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夫妻携手相伴走过如歌岁月

案例

案例1

2016年2月,小林与小符结婚,婚后初期双方感情较好,后因小符生育一女,遂产生矛盾,小林离家到外地工作。2018年小符经医院诊断患有尿毒症,两次住院治疗。在被诊断患有尿毒症后,小符本人及其亲属一直通过各种方式,多次联系在外地工作、有稳定收入的小林,要求小林回来照顾妻女。但小林始终置之不理,直到小符在娘家因病去世也没有回来,更没有给付任何费用。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林在妻子小符患重病期间,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经多方联系仍不履行扶养救助义务,甚至在其病逝后也不回家处理后事,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判处小林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案例2

2018年5月,一名刚出生的女婴被遗弃在四川某镇的一个水沟里。婴儿呼吸微弱,脸色铁青,皮肤温度很低,头顶爬满蛆虫卵,脐带和胎盘也未处理。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将女婴送往医院重症监护室救治。经侦查,抓获了婴儿的生母李某,犯罪嫌疑人李某承认遗弃婴儿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人生旅程的漫长岁月之中,夫妻双方究竟该如何相伴相随,又该如何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呢?

分析

“我接受你成为我的合法妻子,从今以后永远拥有你,无论环境是好是坏,是富贵是贫贱,是健康是疾病,我都会爱你,尊敬你并且珍惜你,直到死亡将我们分开。”

这一结婚誓词,不仅仅是道德宣言。案例中小林绝情抛弃病妻,妻子离世也未露一面,固然可以从道德高尚与卑劣的角度去褒贬,但具有国家强制力保障的法律,才是夫妻相处的行为标准。男女双方通过婚姻结为夫妻后,具有了财产和人身两方面的特定权利义务。财产关系方面的权利义务主要涉及夫妻财产制度、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和财产继承权。

关于夫妻相互间的扶养问题,法律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也就是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在生活中具有相互扶助和彼此供养的法律责任。这一法律责任,在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时产生:一是夫妻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二是夫妻一方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缺乏生活来源、年老体弱等,不能维持当地居民的一般生活水平;三是另一方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

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地位和权利义务都是平等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另一方,都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有扶养能力的一方,对于有残疾、患有重病、经济困难的配偶,必须主动承担扶助供养责任;拒绝给付扶养费,需要扶养的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获得扶养费。在司法实践中,更加注重保护女方的合法权益。

为支持接受扶养一方的权利,法律作了例外规定: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否则,一般情况下,只有离婚时才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家庭之中,不仅有夫妻还有父母子女。法律规定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如果不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若有家庭暴力等侵害未成年子女权益的情况,将会丧失监护权。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不以婚姻存在为前提,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法律倡导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当事人应该履行扶养、抚养义务而拒绝履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以犯罪论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案例中,小符患病丧失独立生活能力,小林作为配偶,有扶养义务,有经济能力,却拒绝扶养,直到小符因病去世,情节恶劣,构成了遗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李某未婚生育,婴儿是其非婚生子女。作为母亲,李某负有抚养子女的义务。然而,李某不仅未尽抚养义务,反而将其丢弃在水沟里,构成对婴儿生命权的威胁,造成婴儿生命垂危的严重后果,也要比照遗弃罪来进行处理。

策略

有人说,婚姻是一本书,第一章写的是诗篇,其余各章则是平淡的散文。很多夫妻可能从没有过轰轰烈烈的爱恋,也没有海誓山盟,他们的婚姻之书连一章绚丽的诗篇也没有,通篇都是平淡的散文。但是,这一份平淡的执着,这一份朴实的感情,足够深厚,经得住平静的流年,直至彼此拥有生命中最重要的另一半!人生百种样态,生活形形色色。夫妻生活在法律的框架下波澜不惊,然而,越出底线者就要付出代价。

假如一方不幸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缺乏生活来源、年老体弱等,不能维持当地居民的一般生活水平时,另一方有能力却袖手旁观,患病一方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履行扶养义务。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一并提出扶养费的要求。

假如对方有能力却袖手旁观,拒绝出手相助,情节恶劣,造成患病一方重伤、死亡,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生活陷入危难境地等严重后果的,则构成遗弃罪,要承担刑事责任。案例中小林恰恰因极端自私而触犯刑律,成为悲剧的典型。

情节特别严重,一方为弱势群体,受到严重伤害的,由人民检察院对遗弃罪提起公诉。多数情况下,遭遇重大困难一方或者其家属,可以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在对待子女的问题上,无论是否婚生,父母的义务是一样的。未婚妈妈的人生经不起反复试错,李某年纪轻轻竟铸下大错!两性关系中不慎怀孕,务必慎重考虑,正视现实:一是及时终止妊娠;二是未能终止妊娠,那就要独自或请家人帮助抚养孩子。孩子的生父有责任提供孩子的部分抚养费;三是特别困难没有抚养能力的,可以到当地民政部门经过法定登记程序把孩子送养出去。万万不可的就是弃婴、溺婴,那是一个生命,而且是无辜的小生命,绝不能有残害婴儿的犯罪行为。

案例中小符的家人在送走小符之后,还在照顾小符的女儿。小林作为父亲,抚养女儿是法定义务。小符的家人可以小符女儿的名义,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令小林履行父亲教育抚养女儿的义务,支付以往和当下正在发生的抚养费,并就以后的具体监护问题做出判决。

小林对妻子的所作所为令人齿冷心寒,但终究是个别。万千群体中,芸芸众生中,多少夫妻携手走过如歌的漫长岁月,无论贫穷、无论疾病,都不离不弃。山东年逾八旬的老人杜元法,50多年前经人介绍认识了妻子周玉爱。新婚5个月后,周玉爱突患疾病卧床不起,丧失了生育能力。别人都劝杜元法离婚,但杜元法却向妻子承诺:“你放心吧,我会一辈子疼你。”为了这句承诺,老人这一“疼”就是半个多世纪。

在迟暮之年,仍然可以相偎相依——这样一种深情不渝,让我们相信法律,也更相信爱情。正如著名诗人叶芝所赞颂的那样:

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

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

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

人生不易,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相信这世间,总会有一个人与你分享爱情,共享儿女围绕的家庭温馨。 I8c52xviUr2G0mrdBWCEqRjTGcGo8wua/S2vaBcAxfYkKOM1pwTZ9YRziBMsy5F9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