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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移民搬迁安置

龙滩工程的移民搬迁安置分坝址施工区占地移民安置和水库淹没区(以下简称库区)高程375米以下占地移民安置两部分。

坝址施工区涉及3个乡镇、6个村、17个村民小组,至2008年搬迁人口为452人。

库区高程375米以下涉及广西、贵州两省(自治区)的10个县(广西的天峨、南丹、乐业、田林、隆林5县,贵州省的罗甸、望谟、册亨、贞丰、镇宁5县),48个乡(镇)、233个村、867个村民小组。规划至2008年搬迁人口为78206人(贵州45760人、广西32446人);全库生产安置人口80472人(贵州47122人、广西33350人),淹没房屋面积196万平方米、等级公路271.30千米、小水电站30139千瓦、水库(山塘)19座及其他专业项目。

2006年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龙滩水电站移民问题的有关指示精神,以《关于做好龙滩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投资概算调整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6〕172 号文),委托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对龙滩水电站移民补偿投资概算进行调整。2006年10月,国家发改委以发改能源〔2006〕2094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红水河龙滩水电站移民安置补偿投资概算调整的批复》予以批复,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投资概算(静态)由2000年审定的469922.19万元调整为959846.82万元,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462325.39万元(含龙滩施工区补偿投资14650万元),贵州省494021.43万元。

根据广西、贵州两省(自治区)印发的《龙滩水电站库区移民安置实施管理办法》,龙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实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总负责,分级管理、县为基础的管理体制。两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龙滩水电站广西(贵州)库区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任务及补偿投资包干协议》,将任务、资金、权利、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库区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有关部门。库区各级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有关部门按照下达的任务,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共同完成龙滩移民工作。

第一节 移民搬迁安置规模

一、区域及人数
(一)施工区

施工区征地需搬迁安置广西天峨县农村移民452人。

(二)水库淹没区

水库淹没区广西、贵州两省(自治区)需搬迁安置农村、集镇移民共78206人。涉及广西库区5个县32446人,贵州库区5个县45760人。

移民搬迁区域与总人数见表8-2。

表8-2 龙滩工程移民搬迁安置规划涉及区域人口总表

人口单位:人

注 表中人数分别为广西2003年11月、贵州2004年6月淹没实物指标落实人数按人口自然增长率推算到2008年规划水平年的规划人数。

二、项目内容
(一)农村移民搬迁安置

农村移民安置规划妥善安置因水库淹没影响的生产资料承载的那部分人口,即生产安置人口;恢复因水库淹没影响而需要建房的人口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配套建设必要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文教卫、商业等公共设施等。

生产安置人口以村民小组(自然寨)为单位计算。由于各村民小组年报耕地中旱地的数据存在误差,而水田面积相对较准,故在实际计算时基本采用按年报水田和受淹水田的面积计算,将1999年底的生产安置人口按12‰的人口自然增长率推算到2008年底,即为规划采用的生产安置人口数。经计算统计,库区10县到2008年底的生产安置人口为80472人(贵州47122人,广西33350人)。

库区各县根据生产安置人口,通过对逐村、逐组(屯)可供开发资源的调查,并与当地干部群众充分讨论,确定了各开发项目的规模。库区生产安置人口为80742人,除广西的天峨县有部分移民(4287人)需要出县进行安置外,其余76185人规划在本县内予以安置。其中74728人以大农业安置,占在本县内予以安置移民数的92.86%。在本县内安置的76185人中,规划开垦、改造和划拨耕地5.52万亩,开发果园2.15万亩,安置移民6.98万人;发展经济林及养殖业等安置移民0.49万人;其余1457人通过发展二、三产业安置。

规划外迁出县进行安置的移民4278人,已落实地点,不在安置规划之中。移民生产安置规划见表8-3。

表8-3 龙滩水库农村移民生产安置规划方案表

(二)集镇移民搬迁安置

龙滩水电工程集镇移民搬迁规划见表8-4。

表8-4 龙滩水电工程集镇移民搬迁规划表

注 原常住人口或其他移民是否迁入集镇,主要按照移民的意愿和集镇的安置容量情况调整确定。

三、专业项目复建

龙滩库区复、改建专业项目,包括等级公路、电力设施、邮电通信及广播电视设施,文物及矿产资源、工矿企业等。根据库区移民安置规划方案,按照原标准、原规模、恢复其原有功能的“三原”原则进行专业项目复(改)建。

