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明确提出了“社会治理”的概念。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并提出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社会治理方式,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实现“十三五”规划的重要抓手。要建设平安中国,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社会治安和治理创新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要更加注重联动融合、开放共治,更加注重民主法治、科技创新、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要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加快建设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为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
党的十九大高度重视社会治理问题,十九大报告充分肯定十八大以来的社会治理工作,认为过去的五年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国家安全全面加强。十九大报告还分析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大现实意义,报告指出,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并且指出,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为了回应这些新的需要,解决社会矛盾交织叠加的状况,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十九大报告不仅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并且提出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新理念和新举措。
一是提出了新时代社会治理的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要求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新时代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和体系完善指明了目标和方向。在国家“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并提出要建立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党的十九大报告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共治”,充分体现了社会治理的核心思想。改革开放之后,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得社会从国家体制中相对独立出来,掌握经济资源、技术资源、人才资源的社会主体越来越广泛,政府已经由计划体制的全能政府转变为有限型政府,对社会的服务和管理,需要动员各方面社会主体共同参与,形成社会治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局面,实现社会共建共治,才能共享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
二是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要完善社会治理体制,首先是要加强和改善各级党委对社会治理的领导,全面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社会治理的主体责任,把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纳入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方政府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其次是要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即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社会治理社会化是社会主体多元化、市场机制和社会机制作用日益加强的必然趋势,要逐渐调整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做好政府社会治理事务向社会逐渐转移,通过购买公共服务和招投标等方式,使政府包揽的社会治理事务逐渐向社会转移,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公众社会治理的协同作用。法治是社会治理的保障,要充分发挥法治对社会治理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加强社会治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破解难题、促进和谐。信息化社会深刻影响着社会治理方式的变革,针对我国当前信息的碎片化、条块化、人力和运行成本高、快速反应能力不足等问题,给社会治理创新提出新要求,社会治理必须实行智能化,即在网络化和网络平台基础上,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使我们的社会治理能够更加精准分析、精准服务、精准治理、精准监督、精准反馈,能更好地服务不同社会群体,更有效地管理好国家和社会的公共事务,在社会治理方式上实现革命性的变革。社会治理专业化,要求社会服务和治理有专业的队伍、专业的理念、专业的技术和方法来进行社会治理和开展社会服务。要培养和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能够在社会救助、社区服务、就业援助、贫困帮扶、纠纷调解、慈善事业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专业人员,只有充分发挥专业社会工作者的作用,才能提高社会治理的专业化水平。
三是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要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努力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要运用大数据技术、信息化手段,建立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指标体系,形成集信息共享、部门联动、综合研判、跟踪督办、应急处置于一体的工作体系,及时排除、预警、化解、处置各类矛盾风险。要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要建立规范完善的公众参与程序,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畅通依法有序的信息公开和民意表达渠道。要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提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整体效果和效力。要积极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治建设,积极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推进诉讼与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非诉讼方式有机衔接。大力加强基层综治中心、检调对接平台、专业性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有效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实现联调互动。
四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时刻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各地区各部门、各类企业都要坚持安全生产高标准、严要求,招商引资、项目上要严把安全生产关。加大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权重,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要抓紧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要推动建立行业公共安全风险评估、化解和管控制度。要切实加大投入,不断提升全社会的防灾救灾能力。
五是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立体化、信息化,努力构建全方位的社会安全防控网络。要从统筹城市公共安全综合治理入手,建立政府主导下的实体运作机制,设立集约高效的城市安全中枢指导调度机构,整合社会治安相关资源,确立其全方位监督预警风险,统一归口应对处置各类风险的主体地位。按照国家安全保障能力建设规划要求,以“全程覆盖、全网共享、全时运用、全程可控”为目标深入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建设。加快实现联网集约化、联网规范化、应用智能化,要着力改革和加强城乡警务工作,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平安中国。
六是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离不开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塑造健康向上的社会心态。要加快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更加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以切实有效的措施,着力促进公民道德素质的提升。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要认真汲取中华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要完善惩恶扬善机制,大力宣传美德义行善举,加大对失信失德失范行为的曝光力度,以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加快推进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形成。
七是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必须完善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引导驻区单位、社会组织、群团组织等各类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各方面作用,健全城乡社区的服务功能和管理功能。要尽可能地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更好地给人民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和管理。要加强城市常态化管理,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狠抓城市管理顽症治理,同时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促进人口有序流动。要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主动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坚持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争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通过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强化社区建设,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党的十九大关于社会治理提出的上述几个方面,既是社会治理理念的创新,也是社会治理制度和实践的创新,是我们“十四五”期间社会治理方面所面临的使命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