六十聚众至万余,建立名号。二十年中蒙古人所称为南人的地带,不断发生军事反抗行为。 《元史》记福建人民起义系由戍军扰民所致:

至元十六年左丞唆都行省福建。中书言唆都在福建麾下扰民,致南剑等路往往杀长吏叛。

再次,起义则由长吏贪酷之故:

至元二十六年授(王恽)少中大夫、福建闽海道提刑按案使。乃进言于朝曰:福建所辖郡县五十余,连山距海,实为边徼重地,而民情轻诡,由平定以来官吏贪残,故山寇往往啸聚,愚民因而蚁附,剽掠村落,官兵致讨,复蹂践之。

农民是最能忍耐、最驯顺的,可是到了山穷水尽无可容受时,也会突变为最勇敢的斗士,奋臂一呼,立刻成为一支不可侮的革命势力。元军平江南后,蒙古军队的压迫和官吏的剥削逼得农民非进行武装反抗不可,接连不断的起义,使元军疲于奔命。后来,一个起义接着一个起义,元朝政府改变办法,用政治解决,除去害民的官吏:

赣州盗刘六十伪立名号,聚众至万余。朝廷遣兵讨之,主将观望退缩不肯战,守吏又因以扰良民,贼势益盛。(董)士选请自往,众欣然托之,即日就道,不求益兵,但率掾吏李霆镇、元明善二人持文书以去,众莫测其所为。至赣境,捕官吏害民者治之,民相告语曰:不知有官法如此!进至兴国县,去贼巢不百里,命择将校分兵守地待命。察知激乱之人悉寘于法,复诛奸民之为囊橐者,于是民争出请自效,不数日遂擒贼魁,散余众归农。

农民除受地方军政长官之压迫及剥削外,最使农民陷于绝境的是元政府的搜括和过重的负担。因赋税无法完纳,不得不舍弃乡里而度逃亡生活的农民大流动,在元代是常见的现象。在未统一前,刘秉忠上书太宗说:

天下户过百万,自忽都那演断事之后,差徭甚大。加以军马调度,使臣烦扰,官吏乞取,民不能当,是以逃窜。宜比旧减半或三分之一,就见在之民以定差税,招逃者复业,再行定夺。

这文件指明当时流人逃亡的情况。嘉熙二年(1238)的报告说,农民因灾逃亡者竟占十分之四五:

太宗戊戌,天下大旱蝗。初籍天下户得一百四万,至是逃亡者十四五,而赋仍旧,天下病之。(耶律楚材)奏除逃户三十五万,民赖以安。

统一后仍有此种情形,北人多流徙江南。至元二十年(1283)崔斌言:

内地百姓流移江南避役者已十五万户。去家就旅,岂人之情,赋重政繁,驱之致此。

至元二十三年(1286)又奏:

军站诸户,每岁官吏非名取索,赋税倍蓰,民多流移。

在江南,元政府为了增加税收,理算天下钱粮,农民被逼逃亡,政府仍不放松,发兵搜捕:

先是,桑哥遣忻都王巨济等理算天下钱粮,已征入数百万,未征入者尚数千万。民不聊生,自杀者相属。逃山林者则发兵捕之,皆莫敢沮其事。

农民只好以武力保卫自己,团结抵抗。欧阳玄《魏国赵文敏公神道碑记》:

(此役)名曰理算,其实暴敛无艺,州县置狱诛逮,故家破产十九,逃亡入山,发兵蒐捕,因相挺拒命,两河间盗有众数万。

延祐元年(1314)又从章闾之议,经理钱粮,括江南民田,作增税之计,限期猝迫,贪刻并用,官府震动,人不聊生,富民黠吏,并缘为奸,盗贼并起,田莱荒芜。 《元史》记:

延祐元年,(铁木迭儿)奏江南钱粮往岁虽尝经理,多未核实,可始自江浙以及江东、西,宜先事严格信罪赏,令田主实顷亩状入官,诸王、驸马、学校、寺观亦令如之。仍禁私匿民田,贵戚势家毋得阻挠。请敕台臣协力以成,则国用足矣。仁宗从之,遣使者分行各省,括田增税,苛急烦扰,江右为甚。致赣民蔡五九作乱宁都,南方骚动,远近惊惧,乃罢其事。

当时经理情形,地方官务以增多为功:

延祐二年吴元珪奏曰:今经理江淮田土,第以增多为能,有司头会箕敛,俾元元之民,困苦日甚。

农民无法,也只好虚报塞责:

朝廷令民自实田土,有司强以峻法,民多虚报以塞命。其后差税无所于征,民多逃窜流移者。

剥削过甚,于是延祐二年(1315)有蔡五九之变:

八月丙戌赣州贼蔡五九陷汀州宁化县,僭称王号。诏遣江浙行省平章张驴率兵讨之。乙未台臣言:蔡五九之变,皆由昵匝马丁经理钱粮,与郡县横加酷暴,逼抑至此。新丰一县撤民庐千九百区,夷墓扬骨,虚张顷亩,流毒居民。乞罢经理冒括田租。制曰可。

昵匝马丁因括田激起民变,遣张驴率兵平定,元政府并即下令罢冒括田租,这事似已告一结束了。但这只是书面上的报告,括田的举动并不因民变而暂停,因为蔡五九起事于延祐二年(1315)八月,同年九月又有负责平变的张驴以括田逼死九人的记载。 并且括田所得的新租,还是照样征收,三年后在同一地点又引起第二次民变:

五年十月癸丑,赣州路雩都县里胥刘景周以有司征括田新租,聚众作乱,敕免增新租,招谕之。

同年七月亦因同样原因罢河南省左丞陈英等所括民田,只如旧例输税。 可是两年后又改变了策略,江南田地一律增加田赋:

七年四月己巳增两淮、荆湖、江南东西道田赋,斗加二升。

同时凡括田地带还没有引起农民武装反抗的仍照新加赋额征收:

泰定元年(1324)(张珪)奏:国家经费皆取于民,世祖时淮北内地惟输丁税。铁木迭儿为相,专务聚敛,遣使括勘两淮、河南田土,重并科粮,又以两淮、荆襄沙碛作熟征收,徼名具利,农民流徙。臣等议宜如旧制,止征丁税,其括勘重并之粮及沙碛不可田亩之悉除之。帝不能从。

除田赋外,又对日常生活必需品茶、盐、酒、醋之类课以重税,一增再增,后来竟超过原额数十倍,这也是农民的直接负担,元顺帝时姚桐寿记:

近来盗贼四起,在在用兵,课赋无艺,即税额一节,往往增加无算,市中不堪其扰。当延祐间程文宪条言江南茶、盐、酒、醋等课税,近来节次增添,比初时十倍。今又逐季增添,正缘管课程官虚添课额以谄上司,其利则归己,虚额则张挂欠籍云云。奉仁宗皇帝圣旨,诸色课程,特与查照,并从蠲减,从实恢办。明旨凛然,今但挂壁而已。

农民在生活方面已经苦到无可再苦,一遇荒年,除忍饿外,还须应付催租吏的勒索。诗人耶律铸、张养浩的诗章中充满了同情农民疾苦的呼声。 元政府在名义上虽有劝农使的设置,却不过问农民所遭遇的困难。 一方面徭役繁重,农民只能忍痛卖去田产以求免役。 有些地区的壮丁被征发充军,田地即随之而荒芜,无论年岁丰歉,均不免于饿寒。 农民困于赋役和荒旱,在本土不能生活,只好相率逃亡,成为流民。 可是其他地区也同样是蒙古人在统治着,同样不能生活,结果人自相食,弱肉强食,演成人类史上的悲剧。如大德十一年(1307)两浙饥,浙东为甚,越民死者殆尽,人相食以图苟存。 甚至沟中死尸也不免为饥民所食。 这是至正十八年(1358)的事。元政府对于这种情形的处置,我们可以举一个可信的记载来做代表。余阙《书合鲁易之作颍川老翁歌后》:

