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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应诉,悄然展开

《人民的名义》被诉侵权的案件信息被媒体炒作有一段时间了,但是周梅森一方仍然没有收到法院送达的原告材料。但金杰并没有等待这个,他心里清楚,既然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了原告的起诉,向被告送达材料是迟早的事,不能消极等待,要抓紧介入准备。他立即带领助理杨文律师全身心地投入准备工作。为了加快工作进度,他组建了由杨文、常莎、李志广、王菲、高坤、刘洋、田纪华,关却卓玛、朱坤、王悠十人组成的京都《人民的名义》诉讼团队,分工协作,查找资料,查询案例,比对作品、论证研究……一场维护《人民的名义》著作权的应诉准备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悄然展开了。

金杰律师带领京都律师事务所《人民的名义》诉讼团队研究应诉(白绪玲/摄)

著作权诉讼,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诉讼。根据著作权法等相关规定,对于作品采取思想和表达两分法。也就是说,法律只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而且保护的是独创性的表达,如果属于公有领域的素材,即使是表达相似,也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在著作权诉讼中,主要考察接触和实质性相似,而著作权诉讼的关键,是要看两部作品是否存在实质性相似。由于《人民的名义》一方尚未收到法院送达原告提交的起诉材料,对于原告究竟提交了哪些证据并做了哪些比对,并不清楚,但作品的比对工作在著作权诉讼中是不可逾越的。目前当务之急,是需要找到原告的作品,然后再将原告的作品与《人民的名义》进行详细比对,整理好比对材料,这也是为收到法院送达原告材料后,提出书面答辩意见做准备。作为著作权诉讼,必须要将详细的作品比对资料提供给法庭,这也是著作权诉讼的核心工作。

为此,杨文律师多方查找原告的小说《暗箱》,因为这部小说发行量非常小,从书上显示看印刷1000册,发行量不大,因此看过的人极少。杨文律师上网搜寻,多方联系查找,总算找到了原告小说《暗箱》的复制本。为了证明周梅森老师积累丰厚,作品高产,还将周梅森老师之前发表的八部经典作品《忠诚》《人间正道》《中国制造》《至高利益》《绝对权力》《国家公诉》《我主沉浮》《疯狂与梦想》全部找齐,为诉讼做证据准备。周梅森老师的妻子全力配合,要什么资料就找什么资料,简直就是《人民的名义》诉讼的证据资料库。

著名编剧周梅森创作的电视剧《绝对权力》《至高利益》《国家公诉》海报(金杰/提供)

著名编剧周梅森创作的电视剧《绝对权力》中齐全盛的扮演者唐国强(左)与田文昌律师(右)、金杰(中)(杨大民/摄)

最高检影视中心专职副主任范子文出具亲笔证言,鼎力相助;金盾影视中心主任李学政积极策划,协调各方,组织新闻发布会、答疑会等倾情力挺;亲随周梅森体验生活并协助整理资料的记者宋世明出具证言,陈述经过……准备工作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

比对是一项艰苦和细致的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文学功底才能进行有效的比对,既要区分哪些属于具体的独创性表达,又要区分哪些属于公共领域的公知素材;既要区分哪些属于借鉴,也要区分哪些属于有限表达;等等。金杰、杨文以及律师团队,分头钻进了小说里,钻进了电视剧里。从那时起,京都所金杰的办公室和家里书房的灯光,常常是亮到深夜,有时金杰看到两部作品中存在完全不相似的关键情节,而原告却故意概括为相似的表述时,感到十分荒唐,他也不看是几点钟,禁不住拿起手机就打给杨文,在手机里发泄一番,方感心情舒畅。电话那边杨文也在挑灯夜战,两人在电话里发泄完,一看表已是凌晨2点,这种情境经常再现。

《人民的名义》编剧周梅森(左)与代理律师杨文(右)(金杰/摄)

杨文是一个稳重的年轻律师,他爱上律师职业也是几年前的事,几经奋斗,终于成为一名执业律师,作为金杰的助理,在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他除了钻研,还是钻研,他悟性高,肯吃苦,在这样一个中国知名律所的平台上,学做人、学做事、学业务。他跟着金杰在京都所的历练也是丰富的,被告人五十多个的重大涉黑案件办过,毒品案件办过,重大工程纠纷案件办过,刑事申诉人申诉三十一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案件办过……律师实务提高很快,业务水平在同龄人里自然成为佼佼者。他承办的一起尚某涉嫌强奸案件,通过会见当事人,发现了不构成强奸的证据线索,立即收集和固定证据,及时提交给侦查机关,并形成书面律师意见与侦查人员交流,经过侦查人员核实,得到了侦查机关的采纳,尚某很快被取保候审,后续检察机关自然不会起诉。

