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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征地、移民综合监理

第一节 监理单位及职责

一、监理单位
(一)广西库区监理单位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公司承担龙滩工程施工区和广西库区移民综合监理工作,组建了“龙滩水电站移民综合监理部”,于2001年8月9日进驻龙滩工程施工区,监理部设在天峨县。随着移民工作的不断推进,2005年10月27日,在百色市乐业县设立征地移民综合监理分部,负责龙滩广西百色库区的移民综合监理工作。

(二)贵州库区监理单位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承担龙滩工程贵州库区的征地移民综合监理工作,组建了“龙滩水电站水库移民综合监理部”,于2003年4月20日进入龙滩工程黔南州罗甸库区,监理总部设在罗甸县。2004年3月23日,鉴于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册亨、贞丰县和安顺市的镇宁县即将启动移民搬迁安置及库区部分工程复建的实际情况,成立黔西南州龙滩水电站水库移民综合监理分部,分部设在望谟县。

二、监理职责

移民综合监理部的职责是对库区征地、农村移民搬迁及生产安置、集镇迁建、专业项目迁(改)建、库底清理等项目实施的总体进度、综合质量及投资,按监理规划及监理合同实施全面、全过程的监控,进行实施项目的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项目业主与移民工程实施各方之间的关系,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具体职责包括:

参与龙滩电站广西、贵州两省(自治区)库区移民安置实施包干协议的完善和补充事宜。

编制移民综合监理规划,报省(自治区)级移民主管部门和龙滩公司审批。

参与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的重大变更审核。

根据批准的移民安置实施年度计划和专项复建计划,对各类移民安置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监控。及时向省(自治区)移民主管部门和龙滩公司反映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

按照移民安置实施的综合质量目标对移民安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对移民搬迁安置、生产生活水平等进行相应的综合检测,并作出阶段性和总体评价。

对移民资金计划签署监理意见,对移民补偿资金的拨付、使用进行监督。

参与各级移民机构选择专项工程的施工单位。协助评审投标书,提出监理意见。

对移民安置中的突出问题和重大事件及时报告,并进行必要的调查。

建立移民监理信息管理制度,定期向移民主管部门及业主报告。

参加有关解决移民搬迁安置、项目实施问题的例会,或受发包人委托组织召开移民问题协调会议。

根据发包人授权发布停工令、返工令、复工令等监理指令。

参与移民安置项目验收、阶段验收和全面综合验收并签署监理意见。

第二节 监理依据与目标

一、监理依据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国土资源部、国家经贸委、水利部2001年国土资发355号文《关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计基础〔2002〕2623号)。

国家有关水利工程征地移民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国家批准的工程建设及征地移民文件。《村镇规划标准》;《水电工程水库移民监理规定》;广西、贵州两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龙滩水电站库区移民安置实施管理办法;移民安置实施合同及协议书;《龙滩水电站可行性研究补充报告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专题报告》(审定本)及《审查意见》;红水河龙滩电站招标设计阶段移民安置实施规划设计文件及按有关规定组织审查的《审查意见》;龙滩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投资概算调整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对本工程征地移民、搬迁安置、项目建设等问题的指示文件、批件或委托方发出的书面指示、意见、会议纪要、函电及备忘录等。

二、监理目标

根据龙滩工程建设进度计划、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和移民工作年度实施计划,按计划、项目对照设计要求,对移民工作的实施进行综合监理,并按照合同,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公正、客观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地方政府和移民各方的合法权益,并根据移民安置实施工作的特点,对主要移民实施项目的关键面和关键点加强监理。

第三节 广西库区移民综合监理

一、征地
(一)施工区征地监理

施工区征地仅涉及广西天峨县。2000 年 11 月国土资源部批复同意(国土资源厅〔2000〕255号)后,龙滩公司根据上级的批复办理施工区征地手续。施工区征地费用根据《红水河龙滩水电站施工区占地移民安置和专项迁建实施规划设计报告》,编制资金使用计划,逐级上报批准实施。移民综合监理部根据上级批准的资金使用计划和进度安排开展移民综合监理工作,重点是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移民建房和移民生产安置中的土地开发以及土地流转等。

(二)库区征地监理

库区征地涉及广西、贵州两省(自治区),国土资源部分别于 2000 年 11 月 6 日、2001年12月30日对广西、贵州两省(自治区)征地的报告批复同意。由县、市人民政府与龙滩公司签订征地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库区征地费用在国家审定补偿的专项经费中支付。库区各县移民主管相关部门根据《龙滩水电站可行性研究补充报告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专题报告》和《龙滩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投资概算调整报告》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并逐级上报批准实施。移民综合监理部根据两省(区)移民主管部门批准的资金使用计划开展移民综合监理工作,重点是库区专项复建、集镇和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移民建房和移民生产安置中的土地开发以及土地流转等。

库区移民安置研讨会

二、移民搬迁安置
(一)施工区

龙滩工程施工区占地范围涉及广西天峨县的八腊、六排和向阳3个乡镇,6个村,17个村民小组,共需搬迁移民93户419人,征用耕地1149.10亩,搬迁房屋1.77万平方米,规划复建部分交通和输电等专项设施。

