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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臂管辖”

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机制。

解读

“长臂管辖”,源于美国民事诉讼中的概念。最初,“长臂管辖”是作为美国国内法,仅适用于美国居民,用于处理美国跨州的管辖权问题,之后,扩展至跨国管辖。

“长臂管辖”原本是国际上合理存在的一种法律行为。但近些年来,“长臂管辖”被某些国家肆意滥用,例如,“美国政府利用国内法,泛化国家安全概念,将经贸问题政治化和意识形态化,单方面认定许多中国企业和个人不履行国际制裁决议、垄断美国市场、上市公司违法违规等,滥用国家力量,无理打压中国企业” 。自2017年以来,美国已先后将上百家中国公司列入制裁名单,中国北方工业公司、中国精密仪器进出口公司、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等都在制裁名单榜上。这些被制裁的中国公司,不能进行正常的投资行为,即便是与第三国进行的正常贸易往来,也遭到禁止,而且这种禁止行为愈演愈烈。据中国半导体论坛2022年2月8日披露:“拜登政府7日将33家中国实体列入商务部的‘未经核实名单’,对这些实体从美国出口商获取产品实施新的限制,并要求希望与这些中国公司做生意的美国公司进行额外的调查!”

除了美国,还有其他一些国家也寻找各种借口,将国内法强加于域外主体。为了维护我国企业的合法权益,我们必须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机制,向肆意滥用的“长臂管辖”说“不”! WwUerGlx+8gVZd0MT3gHU4ND4GVEci7czUYKYy0asgH+19zb+fiBJN41z8rqo5h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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