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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提出及其重大意义

(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提出

2019年10月31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在第九部分“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中,提出了中央关于社会治理的五项重大部署,“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是其中之一。在这项重大部署中,以中央全会的决定的形式,提出了“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行动目标。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最早提出,是在2018年6月4日新任地市级政法委书记培训示范班开班式上,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同志提出“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概念。他指出,“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亟待我们研究和探索的重要理论课题和实践命题”,并强调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树立“五大导向”,优化“四大体系”,提升“七大能力”,打造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城市特点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加快推进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一经提出,就得到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1月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重大时代命题,表明社会治理现代化进入全面推进期。习近平总书记还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地位作出了精辟的概括。他强调,“要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切入点和突破口”,表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中之重。

2019年7月23日至26日。第二期新任地市级政法委书记培训班在京举行。主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法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和履职本领,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开班式上。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同志深入系统地阐述了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发挥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作用问题。陈一新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概念、新思想、新战略,把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作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效方式。以政治强引领、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强教化、以自治强活力、以智治强支撑,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2019年12月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市域特点、时代特征的社会治理新模式。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市域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具有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要树立系统融合、开放共治、包容协商、精细精致理念,理顺纵向结构,完善横向体制,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自治基础作用、法治保障作用、德治先导作用、科技支撑作用,不断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要强化制度思维、制度创新和制度执行,以工作机制建设为着力点。解决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公共安全、公共服务等领域突出问题。”

2020年1月17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着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EkKNpyXw4CiF7KQxcvySaeeYeKVsHl/m4/54RfsoWGGICY9XuCMTUOqmhWyGkC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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