2001年8月9日~2003年12月,龙滩水电工程移民综合监理部对施工区的移民搬迁、生活安置和生产开发进行全面监理。至2001年12月底,纳昔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移民转入新居建房。2002年上半年,452名移民全部搬迁完毕。

(二)高程290米以下阶段

1.监理实施

围堰影响区高程290米以下广西库区淹没处理涉及天峨县的向阳、坡结、六排3乡(镇)。监理部于2003年9月9日以水电咨询监〔2003〕18号向天峨县移民办发出《关于提交围堰区移民搬迁及库底清理情况报告的监理通知》;以水电咨龙移监〔2003〕19号向龙滩水电工程库区公路复建工程建设办公室发出《关于提交龙滩水电工程2003年截流前20343线工程实施情况报告的监理通知》。

参加广西库区移民开发局、龙滩公司、河池市移民办、天峨县人民政府及移民办和中南院组成的围堰截流第一阶段水库淹没处理范围内的实物指标实施调查工作,并做综合监理巡视记录。

督促并巡查天峨县政府及移民办对围堰截流第一阶段水库淹没处理范围实物指标复核及处理工作,并做综合监理巡视记录。

对天峨县移民办、河池市移民办提出的“围堰截流水库淹没处理第一阶段实施工作报告”进行审核;对龙滩水电工程库区公路复建工程建设办公室提出“20343线复建工程实施情况及对截流工程是否产生影响的情况报告”进行审核。

调查审核结束后,广西壮族自治区移民局主持召开了“围堰截流第一阶段水库淹没处理和库底清理工作会议”。会议分析了查勘和调查成果,确定了第一阶段任务,进一步落实了第一阶段水库淹没处理措施。根据调查成果,围堰区布柳河库段、红水河库段及牛河库段,没有房屋拆迁和相应的移民搬迁安置任务,没有需要必须处理的库底清理对象,仅有布柳河响水滩水电站受到枯水期20年一遇洪水回水的浸害,影响发电和安全生产。

根据“围堰截流第一阶段水库淹没处理和库底清理工作会议”提出的对围堰截流第一阶段水库淹没处理要做进一步复核和落实的要求,监理部督促天峨县移民办于9月24日对重点处理对象布柳河响水滩水电站进行了复核调查,由天峨县移民办、县电力公司参加,监理部派员进行监理巡查。复核调查结果,该水电站底板高程241米,滚水坝坝顶高程为250.30米,按中南院提供的该处围堰截流后枯水期 20 年一遇洪水回水高程为253.50米,将严重影响该水电站发电和安全生产。结论为该水电站应列为围堰截流第一阶段淹没处理对象。

2.监理评价

从龙滩水电工程施工围堰按时截流的大局出发,在保证移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对原围堰区水库淹没处理任务按围堰期的洪水特性分两阶段进行实施是必要的。围堰区天峨县第一阶段水库淹没处理工作基本符合设计的技术要求,可满足围堰期截流和主体工程施工进度的需要。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大量的工程施工任务和移民搬迁需在半年内完成。为此,天峨县委、县政府加大了移民工作力度,2003年9月26日天峨县委县政府召开“移民工作会议”,按倒计时工作法对第二阶段围堰移民工作做了调整和部署,把每一项工作和相关负责人、配合单位列入“工作安排表”,根据进度安排,经各方努力,移民可以正常迁出,满足主体工程的施工进度要求。

3.监理结果

2003年9月27~28日,监理参加广西区库区移民开发局会同龙滩公司在天峨县召开的龙滩水电工程广西库区围堰截流(高程290m以下)淹没处理第一阶段实施工作会议,对2003年9月6日监理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进行核查,证实相关部门已经逐一落实。同意验收小组的验收结论,这一阶段的实施任务已经全面完成,截流控制水位验收合格。

4.监理建议

(1)建议天峨县移民部门尽快兑现响水滩水电站淹没处理补偿资金。若近期不能做拆除处理,应采取有力措施保障该电站安全生产。

(2)建议抓紧进行《红水河龙滩水电站围堰区天峨县农村移民安置实施规划设计专题报告》的修改和组织审查,使移民安置项目工程施工阶段和移民监理有遵循的规划设计和依据。

(3)建议广西区移民局尽快委托中南勘测设计院开展实施规划设计的现场设计工作,按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解决设计变更问题。

(4)建议县各级领导应进一步加强移民群众的宣传和动员工作,以服从大局、服从工期为重,强化政府行为,实行移民工作“一票否决制”。

(5)建议天峨县加强对施工图设计管理的力度,确保各单项工程的投资控制和工程质量。

下闸蓄水阶段广西库区330米高程以下水库淹没处理和移民搬迁安置初步验收会议

(三)下闸蓄水阶段

下闸蓄水阶段即高程290~330米范围的移民涉及天峨、乐业两县6个乡镇18个村70个自然屯。规划共需搬迁移民 2911户13800人,其中:天峨 1828 户 5446 人(含百朗电站175人);集中安置移民2578户12313人;分散、自谋职业安置 333 户1487人。