(一)等级公路

龙滩广西库区公路复建总长度215.21千米,包括路线长度209.47千米,渡口码头4个共3500米,大中桥 2016 米,隧道 220 米。其中有天峨至三堡公路穿洞河段,复建4.10千米,大桥一座,长164米;天峨至更新公路百河段,复建22.49千米,大中桥3座,共长350米;天峨至乐业公路向阳段,复建41.11千米,大中桥4座,共长762米;天峨至乐业公路下老段,复建40.10千米,中桥一座长60米;向阳至和平公路复建4.55千米;八念至下老公路复建里程4.29千米;百西至八王公路复建12.14千米,渡口码头长1300米;三堡至白龙公路白龙段复建2.60千米,渡口码头长1400米;乐业至望谟蔗香雅长段复建38.54千米,大桥1座长150米,渡口码头长700米;乐业至田林公路乐业段复建21.20千米,大中桥3座共长200米;乐业至田林公路田林段复建23.98千米,大中桥3座共长330米,隧道一座长220米;田林至八渡公路八渡渡口复建0.10千米,渡口码头100米。

龙滩贵州库区公路复建长度222.71千米,其中路线长度215.84千米,渡口码头5个共3423米,大中桥3279.40米。其中:册三线三岔河段复建5.33千米,大桥1座长110米;册三线边外河段复建9.52千米,大中桥3座长459.10米;册三线岩架段复建9.16千米,大桥2座长599米;罗甸至凤亭公路复建63.03千米,大中桥8座长788.75米;八茂至高圩公路狗头寨段复建11.28千米,中桥1座长35米;边外河至缝亭公路顶防段复建2.39千米,大桥1座长152米;古屯至红水河镇公路复建16.75千米,特大桥1座长355米;望谟至渡邑公路昂武段复建60.25千米,大中桥5座共长445米;望谟至蔗香公路蔗香段复建9.77千米,大桥1座长 215.50 米,渡口码头引道长 973 米;蔗香至板陈公路复建8.05千米,望谟至贞丰公路乐园段复建10.97千米,中桥1座长40米,渡口码头引道长 374 米;册亨马午桥至百口新址公路复建里程4.13千米,八渡火车站至八渡渡口公路复建里程1.1千米,渡口码头150米;贞丰县白层桥至平赖公路5.28千米,大桥1座80米;望谟至贞丰公路乐园段2.99千米,渡口码头396米;镇宁县鲁容至良田公路坝草段2.5千米。

移民安置项目天峨县布柳河大桥

(二)货运码头

龙滩库区共规划复建货运码头五处,即贵州罗甸县红水河镇羊里码头、望谟县蔗香集镇码头、册亨县岩架集镇码头、贞丰县白层乡码头、镇宁县坝草乡码头。其中,坝草码头、白层码头为利用原有码头,增设为高水位码头,其他3处均为新建。

(三)输变电

龙滩库区需拆迁、复建、新建输变电项目有35千伏变电设备18680千伏安,其中有贵州库区罗甸县的茂井变630千伏安、红水河变3150千伏安;望谟县的蔗香变3150千伏安、双河变2000千伏安、乐元变3150千伏安。广西库区的天峨县向阳变1600千伏安、坡结变1000千伏安、下老变2000千伏安;乐业县的百中变1000千伏安、南丹县的月里变1000千伏安、35千伏线路80.50千米,其中有贵州库区的罗甸县26千米、望谟县35千米;广西库区的天峨县17.50千米、南丹县2千米。10千伏变电设备28515千伏安,其中有贵州库区罗甸县16775千伏安、望谟县2295千伏安、册亨县1710千伏安、贞丰县900千伏安;广西库区天峨县5015千伏安、乐业县1480千伏安、田林县260千伏安、南丹县80千伏安。10千伏线路692.90千米;贵州库区罗甸县158.40千米、望谟县110.40千米、册亨县100.20千米、贞丰县59.90千米,广西库区的天峨县164.60千米、乐业县66.10千米、田林县26.50千米、南丹县6.80千米。

(四)电信

按照原标准、原规模恢复其原有功能的原则建设,电信项目主要有:架空明线74.50千米、光缆195.90千米、电缆61千米、交换机2296门10处、寻呼台1处。其中:贵州罗甸县,架空线路42.50千米、光缆96.50千米、电缆11千米、交换机384门3处;望谟县,架空线路11千米、光缆49.60千米、电缆4千米、交换机512门3处;册亨县,光缆22.20千米、电缆8.60千米;贞丰县,光缆4千米、电缆4.40千米。广西天峨县,架空线路21 千米、电缆 3.98 千米、交换机 768 门 2 处;乐业县,光缆 5 千米、电缆23.72千米、交换机 632 门 2 处、寻呼台 1 处;田林县,光缆 18.60 千米、电缆 5.30千米。

(五)工矿企业

受淹的工厂在原有规模和标准的基础上搬迁复建的有:贵州罗甸县龙泉铁合金厂、坝王河铁合金厂、铁厂、靖绥冶炼厂和工业硅厂等5家冶金企业,康黔公司、民政板材厂、桂兴板材厂、夏友砖厂、华晖砖厂和匀甸板材厂等6家建材企业,茂井桐油厂、沙井桐油厂、兴茂桐油厂、福平桐油厂、东北桐油厂、八总桐油厂和红水河桐油厂7家桐油加工企业,1个特种水产养殖场;望谟县有桐油、糖厂、粉厂3家企业;册亨县有岩架桐油加工厂、纳碰桐油厂和百口松香厂3家企业;贞丰县有2个糖厂。广西天峨县有红水河、茂井、兴茂、福平、东北五个 5 个桐油厂;雅长林场有木浆制品厂、木材加工厂等 5 家企业。

