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初心和使命要转化为治理实践,不仅需要以人民为中心的目标引领,还需要对治理体制进行调整,形成有利于为民服务的治理体制。治理体制一旦形成便会有自身的惯性,并且还会按照自我逻辑再生产。官僚制是当前各国主要的治理形式,层级制是官僚组织关系的结构形式,在缺乏约束的情形下,这种制度会形成一种上收权力和下放责任的治理怪胎,基层治理负担过重是其典型后果 。街道和社区是基层,直接与民众打交道,成为国家与人民之间沟通的“最后一公里”。“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上面千个锤,下面一个钉”“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资源有限,责任无限”“一人干活,九人监督”等形象的说法,都是对当前基层治理所面临困境的精准刻画。在这种体制之下,基层负担非常重,他们一方面要应付上面的各种表格,另一方面还要接受各种监督,这使得他们通常对民众的需求采取应付方式。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体的主要场景,长此以往可能会动摇国本,这种状况必须得到改变。事实上,2019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强调要解决一些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明确提出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2021年4月2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发布,针对党全面领导基层治理制度、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基层法治和德治建设、加强基层智慧治理能力建设等进行了部署,这说明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已经纳入国家议事日程。衡量基层治理改革是否取得成功的关键在于基层治理问题是否能够得到解决,为民服务体制是否健全,从根本上涉及包含条块和层级的治理体制变革能否真正落实以人民为中心。
接诉即办改革的重要创举是将回应市民诉求和推动治理变革有机结合起来,这有可能探索出一项面向基层探索问题解决的治理体制。2019年5月30日,北京市委召开区委书记月度点评会,市委主要领导强调“吹哨报到、接诉即办实质上是基层治理创新”。2020年10月28日,《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接诉即办”改革工作的意见》发布,在指导思想中提出“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强化党建引领、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建立机制完备、程序规范、标准清晰、法治保障的‘接诉即办’制度体系和基层统筹、条块结合、多方参与、共建共管的‘接诉即办’工作体系,健全基层治理的应急机制、服务群众的响应机制和打通抓落实‘最后一公里’的工作机制,推动首都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这些论述可以看出,北京市至少从三个方面推动了治理重心下移,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固化为治理体制改革。第一个方面是通过“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来解决条块分割问题,实现对基层赋权,让“看得见的管得着”,解决治理不对称问题。事实上,接诉即办改革使得“吹哨报到”机制得到激活,从代表市民吹哨转变到市民直接吹哨,进一步突出了人民主体性。第二个方面是形成基层治理齐抓共管的格局,告别了基层只是街道、乡镇和社区的基层,让市委市政府、市级部门、区委区政府、区级部门等各类更高层次治理主体参与基层治理。以北京市发布的《接诉即办改革三周年——北京12345市民服务热线数据专项报告》为例,在诉求办理方面,区级部门承办占比37.8%,街乡镇承办占比36.0%,市属机构承办占比16.1%,国有企业承办占比7.4%,电商企业等其他单位承办占比2.7%。第三个方面是基层治理的一些基础性制度得以完善,明确了各类机构的职责。2019年11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这意味着改革上升到了法律制度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