2003年9月底开始下闸蓄水阶段的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监理部 2004 年 9 月 14日做出监理报告如下。

1.天峨县

向阳集镇新址(纳念)安排移民户415户1710人,机关企事业单位25个530人;24个农村移民集中居民点安置1120户4837人;分散后靠、插迁安置293户1277人。

向阳集镇新址(纳念)已全部完成了场内基础设施建设及新址外部的供水、供电、道路等配套工程建设。

规划公房建设25个单位中,23个已完成公房建设并已搬入新房办公;1个在施工中,另1个主管部门正在审查中;415户移民中已有355户1470人分到宅基地。

24个农村移民集中居民点,已完成场平工程的有 22 个,其余 2 个也已完成 50%以上。

移民建房搬迁中,农村移民集中安置的1120户4837人中已有930户4182人分到宅基地;有314户1914人已开工建房,94户378人已建至一层以上。

已有1570户6296人迁出旧址,在新址搭建临时设施,或在亲朋好友处临时过度等,占应搬迁移民量的75.40%。库区已有1012户移民拆除旧房。

分散后靠、插迁安置的293户1277人中已有236户967人办理了相关手续。

在安置区规划的学校未建成前,天峨县主要通过移民子女就近临时插班上学。具体方案是:附近移民子女可就近到向阳集镇新址(纳念)学校就读。县城周边移民安置数量较大,县城的中、小学可安排接纳移民子女就学;其他移民安置点的可就近上学。

农村移民生产安置工作:在高程290~330米天峨县移民的生产安置工作上,2006年4月龙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补偿投资概算调整中计列了移民生产恢复期生活补助每人每年600元的建设期后期扶持基金,基本可以解决涉及生产安置移民的生产过渡安置问题。

2.乐业县

乐业县雅长集镇新址(丁书)计划安排移民户278户1194人,机关企事业单位17个289人,11个农村移民集中居民点及分散后靠、插迁安置805户3788人。

乐业县雅长集镇新址(丁书)进场道路已完成;场地平整完成土石方工程量42万立方米,占原设计土石方总量的109%;浆砌石2500立方米,占浆砌石总量的8.10%;集镇供水工程采用从赖林水库取水,已完成临时输水管线敷设;供电工程已完成输电线路架设。场平工程已完成,待进行宅基地分配和临时棚搭建。

乐业县规划安排13个移民安置点,后调整为11个。已完成场地平整工程的有4个;完成土石方工程量50%以上有7个。已有1002户4916人迁出旧址,在新址搭建临时设施,或投靠亲朋好友临时过渡以及迁入购买或建好的永久性住房等,占应搬迁移民量的90.30%。

库区移民子女就学实况:乐业县教育局制定了“330米水位学校临时搬迁安置工作方案”,计划临时搬迁安置雅长初中、渡口村完小等8所学校1526名学生、60名教职工。学校临时搬迁安置工作已完成,学生已于 9 月 1 日按时开学。实际临时搬迁安置学生1532人、教师64名。

3.国营雅长林场

国营雅长林场搬迁安置的主要任务涉及国营雅长林场下属的木浆制品厂、宏盛油脂厂、4个木材检查站等单位。需搬迁安置职工44户205人,其中:木浆制品厂143人、宏盛油脂厂28人、集镇林场职工34人。已完成木浆制品厂、油脂厂的建筑物拆除和卫生清理;职工和家属已按计划完成搬迁安置。

4.专项设施迁(改)建

区属省道20343线天峨—乐业公路复建于2003年4月开工建设,2005年12月28日完成第1阶段向阳—下老41千米的工程;第2阶段下老—乐业段2006年7月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和招标投标工作,该段设计全长156.21千米,计划2007年12月竣工,为避免下闸蓄水后部分路段被阻断,自治区移民局协调区公路局、河池市人民政府、天峨县政府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协商决定:修建60千米临时道路,并于2006年9月6日开工,10月6日通车,确保了淹没区道路畅通。

在乐业县境内的交通干线恢复工作上,主要依靠安置点的机耕路连接解决,对于蓄水后影响库周交通的路段,将根据库水位的持续抬高,加紧完成复建公路的路基开挖。

移民安置点共需建设对外机耕道53条(含临时方案),其中:天峨县24条,乐业县11条。已完成机耕道建设34条,余下的1条也已完成工程量90%以上。

移民安置点的配套供电工程36处(天峨24处,乐业县12处),已完成31处(天峨20处,乐业县11处);完成立杆50%以上的有4处(天峨县3处,乐业县1处);50%以下1处(天峨县)。

移民安置点配套供水工程36处(天峨24处,乐业县12处),已完成16处(天峨4处,乐业县12处);已开工建设20处,均在天峨县,其中属临时管线供水方案完成的有18处,1处管线安装完成95%,1处管线安装完成25%。

移民生产安置采取发放生活补助费(建设期后期扶持基金),基本可解决移民生产临时安置问题。部分专项设施的迁(改)建已按设计完成,未完成部分已实施了临时补救方案,基本满足库周原有居民和安置区移民的生活条件。

