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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序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是英国20世纪伟大的文学家,他的文学生涯跨越了半个多世纪,经历整整三代人。毛姆一生至少创作了四部重要的长篇小说:《尘网》《月亮和六便士》《刀锋》和《寻欢作乐》,以及一百五十多部短篇小说,三十多个剧本,还有不少的游记和自传性质的书。毛姆是20世纪英国小说界为数不多的几个雅俗共赏的作家之一。他的作品虽然未受到学术评论界太多的关注,但是却流行世界、影响深远,引起不同国家、不同阶层读者的兴趣,而且这种兴趣经久不衰,大有与日俱增之势。

毛姆1874年生于法国巴黎。他的父亲是名律师,受雇于英国驻法国大使馆。毛姆在法国度过了他的童年,从小就受到法国文化的熏陶。父母死后,1884年他由伯父接回英国送进寄宿学校读书。对于年幼的毛姆来说,英国是个灰暗、沉闷的陌生国家。毛姆的少年生活是凄苦的,他贫穷、寂寞,得不到至亲的关爱,口吃的毛病使他神经紧张,瘦弱的身体使他在同学中间低人一头。1891年,他赴德国海德堡大学学医,次年回伦敦在一家医院就医,实习期间曾在兰贝思贫民区为穷人接生,治病,学成后并未正式开业。他早年的学医生涯及法国自然主义文学对他的影响都反映在他1897年出版的第一本小说《兰贝思的丽莎》中。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他去欧洲战场救护伤员,还曾服务于英国情报部门,这些经历又为他以后写作间谍故事提供了素材。毛姆一生喜好旅游,足迹所至遍及印度、缅甸、马来亚、中国以及南太平洋中的英属和法属岛屿,他还到过俄国及南、北美洲。1930年以后,他定居法国南部的海滨胜地。在这段时间里,毛姆创作了大量的小说和剧本。1948年,他开始撰写回忆录和评论文章。鉴于他在文学创作上取得的成功,五十年代牛津大学曾授予他荣誉博士学位,女王也授予他“骑士”称号。毛姆于1965年病逝,终年95岁。

毛姆一贯主张写自己的亲身感受,从不写他不熟悉的人或事物。他说任何有理智、有头脑的作家都写自己的经历,因为唯有写自己的经历时他才具最有权威性。作为一个多才多艺的短篇小说巧匠、优秀的长篇小说家、剧作家、评论家、散文作家和自传作者,毛姆的文学成就就是他漫长曲折、阅历深广的一生的忠实反映。在文学的创作方法和它的社会功用方面,毛姆与他同时代的高尔斯华绥、威尔斯等这些英国批判现实主义传统的继承者们有所不同,后者将小说作为揭露时弊、阐述思想的工具,并以此来达到实现社会改良的目的。毛姆更多的是接受了法国自然主义的影响,常常是以自然主义的创作方法表现人生。毛姆对于文学的社会批判功能并不十分感兴趣。他认为,作家在戏剧和小说中不应该灌输自己的思想。他认为艺术的目的在于娱乐,当然也可以有教谕的作用,但是如果文学不能为人们提供愉悦和消遣,便不是真正的艺术。因此,毛姆更关心的不是内容的深化,而是情节的冲突。尤其是在他的短篇和剧本中,毛姆执意寻求人生的曲折离奇,擅长布疑阵、设悬念,描述各种山穷水尽的困境和柳暗花明的意外结局。他说他的基本题材就是“人与人关系中的个人戏剧”,这种戏剧性毛姆认为是文学想要愉悦读者所必须具备的。

《寻欢作乐》又名《家丑》,创作于1930年,是毛姆个人最为喜爱的作品。作者为这部小说选取的题材决定了他要采取回忆、倒叙的手法,因为小说中要为已故的著名作家德利菲尔德写传记的流行作家阿尔罗伊·基尔(还有德利菲尔德的第二个妻子,他的遗孀)对年轻时的德利菲尔德了解甚少,这样他必然要来求助于作品中故事的叙述者阿申登(他也是一位作家,与基尔是相识多年的朋友。他在少年时代曾与当时已有作品发表的德利菲尔德生活在同一个小镇上,他们是有过相处的要好的朋友)。在基尔的死缠硬磨下,阿申登同意了将德利菲尔德的那段鲜为人知的经历讲给基尔。这自然就勾起了阿申登对往事的回忆。在这里,令我们叹服不已的是作者倒叙的手法,在这部作品中,过去与现实可谓是交织、穿插得天衣无缝,比之于《月亮和六便士》,作者的创作技巧更为娴熟了。原文没有分部,为了彰显作者的这一写作技法,译者把该书分为了五部,以便于读者更容易看清作者在过去和现实之间的完美相接和转换。