至正四年(1344)河南北大饥,明年又疫,民之死者半。朝廷尝议鬻爵以赈之,江淮富民应命者甚众,凡得钞十余万锭,粟称是。会夏小稔,赈事遂已。然民罹此大困,田莱尽荒,蒿藜没人,狐兔之迹满道。时予为御史,行河南北,请以富民所入钱粟贷民具牛种以耕,丰年则收其本,不报。

元政府不但不肯负责救济,并且连赈款也整个吞没。《元史·顺帝本纪》记陈思谦事可以作这一记述的旁证:

至正五年三月以陈思谦参议中书省事。先是思谦建言所在盗起,盖由岁饥民贫,宜大发仓廪赈之,以收人心,仍分布重兵镇守中夏。不听。

农民左右是死路一条。再加上地方官吏的不顾死活的剥削,农民只好揭竿而起,参加起义的洪流了。永嘉的农民暴动可以代表这一时期的情形。 朱德润替当时的农民起义下一正确的解释。他说:

今太平日久,民不知兵,经费所入,江浙独多。(岁给馈饷二百五十余万)而比岁以来,水旱濒仍,田畴渰没,昔日膏土,今为陂湖者有之。而亲民之官不识大体,重赋横敛,务求羡余,致有激变。所得有限,所费不赀。且以州县税粮言之,有额无田、有田无收者一例闭纳。科征之际,枷系满屋,鞭笞盈道,直致民生困苦,饥寒迫身,此其为盗之本情也。至于酒课盐课比之国初,增至十倍。征需之际,民间破家荡产,不安其生,改作贩夫入海者有之。目今沿海贫民食糠秕不足,老弱冻饿,而强壮者入海为盗者有之。一夫首唱,众皆胁从,此其为盗之本情也。其言谓与其死于饥寒,孰若死于饱暖,因是啸聚群起,劫掠官粮,杀伤军民。

在未起义地区,官军所至,鸡犬皆空。 犒赏饮食,都强迫农民负担。 征敛税粮,较平时更形苛急。 结果是已起义区域的军力日益壮大,未起义的区域也因不堪压迫而被逼起义,革命的条件成熟了,革命的队伍发展了,革命的地区也日益扩大了。

五、红军之起与元之内讧

至正十一年(1351)五月民军刘福通陷颍州,奉韩林儿诈称宋徽宗后人颁发诏书,略曰:

蕴玉玺于海东,取精兵于日本,贫极江南,富称塞北。

前两句指宋广王走崖山,丞相陈宜中走倭。后两句指出蒙古人统治下的掠夺结果,说明起义的动机。前两句是政治的宣传,后两句则为经济的解剖。“时天下承平已久,法度宽纵,贫富不均,多乐从乱,不旬月众殆数万人。”

韩山童生于白莲教世家,倡弥勒佛下生之说,《元史·顺帝本纪》:

初滦城人韩山童祖父以白莲会烧香惑众,谪徙广平永平县。至山童倡言天下大乱,弥勒佛下生,河南及江淮愚民皆翕然信之。刘福通与杜遵道、罗文素、盛文郁、王显忠、韩咬儿等复鼓妖言,谓山童实宋徽宗八世孙,当为中国主,福通等杀白马黑牛誓告天地,欲同起兵为乱,事觉,县官捕之急,福通遂反,山童就擒。其妻杨氏其子韩林儿逃之武安。

起义时以红巾为号,故号红军。以烧香礼弥勒佛,又号香军。 同年八月萧县李二及老彭、赵君用攻陷徐州。李二号芝麻李,亦以烧香聚众起义。蕲州罗田县徐真一(寿辉)与麻城人邹普胜等起义,亦以红巾为号。 又有北琐红军,南琐红军:

(刘福通起兵)河、淮、襄、陕之民翕然从之。故荆、汉、许、汝、山东、丰、沛以及两淮红军皆起应之。起颍上者推杜遵道为首,陷朱皋,据仓粟,从者数十万,陷汝宁、光、息、信阳。起蕲黄者彭莹玉和尚推徐真逸为首,陷德安、沔阳、安阳、武昌、江陵、江西诸郡。起湘、汉者推布三王、孟海马为首,布三王号北琐红军,奄有唐、邓、南阳、嵩、汝、河南府。孟海马号南琐红军,奄有均、房、襄阳、荆门、归、峡。起丰、沛者推芝麻李为首。

在几个月内,湖南、湖北、河南、安徽、江苏、山东诸地纷纷起事,不约而同地都称红军,把元帝国拦腰而断,南北不通。元人记红军起后,“当时贫者从乱为归” 。可见这是一种贫农的结合。再看前后红军和非红军的起事领袖的身份,如方国珍和张士诚是贩私盐的;陈友定是农人,曾为佣于富家;韩林儿的祖父被罪迁谪;陈友谅为渔家子;徐寿辉(真一)是贩布的;明玉珍家世代务农;朱元璋是游方穷和尚;没有一个是出身于有产阶级的。

应该指出,至正十一年(1351)红军的大起义,只是最后一次的大爆发,事实上在元代前期已有此种秘密组织,并曾陆续发生过几次暴动。红军是白莲教徒的武装团体,所崇拜的偶像是弥勒佛。元崇信宗教,白莲教也被准许公开传教,成宗时(1295—1307)曾特降圣旨受政府的保护。并建有寺院,有报恩堂、复一堂、清应堂诸祠宇。以都掌教为首领。 武宗至大元年(1308)五月丙子禁白莲社,毁其祠宇,以其人还隶民籍。 至治二年(1322)五月癸卯又下诏禁白莲佛事。 从此白莲教便成秘密团体,不能公开活动。弥勒佛下生当有天下的预言,也早在泰定二年(1325)便已流行。《元史》记:

泰定二年六月,息州民赵丑厮、郭菩萨妖言弥勒佛当有天下,有司以闻。命宗正府、刑部、枢密院、御史台及河南行省官杂鞫之。

后被杀。 至元三年(1337)弥勒教徒起事河南:

二月棒胡反于汝宁信阳州。棒胡本陈州人,名闰见。以烧香惑众,妄造妖言作乱,破归德府鹿邑,焚陈州,屯营于杏冈。命河南行省左丞庆童领兵讨之。己丑,汝宁献所获棒胡弥勒佛、伪宣敕、紫金印、量天尺。

同年朱光卿等起兵于广东,自拜其徒为定光佛:

正月癸卯广州增城县民朱光卿反,其党石昆山、钟大明率众从之,伪称大金国,改元赤符。命指挥狗札里、江西行省左丞沙的讨之。四月己亥惠州归善县民聂秀卿、谭景山等造军器,拜戴甲为定光佛,与朱光卿相结为乱,命江西行省左丞沙的捕之。

据至正二十六年(1366)朱元璋讨张士诚檄所数元廷罪状:

近睹有元之末,王居深宫,臣操威福,官以贿成,罪以情免。宪台举亲而劾仇,有司差贫而优富。庙堂不以为忧,方添冗官,又改钞法,役数十万民,湮塞黄河,死者枕藉于道,哀苦声闻于天,致使愚民误中妖术,不解偈言之妄诞,酷信弥勒之真有,冀其治世,以苏其苦。聚为烧香之党,根据汝、颍,蔓滋河、洛,妖言既行,凶谋遂逞。焚荡城郭,杀戮士夫,荼毒生灵,无端万状。

按此檄文中所指弥勒为一事,烧香又为一事,弥勒为佛教中之重要人物,相传“弥勒菩萨应三十劫,当成无上正真等正觉” 。应入世三十次,佛薄伽梵灭度后八百年,胜军王都有阿罗汉名难提蜜多罗在般涅槃前预言人寿七万岁时,十六阿罗汉既护法藏毕,造窣堵波赞叹已,至窣堵波金地之中,入般涅槃,释迦牟尼正法遂灭:

次后弥勒如来应正等觉出现世间时,瞻部州广博严净,无诸荆棘,谿谷堆阜,平正润泽,金沙覆地,处处皆有清池茂林,名华瑞阜,及众宝聚,更相辉映,甚可爱乐。人皆慈心修行十善,以修善故,寿命长远,丰乐安稳。士女殷稠,城邑邻次,鸡飞相及,所营农稼,一营七获,自然成实,不须耘耨。

这是佛教徒所幻想的极乐园,也是农民所最渴望的理想世界。烧香则为白莲教徒必须举行的仪式。白莲教徒有政治的目的,可是缺少一个组织和吸引农民参加起义的终极目标。弥勒佛下生的预言已经流传了快一千年,为农民所熟知,其意义即等于救世主。白莲教徒就利用这传说,宣传弥勒已经降生为尘世主宰,其使命即为解除现在农民身受之一切疾苦。农民久困于异族统治下之苛征重敛,一听有能使他们“所营农稼,一营七获”并且“自然成实,不须耘耨”的救世主出来,自然死心塌地信仰,一致加入去追求这理想的乐园了。

红军中势力最大的是韩林儿、芝麻李、徐寿辉三支,韩林儿最先起,兵力最强。芝麻李不久即为元所灭。徐寿辉的势力后分二系,一为陈友谅,一为明玉珍。非红军中最强的是张士诚、方国珍、陈友定三支。红军的目的是推翻元政府的政权,从异族压迫之下解放自己,和元政府完全处于敌对的不两立的地位。非红军则无一定宗旨,起事的目的只是为自己个人的生命安全,割据一隅,恣意于生活的享受。和元政府的关系也以利害为转移,时降时叛,时合时离。和红军则处于敌对地位,互相攻击。

在元政府方面,贵族和官吏为保持自己的地位和身家,当然竭力拥护政府坚决抗拒红军,但是,正如上文所说,腐化了的军队和官吏,大部分失去作战能力和意志,事实上和红军作战的是各地的地主,他们出私财,募“义”军,用全力保卫自己的家族和家产,间接地也替元政府支持了十几年。各地的“义”军倏起倏灭的不可胜计,如东莞李氏、凌氏:

东莞李氏尤豪于诸族。朝政不行,盗贼蜂起,富民各专武断,聚兵自卫。既而各据乡土,争为长雄,或更相攻掠,井邑萧然。凌氏亦结民为保,内援官军,外击强盗,里人赖之以安。

龙泉胡氏:

至元壬辰,江、淮俶扰,盗贼蔓延闽、浙,由建之浦城、松溪入龙泉。公(胡深)叹曰:浙水东地气白矣,生民无所赖,祸将及矣。乃集乡民共为守御计而结寨于湖山。

京山刘氏:

至正辛卯两河乱。(京山人刘则礼)割财募兵,隶四川平章爻著麾下,攻安陆、襄、樊、唐、邓,悉讨平之。兄弟子侄多死于兵。

临川陈氏:

元至正十二年壬辰大盗起江、汉间,郡县相继陷,聚落民争揭竿为旗以应寇。(陈)天锡顿足曰:事急矣,可奈何!即跃马入郡城白监郡完者帖木儿曰:天锡家世以义声著吴越间,今天下大乱,贼以红巾帕首,呼啸成群,所蹴蹈处绝无一人御者。天锡虽不才,愿竭忠以报国家。自度乡里健儿,一呼之间,可得千人,甲胄糗粮,当一一自给,不以烦县官。教以坐作击刺进退之法可用,或攻或守,惟明公所命。即从所请,奖励者甚力。天锡还,朝夕聚兵训练如前谋。

江阴许氏:

至正十二年十月红巾陷江阴州。州大姓许普字德昭与其子如章聚无赖恶少,资以饮食。贼四散抄掠,诱使深入,歼而埋之。战于城北之祥符寺,父子皆死。

其他地方官吏所率之军队,亦多由地主私军改编。如王宣之黄军:

淮东豪民王宣请募城墅趫勇惯捷者,可以攻城,前后得三万人,皆黄衣黄帽,号曰黄军。脱脱用以攻徐州,一鼓克之。

答失八都鲁所统之义丁:

至正十二年五月用宋廷杰计,召募襄阳官吏及土豪避兵者,得义丁二万,编排部伍,败贼于蛮河。

各地地主不约而同地组织私军,抵抗农民起义军攻击,形式上是红军和元政府作战,而本质上则为农民和地主的战争。内中势力最大,和红军相持最久的是起自沈丘的察罕帖木儿父子。《元史·察罕帖木儿传》:

察罕帖木儿字廷瑞,系出北廷。幼笃学,尝应进士举,有时名,居常慨然有当世之志。至正十一年盗发汝、颍,焚城邑,杀长吏,所遇残破,不数月,江淮诸郡皆陷。朝廷征兵致讨,卒无成功。十二年察罕帖木儿奋义起兵,沈丘之子弟从者数百人。与信阳之罗山人李思齐合兵,同设奇计袭破罗山。事闻,朝廷授察罕帖木儿中顺大夫、汝宁府达鲁花赤。于是所在义士俱将兵来会,得万人,自成一军,屯沈丘,数与贼战,辄克捷。

察罕帖木儿以至正十五年(1355)定河北,十七年(1357)定关陕,十九年(1359)复汴梁,定河南,韩林儿遁走,檄书始能达江浙。以兵分镇关陕、荆襄、河洛、江淮,而重兵屯太行……营垒旌旗所望数千里,谋大举以复山东。正在准备东征的时候,和另一支抵抗红军的有力军队孛罗帖木儿发生地盘的冲突。内战以起。

孛罗帖木儿为答失八都鲁之子,答失八都鲁是元政府的世将,红军起后,率义丁复襄阳。至正十五年(1355)攻克亳州,韩林儿遁走。数和刘福通作战,均有功。 死后子孛罗帖木儿领其众,移镇大同。晋冀之地皆察罕帖木儿所平定,孛罗帖木儿欲据晋冀,两军交战数年,元政府几次派人为之讲和,至正二十一年(1361)冬兵始解。时察罕帖木儿已进占山东大部,至正二十二年(1362)围攻益都,为降人田丰、王士诚所刺死,子扩廓帖木儿代领其兵,攻克益都,山东悉平。而孛罗帖木儿复以兵来争晋冀,内战又起。

