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国家通常是建立在族群基础上的,但族群本身就令人费解,而且理应令人费解。“族群”的意思是这一群体中的人拥有共同利益,应当为共同目标而联合起来,因为他们有共同的传统,往往说共同的语言,多数情况下有共同血统。我们不应该把族群看作政治不成熟的标志,不应该将其视为大型民族国家、民主制度和现代通信技术出现前的原始政治秩序现象。在许多原本统一的共和政治体中,族群冲突也可能再度出现;民粹主义政客经常通过最符合民主标准的渠道粉墨登场,而大众传播也会加快仇外情绪扩散的速度。族群冲突并非人类历史上某个短暂阶段的产物,它似乎是社会群体时常回归的基线。 6 令人费解之处正在于此,世界上竟然有那么多人认为群体划分是一种最自然、最合理的现象。
举例来说,当我们考虑从前发生在南斯拉夫或者卢旺达的暴行时,我们倾向于将它们视为群体间长期存在的猜疑和不满与特定历史导火索结合后的产物。在许多情况下,所谓历史导火索其实都是国家合法性的消失或国家控制力的削弱。 7 例如20世纪80年代的中非地区、90年代的南斯拉夫以及如今的索马里都是这种情况。在卢旺达和巴尔干半岛,几个世代以来,邻近群体间的不满一直在滋长,积怨从未消退,但只有当国家对人民的约束力有所松懈时,敌对情绪才爆发升级为武力冲突。就巴尔干半岛而言,似乎是威权政体(奥斯曼帝国和奥匈帝国)之后的高压统治暂时阻碍了族群对抗的滚木从斜坡滑落。
这种论述具有启发性,但也具有误导性,因为对族群冲突的描绘往往将一些本该被解释的内容直接当作前提假设,即人们已经把自己视为群体成员,他们和其他成员具有共同目标和利益,他们有足够动机支持本群体去对抗竞争对手。所以看起来族群冲突只会发生在这样的群体之间:群体成员有共同利益和目标,他们对此完全了解并准备为了实现这些目标而采取集体行动。但正如欧洲群体间冲突的历史所表明的那样,社会进程并没有这么简单。
例如,在巴尔干半岛,人们长期以来一直明确地将自己划分为克罗地亚人、塞尔维亚人或罗马尼亚人等,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身份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等于群体划分。 8 像罗杰斯·布鲁贝克(Rogers Brubaker)这样研究族群冲突的专家曾专门强调过族裔类别(ethnic categories)和族群(ethnic groups)之间的区别。世界各地的人经常使用族裔类别作为区分的方式——你是塞尔维亚人,我是克罗地亚人,他是伦敦人或格拉斯哥人,等等。可族裔类别的存在并不意味着属于某个族裔类别的人一定会形成群体,也就是形成为了共同目标而行动一致的一群人。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可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在没有族群的情况下保有族裔类别。 9
在某些特定历史背景下,人们会凝聚成为群体,例如,当塞尔维亚人认为克罗地亚人具有威胁性因此必须加以遏制时(反之亦然)。有时会发生的情况是,那些属于不同族裔类别的人长期在一起和谐共存,相互间日复一日地友好往来,可他们忽然就成为死敌并对彼此做出极端暴力举动。正如许多局外观察者在对族群冲突的评论中所指出的,这种变化之迅速让人惊愕,甚至许多冲突参与者也持同样看法,他们原本认为自己会一直是布鲁贝克所谓的“无群体的族裔”。 10 对这种变化的常规解释方式是,族群间的敌意长期处于冬眠状态,人们向来对其他族群私下怀有怨愤,直到某个人或某件事引发了争端,这种说法忽视了集体行动的动员机制,而我们正要重点解释该机制。
正如布鲁贝克所指出的,族群并不是一个事实,而是一个“过程”,是将社会类别瞬间转变为具有强大凝聚力的群体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认知转变过程——人们开始以族群化视角对大量外部信息进行重新诠释,另外还调整了参与族群冲突的得失损益标准,而这一切从他们之前的态度中看不出端倪。 11 这是如何发生的?为什么会发生?我们应该从认知能力和驱动力的角度来理解这些疑问,我认为眼下我们理当把族群这个比较窄的领域先放到一边,从进化视角来考虑更具一般性的话题——群体的形成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