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法要修订了,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至2021年12月20日。
澎湃新闻2021年11月29日报道:教师法拟规定教师资格相应学历学位,并设立“国家教师奖”。其中第七条“荣誉制度”拟规定:“国家建立教师荣誉表彰制度,设立国家教师奖,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人民教育家、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等称号。”第八条“尊师重教”则明确要求“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维护教师队伍形象,宣传先进事迹,弘扬尊师重教风尚”。
尊师重教是必须的,绝不能让教师成为“高危群体”和“巨累群体”。首先教师自己要做好,因为“学高为师,德高为范”,因为“师之有道,方有尊严”。教师要避免师德失范,不能违反法定义务,不能违背职业道德、行为准则。教师法明确教师享有的各种权利,然而权利与义务是相匹配的,“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基本权利和人格尊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就是教师要履行的义务。
教育是一门科学,是科学就得尊重规律。教师如果负担过重,成为“巨累群体”,那一定是不科学的,那并不是对教师的尊重。如今不仅仅是学生要减负,教师也需要“有效减负”,教师、学生同时减负,这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双减”。现在对学校、对教师有些有形的考核指标算是取消了,但还要努力消弭那些“无形”的、以攀比为核心的“指标”。
理想很美好,现实往往有距离。11月25日《南方周末》刊发了一个有关教育的深度报道,引发了广泛的关注,标题里“名师”“刺头”“内鬼和家委会”这几个关键词就很吸引人。所解剖的“一只麻雀”是贵阳一所“顶流”小学7岁女孩妞妞辍学事件。事情的起因不过是父母向老师提出“少做些作业”。沟通不止一次,矛盾却一步步激化,越来越多人被卷入,直到难以收场:妞妞辍学后转去民办学校借读,班主任老师因为“违反师德师风”被市教育局通报。
教师给自己减负,重要一点就是在布置作业这个环节要想通:其实,孩子所有时间用来写作业,效率反而不高;学生全部时间用于学习,学习成绩反而难以进一步提高,盖因那样做根本就是违背教育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