库底清理工作经进一步检查和进行适当的补充清理工作,基本可满足设计的要求。

龙滩工程广西库区高程290~330米移民工程的实施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移民搬迁工程基本完成,按照地方政府自验工作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补救措施完善实施后,库区移民安置实施和库底清理可满足水库初期下闸蓄水的要求。

5.监理结果

2006年9月19~21日,监理部参加广西发改委和龙滩公司在天峨县召开的验收工作会议。经会议核定,监理部2006年9月14日所作的监理建议已为政府部门及实施单位所接受,会议通过了对高程290~330米移民搬迁工作的安排。

6.监理建议

(1)各县加大安置区基础设施的实施力度,协调好基础设施建设和移民建房的交叉影响,力争入冬前使移民搬入新居。各县尽快组织实施移民的生产安置工作,使移民早日恢复生产生活水平。

(2)专项设施复建中的交通工程进度滞后。建议实施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加大施工力量,加快施工进度。

(3)还有少部分移民未迁出库区,各级政府应跟踪检查,搬走一户、拆除一户、清理一户,确保蓄水时无一人滞库内。

(4)建立流动医疗队,组织卫生检查和防病、防疫工作;要加强对移民临时居住点及临时住房的安全监控,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处理预案,消除事故隐患。

(5)库区清理工作已基本完成,但仍有部分清理不到位的项目,对方各实施单位仍应继续完善实施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清理不到位的进行补清。

(6)地方政府仍需坚持做好移民的思想工作,加强对移民的政策宣传、解释、引导和思想教育,维护库区和安置区的社会稳定。

(四)蓄水发电阶段

蓄水发电阶段即蓄水高程330~355米阶段监理实况如下。

龙滩水电工程高程330~355米范围的移民涉及天峨、田林两县,26个村75个自然屯。规划共需搬迁移民2373户9863人。

从2006年10月起,监理部开展对高程330~355米范围的移民搬迁安置的监理工作,至2007年3月综合监理实况形成报告。

1.天峨县

完成搬迁安置移民1631户7210人。

下老集镇新址已全部完成了场内基础设施建设、新址外部的供水工程、供电、道路等配套工程建设。

规划公房建设的17个单位252人已搬入新址临时房住宿和办公。安置移民168户612人已搬入新址临时房住宿。

农村移民集中居民点已完成场平工程的有34个,已完成对外机耕路34条,安置点供水工程35处。

安置点供电工程已完成30处,农村移民集中安置已有804户3480人分到宅基地;有616户2680人已开工建房。

库区移民1631户7210人迁出旧址,在新址搭建临时房屋设施或在亲朋好友处临时过渡等,并已全部拆除旧房。

天峨县通过移民子女就近临时插班上学或建临时房屋解决了移民子女上学问题。

2.田林县

规划搬迁安置的移民750户2772人,已完成搬迁安置移民753户2772人。

田林县百乐集镇新址(板干)已全部完成场内基础设施建设,新址外部的供水、供电、道路等配套工程建设也基本完成。

规划公房建设单位192户350人已搬入新址临时房住宿和办公。安置移民50户195人,正在进行宅基地分配和临时棚搭建。

4个移民集中安置点建设,3个完成场地平整工程。

安置点供水工程4处、供电工程4处、对外道路4条均已全部完成。

移民753户2770人全部迁出旧址,安全搬离库区。在临时房屋或在亲朋好友处临时过渡的部分移民,已迁入购买或建好的永久性住房。

机关已迁入临时用房办公和居住,各单位均已正常办公,学校正常开学上课。

田林县高程330~355米移民的生产安置、生产开发工作与发放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同时进行,解决了移民生产过渡期生活安置问题。

3.专项设施迁(改)建

区属工程主要是四级公路复建,分两阶段。第一阶段为省道20343线天峨至乐业公路向阳至下老段,全长41千米,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第二阶段全长156千米,分为乐业至望谟蔗乡雅长段、乐业至田林公路(乐业段、田林段)、天峨至乐业公路下老段、天峨至三堡公路穿洞河段、百西至八王公路、三堡至白龙公路白龙段、天峨至更新公路百河段、田林至册亨公路八渡渡口段,共8段。其中,百西至王八、天峨至乐业公路下老段、田林八渡段已完成征地,因改为二级路未及开工外,其余均已全部形成路基,接近完成。

部分四级公路复建未完成投入使用前,为满足高程355米以上的库周交通恢复,已采用修建临时便道的办法予以解决。

县属工程中的机耕路建设9条,田林县已完成7条,有两条正在施工中。

输、变电工程中,35千伏输电线路工程已经完成。变电站工程:向阳变电站、坡结变电站工程已经完成;下老变电站正在建设。

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8条,已完成工程量的72%。

通信设施:天峨县向阳集镇新址的通信光缆已完成,下老集镇新址的通信光缆建设正在实施;田林县已完成板劳—百乐通信光缆2千米,其他线路正在建设中。

4.库区清理

在库底清理中,从清理实施情况看,已基本进行了整个库区范围内各个项目的清理(包括正常蓄水位以下的卫生清理、林木的砍伐及林地清理、漂浮物清理等),不会对蓄水造成影响。

