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方法和价值是文化的核心和灵魂,思维方式决定了文化的发展方向,价值取向直接影响着文化的整体形貌。
中国传统文化的思维方式也就是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它是中华民族认识世界的方法论,它是指导中华民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为人处事的行动指南。由于观察的角度不同,人们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思维方式也不尽相同,主要包括整体思维、辩证思维、直觉思维、中和思维和意象思维。
整体思维就是指以整体的观点认识事物。整体思维是中国传统文化思维方式的基础和核心,是中国古代所具有的、独特的思维形式,这也是中国传统文化区别于西方文化的一个重要方面。中国古典哲学中,不论是讲“气”、讲“道”,还是讲“理”,都是从一元论出发,认为宇宙、自然和人类社会都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早在春秋时期,老子就提出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中国古代不论是儒家、道家,还是佛学、理学,都讲天人合一。“道”是无处不在的,贯穿于万事万物之中,正如《周易·系辞》所说:“范围天地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整体思维最突出、最集中的表现就是“天人合一”。
在中国传统观念看来,每一个人都隶属于家庭,家庭隶属于家族,家族隶属于国家,国家隶属于天下,天下隶属于天子,天子隶属于上天,而“天地一体”。基于对人类与社会、自然之间这种相互依存关系的认识,中国传统文化在强调人为天地之中心的同时,非常注重个人与家庭、家族、国家、自然之间的和谐,注重个体对于群体的责任和义务,从而使中国先民提早进入了“人文化”的阶段,及早地从一般动物性的野蛮争斗中脱颖而出,成为人类文明的滥觞。同时,这也是中国传统社会非常注重次序、等第的根源。人类社会从混沌到有序的过程、中国传统社会从纷争到统一的过程,无不体现这一整体思维所发挥的潜在作用。《周易》把阴阳、天地、乾坤、水火……等对立的两面,都做了整体论述,强调宇宙是一个由天地、山泽、雷风、水火组成的相关和谐的统一体。而与之对应的人类社会中存在的君臣、父子、兄弟、夫妇之道也是相互联系在一起的。所有这些都在宇宙的整体原则指导下有序地运行着。这是中国传统人文精神的基础所在。
整体思维突出地表现为“天人合一”。“天人合一”认为,天地人是相通的,认为天、地、人本为一元之气流行所化,虽然在表象上各有不同,但在本质上却是相同的,都是一气所为,都在一个整体的模式之中。《周易·系辞下》在解释八卦起源时曾说:“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这里所描述的就是通过仰观俯察自然、社会、人生,得到适应宇宙、人生的普遍原则。《周易》所表现出来的思维模式是包罗天、地、人在内的整体思维模式。根据这样的整体思维模式去视听言动,能自然而然地达到“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的圣人境界。
中医学用阴阳五行学说来阐释人体内与外、形与气、经与络、气与血之间的相互联系,论述脏腑组织之间的协调统一性,揭示人体与外界时空环境的统一性,形成了独具特点的中医学的整体观念,成为中医理论的基本特点之一。它既注重人与自然外界的和谐统一性,又注重人体自身内部各组织的有机联系。这种整体观念贯穿于中医学对生理、病理、诊断、治疗和养生防病等整个理论体系之中。整体观念的形成主要是基于“天人合一”和“气一元论”对宇宙的认识。人与万物一样,同得天地之气以为生,天时地利、社会环境、心理情绪、生活习俗无不与人的生理、病理密切相关,因而从养生防病到疾病的诊断治疗都不能不考虑到这些因素。
辩证思维是讲事物与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的、对立双方的关系。中国古代,老子、庄子等哲学大家都表现出了深刻的辩证思维。《周易·系辞》:“一阴一阳之谓道。”《庄子·天下》:“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老子》:“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人类面对浩瀚的宇宙,面对自然界的各种现象,如日月星辰的运行、四季寒暑的变化、花草树木的枯荣、鸟兽虫鱼的奇文异彩,乃至牝牡男女的生理现象等,产生了探索的欲望。在春秋战国时期,思想家们就开始探究万物生成的基始物质,他们认为“气”或“道”是万物生成的本源。老子把“气”纳入他的哲学体系,强调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提出“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的观点。《管子·内业》,气能“下生五谷,上为列星;流于天地之间,谓之鬼神;藏于胸中,谓之圣人”,同样认为气是万物之本源。这种“气”不是某一物体的具体体现,但却渗透在每一个具体的物体之中,无处不在。中医学把中国古典哲学的“精气学说”应用到对生命科学的论述之中,“人以天地之气生”,“天地合气,命之曰人”。认为“精气”是构成人体的基本物质,是生命活动的基础,气为形之主,形为气之舍(宅)。不仅如此,中医学还进一步把哲学中所说的一元之气分为元气、宗气、营气、卫气,并对具体的气的功能、运动形式进行了详细的论述。
