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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主要概念及分类

1.2.1 产业

1.2.1.1 产业概念

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产业有三个含义:一是土地、房屋、工厂等财产(多指私有的);二是构成国民经济的行业和部门;三是指现代工业生产。 一般认为,产业是社会分工和生产力不断发展的产物。苏东水(2010)认为,产业是社会分工的产物,它随着社会分工的产生而产生,并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而发展。但严格来讲,经济学中产业并没有得到统一的定义。产业作为一个主体集合的概念,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阐述:(1)产业是为国民经济提供产品或服务的经营单位的集合;(2)产业指的是提供同类产品或服务的经营单位集合;(3)产业指社会劳动生产过程中的物质、资金、技术等要素及由其相互联系构成的社会生产的基本组织架构体系;(4)产业指国民经济活动中从事同种性质经济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体的总和(戴伯勋、沈宏达,2001)。即便存在争议,也基本认可产业是一个介于总体和个体之间、从事同种性质的生产经营活动的集合的概念。

产业经济学的研究主要包含产业结构、产业组织、产业联系等方面。产业结构指国民经济中不同产业间的资源配置关系,产业组织则主要指同一产业内部不同企业间的资源配置关系。

1.2.1.2 产业分类

由于产业具有多方面特征,因而可从不同的角度对产业进行分类。在学术研究中,常见的划分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两大部类分类法。根据产品最终用途进行分类,马克思将社会物质生产部门分为生产资料生产部门(第一部类)和消费资料生产部门(第二部类)。这种划分方法揭示了产品的社会属性,但划分过于模糊,有些产业难以严格按照此方法进行划分,而且仅限于物质资料生产部门,未涉及服务业。

三次产业分类法。根据产业经济活动的发生次序可将产业分为第一、二、三次产业,这种划分与日常生活中的农业、工业、服务业大致相对应,揭示了产业发展和社会劳动分工演进的一般历史规律。

要素集约度产业分类法。按照产业的资源密集程度可将产业划分为劳动密集型产业、资本密集型产业、技术密集型产业和知识密集型产业。这种划分方法对于反映一国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发展水平和产业升级过程等具有重要意义。

标准产业分类法。联合国1971年出版的《全部经济活动国际标准产业分类索引》,将全部经济活动分为十大类,在大类之下又分若干中类和小类,与不同国家的经济结构及统计惯例和要求相兼容,具有权威性、完整性和广泛适用性。我国目前实施的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1.2.1.3 产业集聚与产业集群

产业集聚问题研究起源于19世纪末,马歇尔于1890年提出内部经济和外部经济概念后,韦伯的区位集聚论、胡佛的产业集聚最佳规模论、熊彼特的创新产业集聚论、波特的企业竞争优势与钻石模型等经典的产业集聚理论随之产生。

韦伯(1909)指出产业集聚是各种因素的集中及其相互作用所带来的成本节约和经济收益增加驱动下的产业集中。克鲁格曼(1991)在“报酬递增和经济地理”一文中提出了他的“核心-外围模型” ,是继马歇尔之后第一位开始把区位问题和规模经济、竞争、均衡这些经济学问题结合在一起的主流经济学家,并对产业集群给予了高度关注,认为经济活动的聚集与规模经济有紧密联系,产业集聚就是大量的产业集中,能够导致收益递增。产业集聚的概念可以从集聚时间段、空间范围和动力三个方面综合考量,可以定义为在一段时间,同类产业及其生产要素在特定地域范围内不断汇聚,以共享基础设施,产生规模效益(李盾,2013)。

与产业集聚类似的提法还有地方产业集群、产业区、产业集群等。威廉姆森从生产组织形式的角度出发,认为产业集群是基于专业化分工协作的众多中小企业集合起来的介于纯市场和纯科层之间的中性组织(Wil-liamson,1975)。波特指出,产业集群是在特定区域中,具有竞争与合作关系且在地理上集中、有交互关联性的企业、专业化供应商、服务供应商、金融机构、相关产业的厂商及大学等其他相关机构组成的群体(Por-ter,1990)。产业集聚和产业集群的概念非常相似,但也存在差别:产业集聚强调同一产业内企业的集中,而产业集群则强调不同产业之间的相互配合与分工协作,是多个产业相互融合、多种类型机构相互联结的共生体(李盾,2013)。

1.2.2 服务(服务业)