影响库区人群健康的灭鼠工作,已由龙滩公司委托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

5.综合评价

天峨、田林两县水库淹没实物指标的公示及复核工作于2003年11月完成,并经各市、县人民政府确认。

移民补偿资金已按公示结果分期发放给移民户,满足了移民搬迁安置的需要。

移民生活安置已采取发放生活补助措施(后期扶持基金),基本可解决移民生活临时安置问题。

专项设施的迁(改)建大部分已按设计完成,未完成部分已实施了临时补救措施,基本可满足库周原有居民和安置区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库底清理工作经进一步的检查和补充清理,基本满足设计的要求。

龙滩工程广西库区高程330~355米移民工程的实施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移民搬迁工作基本完成,库区移民安置实施和库底清理可满足水库初期蓄水发电的要求。

6.监理结果

2007年3月26~29日,监理部参加广西发改委和龙滩公司在广西天峨县组织召开的龙滩水电站广西库区高程330~355米水库淹没处理和移民搬迁验收会议。与会代表讨论成立了龙滩水电工程广西库区高程330~355米水库淹没处理和移民搬迁验收委员会,现场察看了田林县百乐集镇新、旧址,天峨县丘辉、真龙等移民安置点,检查了部分库区清理工作,听取了各有关单位的工作汇报,核定2007年3月8日提出的监理建议已得到落实,同意验收委员会的意见,通过了对龙滩水电工程广西库区高程330~355米水库淹没处理和移民搬迁的验收。

7.监理建议

(1)部分安置点和集镇新址基础设施已基本完成,但居民建房进展较为缓慢,建议两县加大实施工作力度,协调好基础设施建设和移民建房的交叉影响,使移民在汛前搬入新居。

(2)移民生产恢复期生活补助只是一个临时补救措施,建议各县尽快组织实施移民的生产安置工作,使移民早日恢复生产生活水平。

(3)建议专项设施复建的实施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加强施工力量,加快施工进度。

(4)还有少数移民滞留库区,建议各级政府加强跟踪检查工作力度,确保水库蓄水安全。

(5)建议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移民临时过渡期间的生活安排,做好防火、防盗、防塌、防汛等工作。建立流动医疗队,组织卫生检查和防病、防疫工作;加强对移民临时居住点及临时住房汛期的安全监控,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处理预案,消除事故隐患。

(6)库区高程355米以下的清理工作已基本完成,但库区中仍残留部分林木砍伐时的枝桠,建议实施单位及时组织力量彻底焚烧。

(7)库区搬迁工作基本顺利,移民的情绪基本稳定。因本阶段移民的搬迁安置工作时间仓促,建议地方政府仍坚持做好移民的思想工作,加强对移民进行政策宣传、解释和引导以及思想教育,维护库区和安置区的社会稳定。

(五)竣工验收阶段

竣工验收阶段即高程355~375米阶段。

1.任务

龙滩电站广西库区高程355~375米范围内移民搬迁工作,只涉及天峨、南丹、乐业、田林、隆林等5县,规划搬迁移民865户4172人。其中:天峨县366户1763人,南丹县223户977人,乐业县202户1082人,田林县74户342人,隆林各族自治县6户30人。还需复(改)建一批道路、电力等专业项目。

农村移民集中安置点的建设,根据规划,需建设14个农村移民集中安置点(其中天峨县6个,南丹县5个,乐业县2个,田林县1个)安置移民。

专业项目复改建主要是县属专业项目的机耕路(全长81.1千米)、电力(10kV输电线路17.5千米、电信及码头(36个)复改建工程。

农村移民生产安置涉及库区各县村组的生产安置人口3020人。其中,天峨县916人,南丹县1143人,乐业县931人,隆林县30人。田林县需要生产安置的人口已经提前在高程330~355米中安排。

库底清理:广西库区需要清理建筑物总面积102325平方米,清理林地总面积1469平方千米,清理坟墓1732座。

2.实施情况

(1)移民搬迁。截至2008年5月1日,龙滩水电站广西库区高程355~375米实际完成移民搬迁730户3479人,不包括田林县平和屯经广西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批准暂不搬迁的74户342人;天峨县173户835人因外迁安置难度大,剩余资源整合开发后能满足其生产安置的需要,不愿意外迁。

(2)基础设施建设。移民在搬迁安置过程中对安置规划进行调整,天峨县由6处调整为4处,田林县平和屯因暂不搬迁减少1处,其余11处移民安置点全部完成。各个安置点配套的水、电、路基本完成,个别安置点解决了临时交通措施。移民建房正在进行中。

(3)农村移民生产开发。截至2008年11月30日,天峨县完成土地开发453亩,南丹县完成流转水田900亩,乐业县网箱养鱼6300箱。

(4)库底清理。库区各县及时制定了清理方案,由移民部门与林业部门签订林地清理协议、与卫生部门签订消毒协议,明确清理范围、对象、时间和有关技术要求,与移民搬迁同步进行。建筑物清理、卫生消毒、坟墓搬迁基本结束。

3.监理结果

2008年12月 26~29 日,广西发改革会同龙滩公司在广西天峨县组织召开了龙滩水电工程广西库区高程355~375米水库淹没处理和移民搬迁验收会议,会议通过了对龙滩水电工程广西库区高程355~375米水库淹没处理和移民搬迁的验收。