低压供电网及广播电视项目纳入集镇、移民安置点工程项目中,并同步施工投入使用。

库区淹没的其他项目,包括文物、水准点、水文站等迁建工作,在实施规划阶段均与有关专业部门达成协议,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

(六)库底清理

库底清理项目包括建筑物的拆除与清理,污染物的卫生清理,森林砍伐与林地清理以及为发展各项事业而必须的特殊清理。

特殊清理的范围是各部门或单位选定的水产养殖场、捕捞场、游泳场、水上运动场、航线、码头、港口、供水工程的取水口等所在区域,由部门按要求自行进行清理。

库底清理主要实物指标见表8-5。

表8-5 库底清理主要实物指标表

第二节 移民搬迁规划与补偿投资审定

一、规划编制

1999年7月5日,龙滩水电工程筹建工作协调会议明确要开展修编龙滩水电建设工程移民搬迁安置规划,确定工程的总概算。这一工作委托中南院承担。

1999年8月,中南院编制了《红水河龙滩水电站水库淹没实物指标调查测量任务书》和《红水河龙滩水电站水库库岸稳定性调查(复核)勘测工作大纲》,明确了1∶2000地类地形图的测量范围、测量技术要求及库周区地质查勘的范围、主要技术要求、完成测量和地质查勘的工作时间。1999年9月至10月上旬,委托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承担龙滩库区遥感调查工作。11 月上旬,水库淹没实物指标全面复核,外业工作开始进行,有关库区各县抽调了国土、农业、城建、林业等部门人员参与调查。中南院地质人员于2000年 3 月开始对移民搬迁安置区乡集镇新址、100 人以上的村庄新址进行地质勘察。

中南院的外业工作于2000年1月底基本完成,2000年3月初基本完成了淹没影响人口、房屋和专业项目指标的统计工作,选择了量算淹没土地面积的协作单位,及时开展淹没各类土地面积的量算工作。2000年3月9~12日,由广西库区移民开发局、贵州省移民办主持,分别在南宁、贵阳召开了由省(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市(州)、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参加的龙滩水库移民安置规划工作会议,重点总结了水库淹没实物指标调查工作,认真讨论了《规划大纲》,并根据《规划大纲》的要求对各项规划设计工作做了具体安排。3月18日,国家电力公司在长沙主持召开了龙滩水电站设计工作会议,会议要求中南院在2000年6月底前完成龙滩水电站可行性研究补充报告。并明确:“广西、贵州两省(自治区)政府应在龙滩可研补充报告审查后出具承诺函,认可实物指标,承诺按移民安置规划方案和国家批准的水库淹没处理补偿投资,可行性研究补充报告上报后,编制移民安置实施计划,由两省(自治区)政府和龙滩公司签订实施协议,做好移民安置工作”。

2000年3月初至4月底,中南院组织近200名测量、城规、地质和物探技术人员深入库区各县开展移民安置规划修编工作。5月15~26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公司到龙滩水库调查研究,广西、贵州两省(自治区)计委、交通厅、建设厅和移民主管部门等单位参加,对本阶段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提出了咨询意见。

2000年6月上旬,中南院提出《龙滩水电站水库淹没及移民安置规划专题报告》(初稿)。6月中旬,提出了《龙滩水电站可行性研究补充报告水库淹没处理专题报告》(送审稿)。6月23日在贵阳市召开了龙滩水电站建设领导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会议明确了广西、贵州两省(自治区)采用统一补偿标准,即防护林面积单独计列并按广西灌木林的标准补偿,其他土地和有关税费均按两省(自治区)规定下线的算术平均值计列,耕地复垦费平均按6000元/亩计列。中南院根据《审查意见》和第二次会议的意见对送审稿进行了修改,提出了审定本。

二、补偿投资审定与概算调整
(一)国家审定补偿

依据1991年国务院第74号令公布实施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家经贸委 2000 年 6 月 28 日审定对龙滩施工区移民搬迁的补偿投资为8375.19万元;审定龙滩库区的水库移民补偿投资为46.16亿元(含税费),其中广西部分21.49亿元,贵州部分24.67亿元。

(二)补偿概算调整

2006年4月龙滩水电工程移民补偿投资概算进行调整后的水库补偿投资为95.98 亿元(含税费 5.81 亿元),其中贵州库区为 49.40 亿元,广西部分为 46.58 亿元(含龙滩施工区补偿投资1.47亿元)。龙滩水电工程补偿采用施工区与库区统一标准,贵州库区与广西库区同一标准的原则。