1.2.2.1 服务(服务业)概念

《现代汉语词典》中,服务是指为集体(或别人)的利益或为某种事业而工作;服务业是指国民经济中在流通、生产生活、科学文化教育、社会公共需要等领域提供各种劳务的部门或行业。 从产业实践的视角,有以下理解:服务作为一种生产经营活动满足顾客需求;服务作为一种产品被生产和消费;服务作为一种职业为人们提供就业;服务作为一种产业,与物质生产部门一同构成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谷永芬等,2008)。

但在经济学范畴中,服务一直是一个具有争议性的概念。亚当·斯密认为服务是非生产性活动,并不创造价值,但没有认识到服务的生产和消费同时进行的属性。马克思认为服务指的是劳动所提供的特殊使用价值。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中指出:“服务这个名词,一般地说,不过是指这种劳动所提供的特殊使用价值,就像其他一切商品也提供自己的特殊使用价值一样,但是,这种劳动的特殊使用价值在这里取得了‘服务’这个特殊名称,是因为劳动不是作为物,而是作为活动提供服务的”。

自20世纪以来,尤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服务业成为一个独立的产业迅猛发展,其在国民经济的地位和影响逐渐超过农业和工业,成为国民经济的主体部分。尽管如此,由于服务业本身的内涵特征难以把握,从国内外现有文献来看,当前尚未形成统一的被普遍接受的服务业概念,学界对服务业的内涵与类型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差异性认知。服务业的范围在不同地区甚至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都会有所不同,有的学者根据时间顺序和技术含量将它分为传统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

服务业在很多语境下又称第三产业。费希尔在1935年首次提出三次产业的概念 ,克拉克在《经济进步的条件》中对三次产业理论做了进一步概括。第三产业是为了表述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经济活动,而服务业是与农业和工业对应而言的,本质上两者的内涵和外延是一致的。我国的国家统计局关于修订《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的通知,以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等国家相关标准的界定,明确服务业即是指第三产业。

对服务的主要定义见表1-1。

表1-1 服务的定义

续表

资料来源:肖林,王方华.中国都市圈服务经济与全球化竞争战略[M].上海:格致出版社,2008:6-8.

虽然服务的定义没有统一的说法,但一般而言服务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生产与消费的同步性。由于服务产品是通过劳动者以活劳动的形式提供的,在一般情况下,生产与消费是同步进行的,边生产边消费。服务劳动的完结,意味着服务消费结束。即使有部分服务项目先生产后消费,存在一定的时间差,但它不像物质商品那样,有一个流通、储存的过程。

(2)生产与消费的空间同一性。服务商品生产与消费时间的同一性,决定了空间的同一性,就地服务,就地供应,就地消费。空间的同一性允许即时生产,即时服务,即时满足各种消费。

(3)服务商品的不可贮存性。服务是根据消费的需求而产生的,什么时候需要,什么时候生产提供,既不能贮存,也不需要库存,而是随着服务劳动者的活动而出现。为了保证服务商品生产和再生产,社会上必须保证适应消费需要的服务企业、服务项目和服务人员的存在,以便使服务商品的生产和消费不间断、不缺档。

(4)服务商品的差异性。同一服务项目由于服务人员的素质、职业道德和服务技巧,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这就为服务商品质量标准的制定、考核、检查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也有学者认为,服务具有不可感知性,即服务是无形的、非可见的,且具有所有权不可转让性(谷永芬等,2008)。

1.2.2.2 服务业的分类

根据对服务的定义及各国实践的差异,综合国内外关于服务业划分的文献和资料,服务业部门的划分标准见表1-2。

表1-2 服务业(服务部门)分类概览

续表

资料来源:程大中.生产者服务论[M].上海:文汇出版社,2006:10-12;李盾.中国城市服务业集聚路径研究[M].北京:中国市场出版社,2013:14-15;曾世宏.基于产业关联视角的中国服务业结构变迁——“自增强”假说及其检验[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3:21-22.

大多数西方学者倾向将服务业分为四个层次(Park,1994):生产性服务(银行、地产等金融性服务以及管理咨询、法律、会计等专业技术性服务)、物流性服务(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电子商务等)、消费性服务(保洁护理等家政类服务以及餐饮住宿、旅游娱乐等生活类服务)和公共性服务(科教文卫体等事业性服务、行政司法等行政性服务以及军队国防等安全性服务)。此外,还有根据服务业的替代率、必要性、复杂性、个人特性和信用度五大特征把服务业分成初级服务、中间服务和交叉服务三大类(Boyt&Havey,1997)。