高程355~375米水库淹没和移民搬迁验收会

第四节 贵州库区移民综合监理

一、围堰截流移民搬迁安置
(一)搬迁安置任务及变更

贵州省围堰截流移民搬迁安置原规划涉及罗甸县的红水河、班仁、大亭、凤亭、罗妥、茂井、龙坪、沟亭8个乡(镇)22个村70个村民小组;1999年调查时围堰淹没和影响需搬迁2394人,拆迁各类房屋面积7.24万平方米,淹没耕地面积944.20亩,需搬迁集镇1个。2003年规划时,需生产安置移民3375人,搬迁安置移民2521人。

罗甸县在移民安置实施过程中,根据库区移民多为农业人口,历来所从事的主要职业是农业生产等,将原来以库周后靠安置为主要形式的移民安置方案,调整为在坚持“以人为本,以农为主,有土安置”的原则下,以“移民自主联系分散插迁有土安置为主,集中有土安置为辅,自谋职业无土安置为补”多种形式相结合的移民安置方式。另外,根据红水河集镇实际上不在高程290米水位线以下,不影响围堰截流等情况,决定将原《实施规划报告》在围堰截流水位线下迁建红水河集镇的方案,调整到第二期高程330米移民搬迁任务中实施。贵州省高程290米水位线下围堰移民搬迁安置计划任务实为333户1624人,生产安置1624人。

(二)监理实绩

1.搬迁人口

截至2003年9月15日,共落实高程290米水位线下移民搬迁安置316户1520人,占任务数(1624人)的93.60%;已落实移民安置耕地面积1447.98亩(全为调剂现有耕地);完成移民建房4800平方米,购房39280.50平方米,共拆除库区移民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42768平方米。

2.基础设施建设

完成了柏林、罗沟、板庚、罗悃4个移民集中安置点场地平整工程。

3.供水工程

柏林等4个移民集中安置点的供水工程已完成。

4.供电工程

柏林安置点完成架设100千伏变压器1台,板庚安置点完成架设100千伏变压器1台,10千伏线路 0.15 千米,罗悃安置点完成架设100 千伏变压器 1 台,10 千伏线路0.81千米。

5.道路复建

柏林安置点完成修建进场公路0.15千米,架设公路桥1座长12米,完成红水河镇复建施工公路3.25千米、红水河镇至元村机耕路5千米。

6.广播电视设施

已将移民的村庄广电补助费按人平均100元标准拨付给县广播电视局,确保了移民户户通广播电视。

7.文教卫项目

已将文教卫补助人按均300元标准拨付给县教育局,解决入学移民的就读问题。

8.红水河镇新址及相关专业项目

红水河镇新址平整及羊里大桥、中暮水库、古屯至红水河镇公路、罗苏至红水河集镇新址35千伏输电线路和电信线路等专业项目中,羊里大桥桥基桩开挖工程量已完成设计的85%;红水河镇新址完成了修建长3.25千米的施工道路和管道长1230米及与其配套的水泵房2座、10千伏输电线路1170米,蓄水池450立方米的临时供水工程。

9.生产安置

贵州移民所需的耕地,基本上是由移民自己与安置地的村、组自行对接得到的土地。对接土地时,移民人均耕地均不少于1亩水田。

10.库底清理

共拆除高程290米截流水位线下库区移民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42768平方米,完成任务数(46121平方米)的92.73%。林地清理和卫生清理须在水库截流之前,严格按库底清理的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清理完毕,确保移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顺利截流。

11.集中安置点

在建的柏林、罗沟、板庚、罗悃等四个移民集中安置点,计划安置移民 224 户1209人。

(三)监理综合评价

1.生产安置

移民人均耕地都在1亩左右,能达到当地村民的人均耕地水平,且耕作较为方便。移民安置区属于罗甸县境内社会、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具有可充分发挥农村二、三产业优越性的地理经济优势,移民户可经营商、饮、运输、服务等项目,增加收入。

2.生活安置

搬迁前,罗甸库区的移民都是居住在交通不便、信息不灵、基础设施较差、远离乡镇、环境较为恶劣的地方,搬迁后,上述各种条件都有了很大的改善。迁后的安置地点,交通便利,各种基础设施及公用设施配套齐全,饮用水直接接入移民家中,所用电网是国家电网,供电采用一户一表,由移民自行控制使用,学校、医院就在附近,生活环境较好。如边阳、沫阳、板庚、罗悃等历来就是大乡集贸市场,经济活跃移民可做生意,为移民今后增加经济收入带来了有利的条件。

移民原来的住房95%以上是破烂的木瓦房、土瓦房,砖木房和砖混房不到5%,人均住房面积约18平方米。移民搬迁后,多数移民户建了水泥砖混房,已搬迁安置的移民建(购)房人均住房面积约29平方米,户均建房面积139平方米,住房面积和房屋质量均高于移民搬迁前的水平。