补偿单价调整前后对照情况见表8-6~表8-7,龙滩工程征地及移民补偿费用汇总见表8-8。

表8-6 补偿单价调整前后对照情况表 单位:元/亩

续表

表8-7 房屋补偿单价调整前后比较表 单位:元/m 2

表8-8 龙滩工程征地及移民补偿费汇总表 单位:万元

续表

续表

第三节 移民搬迁安置管理

一、安置原则

按照“政府负责、投资包干、业主参与、移民监理”的移民搬迁安置方针,依照以下原则由当地政府按实际情况作出安置规划。

根据当地自然资源,因地制宜,合理开发,以土地为依托、大农业安置为主,尽可能重新调整土地和适当发展二三产业进行安置,当地资源不够充裕时,尽可能考虑外迁安置。

照顾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农村移民(包括同村寨中虽没有受淹但按民族习惯需要随寨迁移人口)原则上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成建制集体安置,对随寨迁移人口一并进行安置;移民村庄迁建规划要合理用地、节约用地,与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根据移民自愿和本人的实际情况,由移民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集镇安置、建设移民点集中安置、部分移民就地后靠、自主插迁分散后靠安置、自谋职业、投亲靠友、单位安排等其他方式安置移民。

合理布局农村移民村庄和乡(镇),优化配置其交通、水利、供电等基础设施,使移民能长治久安;乡(镇)内部设施规模,应结合现状,以恢复原有功能为设计依据,并为远景发展适当留有余地。

尽可能把移民安置在正常蓄水位400米方案以上。移民安置方案应充分注意协调环境保护和生产开发、居民房屋迁建关系,防止和控制水土流失。

二、工作思路

龙滩公司在移民搬迁安置中提出并实践了“库坝一致,迁安兼重”和“开发性移民”的工作思路。以往,国内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一般较主体工程开工早,不少项目业主为了争取主体工程的早日开工,抢时间、赶进度,对施工区的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采取的是建设征地的办法,侧重移民搬迁工作,对施工区移民重新安置、生产开发等重视不够,曾出现施工区与库区的搬迁方式和补偿标准不一样,移民享受的待遇不一样等问题,对移民的后续生活保障影响较大。为了避免类似现象的出现,龙滩公司于1999年在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即请求广西库区移民开发局介入龙滩施工区征地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管理,并共同委托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公司为施工区移民综合监理单位,提出了“库坝一致,迁安并重”的工作思路,即施工区与库区工作管理一致、补偿标准一致,移民待遇一致,搬迁安置并重。并按照国家审定的施工区移民安置实施规划,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资金落实到位,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施工区征地移民搬迁安置任务,并组织移民进行生产开发,使施工区移民生活安定,又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三、项目管理

龙滩工程移民工作领导协调小组于2000年6月委托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水顾问集团)组织编写《龙滩水电站移民安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贵州省人民政府、龙滩公司执行。2002年8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桂政发〔2002〕42文印发《龙滩水电站移民安置实施管理办法》、2006年8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又以桂政办电〔2006〕208号文印发《关于补充完善龙滩水电站广西库区移民安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2002年5月8日,贵州省移民办以黔移办发〔2002〕32 号文印发《龙滩水电站移民安置实施管理办法》。上述文件分别下发至库区各有关市(州)、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执行,明确了龙滩工程征地移民工作各参与方的工作职责和范围等内容,保证了龙滩库区移民工作按工程进度完成阶段性任务和按计划发挥工程效益。

(一)规划设计管理

移民安置实施规划由受委托的设计单位在地方政府的配合下,依据国家审批的《龙滩水电站可行性研究补充报告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专题报告》,按国家和省(自治区)有关移民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规定编制。

移民安置实施规划报告由受委托的设计单位编写,经省(自治区)审查后提交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同时抄报龙滩公司。移民安置规划实施过程中各类专题报告由省(自治区)库区移民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国家审查批准的移民安置实施规划在实施中如需作重大变更,须专题逐级报审。

移民安置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设计,由项目管理责任单位或受其委托的建设单位进行单项设计委托和管理;移民安置生产项目,需要作单项设计的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设计管理。

经国家批准的移民安置项目,不得自行增减、调整规模和标准或变更设计。在项目实施中,因特殊原因且有正当理由,确需增减、调整建设规模和标准或变更设计的,可由项目管理责任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提出专题报告,由设计单位核定,经移民综合监理单位审核,报省(自治区)移民主管部门,后商龙滩公司按规定审批。

承担移民安置实施规划编制的设计单位,分别在有移民安置任务的县设立设计代表机构派驻现场设计代表,配合市(州)、县人民政府及其移民主管部门做好移民安置实施的有关工作。

承担移民安置项目设计的单位,按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派出项目建设的设计代表,协助项目管理责任单位或建设单位完成项目建设。

市(州)、县移民主管部门根据移民安置实施规划和建设工期要求,在设计单位配合下,编制移民安置项目的实施年度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

省(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商龙滩公司在每年12月底前组织审定并批复年度计划,省(自治区)库区移民主管部门于次年元月初下达。未列入年度计划批准的项目不能实施。