总之,纵观国内外的研究文献,可以将服务业划分为生产性服务业、消费性服务业与公共服务业三大类。其中,生产性服务业是直接或间接为生产过程提供中间服务的服务性产业。一般来说,生产性服务业提供的服务通常具有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的特征。消费性服务业是直接接触顾客的行业,按主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有形产品服务类,如餐饮、超市等;一类是无形产品类,如旅游、医疗保健等。公共服务业通常包括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

从逻辑上而言,生产性服务业和消费性服务业的划分是清晰的,但在实际生活中却很难将两者严格区分。比如,金融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服务业中包含了大量的消费性服务的内容。尽管如此,生产性服务业和消费性服务业在劳动生产率、就业弹性、价格弹性和收入弹性、技术进步方式、运行机制等方面均有很大不同,因而有必要将两者区分开来(谷永芬等,2008)。对生产性服务业、消费性服务业与公共服务业的特征对比如表1-3所示。

表1-3 生产性服务业、消费性服务业与公共服务业

续表

资料来源:黄少军.服务业与经济增长[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1.2.3 城市

1.2.3.1 城市

城市是相对于农村而言的一个地理概念。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城市是指人口集中、工商业发达、居民以非农业人口为主的地区,通常是周围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城市是“城”与“市”的组合。“内为之城,外为之廓”,城是用城墙围起来的地域,主要目的是防卫。“日中为市”,市是指进行交易的场所。城市是我国经济增长极,是各种政治与社会活动的中心,更是各种先进科学技术的发源地,是社会经济效率的核心领域。2014年10月,《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发布,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我国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见表1-4)。

表1-4 我国城市规模分类表

续表

资料来源:朱建江,邓智团.城市学概论[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8.

1.2.3.2 城市化

相比农村,城市集聚了更多的人口和产业,因而也集聚了更大的消费能力和生产能力。马克思认为,社会分工首先引起工商业劳动和农业的分离,从而也引起城乡分离和城乡利益独立,所以城市的出现是社会分工的结果。杨小凯(1998)应用超边际分析方法构造了一个用于解释城市形成原因及城市化过程的完全均衡模型。

城市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一种客观趋势,因而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城市化进行了研究。城市化一词来自“urbanization”,对于城市化的含义,国内外学者颇具争议。不同学科对城市化也有不同的说法,如经济学强调的是农村经济向城市经济转化的过程;社会学强调人口及人们行为和生活方式由农村向城市转化的过程;地理学强调人口和产业由农村地域向城市地域转化和集中的过程(阎利民,2002)。

一般而言,城市化表现为人口由农村向城市转移的过程,称为“人口转移型”的城市化。世界城市化历史表明,当城市化率达到很高水平时,城市化发展的形态转变为“结构转换型”,强调经济社会结构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从功能意义上界定城市化的现代新内涵,就是城市集聚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集聚主导产业和科学技术,从而提升环境质量和环境要素,变工业型城市为贸易型、服务型和消费型城市,服务业的发展正是实现这种提升的基本动力,以服务业为主才是现代城市的特征(洪银兴,2003)。

从全球化的角度来看,全球化最为直接和突出的影响体现在对城市的空间和社会结构上。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发达国家的经济重构产生了新的国际劳动分工,全球化和信息化成为了城市发展的主要动力,并且形成了一种新的全球网络集聚趋势(Borja&Castell,1996)。城市发展突破了传统的等级体系框架,正在形成构建在功能节点(中心城市)以及节点间的轴(商品流、资金流、信息流)之上的新的城市网络体系,全球经济网络的控制节点是商务产业和研究开发活动最为发达的城市。

1.2.3.3 城市中心

城市的商业贸易、公共活动不断聚集,衍生出城市中心区,城市中心区成为一个城市公共活动和交流的重要场所空间;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及用地规模急剧增长,城市中心区逐步扩展规模并进行产业升级。在发展过程中受到基础设施及辐射范围等因素的限制,城市中心由单个中心区开始分裂,并重组为多个中心区,形成多中心的城市结构,而各中心区之间的相互关系即构成了城市的中心体系(史宜、杨俊宴,2020)。表1-5列出了城市中心的不同定义。

表1-5 城市中心的不同定义

在历史上,随着城市各职能用地的集聚导致城市空间的地域分化,其中商业、办公、行政、文化等公共服务职能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相对集聚,这些集聚的物质空间形态逐渐形成城市中心区。因此,就其空间要素而言,中心区主要指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集聚区。但是,城市规划者和专业研究人员从不同学科视角对城市中心有着不尽相同的看法和理解。 lK66gJdq6Sy3LvPK1FCnwnXVyNl5htngVWrpLXygqzS9c8VsgPQqUrMut3IvGhU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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