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而言,中国与大多数独联体国家在网络空间治理理念方面具有共同的利益基础和价值观,网络空间主权被普遍接受成为共识。2011年,中国、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向联合国大会第六十六届会议联合提交了《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后来,吉尔吉斯斯坦和哈萨克斯坦加入成为共同提案国。此准则作为大会文件(A/66/359)分发;国际社会予以高度重视,反响热烈。2015年1月,中国、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向联合国大会共同提交了新版《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
除了东盟国家外,俄罗斯是我国网络安全合作程度最高的周边国家(王高阳,2021)。俄罗斯地处连接中亚和欧洲的枢纽地带,在“一带一路”沿线具有重要的地缘战略意义,对于遏制网络犯罪和网络恐怖主义的跨国流动至关重要。俄罗斯同中国一样,是网络主权理念的坚定支持者。2015年5月8日,中俄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在保障国际信息安全领域合作协定》,此协定强调,国家主权原则适用于信息空间,中俄将致力于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国际信息环境,建设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保障各国参与国际互联网治理的平等权利。2019年2月12日,俄罗斯国家杜马一读通过了一项关于“互联网主权”的法律草案。2019年4月22日,俄罗斯联邦委员会正式批准《主权互联网法》(Sovereignty Internet Law),也被称为《稳定俄网法案》(Stable Runet Act),该法确立了俄罗斯“自主可控”的网络主权。
此外,中俄双方对国际网络空间治理中的互联网管理问题持相同立场,强调国际电信联盟在互联网治理中的作用,强调在联合国框架下加强国际网络安全治理、制定网络空间规则。2016年6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与俄罗斯总统普京共同发表了《中俄关于协作推进信息网络空间发展的联合声明》,两国将共同致力于维护全球网络空间安全环境,探索在联合国框架内制定普遍接受的负责任行为网络安全国际准则。 中国和俄罗斯作为“一带一路”沿线区域内两个全球网络信息大国,有能力也有义务携手开展网络安全合作、打击网络犯罪和网络恐怖主义活动,推进国际网络安全合作和区域内网络治理。2020年7月,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新闻司司长华春莹同俄罗斯外交部发言人、新闻局局长扎哈罗娃举行视频磋商,中俄双方表示将携手打击谣言、诽谤等虚假信息 ,这体现出中俄双方在网络安全领域合作的进一步加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