移民安置工作的实施须严格执行批准的年度计划。当年度计划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实施而需要调整变更时,应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专题报告,说明原因并提出变更计划,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库区移民主管部门,并抄送龙滩公司和移民综合监理单位。综合监理单位应对项目变更计划提出审核意见,提交省(自治区)移民主管部门和龙滩公司。变更计划由省(自治区)移民主管部门商龙滩公司并报省(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批后执行。

(二)资金管理

国家审定的水库淹没处理补偿投资和施工区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总称移民资金。内容包括:农村移民补偿费、集镇迁建补偿费、专业项目复建补偿费、防护工程费、库底清理费、其他费用(含勘测规划设计费、实施管理费、技术培训费、监理费)、预备费、有关税费、利息(上述费用在拨付、周转中所发生的银行存款利息)等。

移民资金实行省(区)、市(州)、县三级包干责任制,市(州)、县人民政府及其移民主管部门按签订的移民安置任务和投资包干协议或责任书的要求管理、用好移民资金,发挥其效益,保证移民安置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完成。

移民资金的使用必须依据国家审定的水库淹没处理补偿投资和施工区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算及移民安置规划,实行专款专用,不得侵占和挪用。市(州)、县人民政府必须加强领导,定期检查督促和审计,确保移民经费的合理规范使用。

龙滩公司根据签订的移民安置任务和补偿投资包干协议,按照批准的资金使用年度计划和移民安置项目实施进度,按期、足额向省(区)移民主管部门拨付。省(区)移民主管部门按季度向龙滩公司报送移民资金使用统计报表。

省(区)移民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审定的水库淹没和施工区实物指标、移民安置实施规划和补偿投资概算,编制移民资金分解分配方案,由省(区)人民政府批准下达到市(州)和省(区)属有关主管部门。市(州)及省(区)属有关主管部门按此编制相应的分解分配方案并按批准下达的移民资金分解分配额实行包干使用。

移民资金必须按项目计划安排使用。没有项目计划,不能使用移民资金。

1.农村移民补偿资金管理

农村移民补偿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移民安置项目实施年度计划负责安排使用。

根据省(区)人民政府下达的资金分解分配方案,由县级人民政府依据审定的本县淹没影响实物指标、移民安置实施规划、方案以及补偿标准,将资金分解到水库淹没涉及的村民小组、移民户及移民安置项目上,分别建立账户,并向移民张榜公布。对移民户补偿资金应制发补偿手册,接受群众监督。

移民户补偿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依据国家审定的标准和数量与移民户签订安置协议,按搬迁安置进度兑现资金,保证移民户能如期搬迁,保证移民生产生活安置认真落实。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移民安置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用于移民安置生产项目;没有移民生产安置人口的村民小组,其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可由其提出生产开发项目使用计划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由村民小组掌握使用。

经批准自谋职业、投亲靠友安置的移民,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支付和使用,按省(区)有关规定执行。

与移民生产安置无关的项目不得使用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

农村移民安置基础设施补偿费由县级人民政府按项目实施年度计划使用。

2.集镇迁建补偿资金管理

移民户和单位的补偿项目资金,由县人民政府与补偿对象签订协议,分别建立补偿账户,并张榜公布。对移民户补偿资金应制发补偿手册,接受群众监督。根据项目实施年度计划的安排,按协议兑现资金。

集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由县人民政府按照实施年度计划,依照签订的合同拨付资金,项目竣工后及时办理工程审计结算。

3.专项复建补偿资金管理

工矿企业、专业项目复建补偿费的管理,由省(自治区)移民主管部门、市(州)、县人民政府根据项目实施年度计划的安排,按与项目权属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签订的责任书或复建合同拨付资金,工程竣工后及时办理工程审计结算。

防护工程项目资金的管理,由县级人民政府依据项目实施年度计划的安排,按签订的防护工程建设合同拨付资金,工程竣工后及时办理工程审计结算。

库底清理费的管理,按国家审定的移民安置实施规划分配并由市(州)、县及区属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包干使用,按照年度计划用于库底清理工作。

4.其他费用管理

(1)勘测规划设计费。专项用于龙滩水电站移民安置实施规划的编制,由省(自治区)移民主管部门统一掌握,商龙滩公司,按年度计划使用。

(2)实施管理费。由省(自治区)、市(州)、县三级移民主管部门用于其办公生活用房、设备购置、办公、福利、差旅等管理费用,按年度计划使用。

(3)技术培训费。用于提高农村移民生产技能、文化素质和移民干部管理水平的培训及相应设施的配置,由省(自治区)移民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使用。