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总监制、总发行李学政(右)与《人民的名义》代理律师杨文(左)(金杰/摄)

这次杨文又参与代理周梅森老师《人民的名义》著作权诉讼,更是赶上了千载难逢的学习和锻炼机会,这也是其他律师可望而不可即的事,他自己当然也感到非常难能可贵,也非常珍惜这个学习提高的机会。当然他也是《人民的名义》的“铁粉”,也成为甘愿为《人民的名义》付出心血的法律人。比对小说,挑灯夜战,自然不在话下,再辛苦也动力十足。为此,金杰也感到,杨文跟着自己熬夜,比对两部小说和电视剧,在电脑上打字,一打就是几万字,辛苦自然不必多说。但金杰很少表扬他,金杰认为他现在需要的不是表扬,而是更多的鞭策,这样才能快马加鞭。金杰在发给杨文的新年祝福微信中只发了这样几个字:“今年辛苦,明年继续,未来远大。”算是最高的以资鼓励吧!

说到看小说,金杰从上小学的时候就是个小说迷。他从小爱好文学,他看上小说,别人跟他说话,根本听不见。父亲怕影响他学习,不让他看小说。他就等父母睡着了,打着手电筒趴在被窝里看。《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西游记》《敌后武工队》等名著,他都是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看完的,以至于弄得家里手电筒的电池经常没电。后来他一看上电视剧,更是旁若无人,完全进戏了,甚至有时还激情评论,什么这个人物不能这么演,剧本这个地方不能这么写,等等,比比画画,评头论足,好像他是编剧或导演似的。家里人说他入戏太深,看个电视剧还能进入角色。此后,金杰已经好多年不看小说了,并不是不愿意看,主要是办理案件太忙,有点空就难得休息一会儿,很难有大块的时间来看小说。他常说,脑子能静静地不想案件休息一会儿,就是最大的放松和幸福。而为了《人民的名义》的诉讼,他只能坐下来认真地看小说。但是看了《人民的名义》小说和电视剧,又看了原告的小说《暗箱》,两相对比,感觉差距十分巨大。不论是在人物设置上、人物描写上,还是在故事情节设计上,以及故事情节发展的推进上,两部作品不仅不存在实质性相似,相反,完全不在一个文学层面上,根本就没有可比性。那么这就奇了怪了,这么两部完全不相似的作品,怎么就能认为抄袭呢?还不惜花20万元,请了俩专业律师代理诉讼,认认真真地准备了半年,随后又高调起诉周梅森《人民的名义》侵犯了其著作权呢?是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吗?显然也不是。如果是当事人出于某种目的要起诉,那么作为专业律师也不懂吗?律师指导诉讼和法律咨询为什么不严格把关呢?据对方律师在《谈事说理》的视频中说,还组织了律师团队,进行交叉询问,准备了半年才起诉,难道真的看不出两部作品不存在实质性相似吗?还是有其他因素?或者……对此,金杰律师一时也搞不清楚这里面的内在缘由,找不到答案,也不想找答案。但事后却爆料,当时曾有“老虎”级别的人物试图阻止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播出,称电视剧影响了公安干警形象。为此,《人民的名义》电视剧在某电视台播出时,不得不把片尾的一些公安机关鸣谢单位删掉,以保播出顺利。这次原告在律师的支持下,大张旗鼓、来势汹汹地起诉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是否迎合这个因素的影响,还是有什么隐情不得而知。谁也无法猜测,谁也不想去猜测,谁也没有必要猜测,只是令人有点匪夷所思。事后李学政主任还为此专门发了微博,对于阻止《人民的名义》播出,感慨万千。但不管怎么样,这么明显不存在实质性相似的作品,凡是专业人士都能看出来,唯独起诉的人和专业代理律师看不出来,似乎让人费解,也难免让人们浮想联翩。然而,世间的许多事常常是难以预料,谁也想不到若干年后,“老虎”向监察机关自首了,还传闻《人民的名义》播出时,对号入座过汉东省公安厅厅长祁同伟和政法委书记高育良。不仅如此,随之而来的又倒下一批“老虎”,这真实的戏剧性的一幕,这精彩的现实版的故事情节,哪个编剧也写不出来。颇有点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侯亮平一出手,“老虎”高育良被带走的味道。中央电视台为此还播出了专题片《零容忍》,真好像是现实版的《人民的名义》的续集。 uduaE+uTPMxlclAl8bh1Q9FSc2UeBaBX3erZv3tADHrLo+4ho6XZtuhZSfDd+h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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