这时候元政府和宫廷内也发生重大的政变,丞相脱脱于至正十二年(1352)出兵攻徐州,擒芝麻李后,威名大震。与幸臣哈麻交恶,至正十四年(1354)脱脱率大兵征张士诚,围高邮,城垂破,为哈麻所谮贬死,士诚势复振。 哈麻为相后,谋废元顺帝立皇太子爱育失里达腊,事发诛死。 太子母高丽奇皇后和皇太子仍图废立,遣宦者朴不花喻意于丞相太平,太平不肯,为皇太子所恶,谮杀之。 时扩廓帖木儿正和孛罗帖木儿相持,于是皇太子的亲信丞相搠思监及朴不花倚扩廓帖木儿为外援,皇帝的亲信贵臣老的沙为皇太子所怒,逃奔孛罗帖木儿军中。皇太子怨孛罗帖木儿匿老的沙,搠思监、朴不花等遂诬孛罗帖木儿与老的沙等图谋造反,至正二十四年(1364)四月下诏扩廓帖木儿举兵讨伐。孛罗帖木儿知道不是元顺帝的主张,采取主动,先举兵进攻大都,元顺帝杀搠思监、朴不花,孛罗帖木儿始还大同。皇太子出走,再征扩廓帖木儿兵讨孛罗帖木儿,攻大同,孛罗帖木儿又率兵向大都,皇太子战败逃太原,孛罗帖木儿入京师,拜中书右丞相。至正二十五年(1365)皇太子调扩廓帖木儿及诸路兵进讨,孛罗帖木儿战败,被刺死于宫中。 太子奔太原时,欲用唐肃宗灵武故事自立,扩廓帖木儿不赞成,及孛罗帖木儿死,扩廓帖木儿还京师,奇皇后谕旨令以重兵拥太子入城,胁元顺帝禅位,扩廓帖木儿又不肯。因此扩廓帖木儿为太子所恨。 至正二十六年(1366)扩廓帖木儿奉命总天下兵出平江、淮,檄关中四将军会师大举。李思齐以与察罕帖木儿同起义兵,得檄大怒,不肯受命,下令一甲不得出武关。张思道、孔兴、脱列伯三军亦不受节制,连兵力拒扩廓帖木儿。相持经年数百战不分胜负。元顺帝谕扩廓帖木儿罢兵,专力南征,扩廓帖木儿不听。其部下骁将貊高、关保叛归元政府,和李思奇等合。元顺帝乃尽削扩廓帖木儿官,分其兵隶诸将,并令关保戍太原。扩廓帖木儿怒,尽杀元政府所置官吏,元顺帝令诸将四面讨之。时朱元璋兵已下山东,收大梁,元兵方忙于内战,列城望风降遁。兵逼潼关,李思奇等仓皇解兵西归,而貊高、关保亦皆为扩廓帖木儿所擒杀。元顺帝大恐,又复扩廓帖木儿官,令与李思齐等分道南征,一个月后,朱元璋兵已逼大都,元帝北走。扩廓帖木儿仍拥兵西北,图谋恢复,洪武元年(1368)败明将汤和于韩店,北出雁门欲攻北平,明将徐达、常遇春乘虚攻太原,扩廓帖木儿还救大败,以十八骑遁去。明兵遂西入关,李思齐以临洮降,张思道、张良臣败死。洪武三年(1370)明徐达大败扩廓帖木儿于沈儿峪,扩廓帖木儿奔和林,时元顺帝已死,皇太子继位,复任以国事。洪武四年(1371)明复遣大将徐达、李文忠、冯胜将十五万人出塞攻扩廓帖木儿,至岭北与扩廓帖木儿遇,明兵大败,死者数万人。明年扩廓帖木儿复攻雁门,以明兵严备不得入。后随宣光帝徙金山,洪武八年(1375)卒。

元顺帝北走后,他的子孙虽失去在中原的政权,可是在漠北却仍是合罕。明前期国力强时,数出兵北讨,蒙古族逐渐北徙。自明成祖五次北征以后,明兵力渐衰,国防线渐由开平内移,三卫弃而辽东和宣、大的声援隔绝,东胜、兴和徙而边防虚,蒙古族又渐南移,至入居河套,边墙之外,即为敌国。三百年中汉人和蒙古人的战争迄未停止。“北虏”的威胁致使明用全力防御北边,遍设戍兵,置九边要塞,国力为之疲敝,为明一代的大患。

六、明太祖之起事与削平群雄

元政府的政变和内战,给红军以发展的好机会。红军的内讧和与非红军的混战,又给后起的红军领袖朱元璋以发展的好机会。朱元璋在称帝后三年发表一道文件,说明他取天下于群雄之手,而不是从元取得的。他说:

当元之季,君晏安于上,臣跋扈于下,国用不经,征敛日促,水旱灾荒,频年不绝,天怒人怨,盗贼蜂起,群雄角逐,窃据州郡。朕不得已,起兵欲图自全。及兵力日盛,乃东征西讨,削除渠魁,开拓疆宇。当是时,天下已非元氏有矣。向使元君克畏天命,不自逸豫;其臣克尽乃职,罔敢骄横,天下豪杰曷得乘隙而起。朕取天下于群雄之手,不在元氏之手。

他是起义于濠州的红军领袖郭子兴的部下,郭子兴死后,代为领袖,直隶于韩林儿,受宋的官爵,用龙凤年号,是红军中后起的一支有力的部队。可是一到红军领袖因内讧而军力锐减,韩林儿失去根据地来投奔以后,就立刻抛去红军的宗教意味的宣传,严厉地加以指示。在至正二十六年(1366)讨张士诚的檄文中,公开地抨击红军:

致使愚民误中妖术,不解偈言之妄诞,酷信弥勒之真有,冀其治世,以苏其苦,聚为烧香之党,根据汝、颍,蔓延河、洛。妖言既行,凶谋遂逞,焚荡城郭,杀戮士夫,荼毒生灵,无端万状。

前一部分斥红军为妖言为妖术,后一部分以采恐怖手段,屠杀地主——有产阶级为红军的罪状。接着他说:

元以天下钱粮兵马大势而讨之,略无功效,愈见猖獗,终不能济世安民。是以有志之士,旁观熟宪,乘势而起。或假元氏为名,或托香军为号,或以孤军独立,皆欲自为,由是天下土崩瓦解。余本濠县之民,初列行伍,渐至提兵,灼见妖言不能成事,又度胡运难与立功,遂引兵渡江。

指斥元政府无力济世安民,最后把自己的立场和红军分开,不愿分担红军所负的责任。可是这时候在名义上他还是韩林儿的臣下,在这文件的开首还不能不用“皇帝圣旨,吴王令旨”,末后也不能不用龙凤十二年(1366)的年号。同年十二月他采取更进一步的手段,彻底消灭了红军的残余势力,授意部下大将廖永忠沉韩林儿于瓜步。 宋亡后,他听取了幕中儒生的劝告,把这次革命解释为民族解放运动,喊出驱逐蒙古人的口号。原来韩林儿在起事时虽假托宋后,国号也用宋的旧称,以图收拾民心,可是这时离南宋亡国已久,实际作用不大。后来就索性不提宋后的话,专意于弥勒救世的宣传,虽然吸引了大量穷苦农民,对地主阶级和知识分子来说,不但没有作用还招致强烈的抗拒。为了发展和扩大革命力量,这时候就不得不放弃宗教性的弥勒佛出世的口号,代替以能为农民和地主阶级都能接受的新口号,鲜明地指出这次革命是被压迫民族争取解放的战争,集合汉族和各族人民的力量,同时也给予知识分子及旧地主官吏以安全的保障,取得他们的合作。至元二十七年(1367)十月丙寅檄谕齐、鲁、河、洛、燕、苏、秦、晋之人以北伐之意曰:

自古帝王临御天下,中国居内以制夷狄,夷狄居外以奉中国,未闻以夷狄居中国治天下者也……当此之时,天运循环,中原气盛,亿兆之中,当降生圣人,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立纲陈纪,救济斯民……方今河、洛、关、陕虽有数雄,忘中国祖宗之姓,反就胡虏禽兽之名,以为美称,假元号以济私,恃有众以要君,阻兵据陕,互相吞噬,反为生民之巨害,皆非华夏之主也……予恭天承命,罔敢自安,方欲遣兵北逐胡虏,拯生民于涂炭,复汉官之威仪……归我者永安于中华,背我者自窜于塞外。盖我中国之民,天必命中国之人以安之,夷狄何得而治哉?