(4)监理费。用于移民综合监理工作,由龙滩公司商省(自治区)移民主管部门,按监理合同的规定拨付。

5.预备费管理

基本预备费主要用于解决水库移民安置实施不可预见而又必须解决的问题。

基本预备费的使用,由县级人民政府或项目责任单位提出专题报告,经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查,签署意见,逐级上报,由省(自治区)移民主管部门及龙滩公司共同组织有关单位审核后,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其他有关税费的管理,根据国家审定的耕地占用税、森林植被恢复费、耕地开垦费的额度,按省(自治区)有关规定使用。

(1)资金节余及银行存款利息管理。移民项目的费用采取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原则管理。对移民搬迁、安置项目通过优化规划设计方案和加强管理等措施在包干经费以内节余的资金,归项目责任单位管理使用,主要用于其他移民安置项目包干经费的调剂;移民资金在银行存款所产生的利息,可用于调剂弥补其他项目经费的不足和奖励完成该项目任务成绩突出的有关单位及人员,具体使用办法另行规定。

(2)财务管理。县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在移民主管部门内设置专门的财务部门,配备专职财会人员,建立健全财会制度和会计监督;各级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建立健全移民经费拨付程序,严格按计划、程序和制度拨款、用款;财会人员要依法建账,加强会计核算。根据会计制度和龙滩公司要求,按时编报财务报告;各级领导要支持移民主管部门会计人员的工作。移民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对本单位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拨付非移民项目和支付违规、违纪资金;移民经费的使用纳入重点审计对象,由政府审计部门对移民经费使用情况和会计报告进行专门的审计。各级移民主管部门应按审计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同级人民政府、审计部门、上级移民主管部门,并送龙滩公司和移民综合监理单位。龙滩公司对移民经费使用情况有知情权,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重大问题应及时通报省(区)移民主管部门。

第四节 农村移民生产开发

根据库区10县安置人口计算成果,到2008年,库区安置人口为80472人,其中:贵州库区47122人,广西库区33350人。

一、生产开发实施原则

根据各县移民环境容量分析确定的范围,调查各安置区资源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实施。

(1)尽可能确保移民有一份基本的土地,应优先选择种植业、养殖业等移民适宜开发的项目,有条件时,适当发展二、三产业,或采取其他方式安置移民。

(2)对进入乡(集)镇安置的农村移民,通过分析其生活来源,根据市场容量和移民的谋生技能,慎重选择安置项目及规模。

(3)尊重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习惯。

(4)进行生产安置规划时,首先在本组、本村、本乡(镇)内利用本地的各种资源,选择生产开发项目安置移民,如缺少可供开发的资源,应首先考虑在相邻村民小组、村、乡(镇)调剂土地进行生产安置,或出县外迁安置。

(5)生产安置规划应与移民村庄的迁建选点密切结合,满足合理的耕作半径要求。

(6)对外迁移民的生产安置,安置区要尽量调整出成片的土地作为移民的生产开发基地。

二、生产开发总体规划
(一)概况

龙滩水库建成后,库周交通得到大大改善,为安置龙滩水库的农村移民提供了较好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因此规划的重点是发展粮食生产和亚热带水果及经济作物,适当发展养殖业和二、三产业。

库区各县根据安置规划,通过逐村、逐组(屯)可供开发资源的调查,并与当地干部群众的充分讨论,确定了各开发项目的规模。除广西的天峨县有部分移民(4287人)规划需要出县进行安置外,其余76185人规划在本县内予以安置。县内安置部分规划的开发土地总面积为114087亩,人均1.5亩/人,74728人移民安置在大农业,即通过开垦符合水土保持要求的耕地、开发果园、发展经济林及养殖业等安置移民,占本县可安置人口的98.09%,规划库区1457人通过二、三产业安置,占全库县内安置人口1.91%。

(二)种植业

龙滩库区县内安置的 76185 人,规划69819人通过种植业开发予以安置,占库区本县可安置人口的91.64%,其中贵州库区种植业开发安置44688人,占贵州部分生产安置人口的94.83%,广西库区种植业开发规划安置25131人,占广西本县内可安置总人口的86.47%。库区两省(区)共开垦水田39108亩(未含宽度小于 1 米的田坎),其中贵州24700亩,广西14392亩;规划开发以柑橙、龙眼、荔枝为主的果园 21298亩,其中贵州15243亩,广西6055亩;开垦符合水土保持要求的旱地12798亩,其中贵州5958亩,广西6840亩。

广西天峨县林佑村移民土地生产开发

(三)林业

因地制宜,发展用材林和经济林。规划发展以生产木材为主要产品的用材林600亩、发展以板栗、油桐为主的经济林37310亩,共安置移民 3761 人。其中贵州规划经济林9680亩,安置移民968人,占贵州安置总人口的2.1%;广西规划用材林和经济林分别为600亩和27630亩,安置移民2793人,占广西安置总人口的9.6%。

(四)养殖业

养殖业发展项目主要包括利用库汊采取拦养、网养和塘养多种方式养鱼,以及发展养牛、养羊等其他养殖。规划库区养殖业安置1148人,占可安置人口的1.51%,其中贵州安置796人,占贵州安置总人口的1.69%;广西养殖业安置352人,占广西安置总人口的1.21%。