也是在这部作品中,毛姆作为小说家、批评家、散文作家的多才多艺的天赋(因为故事的起因是基尔打算写一部著名作家的传记,所以这其中必然会有些对该作者作品的评论),他的讽刺和嘲讽的才能得以天才地、淋漓尽致地展现。英国文学界当时的追慕虚荣、玩弄社交手腕、相互吹捧、讨伐异己、论资排辈、扼杀作者创造性的令人窒息的文化氛围,在毛姆敏锐、犀利的笔锋下,被揭露得入木三分。作者对基尔、德利菲尔德的遗孀和巴顿·特拉福德夫妇是极尽嘲讽之能事,从字里行间无不表露出对他们的揶揄和讥讽。对德利菲尔德则是既有针砭也有同情。作者在小说快要结尾的部分,对德利菲尔德曾有这样的一段描述:“从这些照片中你能看得出来,他的脸在渐渐地变瘦,皱纹在一点点地增加……你看到的脸只是个面具,他做出的各种行为也毫无意义。我有一个这样的印象:德利菲尔德其实一直都很孤独,至死也没有多少人能够了解他,真实的他好像一个幽灵,一直悄然地、不为人知地徘徊在作为作家的他和实际生活中的他之间,操着一副嘲讽的、超然物外的笑容,看着这两个被世人认作是德利菲尔德本人的傀儡。”英国那样的一个文化氛围磨钝了作家的锐气,泯灭了作家的个性,人们看到的只是一副面具,真实的他就像个幽灵隐在暗处,不为人察觉,因此他一直是很孤独的。从这里,我们看出了毛姆对生活和创作于英国那一时期的作家们的理解和同情。

在《寻欢作乐》中,作者也为我们创造了一位虽说有些另类却令人难忘的又感人的女性形象,罗西。主人公罗西可谓与英国文学界当时那一龌龊、浮夸、爱慕虚荣的风气形成鲜明对照。罗西是一位友善、清纯、坦诚、率真、充满热忱和温情的女子。她是作者心目中的女神、爱神和最理想的恋人。作者对她充满了爱慕之情,对她的描写完全是正面的,与世人对她的看法截然不同。作者对她的赞美是发自内心的,因此尽管罗西也有缺点(生活上不太检点),可在对罗西与朋友的亲密相处(包括肉体的接触)的描写中,在对她与其情人有妇之夫乔治偷情以及最后随他一起私奔到美国并在那里度过余生的描写中,丝毫也看不出有邪恶的影子,我们看到的和感受到的罗西是一位温馨、友善、姣好、豁达、开朗、迷人的美丽女子。

当别人说罗西是荡妇时,作者以阿申登之口给予了坚决的驳斥,说出了自己对罗西的认知和看法:

“你并不了解她,”我说,“她是个非常单纯的女人。她的天性是健康和坦诚的。她愿意让大家快乐。她愿意去付出爱。”

“你把那也称作爱吗?”

“哦,那么就叫它爱的行为好了。她天生多情善感。当她喜欢某个人的时候,跟他一起睡觉,在她看来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她从不会再去考虑别的什么。这不是道德败坏,不是生性淫荡;这是她的天性。她这么做,就像是太阳给予光照,鲜花散发出芳香那么自然。这对她是一种愉悦,她也愿意把这份愉悦给予别人。这对她的人格没有任何影响;她依然是那么真诚、纯贞、天真无邪。”

……

“那么,他为什么还要容忍她呢?”

“我认为我能回答你的这个问题。她不是那种能激起人们爱情的女人。她给你的是温馨和快乐。你对她产生忌妒是荒谬的。她就像是森林空地中的一泓清水,深邃、清澈,你纵身跳入里面,那是一种天堂般的享受,它不会因为有一个流浪汉、吉卜赛人或是一个猎场看守人在你前面跳进去过,它的水就不清凉、不澄澈了。”

这样美好的描述还有很多,恕译者不能在这里一一地列举了。我认为毛姆说出了他对这样一位女子(她的原型是他年轻时的恋人)的真情实感,他怎么认为的,就怎么写来,毫无矫饰、毫无隐讳,从这一点,我们也可看出毛姆是一位多么真诚和坦诚的作家,尽管对作者的观点我们可能持或反对或赞同的意见。

王晋华
于中北大学外语系
2017年7月1日 OnsQU3p27UniUnJPiUHswu892p7kz5degcOvHG6X/T82ikDmNIiqplFvoS9Xzz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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