阴阳学说是中国古代辩证思维最突出的表现,五行学说也同样表现着辩证思维。概括地说是“五行”,而实际上讲物质属性和关系时却是一对一的、相生相克的关系,也是讲对立统一,正是由于阴阳的消长变化和五行的相生相克,才推动着万事万物的产生、变化和发展,因而《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提出了“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阴阳者,万物之能始也”。
从《易经》所蕴含的辩证思维来看,其内容已经从不同的角度揭示了事物的对立面,强调事物的对立统一,如阴阳、刚柔、大小、远近、出入、进退、往来、上下、吉凶、祸福、泰否、生死、存亡、损益等,确定这些范畴,无疑说明了古人已经能够从辩证的观点来分析和把握事物。老子比较深刻地揭示了事物对立面的转化与统一,如《老子》:“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以及“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明道若昧,进道若退,夷道若颣”,“万物负阴以抱阳”等。
对立面的相互转化及其对立统一,还深刻地表现在中国传统思维对“物极必反”的认识上。“物极必反”的思想萌芽可以追溯到《周易》和老子。《周易·丰卦》说:“日中则昃,月盈则食。”《老子·第五十五章》提到“物壮则老”。《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寒极生热,热极生寒”,“重寒则热,重热则寒”。所以,张介宾在《类经附翼·医易》中说:“动极者,镇之以静;阴亢者,胜之以阳。”
从人与自然的关系来看,由于生产力和认识能力的低下,早期的中国先民普遍存在着原始宗教式的天神崇拜和天命观念,并受其影响,中国古代思想家一方面认为自然规律是不可抗拒的,天是自然界的最高主宰者,也是个人生死祸福的主宰者,所以要“知天命”;但另一方面,他们又认为人类对自然有一种能动作用,倡导积极进取的人生精神,甚至知其不可而为之,与命运抗争。孔子是这样的,墨子也主张“非命”,反对听天由命的天命论思想。荀子在《荀子·天论》篇中提出“制天命而用之”这一人定胜天的光辉思想。
从辩证思维的角度来分析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还应该正确认识“天人合一”和“天人感应”的哲学思想。“天人合一”是指天道与人道、自然与人事之间相通、相类和统一,其实质是揭示人类与自然在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中实现有机的统一。这是古人运用辩证思维对人类与自然关系的一种把握。对此,学术界一般都予以充分的肯定。相反,多数学者对“天人感应”却给予否定。其实,“天人感应”固然有些唯心,但它却从另一层面说明了天与人相互作用的关系。陆机在《文赋》中说:“遵四时以叹逝,瞻万物而思纷,悲落叶于劲秋,喜柔条于芳春。”这种移情的审美观照中也存在着主体与客体的互动关系,天时的变化可以引起人们情绪的变化,反过来,人们心绪的变化也会联系到自然的天时。
辩证思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深深地渗透在传统文化的各个领域,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建构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表现出中华民族极高的聪明才智,也促进了中国文化的不断发展。
中医理论认为:人体局部的疾病可以影响全身,全身的体质状况又会影响局部的病变,因此,中医治病不但治其标还要治其本,在察标求本确诊病情之后,对局部的病变进行整体的调理,反对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治病方法。由于“阳根于阴,阴根于阳;无阳则阴无以生,无阴则阳无以化”,所以,《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故善用针者,从阴引阳,从阳引阴,以右治左,以左治右。”
直觉思维(或体验思维)是中国传统思维的重要形式。它是指思维主体通过对思维对象的表象的直观认识,以非逻辑、非理性的形式,通过顿悟认识事物本质的一种思维形式。它通过对日常活动的经验进行积累、比较、分类、概括得出结论,是一种纯感觉知识。正如《周易·萃卦》中所说:“观其所聚,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既然其结论是通过体验和经验得出的,那么,我们就必须通过体验和经验去理解和领悟其理论。
从思维发展史来看,中国传统的直觉思维是在直观与体悟的基础上认识、把握事物的一种思维方式。