(五)二三产业

根据库区各县移民环境容量分析成果,有27个村(贵州省17个村、广西10个村)土地资源比较紧张,但这些村组地处集镇或集镇附近,交通方便,居民素质较高,具有从事二三产业的基础条件。各县根据当地的资源条件和市场的需要着重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和储藏、保鲜及小型建材、运输、服务等项目,规划共安置移民1457人,其中贵州670人,占贵州安置人口的1.42%;广西规划安置787人,占广西各县安置总人口的2.71%。

三、生产开发难点

龙滩库区生产开发过程中逐渐凸显人多地少,人地对接矛盾突出的现状,农村移民主要是采取有土安置的办法,故只能在有限的耕地资源中降低耕地安置标准。在对水库移民实施有土安置的方式时,移民得到的耕地,无论数量、质量均比淹没前减少和降低,不能很好地满足部分移民搬迁后的生产安置需求。

(一)贵州库区

2007年秋冬,贵州库区移民综合监理部在贵州省移民办的支持下,会同贵州库区各州(市)、县、设计部门共同对已迁移民耕地落实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贵州库区已对接落实耕地的移民仅有 2 万人,人均对接耕地 0.73 亩,为淹没前人均 1.02 亩的71.5%,占已迁需有土安置移民人数3万人的65.5%;未对接耕地和长远生计无保障的移民达1万余人,占35%。

(二)广西库区

广西库区河池市的天峨县移民对接土地平均为水田0.3亩每人或旱地0.6亩每人,均未达到设计规划标准;百色市的乐业县、田林县的移民耕地对接工作滞后不前,需生产安置9224人口中,仅完成新造水田506亩。生产开发不落实的现状,制约着龙滩库区移民经济生活的提高和改善。

四、库区淹没耕地长期补偿

龙滩库区山高坡陡,土地资源匮乏,移民生产安置工作滞后。实际情况表明:现行的以土地安置为主,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移民安置方式不能全面解决龙滩库区移民生产安置问题。为了更好地保障移民长久的生活水平,实行长期补偿移民的安置方式被采用。

(一)目的

耕地长期补偿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以淹没耕地的地类、面积和审定的年产值,对其所有权人(集体经济组织)或法定承包人进行长期逐年补偿。

对无法落实生产安置的移民和涉淹农户实行耕地长期补偿,是对原移民安置规划的补充和完善,目的是保证水库淹没后移民和涉淹农户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二)政策依据

2008年2月,贵州省移民办编写了《龙滩水电站贵州库区水库淹没耕地长期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2008年3月,由贵州省移民办牵头,组织黔南、黔西南州移民局,电站业主、设计、移民综合监理等单位,共同对龙滩水电工程贵州库区未落实生产安置的移民和拟采取长期补偿问题进行专题调研。

2008年7月17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在《关于龙滩水电站贵州库区淹没耕地实行长期补偿问题的批复》(大唐集团规〔2008〕516号)中明确:“为切实有效地解决龙滩水电站贵州库区生产安置不落实移民的长远生计问题,确保库区社会长期稳定和龙滩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龙滩水电站贵州库区实施淹没耕地长期补偿方案是比较现实的,应配合地方政府稳步推进”。

龙滩公司为确保库区移民补偿政策“一库一策”,于2008年9月1~2日组织广西、贵州两省(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改委、移民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在贵阳市召开龙滩水电工程库区移民安置工作研讨咨询会。会议上,龙滩库区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表示库区移民补偿必须坚持“一库一策”。

2009年5月4日,广西、贵州两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及移民主管部门在贵阳召开了龙滩库区移民安置问题座谈会议,对龙滩库区淹没耕地实行长期补偿议定了两项重大问题:一是明确解决龙滩水电站移民安置问题的原则:“同库同策”;二是明确对龙滩无法落实生产安置的移民实施耕地长期补偿办法,统一了长补的对象、范围、标准、时限、程序、保障措施、工作费用等。

2009年10月14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黔府办函〔2009〕12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龙滩水电站贵州库区移民安置补偿有关问题的复函》原则同意《龙滩水电站贵州库区无法落实生产安置移民耕地长期补偿方案》,并要求抓紧组织实施。2010年1月19日,贵州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安顺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了《龙滩水电站贵州库区无法落实生产安置移民耕地长期补偿实施细则》,明确2010年8月31日为耕地长期补偿手续办理截止日期,自2011年起每年的4月、10月各兑现一次长期补偿资金。贵州库区无法落实生产安置移民耕地长期补偿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2009年2月18日,广西人民政府以桂政发〔2009〕18号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广西水库移民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创新移民工作思路,做好长期补偿移民安置方式的研究探索和推广工作,在完善长洲水利枢纽淹没耕地长期补偿各项办法的同时,开展龙滩水电站库区长期补偿的调研论证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移民工作管理局已将广西库区的长期补偿方案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一经批准,立即组织实施。

