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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不喜欢出门玩,却喜欢偷偷读《怪医杜立德》

进化生物学家

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

牛津大学教授,英国皇家科学院院士,进化生物学家,“无神论四骑士”之一,“第三种文化”推动者。

道金斯是英国著名科学作家,一生致力于让复杂的科学表达变得通俗易懂,他所著的大部分书都是畅销书,并经常在各大媒体引起轰动。1976年出版的《自私的基因》( The Extended Selfish Gene )是他最重要的代表作,他的基因观念颠覆了我们对自身的幻觉,深刻影响了整整一个时代。这本书没有使用任何公式,却把科学问题阐述得非常透彻,道金斯因此被赞叹是用散文的方式进行科学思考。

承认无知,是一种难能可贵的科学品质。

——理查德·道金斯

我很希望自己可以告诉你们,我孩提时代在东非的生活经历让我对博物学,尤其是人类的演化史,产生了兴趣。但事实并非如此。我接触科学的时间相对较晚,而且是通过书本了解的。

我7岁才被送去寄宿学校,因此我的童年就如田园牧歌般美好。寄宿学校的生活虽然艰苦,但是我还是成功地熬出了头,当然也并非毫无悲惨的经历,只是相比之下实在无足轻重。由于学习成绩优异,我最终如愿以偿地考入了向往已久的牛津大学。我先在肯尼亚,之后是尼亚萨兰 ,然后是英国牛津的家庭农场度过了恬静美好的家庭生活。我们家算不上富裕,但也谈不上贫困。我们没有电视机,并不是买不起,而是父母认为读书是一种比看电视更好的娱乐方式。他们这么想不无道理。

尽管非洲和英格兰有着魅力非常的乡村大自然风光,我的家庭也赋予我得天独厚的学习氛围,但是可惜的是,这些并没有引领我成为一名生物学家。我父母对自然界的一草一木如数家珍,无论是康尔沃的山径还是阿尔卑斯山的茫茫草原,那漫山遍野的野花,几乎没有他们叫不出名字的。父亲为了逗我和妹妹开心,还会把这些野花的拉丁学名一并告诉我们。但我对博物学全无天赋,为此我常感遗憾。我还记得8岁时,祖父在窗外看到了一只蓝山雀,问我知不知道它是什么鸟。我并不知道,只能结结巴巴、可怜兮兮地小声说道:“是不是苍头燕雀啊?”我的孤陋寡闻让祖父目瞪口呆。要知道,祖父来自一个品位不俗的家族,他们热爱走进自然,用望远镜观察生态万物。不仅如此,他们个个生得玉树临风,还经营着家族生意。对祖父来说,连蓝山雀都认不出来简直和不知道莎士比亚是谁没有什么区别。我永远忘不了祖父望着我:“我的老天哪,你说你啊……”我也忘不了略显窘迫的父亲在一旁努力为我打圆场:“蓝山雀原来长这样子啊?”但是我喜欢动物,并不是因为我经常观察它们,也不是因为我知道它们叫什么名字。我喜爱它们,归根结底是受书本的影响,有些是科学读物,有些不是。

我喜欢偷偷摸摸地读书,这可能是个“不良”习惯。当天气很好,我应当跑出去呼吸新鲜空气的时候,我偏偏会拿着一本书偷偷溜回卧室。阅读的习惯着实培养了我对语言文字的热爱,也许对我日后的写作水平也有所帮助。我一直在想,我之所以能够成为一名生物学家,是否因为受到了《怪医杜立德》的影响。这套丛书我百读不厌。虽然它没有直接让我走上科学研究的道路,但书中的主人公对我影响深远。杜立德医生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博物学家和思想家,他总是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那时的人们虽然对博物学家和思想家全无概念,但是杜立德医生已然成为我的人生楷模,唤起了我的科研意识。