3.资金使用及补偿兑现

移民局已对分解的实物指标进行公示,并遵照有关政策的规定,按照国家审定的补偿单价,由县移民局将实物指标补偿费按资金拨付计划支付给移民及实物产权单位。按审定的资金用途使用移民资金。

社会环境容量及社会效益。罗甸县实施以移民自主联系、分散插迁有土安置的移民安置形成后,移民主要安置在公路沿线经济发展较好,资源条件优越的边阳、沫阳、罗悃、班仁、大亭、凤亭、平岩、红水河、龙坪等乡镇的政府驻地,生产安置均为调剂耕地安置,人均达到0.70~1亩。虽然移民占用了安置区居民的土地,但多数是经协商其主动转让的,流转后并不影响其生活,相反,他们可以利用土地转让金改善其生产和生活。由于耕地的流转是移民与当地村民自愿协商形成的,移民搬迁安置后,双方很快就能和睦相处,当地政府还为移民办理了户口,提供各项服务,使移民与当地村民小组融合为一个行政整体。

(四)监理结果

2003年9月25~26日,贵州省移民开发办会同龙滩水电开发公司在罗甸县组织召开了龙滩水电工程围堰高程290米水位线下贵州库区移民搬迁安置阶段性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黔南州政府、州移民开发局,罗甸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移民局,国家电力公司中南院、国家电力公司贵阳院,龙滩水电站贵州库区移民监理部等单位的领导及专家。会议成立的阶段性验收委员会听取了黔南州移民开发局、中南院及综合监理的初验汇报。经与会人员讨论和评议认为,贵州省罗甸县移民办对2003年9月15日综合监理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已认真研究,对尚待搬迁的17户104人,已落实了去向和安置方式,制定了搬迁安置的具体时间和措施。其他建议也已逐条落实并实施了整改方案。同意会议的验收结论:通过验收,并定为优良工程。

(五)监理建议

罗甸县为典型的麻山地区,山高坡陡,适宜作为耕地开发的土地较少,不宜实施大量集中边片新开垦耕地安置移民的方案。下步的移民安置思路应考虑拓宽安置范围的方案,研究制定具体的操作方法。

对2002年以来及今后的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认真研究出行之有效的跟踪管理办法,加大移民搬迁和安置的协调配合;尽快明确罗甸库区红水河集镇迁建及与之相配套的中暮水库、古屯至红水河集镇公路等复建工程项目方案的实施,以便下一步移民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大实物指标核实工作力度,新增、漏测、误判的实物指标校核工作进度相对迟缓,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移民搬迁进度和实施规划工作的完成,也影响了高程290米围堰截流水位线下库底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建议加大该项工作力度,抓紧完成。

加强移民工作信息管理和信息反馈工作。做好移民安置各项统计及分析工作,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及时反馈到实施乡(镇)或移民群众,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服务。

二、下闸蓄水移民搬迁安置
(一)搬迁安置任务

龙滩水电工程下闸蓄水330米水位线下,淹没涉及贵州省黔南州罗甸、黔西南州望谟、册亨、贞丰4县9个乡(镇)24个村66个村民组,需搬迁12793人。复建专业项目包括4 个集镇、6 条四级公路、茂井大桥(287 米)、八总大桥(231.76 米)、机耕道95.86千米、改建35千伏输电线路50.40千米、复建10千伏输电线路52.90千米、修建4个集镇外部水源工程。

(二)监理实绩

1.搬迁安置人员

罗甸县完成1030户4838人、望谟县完成1250户6069人、册亨县完成541户2781人、贞丰县完成 23 户 115 人,共计 2844 户 13803 人,其中 1368 户 6604 人属过渡性安置。

2.集镇复建进度

4个集镇已基本完成土石方开挖。

3.专业项目复建

5条四级公路已基本具备通车条件,另有一个路段正在抓紧组织施工。电信光缆和输变电复建工程正在抓紧施工,不影响电站下闸蓄水。集镇外部水源工程中暮水库和红屯水库坝址土石方开挖已基本完成。

4.移民档案

库区4县对移民个人补偿补助费进行了以户为单位建立补偿卡片;集体补偿费(含企业)以权属单位权属人分别建卡立户;移民工程项目档案包括招标方案、招标文件、招标过程的相关文件资料、工程监理资料、工程设计资料等,分类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改进和完善了电子档案。移民档案基本上做到了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5.社会环境

自龙滩水电工程移民补偿投资概算调整以来,库区社会总体稳定。8月份后,黔南州及罗甸县组织了829名干部、黔西南州及3县组织了1000名干部组成移民工作队进村入户,与移民同吃同住,开展移民政策宣传,帮助移民群众搬家、抢收农作物,协调各移民安置点的生产、生活、用水、用电,并组建了卫生医疗队入库区开展医疗保健和卫生防疫工作,有效地推动了移民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了库区社会稳定。

6.库底清理

共拆除房屋44.63万平方米。对废旧材料已妥善处理,输电线路等已作了拆除,其他建筑物和构筑物已按规定作了相应处理;所有厕所、粪池、畜圈、垃圾场、墓穴等污染源均已进行卫生防疫和环保处理;库区各县灭鼠工作在省卫生厅的组织和指导下已全面完成,疫情监控系统已建立;园地清理工作已基本完成,林木清理正在进行中,可以满足下闸蓄水要求。

