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28位国际知名人士发起成立了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Commission on Global Governance),该委员会在1995年的报告《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 中阐述了治理(Governance)的概念,认为“治理”是“个人与组织、公共和私人处理其共同事务的多种方式的总和。这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包含相互冲突或不同的利益,并可能会采取合作行动。它既包括有权强制合规的正规机构和制度,也包括人们和机构已经缔结的或被视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制度安排”。从表1.1网络空间的定义可以看出,互联网在网络空间领域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互联网治理是网络空间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2005年11月,第二阶段信息社会世界峰会(World Summit on the Information Society,简称WSIS)在突尼斯举行,大会报告将“互联网治理” 定义为“政府、私有部门和公民社会根据各自的作用制定和实施的,旨在规范互联网发展和使用的共同原则、准则、规则、决策程序和方案”。联合国互联网治理专家组(Working Group on Internet Governance,简称WGIG)在其报告 中,确定了互联网治理公共政策的四大领域:
其一,与基础设施和因特网重要资源管理有关的问题,包括域名系统和因特网协议地址(IP地址)管理、根服务器系统管理、技术标准、互传和互联、包括创新和融合技术在内的电信基础设施以及语文多样性等问题。这些问题与因特网治理有着直接关系,并且属于现有负责处理此类事务的组织的工作范围。
其二,与因特网使用有关的问题,包括垃圾邮件、网络安全和网络犯罪。这些问题与因特网治理直接有关,但所需全球合作的性质尚不明确。
其三,与因特网有关、但影响范围远远超过因特网并由现有组织负责处理的问题,比如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工作组已开始对按照《原则宣言》处理这些问题的程度进行审查。
其四,因特网治理的发展方面相关问题,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建设。
互联网域名系统(Domain Name System,简称DNS)是互联网的基础部分,其运营是互联网治理的重中之重。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The Internet Coope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简称ICANN)成立于1998年10月,是一个非营利性公益机构,负责运营DNS、协调互联网唯一标识符(如互联网协议地址)的分配和指定、认证通用顶级域名(generic top-level domain,简称Gtld)注册商以及汇集全球志愿者的观点,共同致力于维护互联网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互操作性。 在ICANN创立之前,互联网数字分配机构(Internet Assigned Numbers Authority,简称IANA)依据其与美国国防部签署的合同负责管理DNS。1998年11月25日,美国商务部与ICANN签署了《谅解备忘录》 ,美国政府亦成为ICANN的实际监管人。但是,自美国商务部与ICANN签订的《义务确认书》 (2009年9月30日)合同到期后,DNS管理权于2016年10月1日移交至ICANN下设的负责执行IANA职能的公共技术标识组织(Public Technical Identifiers,简称PTI),这标志着美国对互联网核心资源近20年单边垄断的结束。此次职能管理权的移交对国际互联网治理具有积极的意义,将推动互联网基础设施资源国际化的进程,有利于弥合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的数字鸿沟。
互联网治理的核心是如何管理根域名解析服务器等互联网基础资源。根服务器是国际互联网最重要的战略基础设施之一,负责互联网顶级的域名解析(如.com;.net;.org;.cn;eu;.uk等)。在互联网发展历史上,美国利用先发优势主导的根服务器治理体系已延续30多年,而由于第四版互联网协议(Ipv4)的技术限制,全球Ipv4根服务器的数量长期以来一直被限定在13台(以“A”至“M”命名),1台主根服务器在美国,其余12台均为辅根服务器,其中9台在美国,欧洲2台,分别位于英国和瑞典,亚洲1台位于日本。没有根服务器,网民就无法访问各类入网的网站和设备。全球IPv4的13台根服务器没有一台在中国设立,也就是说中国没有根服务器,一直使用根镜像服务器。2002年,ICANN开始联合全球各地的根服务器管理机构建设根服务器镜像(root server instance),截至2022年3月15日,全球范围内共有1525个镜像服务器。 根据root-servers.org的地图显示,目前中国根镜像服务器有27个,其中北京5个、西宁1个、郑州1个、武汉1个、贵州1个、上海1个、杭州2个、香港9个和台北6个。
国际空间治理也成为国际政治议题。国际电信联盟于2001年和2004年分别召开“信息社会世界高峰会议”探讨网络空间治理。2011年,中国与俄罗斯等国向第66届联合国大会提交了《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 (International Code of Conduct for Information Security),就维护信息和网络安全提出一系列基本原则,强调必须在国家和国际层面就互联网安全问题达成共识并加强合作,推动联合国在促进制定信息安全国际规则、和平解决相关争端、促进各国合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2015年1月,中国、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向联合国大会共同提交了新版《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
2013年6月,爱德华·斯诺登(Edward Snowden)揭露美国国家安全局在全球开展大规模网络监控的“棱镜计划”(Prism),引发了国际社会关于大规模网络监控对个人隐私、国家安全的关注,同时推动网络空间治理成为国际政治领域的优先议题。斯诺登事件后,各国政府纷纷发布网络安全报告和网络空间战略报告,并加大对于网络空间治理平台和治理机制的投入,彻底改变了网络空间全球治理的格局。
2017年9月,金砖五国领导人在厦门会晤并通过《厦门宣言》,从网络空间行为规范、国际法原则、合作路线图等三个政策领域表达了共同主张。五国领导人表示,支持联合国在制定网络空间行为规范方面发挥中心作用,强调《联合国宪章》确立的国际法原则,认为要在联合国主导下制定国际法律文书,打击信息通信技术领域的犯罪行为。五国领导人决定,根据《金砖国家确保信息通信技术安全使用务实合作路线图》或者其他共识机制推进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