杜立德是一位心地善良的乡村医生,他后来也会给动物看病。他的鹦鹉波利尼西亚教会了他各种动物的语言,故事就这样开始了。大多数儿童读物总是援引各种超自然能力帮助主人公排除万难,《哈利·波特》系列图书也不外如是,而《怪医杜立德》系列图书仅有与动物说话这个情节设定不符合常理。在这个基础之上,其他情节依次合理地展开。例如,在杜立德医生来到非洲偏僻的小国家梵蒂波,帮助那里的人们创建邮局时,他独树一帜地聘请各类候鸟传递邮件。体型小的鸟类负责传递信函,体型大的鸟类负责投递包裹,他的邮局成为世界上首家提供“航空服务”的邮局。而当杜立德医生的船需要加速航行,抓捕十恶不赦的奴隶主时,成千上万只海鸥助他一臂之力。这登峰造极的想象力让读者眼前浮现出一幅幅奇妙无比、波澜壮阔的画面。在杜立德医生正被贩奴者的舰炮瞄准的十万火急之时,一只视觉敏锐的燕子发现了舰炮的准确位置,让杜立德医生化险为夷。当一只斗牛犬的主人被扣上谋杀的罪名时,杜立德说服法官让唯一的“目击证人”牛头犬出庭作证,成功地为被告洗刷冤屈。那么,法官怎会一反常理地让斗牛犬出庭作证呢?因为在法庭上,杜立德医生与法官的狗进行了一番对话,证明了自己具备为动物“翻译”的资格。

我要澄清一下,我并不是说,与动物交谈并让它们听懂就是超自然能力,而是小说里动物的行为经常让反派以为发生了灵异事件。比如,反派本以为把杜立德医生困在非洲的地牢里,不让他吃喝,他就能乖乖就范。不曾想到医生在恶劣的环境里不仅没有骨瘦如柴,反而红光满面,越来越胖。反派哪里知道,杜立德医生有老鼠在暗中相助。数千只老鼠暗中悄悄地把食物一点一点地运进来。它们还把水盛在核桃壳里偷运进来,甚至还给杜立德医生带来了一点儿肥皂屑,让他保持干净。反派不明就里,以为这是灵异事件,但天真无邪的小读者们知道这是因为杜立德医生善有善报。通过阅读这类儿童读物,孩子们逐渐明白为人处世的道理。坏人会觉得事情的发展不合常理,孩子们会觉得这是善有善报,合情合理。

许多孩子都曾异想天开地希望在关键时刻有神秘的力量助他们一臂之力,一句咒语或神仙现世。可能是母亲和杜立德医生对动物的热爱感染了我,我的梦想是能够与动物对话,动员它们勇敢地站出来谴责人类对它们的不公。杜立德医生让我意识到,人类想当然地认为自己是至高无上的物种,理应凌驾于其他动物之上,享受特殊待遇。这种想法就是今天我们所说的“物种歧视主义”。那些激进分子以反对堕胎为名,不惜炸毁诊所、杀害医生。但是尚未出世的婴儿是否更值得同情呢?物种歧视者打着捍卫生命的幌子,在医院诊所对着医生高呼“谋杀”,回家却对着一盘牛排心安理得地大快朵颐,这是何等具有讽刺意味的一件事。

