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坚持道不变、志不改,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坚持把国家和民族发展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坚持把中国发展进步的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独立自主”这个概念,最早出自毛泽东的《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这是1936年12月毛泽东为总结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的经验而撰写的。毛泽东在文章中指出:“无论处于怎样复杂、严重、惨苦的环境,军事指导者首先需要的是独立自主地组织和使用自己的力量。”这里的“独立自主”是指军事指导者不依赖他人自主地组织和使用自己的力量。
1938年11月5日,毛泽东在《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问题》中再一次谈到“独立自主”。他说:“我们的方针是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既统一,又独立。”此时的“独立自主”,是针对当权的国民党所提出的中国革命要“一切经过统一战线,一切服从统一战线”所表明的立场和态度。
自此之后,独立自主就多指国家或政党不受外来力量的控制或支配。
2021年11月11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把独立自主作为100年来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奋斗,在进取中突破,于挫折中奋起,从总结中提高的十个方面的宝贵经验之一。《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独立自主是中华民族精神之魂,是我们立党立国的重要原则。走自己的路,是党百年奋斗得出的历史结论。党历来坚持独立自主开拓前进道路,坚持把国家和民族发展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坚持中国的事情必须由中国人民自己作主张、自己来处理。”
“坚持独立自主”,是我们党百年奋斗积累的十条历史经验之一,在新征程中,必须继续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