(三)监理评价

黔南州、黔西南州、罗甸、望谟、册亨、贞丰县下闸蓄水(高程330米)水位线下的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卓有成效,完成了330米水位线下移民全部搬迁工作,并得到了初步安置。专业项目和集镇复建按计划进行,库底清理基本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文件保护处理基本完成,移民资金运行安全,移民档案管理比较完整和规范。

(四)监理结果

监理部2006年9月20日提出监理报告后,贵州省黔南、黔西南州及涉及330米水位线下移民搬迁安置的4个县移民工作管理部门对照监理建议进行整改,落实相应措施。2006年9月25~28日,监理部参加由贵州省移民办会同省政府督查室、省发改委组织省有关部门、业主、设计和监理单位组成移民安置验收委员会,在库区两州四县自验和初验的基础上,对龙滩水电站下闸蓄水阶段高程330米水位线贵州库区移民安置工作进行了专项验收,形成了《龙滩水电站下闸蓄水阶段(330米水位线)贵州库区移民安置验收报告》,认同移民安置验收委员会的结论:贵州省库区2州4县完成了330米水位线下移民全部搬迁工作,移民得到了初步安置;专业项目和集镇复建正按照计划进行;库底清理基本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文物保护处理基本完成;移民资金运行安全;移民档案管理比较完整和规范;龙滩水电站下闸蓄水阶段(330米水位线)贵州库区移民安置工作基本满足下闸蓄水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五)监理建议

鉴于部分移民属过渡性安置,在住房、用水、用电、子女就学、医疗卫生等方面尚存在一定困难和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各县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加强后续工作,加强管理,消除各种隐患,切实把防灾减灾工作落到实处;对移民中的困难户特别是孤、寡、病、残等弱势群体要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照顾,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4县要加强对集镇场平、专业项目(特别是茂井大桥)复建工作的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已完成场地平整工程的集镇新址和安置点,要及时组织划分宅基地,让移民尽快进点建房,并抓紧办理用地手续。

(3)进一步落实好移民耕地对接,妥善做好移民生产安置,保证移民的生产生活不低于搬迁前水平。

(4)由移民办督促业主委托资质单位对330米水位线以下沿线村寨附近山体加强监视,进一步评估隐患,提出具体的应急预案、巡查预案。

(5)尽快按照调概后标准足额兑现各项补偿,落实兑现建设期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6)下闸蓄水后可能存在影响库区交通的问题,应加快相关工程复建进度,采取相应替代过渡措施予以解决。

三、竣工验收阶段移民搬迁安置
(一)监理评价

库区各县实际完成移民搬迁41150人(罗甸县16525人,望谟县14605人,册亨县7879人,贞丰县2137人,镇宁县4人),为国家审定数的90%,其中正常蓄水位375米以下39082人已于2007年全部搬迁完成,正常蓄水位375米线以上的随迁移民已完成搬迁2068人(黔南州1344人、黔西南州724人),为国家审定数的32.68%。对照国家审定的移民数,库区尚有4610人未进行搬迁,未搬迁的原因主要如下。

(1)部分移民原本承包和拥有的耕地较多,淹没后剩余耕地能满足其基本生计。如镇宁县,国家审定其搬迁人口为123人,实际仅搬了4人,又如贞丰县,国家审定其搬迁人口为4075人,实际只搬了2137人。

(2)由于受耕地资源容量的限制的影响,库区各县对接同等质量数量的耕地困难,生产开发难度极大,生产安置难落实。

(3)2009年10月14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黔府办函〔2009〕12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龙滩水电站贵州库区移民安置补偿有关问题的复函”同意了《龙滩水电站贵州库区无法落实生产安置移民耕地长期补偿方案》,并要求抓紧组织实施。贵州库区落实对淹没耕地采用长期补偿的方式来解决移民的长远生计问题,因此部分随迁移民考虑参加长期补偿,不需通过搬迁来进行安置。

(二)监理结果

2010年9月26~27日,贵州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在库区贞丰县主持召开了龙滩电站贵州库区正常蓄水位375米以下移民搬迁安置和水库淹没处理阶段性验收工作。参加验收的单位有贵州省发改委、国土资源厅、林业厅、水利厅、卫生厅、文化厅、维稳办、公路局、航务局,黔南、黔西南、安顺三市(州)政府、移民局,罗甸、望谟、册亨、贞丰、镇宁5县政府、移民局,龙滩公司、中南院、贵州库区移民综合监理部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和专家,中国大唐集团应邀派员参加验收会议。会议代表从淹没实物指标分解和补偿兑现、移民生产和生活安置、集镇和集中安置点建设、专业项目迁复建、档案资料整理、移民手续办理、移民资金管理使用、库底清理等方面进行了检查验收。验收委员会同意龙滩贵州库区正常蓄水位375米以下移民搬迁安置和水库淹没处理阶段性验收通过。 hCRsfooKmYeMBbU/IdPvYlGrplRzVRtqELzCmE/yLYtLkZ8QBOUIH8f9KH2VYw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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