《怪医杜立德》除教会我为人处世的道理外,还让我明白了人类并不具有物种独特性,人类也是由动物演化而来的。达尔文也大力推崇这种观点,他的著作《人类的由来》( The Descent of Man )和《人与动物的表情》( The Expression of the Emotions )的部分内容也致力于弥合人类与动物的鸿沟。如果说达尔文的这两本书影响了大批19世纪末的成年读者,那《怪医杜立德》至少影响了一个出生于20世纪40年代的小男孩,也就是我。后来,我在读《小猎犬号航海记》 [1] 时,我总会莫名地把达尔文与杜立德联系到一起。杜立德身着燕尾服,头戴一顶高高的帽子,手忙脚乱地在海上航行,还经常驾驶着船只东奔西闯,这与达尔文难道不是有几分相似吗?除此之外,他俩还有许多共同之处:对自然无比热爱;对众生心怀怜悯;在生命科学领域天赋异禀;发现新奇事物时,一定要记在笔本书上,结果记了一个又一个本子。如果杜立德医生与小猎犬号的“菲洛斯”在南美洲或波普西皮托尔(Popsipetel)的漂流岛上相遇,他们应该会成为志同道合的好兄弟吧。杜立德医生的双头羚羊与达尔文年轻时发现的一些物种一样不可思议。杜立德医生要越过非洲裂谷时,猴子蜂拥而至,它们手脚相拉,搭成了一座桥。这个场景达尔文应该再熟悉不过了,此情此景和他在巴西看到的行军蚁何其相似!后来,达尔文惊讶地发现,行军蚁中也有蚁奴存在。他对人类奴隶制深恶痛绝,和杜立德一样思想超前。这两位博物学家素来性情温和,能让他们义愤填膺的只有奴隶制了。达尔文在《小猎犬号航海记》中还提到,他和菲茨·罗伊船长因为这一问题起了冲突,大吵了一架。

《怪医杜立德的邮局》( Doctor Dolittle’s Post Office )中有一段令人扼腕断肠的场景:茫茫大海之上,一位西非的女性因为自己的丈夫被抓去为奴,俯身在船桨上,哭得筋疲力尽,但是贩奴船早已不见了踪影。起初,她以为所有的白人男性都和奴隶主一样十恶不赦,因此拒绝与杜立德医生交谈,但是心地善良的杜立德医生努力赢得了她的信任。接着,经过杜立德医生一番极具感染力的讲话,动物们群情激愤,集体出动,成功地战胜了奴隶主,并且救回了她的丈夫。但如今,《怪医杜立德》的作者休·洛夫廷(Hugh Lofting)被那些道貌岸然的公共图书馆馆员扣上了“种族歧视”的帽子,这是何等讽刺?究其原因,可能是洛夫廷对非洲人的描写过于“脸谱化”。例如,书中乔利金奇国的邦波王子喜爱童话故事,觉得自己就是故事中的白马王子,可以用深情一吻唤醒沉睡中的公主。但是他坚持认为自己肤色太黑,会令公主受到惊吓。在他的再三请求下,杜立德医生使用了一种特殊的配方,让他的肤色变白。按照今天的标准来看,洛夫廷的这段描写是赤裸裸的“种族歧视”。但是,用21世纪的标准去审视20世纪20年代出版的作品,也未免太过苛刻了。照这么看,达尔文作为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人也难逃种族主义的罪名。这么吹毛求疵没有任何意义。我们不妨好好审视一下今天的道德观念吧。我们总是把“主义”挂在嘴边,但是谁又能断言,今天的某种“主义”是否会成为后世谴责的对象呢?说不定到时“物种歧视主义”会首当其冲。在这个层面上,《怪医杜立德》是瑕不掩瑜的。

杜立德与达尔文的另一个相似之处是两人都敢于打破传统、挑战权威。由于两人都可以从动物的身上获得重要信息,再加上性格使然,他们不断质疑传统智慧及传统观念。书本和老师理应培养未来的科学家挑战权威的精神,这是立志要成为科学家的年轻人应当具备的可贵品质。俗话说:“尽信书,不如无书。”我们应该学会独立思考。我始终觉得,正是小时候的阅读偏好为我长大后热爱达尔文埋下了种子。

说来惭愧,我接触达尔文进化论的时间相对较晚。那时,我至少应该已经16岁了。当然,有些人比我更晚,还有些人一辈子都不知道达尔文。基督教学校的孩子应该都听说过亚当与夏娃的故事,知道上帝6天之内创造了世界万物。但是有些学校把《圣经》故事说成是真实存在的,这就是教育之耻了。另一些学校把这些当成寓言或神话讲给学生听,倒是无伤大雅,但也是自贬身价、肤浅之至的。因为自1859年达尔文的《物种起源》问世以来,咱们明明已经知道人类从何而来,为什么还要知道《圣经》里的寓言故事呢?小学为什么不教进化论呢?学生会欣然接受的。