由于古代科学技术水平低下,人们对宇宙人生乃至一切事物的认识不可能进行定量分析研究,而更多表现为通过对宇宙人生的直观推测去把握。张岱年在《文化与哲学》中说:“正是由于强调整体观念,于是特别推崇直觉。”《周易》虽然包含着古人的辩证思维,但它首先是一种直觉思维。刘大钧在《周易概论》中说:“所谓《周易》者,即日月之道普照周天。”这说明《周易》的作者是以直觉的方式,通过对“日月之道普照周天”这一自然现象的直观感觉,进而猜测、演绎出“一阴一阳之谓道”(《易传·系辞上》),进而把事物的发展变化的根本规律概括为阴阳对立面的相互作用。
中医学当中的阴阳学说、五行学说、藏象学说、运气学说更是突出地体现了这种直观与体悟的结合。因而在中医理论的论述过程中往往是取象比类、取类比象。正如王冰评价《黄帝内经·素问》时所说:“不谋而遐迩自同,勿约而幽明斯契。”
中国传统的直觉思维还是一种具有审美价值的艺术思维。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不论是儒家、道家,还是佛学,都表现出了明显的直觉思维。儒家以微言明大义,道家用寓言说哲理,而佛学里则说“佛无定所,应物而现”“行住坐卧,无非是道”。这些说明了他们所运用的思维方式都是直觉思维。直觉思维是通过形象来进行的,而艺术的美就是把无形变成有形。因此,直觉思维对于艺术的创作和审美是非常重要的。
受老庄及禅文化的影响,中国传统美学还特别讲究“妙悟”,这是直觉思维在审美和艺术中的表现。
直觉思维是直观与体悟的统一。佛教禅宗特别主张“顿悟”。这种“顿悟”不仅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宋明理学,而且对中国古代艺术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有的学者认为,“悟既是中国哲学的精髓,也是中国美学的核心”。换言之,中国哲学和美学离不开“顿悟”。正是由于“顿悟”,中国古代的哲学与美学不同于西方的哲学与美学,一般不注重严密的逻辑,不去寻根问底,而更多表现为体验和感悟。
直觉思维既然可以使人联想,使人顿悟,使人认识阔大的空间,甚至也可以使人认识自然的本质,因而不能抹杀其功绩和价值。但是因为直觉思维的确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非理性的因素,其结论也存在着直观性和模糊性。
中庸思维是指传统文化中认识和解决问题所采取的不偏不倚、执中适度、执两用中、恰到好处的思维方法。
孔子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论语·雍也》)认为中庸是最高的道德,“过”和“不及”都不合中庸之道,强调要用中庸纠正极端。“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要做到使喜怒哀乐等情感的流露恰到好处,能够做到这样的“中和”,天地万物就可以各得其所。
中庸作为艺术美的最高原则,即古人所谓“中和之为美”。《左传·昭公元年》讲音乐“迟速本末以相及,中声以降。五降之后,不容弹矣”。“迟速本末以相及”就像白居易《琵琶行》中所说的“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嘈嘈切切错杂弹”,而形成的中和之音也就像“大珠小珠落玉盘”一样的境界。人体的高与低、胖与瘦、白与黑、美与丑等都必须合乎中庸才是尽善尽美。
中医学理论把中庸的思维方式运用到人的养生、生理、病理、方药、治疗等各个环节,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机体内外的平衡、脏腑的协调、气血的和顺,一句话,水火互济,阴平阳秘。同时,“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疾病的产生源于阴阳失调,“壮水之主以制阳光,益火之源以消阴翳”,对疾病的治疗也从阴阳的整体调理,使之达到和谐与协调。
意象是把丰富的思想情感融注到生动的景象描写之中而形成的一种艺术境界。由于思想和情感的无形可见性,所以人们常说“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易传·系辞上》记载,“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所谓“象”,就是具体表现的事物,所谓“意”,就是事物当中所包含的底蕴和属性。“意”与“象”是构成语言艺术性的、不可分离的双重影像。“象”负载着“意”,“意”蕴含于“象”。意象是“意”与“象”的统一,“象”是负载着“意”的象,“意”是蕴含在“象”中的意。
在古代哲学家看来,最高真理是语言所难以表达的,正如《老子》所说:“道可道,非常道。”但是,要传播这一真理又必须靠语言来表达。为了使表达主体能够尽可能准确地表述这一真理性的概念,中国传统文化中总是习惯运用形象语言以整体地把握对象。形象语言是由形象、语言和意类构成的三重结构体。语言作为中介,连接着“象”和“意”,在古代学术理论著作中,也称作“象”和“类”。“象”就是具体叙写的实体,“类”所反映的是属性、是概念。“其称名也小,其取类也大。”中国古代的学术著作进行理论阐述时,也总是运用取象比类或取类比象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