这是一个创时代的转变,是朱元璋之所以成功的条件之一。

红军诸领袖之所以失败,第一是地主阶级的顽强抵抗,第二是红军内部的分裂。红军之发动地为河南、湖北一带,起事后诸领袖人自为战,不相统属,并各自称帝称王,互相攻略。至正十五年(1355)刘福通等立韩林儿为帝,国号宋,年号龙凤(1355—1366),建都于亳。至正十八年(1358)迁都汴梁。至正十九年(1359)察罕帖木儿破汴梁,韩林儿退据安丰。至正二十三年(1363)吴张士诚将吕珍破安丰,韩林儿奔滁州依朱元璋。宋势力最盛时,四出略地,所至无不摧破,至正十七年(1357)分兵三道,关先生、破头潘、冯长舅、沙刘二、王士诚趋晋、冀,白不信、大刀敖、李喜喜趋关中,毛贵出山东,刘福通则率众出没河南北。白不信一支被察罕帖木儿、李思齐所破,走入蜀。毛贵一支则陷济南、蓟州,略柳林,直逼大都,元政府至议迁都以避之。关先生一支则分军为二,一出绛州,一出沁州,逾太行,破辽、潞,陷冀宁,掠大同、兴和塞外诸郡,至陷上都,毁诸宫殿,转掠辽阳,抵高丽,复折回陷大宁,犯上都。李喜喜余部则陷宁夏,掠灵武诸边地。红军出没于黄河以北,东至高丽,北至和林,西至宁夏的广大地区。可是初建国时,红军上层领袖就争权夺利,互相残杀,丞相杜遵道用事,平章政事刘福通阴令甲士擿杀之,自为丞相,国事均决于刘福通,其他诸将俱与刘福通同起事,率不肯遵约束,刘福通不能制,兵虽盛,威令不行。所攻城邑,亦不能守,随得随失。接着在山东最得民心的毛贵为赵均用所杀,赵均用又被续继祖所杀,所部自相攻击。远征诸大将李喜喜、关先生等转战万里,亦多走死。于是在北为蒙古军队所围剿,在南又受张士诚的攻击,安丰破后,势力就完全消灭。

起自湖北的徐寿辉于至正十一年(1351)称帝,国号天完,建元治平(1351—1360),都蕲水。后迁都汉阳。分兵四出,陷饶、信,连陷湖、广、江西诸郡,东南发展至杭州、太平诸路。天完和宋一样,同样地陷于内讧的局面。至正十七年(1357)丞相倪文俊谋杀徐寿辉自立,不克,奔黄州。其将陈友谅杀倪文俊代其位。至正二十年(1360)弑徐寿辉自立为帝,国号汉,改元大义(1360—1363),尽有江西、湖、广之地。 徐寿辉别部明玉珍略地四川,闻徐寿辉被杀,自立为陇蜀王,以兵塞瞿塘,绝不与陈友谅通。至正二十三年(1363)即皇帝位于重庆,国号夏,建元天统(1362—1366)。

陈友谅势力方盛时,朱元璋起兵据集庆路,取太平,和陈友谅接界。陈友谅陷池州,朱元璋遣将击取之,由是结仇,连兵不解。陈友谅大将赵普胜守安庆,最骁勇,为朱元璋所间,陈友谅杀普胜,并其军。恃其兵强,欲东取应天,约张士诚从东面夹攻,朱元璋惧两面受敌,以计促陈友谅先发兵,大败之于龙湾。陈友谅部下诸将因赵普胜被杀,多不安,于光、欧普祥、吴宏、王溥、胡廷瑞等纷纷以所守地来降,陈友谅疆土日蹙。至正二十三年(1363)大发兵来围洪都,与朱元璋军遇于鄱阳湖,大战三日,陈友谅兵败中矢死,大将张定边挟其次子陈理奔还武昌,立为帝。至正二十四年(1364)二月朱元璋亲督师围武昌,陈理出降,汉亡。 明玉珍在位五年死,子明昇嗣位方十岁。诸大臣皆粗暴不肯相下,大将万胜以私憾杀知院张文炳,内府舍人明昭复矫皇后旨杀万胜。胜为玉珍开国大将,功最高,人心多不平,保宁镇守平章吴友仁举兵杀明昭,入执国政,朝事大坏。洪武四年(1371)明将汤和、廖永忠、傅友德等伐蜀,昇出降,夏亡。

在非红军的集团中,张士诚以被地主凌侮起事:

以操舟运盐为业,缘私作奸利。常鬻盐诸富家,富家多凌侮之,或负其值不酬。而弓手丘义尤窘辱士诚甚。士诚愤,即帅诸弟及壮士李伯升等十八人杀义,并灭诸富家,纵火焚其居。入旁郡场招少年起兵,盐丁方苦重役,遂共推为主。

陷泰州、高邮。至正十四年(1354)自称诚王,国号大周,建元天祐。至正十六年(1356)陷平江、湖州、松江、常州诸路,改平江为隆平府,自高邮来都之。时朱元璋亦下集庆,境遂相接。士诚遣将攻镇江,徐达败之于龙潭。朱元璋亦遣将来攻常州,士诚大败,由此交兵不已。士诚所据要塞长兴、常州、江阳相继失,兵不得四出,不得已请降于元。乘间袭取杭州,所据地南抵绍兴,北逾徐州,达于济宁之金沟,西距汝、颍、濠、泗,东至海二千余里,带甲数十万。至正二十三年(1363)九月复自立为吴王。士诚无远图,自据吴后,渐奢纵怠于政事,诸将帅日夜歌舞自娱,偃蹇不用命,不以军务为意,及丧师失地还,亦概置不问,已复用为将。陈友谅约士诚夹攻应天,士诚欲守境观变,虽许而兵不出。及陈友谅既平,朱元璋遂大发兵取吴,至正二十七年(1367)九月破平江,擒张士诚,吴亡。

浙东的方国珍的起事,和张士诚很相像,其对元政府的态度,也和张士诚同样的反复不定。《明史》记:

元至正八年,有蔡乱头者行摽海上,有司发兵捕之。国珍怨家告其通寇,国珍杀怨家,遂与兄国璋,弟国瑛、国珉亡入海,聚众数千人,劫运艘,梗海道。

地方官往讨为所败,胁使请于朝,授定海尉。未几复叛,再又降元为海道漕运万户,进行省参政,据有温、台、庆元之地。以兵和张士诚相攻,至士诚亦降元,始罢兵。朱元璋取婺州,与国珍接境,国珍惧不敌,自请纳土,未几又反复不受命。张士诚被擒后,朱元璋将朱亮祖、汤和取浙东,国珍不能抗,奉表降。

非红军领袖中始终效忠于元政府的是陈友定。友定以乡农立功为黄土寨巡检,十年中以军力镇压农民起义,扩充地盘,西拒陈友谅,北拒朱元璋,累官至平章,尽有福建八郡之地。方国珍败降后,朱元璋即发兵由海陆两道入闽,洪武元年(1368)明兵取建宁、延平二路,友定被执死。

在这样一个混战局面之下,红军出身的朱元璋竟能推翻元政府,统一全国,解放汉人、南人和各族人民,建立大明帝国。成功的基本原因是及时提出民族革命的口号,取得全民支持。他出自于贫农之家,很懂得农民的心理。青年时代过的是漂流乞食的生活:

年十七父、母、兄相继殁,贫不克葬,里人刘继祖与之地乃克葬,即凤阳陵也。太祖孤无所依,乃入皇觉寺为僧。逾月游食合肥,凡历光、固、汝、颍诸州,三年复还寺。

起兵后极力团结知识分子,学习过去历史经验和儒家的政治理论。至正十三年(1353)破滁州后即得名儒范常,留置幕下。范常首先劝他整饬兵纪:

诸将克和州,兵不戢。常言于太祖曰:得一城而使人肝脑涂地,何以成大事?太祖乃切责诸将,搜军中所掠妇女还其家,民大悦。

至正十五年(1355)渡江取太平后,又得耆儒李习、陶安。陶安批评当时诸领袖的行为,独推重他的不乱杀人:

海内鼎沸,豪杰并争,然其意在子女玉帛,非有拨乱救民安天下心。明公渡江,神武不杀,人心悦服,应天顺人,以行吊伐,天下不足平也。

至正十六年(1356)克集庆,立即宣布政纲,他说:

元政渎扰,干戈蜂起,我来为民除乱耳。其各安堵如故。贤士吾礼用之,旧政不便者除之,吏毋贪暴殃吾民。

这正是农民所渴望的政治。地主阶级因为地方治安得以保持,也对新政权表示好感。至正十七年(1357)克徽州后,耆儒朱升劝他“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 。至正十八年(1358)克婺州后,得学者范祖干、叶仪、许元等十三人,至正二十年(1360)复征学者刘基、宋濂、叶琛、章溢,为其定策安民,及取天下大计。农民、地主和知识分子参加了起义,并且拥护这个政权,是他之所以成功的最大原因。其次,不乱杀人,节俭朴素,和军事指挥上争取主动。在天下平定后,他曾自述成功的原因:

朕遭时丧乱,初起乡土,本图自全。及渡江以来,观群雄所为,徒为生民之患,而张士诚、陈友谅尤为巨蠹,士诚恃富,友谅恃强,朕独无所恃,惟不嗜杀人,布信义,行节俭,与卿等同心共济。初与二寇相持,士诚尤逼近,或谓宜先击之,朕以友谅志骄,士诚器小,志骄则好生事,器小则无远图。故先攻友谅。鄱阳之役,士诚卒不能出姑苏一步,以为之援。向使先攻士诚,浙西负固坚守,友谅必空国而来,吾腹背受敌矣。二寇既除,北定中原。所以先山东,次河洛,止潼关之兵,不遽取秦陇者,盖扩廓帖木儿、李思齐、张思道皆百战之余,未肯遽下,急之则并力一隅,猝未易定。故出其不意,反旆而北。燕都既举,然后西征,张、李望绝气穷,不战而克,然扩廓犹力战不屈,向令未下燕都,骤与角力,胜负未可知也。

这是一个公正的自白。

至正二十七年(1367)冬天的时候,红军势力除僻处四川的夏国以外,已全部消灭,非红军方面,张士诚已被扑灭,方国珍来降。北面则已派徐达、常遇春乘元军内战北伐,南面则汤和、廖永忠已逼福州,两路大军均势如破竹,天下指日可定。朱元璋遂以至正二十八年为洪武元年(1368),即皇帝位,定有天下之号曰明,是为明太祖(1368—1398)。

洪武元年(1368)陈友定平后,即命廖永忠率舟师取广东,广东行省左丞何真迎降。广西亦继定。北征军方面以次定山东、河南,八月入大都,元帝北走。十二月扩廓帖木儿走甘肃,山西平。洪武二年(1369)八月徐达克庆阳,斩张良臣,陕西平。洪武四年(1371)元平章刘益以辽东降。明昇降,四川平。时元后梁王把匝剌瓦尔密犹据云南,纳哈出据辽东。洪武十四年(1381)遣傅友德、沐英定云南。洪武二十年(1387)复大举讨纳哈出,时大宁已为明所取,纳哈出和蒙古政府的呼应断绝,势竭来降,始成大一统之业。

七、明太祖之建国与开国规模

蒙古人终于被逐回蒙古去。这教训,明太祖是很记得的。他北征时的口号虽然是“驱逐胡虏”,但其意义只限于推翻异族的统治权,对蒙古人、色目人并不采歧视的态度。在北征檄文中并特别提出这一点说:

如蒙古、色目虽非华夏族类,然同生天地之间,有能知礼义,愿为臣民者,与中国之人抚养无异。

即位以后,蒙古、色目的官吏和汉人同样登用,中央官如以鞑靼指挥安童为刑部尚书,以咬住为副都御史,以忽哥赤为工部右侍郎 ,以高昌安为吏部侍郎 。外官如以高昌安为河东盐运司同知,以脱因为廉州知府,以道同为番禺知县。 军官如以鞑靼酋长孛罗帖木儿为庐州卫指挥佥事,仍领所部鞑官二百五十人。 即亲军中亦有蒙古军队,如洪武五年(1372)之置蒙古卫亲军指挥使司,以答失里为佥事。 洪武二十二年(1389)特设泰宁、朵颜、福余三卫于兀良哈之地,以居降胡。 时蒙古人、色目人多改为汉姓,与汉人无异,有求仕入官者,有登显要者,有为富商大贾者。 洪武三年(1370)曾一度下诏禁止擅改汉姓:

四月甲子禁蒙古、色目人更易姓氏,诏曰:朕尝诏告天下,蒙古诸色人等皆吾赤子,果有材能,一体擢用。比闻入仕之后,或多更姓名。朕虑岁久,其子孙相传,昧其本源,诚非先王致谨氏族之道。中书省其告谕之,如已更易者听其改正。

但此项法令不久即自动取消:

永乐元年九月庚子,上谓兵部尚书刘俊曰:“各卫鞑靼人多同名,无姓以别之,并宜赐姓。”于是兵部请如洪武中故事,编置勘合,给赐姓名,从之。

可知在洪武时代已有编置勘合、给赐姓名之举。其唯一的限制为特立一条蒙古人、色目人的婚姻法:

凡蒙古、色目人听其与中国人为婚姻,务要两相情愿。不许本类自相嫁娶,违者杖八十,男女入官为奴。其中国人不愿与回回、钦察为婚姻者,听从本类自相嫁娶,不在禁例。

法令虽然颁布,可是实行的程度,也许和禁改汉姓一样,实际上并不发生效力。在生活习俗方面,太祖登基后立刻下令将衣冠恢复如唐制,并禁止生活习惯之蒙古化:

洪武元年二月壬子,诏复衣冠如唐制。其辫发、椎髻、胡服(男袴褶窄袖及辫线腰褶,妇女衣窄袖短衣,下服裙裳)、胡语、胡姓,一切禁止。

元制尚右,吴元年(1367)十月令百官礼仪尚左。 元人轻儒,至有九儒十丐之谣,谢枋得记:

滑稽之雄以儒为戏者曰:我大元制典,人有十等,一官二吏,先之者贵之也,贵之者,谓有益于国也。七匠八娼九儒十丐,后之者贱之也,贱之者,谓无益于国也。嗟乎卑哉!介乎娼之下丐之上者今儒也。

郑思肖说:

鞑法: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医六工七猎八民九儒十丐。

这虽都是宋末遗老的话,但元人也有同样记载,余阙《贡泰父文集序》:

至元初奸回执政,乃大恶儒者,因说当国者罢科举,摈儒士。其后公卿相师,皆以为当然,而小夫贱隶亦以儒为嗤诋。当是时士大夫有欲进取立功名者,皆强颜色,昏旦往候于门,媚说以妾婢,始得尺寸。

可见儒者在元代之被摈斥。而明则在太祖初起时已重儒者,建国以后,大臣多用儒生,后来流弊至以科举为入官之唯一途径。反之,元人重吏:

国初有金、宋,天下之人,惟才是用,无所专主,然用儒者为居多也。自至元以下始浸用吏,虽执政大臣亦以吏为之。自是中州小民,粗识字能治文书者,得入台阁供笔札,累日积月皆可以致通显。

方孝孺《林君墓表》也说:

元之有天下,尚吏治而右文法。凡以吏仕者捷出取大官,过儒生远甚。

因法令极繁,案牍冗泛,故吏得恣为奸利,为弊最甚。明典即革此弊,从简、严法令下手:

吴元年十一月壬寅,上谓台省官曰:近代法令极繁,其弊滋甚。今之法令正欲得中,毋袭其弊。如元时条格极繁冗,吏得夤缘出入为奸,所以其害不胜。今立法正欲矫其旧弊,大概不过简、严下手,简则无出入之弊,严则民知畏而不敢轻犯。

洪武十二年(1379)又立案牍减繁式颁示诸司:

初元末官府文移案牍最为繁冗,吏非积岁莫能通晓,欲习其业,必以故吏为师。凡案牍出入,惟故吏之言是听。每曹自正吏外,主之者曰主文,附之者曰帖书曰小书生,骫文繁词,多为奸利。国初犹未尽革。至是吏有以成案进者,上览而厌之曰:繁冗如此,吏焉得不为奸弊而害吾民也。命廷臣议减其繁文,著为定式,镂版颁之,俾诸司遵守。

自后吏员遂为杂流,其入仕之途惟外府、外卫、盐运司首领官,中外杂职、入流未入流官,由吏员、承差等选。 这是一个大变化,一面用严法重刑来肃清元代所遗留的政治污点,《明史》说:

太祖惩元纵弛之后,刑用重典。凡官吏人等犯枉法赃者不分南北,俱发北方边卫充军。

采辑官民过犯,条为《大诰》《续诰》,后又增为《三编》,诸司敢不急公而务私者,必穷搜其原而罪之。凡所列凌迟、枭示、种诛者无虑千百,弃市以下万数。《三编》稍宽容,然所记进士、监生罪名自一犯至四犯者犹三百六十四人,幸不死还职,率戴斩罪治事。郭桓之狱,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

郭桓者户部侍郎也。帝疑北平二司官吏李彧、赵全德等与桓为奸利,自六部左、右侍郎下皆死,赃七百万,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核赃所寄借遍天下,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

空印之狱,也施行了一次官吏的大屠杀:

十五年,空印事发。每岁布政司、府州县吏诣户部核钱粮、军需诸事,以道远,预持空印文书,遇部驳即改,以为常。及是,帝疑有奸,大怒,论诸长吏死,佐贰榜百戍边。

由此中外官吏均重足凛息以“不保首领”为惧,以生还田里为大幸。

元的统治虽然被推翻,但是元统治机构的组织方式却大部分被保存下来,这是因为元的统治机构组织方式基本上因袭唐、宋,便于镇压人民。最明显的是官制和教育制度,一直沿用到朱元璋统治集团内部发生矛盾,展开剧烈的斗争以后才放弃了旧的机构,建立新的统治机构。

中央的官制,在洪武十三年(1380)以前,大抵依据元制,行政最高机关为中书省,置左、右丞相,平章政事,左、右丞,参知政事等官,下设吏、礼、户、兵、刑、工六部为执行机关。监察最高机关则为御史台,置御史大夫、御史中丞等官。军政最高机关改元之枢密院为大都督府,置左、右都督,同知都督等官。洪武十三年(1380)胡惟庸党案发生后,更改官制,提高皇权,集中军政庶务一切权力在皇帝个人手中。废中书省不设,提高六部地位,使得单独执行政务,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分大督府为五军都督府,均直隶于皇帝。地方行政则置行中书省,设行省平章政事等官,改路为府,设知府,州设知州,县设知县。洪武九年(1376)改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广西、四川、山东、河南、陕西、湖广、山西诸行省俱为承宣布政使司,后增设云南、贵州为十三布政使司(北平后改为京师,与南京称为两京,直隶中央),置布政使参政、参议诸官;司法则仍元制,置各道提刑按察司,设按察使及副使、佥事领之。军政则置都指挥使司十三(北平、陕西、山西、浙江、江西、山东、四川、福建、湖广、广东、广西、辽东、河南),行都指挥使司三(陕西、山西、福建),后增都司三(云南、贵州、万全,北平改为大宁),行都司二(四川、湖广),置都指挥使领之,掌一方军政。

在兵制方面,元代内廷设左、右、前、后、中五卫,卫设都指挥使,下设镇抚所、千户所、百户所,以总宿卫诸军。又因各族兵设阿速、唐兀、贵赤、蒙古、西域、钦察诸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外则万户之下置总管,千户之下置总把,百户之下置弹压,立枢密院以总之。军士则蒙古壮丁无众寡尽签为兵,汉人则以户出军,定入尺籍伍符,不可更易,死则役次丁,户绝别以民补之。 明兴后,中外皆用卫所制,亲军都尉府(后改为锦衣卫)统左、右、前、后、中五卫,其下有南、北镇抚司。又别置金吾前、后,羽林左、右,虎贲左、右,府军左、右、前、后十卫,以时番上,号亲军。外则革诸将,袭元旧制枢密、平章、元帅、总管、万户诸官号,度要害地,系一郡者设所,连郡者设卫,大率五千六百人为卫,千一百二十人为千户所,百有十二人为百户所。所设总旗二,小旗十,大小联比以成军。卫以指挥使领之,外统之都指挥使司,内则统于五军都督府。这是依元亲军制扩充的。征伐则命将充总兵官,调卫所军领之。既旋则将上所佩印,官军各回卫所,将无专兵,兵无私将。这又是模仿唐代的府兵制度。 其内军之分配训练则又略近汉制,刘献廷说:

明初军制仿佛汉之南、北军。锦衣等十二卫卫宫禁者,南军也。京营等四十八卫巡徼京师者,北军也。而所谓春秋班换,独取山东、河南、中都、大宁者,则又汉调三辅之意也。

军士则行垛集令,民出一丁为军。三丁以上,垛正军一,别有贴户,正军死,贴户丁补。外又有从征,有归附,有谪发。从征者,诸将所部兵,既定其地,因为留戍。归附则是元和陈友谅、方国珍、张士诚的降兵。谪发以罪迁隶为兵者。其军皆世籍。

在教育制度方面,元制于京师立国子学、蒙古国子学、回回国子监,教授汉、蒙、回学术。监设祭酒、监丞、博士、助教,教授生徒。地方则诸路、府、州、县皆置学,其他先儒过化之地,名贤经行之所,与好事之家出钱粟赡学者并立为书院。凡师儒之命于朝廷者曰教授,路府上中州置之。命于礼部及行省、宣慰司者曰学正、山长、学录、教谕,路州县及书院置之。又有医学及阴阳学教授专门人才。生徒皆廪饩于官,诸学皆有学田。各行省设儒学提举司,提举凡学校之事。 明代完全接受这制度,于京师设国子监,府、州、县、卫、所皆建儒学,生员各地皆有定额。生员考试初由地方官吏主持,后特设提举学政官以领之。士子未入学者通谓之童生,入学者谓之诸生(有廪膳生、增广生、附学生之别),三年一次考试,以诸生试之直省曰乡试,中试者为举人。次年以举人试之京师曰会试,中试者再经皇帝亲自考试曰殿试,分三甲,一甲只三人,曰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状元授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二、三甲考选庶吉士者皆为翰林官。其他或授给事、御史、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太常、国子博士,或授府推官、知州、知县等官。举人、贡生不第、入监而选者,或授小京职,或授府佐及州县正官,或授教职。由此入仕必由科举,而科举则必由学校,《明史》说:

盖无地而不设之学,无人而不纳之教,庠声序音,重规叠矩,无间于下邑荒徼,山陬海涯,此明代学校之盛,唐、宋以来所不及也。

学校的教育和科举的范围,元初许衡即提议罢诗赋,重经学。皇庆二年(1313)中书省臣言:

夫取士之法,经学实修己治人之道,词赋乃摛章绘句之学。自隋、唐以来,取人专尚词赋,故士习浮华。今臣等所拟,将律赋省题诗小义皆不用,专立德行明经科,以此取士,庶可得人。帝然之。

由此专重经学,“四书”“五经”成为学者的宝典,入仕的津梁。至明更变本加厉,专取“四书”“五经”命题取士,又特定一种文体,略仿宋经义,然代古人语气为之,体用排偶,通谓之制义。 解述指定限于几家的疏义,不许发挥自己见解。文章有一定的格式,思想又不许自由,这是明代科举制度的特色。学校和科举打成一片,官吏的登用必由科举,而科举则必由学校,政治上一切人物均由学校产生,而训练这些未来政治人物的工具,却是过去几千年前的古老经典,这些经典又不许用自己的见解去解释去研究。选用这一些政治人物的方法,却是一种替古代人说话,替古代人设想,依样画葫芦的八股文。这个办法从元传到明,明传到清,束缚了多少人的聪明才智,造成了无量数的八股政治家,是一个消磨民族精力的最大损失。