中学时,我有幸就读于昂德尔公学(Oundle School)。前校长是鼎鼎大名的弗雷德里克·威廉·桑德森(Frederick William Sanderson),他为学校打造了全英格兰首屈一指的科学教育品牌。我在昂德尔公学就读期间,桑德森校长对学校的影响力仍在。在我的《魔鬼的牧师》一书中,有一篇文章为《活在危险之中的乐趣》( The Joy of Living Dangerously ),就是我专门向他致敬的。下面我要与大家分享一段桑德森校长在教堂礼拜上的布道,这可不是在宗教仪式上经常能听到的声音。

让我们一同缅怀这些彪炳史册的伟人伟业:牛顿提出万有引力定律;三大数学奇才拉格朗日、拉普拉斯、莱布尼茨各有千秋,共创辉煌;库仑的名字被用于命名国际单位制中电荷的单位;物理学界的法拉第、欧姆、安培、焦耳、麦克斯韦、赫兹、伦琴将名垂千古;化学界的卡文迪许、戴维 、道耳顿、杜瓦 将永垂青史;生物学界的达尔文、孟德尔 将屹立千秋;微生物学界的巴斯德、李斯特、罗纳德·罗斯爵士 将英名永垂。这些耳熟能详的名字,和许许多多的无名英雄,都值得被歌颂。其中,最伟大的科学家当属牛顿。牛顿曾把自己比作一个在海边捡石子的孩子,眼前是一片有待探索的真理之海……

桑德森出任校长时力行改革、推陈出新。我在昂德尔公学读书时,学校依然在沿用他在位时期的创新举措,“工作坊”就是其中之一。每学期都有整整一周时间,我们在学校举办的工作坊参加培训,所有课程暂停。桑德森校长对这些工作坊视若珍宝、备感骄傲,但我从中没什么收获。工作坊拥有一套先进、齐全的设备,任何其他英国学校都无法与之媲美,但这可能就是问题所在。工作坊只教授我们如何操作先进的机床,但我想学的是零星材料的使用方法。我这么“胸无大志”,如果桑德森校长在的话,一定会很懊恼。鉴于父亲是使用小物件的一把好手,他的儿子却如此笨拙,他想必也十分气恼。有一学期,在培训过程中,我和一群关系要好的同学伺机“逃离”了工作坊。在一家高科技的五金加工车间,我向一位老工匠拜师学艺。这位技艺超群的老师傅向我传授了传统工艺及如何利用乙炔炬进行焊接。若桑德森校长知道了,必定感到十分欣慰,反正父亲是挺欣慰的。

我的动物学启蒙恩师是约安·托马斯(Ioan Thomas)。他来到昂德尔公学任教正是出于对桑德森校长的仰慕之情。这点在他的课堂教学中体现得淋漓尽致。我在《魔鬼的牧师》中回忆了令我终生难忘的一课。课堂上,托马斯先生亲自向我们示范如何承认自己的无知。承认无知,是一种难能可贵的科学品质。《先天后天》( Nature via Nurture )的作者、英国科学记者马特·里德利(Matthew Ridley)在《旁观者》( The Spectator )周刊上写道:“真正让科学家备感兴趣的不是事实,而是人类的无知。他们不断挖掘人类的无知,吞噬它、攻击它,您用什么词儿形容都可以。在此过程中,他们会发现人类的无知远超他们之前的想象。”

最近,我与里德利带着他9岁的儿子马修一起在沙滩上散步。沙滩上的石子让我想起了桑德森校长曾引用的牛顿的名言。就在里德利和我绞尽脑汁地回想原话的内容时,突然听到一阵怯生生的呢喃细语。我们情不自禁地驻足倾听,屏气凝神,只听见小马修慢声细语地说道:“我好像是一个在海边玩耍的孩子,不时为拾到比通常更光滑的石子或美丽的贝壳而欢欣鼓舞,而展现在我面前的是完全未探明的真理之海。”他居然把牛顿的原话一字不差地背了出来。如果是在一个世纪前,桑德森校长可能不会觉得这个孩子有什么特别之处,但在电视时代,在今天这样的学校教育之下,我看到这样一个能背诵牛顿原话的孩子,不禁惊讶万分。

恩师托马斯先生经常在课余时间给我补习功课。在他的帮助下,我顺利考入牛津大学,这是我人生中重大的转折时刻。最初,我申请的是生物化学专业,但是遭到了拒绝,他们说我应该读动物学专业。现在想想,我真是非常感激他们。牛津大学的动物学更像一门文科专业。一般由授课老师提出一系列颇有争议的话题,学生在阅读相关文献之后,写篇论文,提出自己的观点。我生平的一大乐事就是读书,这个专业简直是为我“量身定制”的。牛津大学的图书馆是世界上数一数二的,我可以在知识的天空中自由翱翔。

牛津大学真是学术的殿堂。可以说,牛津大学造就了我,尤其是它独一无二的导师制,令我受益匪浅。我与导师每周会面一次,他会花上一小时与我讨论论文的内容。而我拿到具体话题之后,会花一周的时间在图书馆阅读大量相关文献,废寝忘食地写出一篇论文。论文并非泛泛而谈,而是有针对性地谈论某一专业问题,我感到自己仿佛已经是该话题的权威人士了。这种感觉真是妙不可言。对于一个19岁的学生而言,此乃三生有幸。

我的导师意识到,我身上有研究生物哲学的禀赋,于是便安排我去和阿瑟·凯恩(Arthur Cain)学习一个学期。凯恩是一位热情洋溢、才华横溢的导师,一颗冉冉升起的明日之星。他并不关注学生的考试成绩,他让我专挑科学史与科学哲学的专著阅读。至于科学史、科学哲学与动物学有何联系,则有待我自己去发掘。过程虽然极其艰辛,但我乐此不疲。我并不是说当时我的研究水平有多高,我知道并没有,但是经过一番艰苦卓绝的努力,当我终于写出论文时,那种成功带来的愉悦让我记忆犹新。

在大学最后的两个学期,我跟着尼可拉斯·廷伯根(Nikolaas Tinbergen)学习。11年后,他获得了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每周,我都要阅读一篇未经发表的博士论文,这些论文都是廷伯根教授的学生写的。我的作业就是写一篇类似检阅报告的论文。对区区一个本科生来说,检阅博士论文简直是异想天开。除此之外,我还要为后续研究提供建议,写下论文主题的研究综述,并探讨论文中提出的哲学问题及理论问题。廷伯根和我都从未想过完成这项作业对于考试有没有直接帮助。若桑德森校长知道了,必定感到十分欣慰。因为尽管在昂德尔公学成绩优异的学生比比皆是,但他对于应试教育向来嗤之以鼻。最终,我出色地完成了作业,廷伯根也同意做我的研究生导师了。我的全盛时代正式开始了。

大学毕业以后,我的研究生涯似乎是对本科学习的一种延续,我的著作则是对本科作业的一种延续。我依然把动物学当成文科专业,通过探讨争议性话题锻炼自己的表达能力。培养年轻一代的学生对我来说也是一种锻炼。牛津大学的图书馆依然是学术的殿堂,我在这里阅读科学文献的同时,时不时也动笔写写科学著作。尽管我无法像杜立德医生那样与动物进行交谈,但是我已经逐渐了解动物行为的奥秘了。

[1] 《小猎犬号航海记》( The Voyage of the Beagle )是达尔文在1839年出版的著作。书中记载了1831年12月,达尔文以“船长随从”的身份登上英国海军舰艇小猎犬号,开始了为期5年的科学考察之旅。——译者注 5SgMJBfRcd7DHggv6HeHPoC2T7heeBqhq6b3/QadxeOiTT2jmG6xnNj4u8vX2YI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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