红军之起,是要求经济的、政治的、民族的地位之平等,就政治的和民族的要求来说,目的是达到了。在经济方面,虽已推翻了蒙古人、色目人对汉族的控制特权,但就汉族和各族人民而说,地主对农民的剥削压迫却完全没有改变。

在上文曾经说元末的地主是拥护旧政权的,在混乱的局面之下,他们要保存自己的地位,便用尽可能的力量组织私军来抵抗农民的袭击。等到新政权建立,事实证明能够保持地方秩序的时候,他们便毫不犹疑地参加了新政权,竭力拥护。同时一大批新兴的贵族、大臣、官吏获得了大量的田地,成为新的地主。新兴的政权和旧政权一样是为地主服务的。虽然在表面上不能不对农民做了一些让步,以便恢复和发展生产,巩固自己的统治。但在实质上,依然骑在农民的头上,吮吸农民的血汗。但是在革命的过程中,他们又不得不靠地主的财力和他们合作。在这矛盾的关系之下,产生了对地主的双重矛盾政策。他们一面仍旧和地主合作,让地主参加政治,如登用富户,《明史·选举志》:

俾富户耆民皆得进见,奏对称旨,辄予美官。

洪武八年(1375)特下诏举富民素行端洁达时务者。 如用地主为粮长:

洪武四年九月丁丑,上以郡县吏每遇征收赋税,辄侵渔于民。乃命户部令有司科民田土,以万石为率。其中田土多者为粮长,督其乡之赋税。且谓廷臣曰:此以良民治良民,必无侵渔之患矣。

《明史》记:

粮长者,太祖时令田多者为之,督其乡赋税。岁七月州县委官偕诣京师勘合以行。粮万石长、副各一人,输以时至,召见语合,辄蒙擢用。

但在另一方面,则又极力排除地主势力。排除的方法第一是迁徙,如初年之徙地主于濠州:

吴元年十月乙巳,徙苏州富民实濠州。

建国后徙地主实京师,《明史》记:

太祖惩元末豪强侮贫弱,立法多右贫抑富。尝命户部籍浙江等九布政司、应天十八府州富民万四千三百余户,以次召见,徙其家以实京师,谓之富户。

第二是用苛刑诛灭,方孝孺《采苓子郑处士墓碣》:

妄人诬其家与权臣(胡惟庸)通财。时严党与之诛,犯者不问实不实,必死而覆其家。当是时浙东西巨室故家多以罪倾其宗。

不问实不实,必诛而覆其家,这是消灭地主的另一手段。

对农民方面,在开国时为了应付农民过去的要求和谋赋税之整顿,曾大规模地举行土地丈量:

元季丧乱,版籍多亡,田赋无准。明太祖即帝位,遣周铸等百六十四人复浙西田亩,定其赋税。复命户部核实天下土田。

以后每平定一地后,即派人丈量土地,如:

洪武五年六月乙巳,命户部遣使度四川田,以蜀始平故也。

洪武十九年(1386),又再丈量一次,方孝孺《贞义处士郑君墓表》:

洪武十九年,诏天下度田,绘疆畛为图,命太学生莅其役。

量度田亩方圆,次以字号,悉书主名及田之丈尺,编类为册,状如鱼鳞,号曰鱼鳞图册。另一方面则调查人口,编定黄册:

洪武十四年诏天下编赋役黄册。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者十户为长,余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岁役里长十人,甲首一人,董一里一甲之事,先后以丁粮多寡为序。

黄册以户为主,详具旧管、新收、开除、实在之数为四柱式。而鱼鳞图册以土田为主,诸原阪、坟衍、下隰、沃瘠、沙卤之别毕具。以鱼鳞图册为经,土田之讼质焉;黄册为纬,赋役之法定焉。凡买卖田土,备书税粮科则,官为籍记之,毋令产去税存,以为民害。 这法度虽然精密,可是地主舞弊的方法也随之而进步,农民仍然和过去一样,要负几重义务,生活之困苦,并不因政权之转换而稍减。

最后,元代滥发交钞的结果,财政破产,民生困瘁。《元史》记:

至正十一年置宝钞提举司,掌鼓铸至正通宝钱,印造交钞,令民间通用。行之未久,物价腾踊,价逾十倍。又值海内大乱,军储供给,赏赐犒劳,每日印造,不可数计。舟车装运,轴轳相接,交钞之散满人间者无处无之。昏软者不复行用,京师料钞十锭易斗粟不可得。既而所在郡县皆以物货相贸易,公私所积之钞,遂俱不行,人视之若弊楮,而国用由是遂乏矣。

原来在初行钞法时,钞本和钞相权印造,钞本或为丝,或为银,分存在中央和地方,所以钞和物货能维持稳定的比率,流通无阻。到末年钞本移用一空,却一味印发,用多少就印多少,自然物价愈高,钞价愈跌,导致不能行使市面了。明兴以后,仍沿其弊。洪武初年铸大中通宝钱,商贾用钞惯了,都不愿用钱。洪武七年(1374)设宝钞提举司,造大明宝钞,命民间通行,分六等,曰一贯,曰五百文,四百文,三百文,二百文,一百文。每钞一贯,准钱千文,银一两,四贯准黄金一两。禁民间不得以金银物货交易,违者罪之。可是并无钞本,政府唯一的准备是允许用钞交纳赋税,初期凭政治的威力,虽然滥发,钞法尚通,后来钞价渐跌,钱重钞轻,一贯只值钱一百六十文,物价愈贵,政府虽屡次想法改进钞的价值,严禁其他货币行使,可是仍不相干。宣德初年米一石至用钞五十贯,成化时钞一贯至不值钱一文。这是蒙古人传给明代的一个最大祸害。

在这样一个局面之下,农民并没有从革命中得到什么好处,也许比从前还更糟,可是新的统治权并不因此而发生动摇。这有两个原因可以解释,第一是已经经过几十年的战争,农民已经厌倦了,不能再忍受那样的生活了,暂时能够苟安一下,虽然还是吃苦,也比在兵火之下转侧强一点。并且壮丁多已死亡,新统治者的军力超过旧政府远甚,农民只好屈服。第二是战争的结果,天然地淘汰了无数千万的人口,空出了大量无人耕种的土地,人口比过去少,土地却比过去多,农民生活暂时得到一个解决。元末残破的情形试举一例:

丁酉(1357)十一月甲申,元帅缪大亨取扬州克之。青军元帅张明鉴降。明鉴日屠城中居民以为食,至是按籍,城中居民仅余十八家。知府李德林以旧城虚旷难守,乃截城西南隅而守之。

这是至正十七年(1357)的事,扬州是江南最繁富的地方,几年的战争,便残破如此,其他各地的情形可想而知。土地空旷的情形也举一例:

洪武三年(1370)六月丁丑,济南府知府陈修及司农官上言:北方郡县近城之地多荒芜,宜召乡民无田者垦辟,户率十五亩,又给地二亩,与之种蔬。有余力者不限顷亩,皆免三年租税。其马驿、巡检司、急递铺应役者各于本处开垦,无牛者官给之。守御军在远者亦移近城。若王国所在,近城存留五里以备练兵牧马,余处悉令开耕。从之。

可是一过几十年,休养生息,人口又飞快地增加,土地又不够分配,同时政府的军力也逐渐衰敝,政治的腐化,政府和地主的苛索,又引起了接连不断的农民革命。 v9xnYwe/JLqyaUMwT8EF5M9lqCxj+MJLIbbEBd3v85JqJ3maxSLrhZFASS6uesQ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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