(三)补偿范围和对象

(1)范围。水库淹没征占用的水田和旱地。对由水田和旱地演变而来,补偿标准高于水田和旱地的城郊菜地、菜菜稻田、菜稻田、甘蔗田、菜旱地、园地等,对应水田和旱地地类部分纳入长期补偿;高出水田和旱地地类标准的补偿费,兑现给法定承包人。国有土地(耕地)、集体未承包的耕地,陡坡地、鱼塘、林地、园地和荒山草坡地等不纳入长期补偿范围。

(2)对象。为龙滩库区和枢纽区无法落实生产安置的移民以及自愿退回已领取的耕地补偿费后,要求参加长期补偿的移民和涉淹农户。对无法对接耕地或开垦耕地的移民,按其被淹耕地面积、地类实行长期补偿;对已对接耕地或开垦了耕地的移民,在移民群众自愿的情况下,可按淹没耕地与对接耕地的面积之差实行长期补偿,或一次性退、扣回已领取的土地补偿费后参加长期补偿。

依此标准,截至2010年8月31日止,贵州库区参加耕地长期补偿的移民和贵州库区参加耕地长期补偿的移民和涉淹农户共计10390户48173人,其中移民5346户25916人,涉淹农户5044户22257人。实行长期补偿的耕地面积为23408.71亩(水田16030.06亩,旱地7378.65亩),人均参加长期补偿的耕地面积为0.49亩(移民为0.59亩,涉淹农户为0.37亩)。库区各县分别为:罗甸县 9429.342 亩(水田 6586.21 亩,旱地 2843.132亩),望谟县5505.666亩(水田5459.045亩,旱地46.621亩),册亨县5356.21亩(水田3411.11 亩,旱地 1945.10 亩),贞丰县 3121.9331 亩(水田 574.2938 亩,旱地2547.6393亩)。镇宁县未选择长期补偿。

(四)补偿标准和时限

1.标准

2009年及以前,以国家审定的耕地年产值(水田1247.50元/亩、常年旱地为850.50元/亩)兑现补偿。2010年以后,原则上每3年一次,由广西、贵州两省(区)移民主管部门商龙滩公司依据省级统计部门公布的价格指数,对补偿标准进行调整。

2.时限

长期补偿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到水电站报废年止。

第五节 主管部门实施内容

一、龙滩公司
(一)调查核实

委托设计单位逐项逐类开展实物指标的调查、丈量等工作,核对农户和单位的耕地、山林、园地面积,以及零星果木、房屋等数据。按要求对所涉及的搬迁人口、拆迁房屋面积、附属建筑物、农村小水利水电项目及专业复建项目(含交通道路、广播电视、输电线路)以及搬迁坟墓等,一一调查核实,并将各项实物指标分解落实。审定征地移民实物指标分解数据后与当地政府签订确认协议。

(二)规划审查

组织对龙滩工程施工区占地移民安置和专项迁建规划的编制工作,并配合广西库区移民开发局对规划进行技术审查;组织开展龙滩库区移民安置实施规划的编制工作,并配合广西、贵州两省(自治区)移民主管部门对库区集镇建设、公路桥梁复建等项目进行技术审查。

(三)政策宣传

会同广西库区移民开发局、贵州省移民办共同编写了《龙滩水电工程移民政策宣传提纲》,印发到每户移民及移民工作人员手中,使各级干部和广大移民知情知理,积极配合政府做好搬迁安置工作;使库区各级政府、相关单位及部门、移民工作者及广大移民全面了解龙滩水电工程各项补偿政策、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保持库区社会稳定,稳步推进移民工作。

(四)现场管理

参加广西、贵州两省(自治区)移民主管部门组织召开的一系列移民工作会议,会同有关单位深入库区各县移民集镇、移民集中安置点、专项复建项目建设现场,协调处理移民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广西库区移民集镇点基础设施项目变更等问题,罗甸古屯至红水河镇公路(桥)改建、库区复建公路建设及布柳河特大桥的施工、贵州库区册三线道路受淹及岩架大桥建设、罗甸县罗妥乡“3.17”地震受灾、库区拉喊和新寨村庄滑坡体、罗甸库区地质灾害影响企业搬迁处理、库区因蓄水影响地质灾害处理等问题,都是在参与现场管理中予以妥善解决的。

(五)资金管理

协调广西、贵州两省(自治区)移民主管部门,完成《龙滩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任务及补偿投资包干协议》的签订。协议签订后,做好资金筹措并及时拨付移民补偿投资,监督移民资金的使用等工作。

(六)验收管理

根据移民工作分阶段实施、整体推进的安排,协调广西、贵州两省(自治区)开展施工区、高程290米以下围堰区、高程290~330米下闸蓄水、330~355米蓄水发电、高程355~375米竣工验收的各阶段移民搬迁验收管理工作。

(七)度汛管理

每年汛期密切关注库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移民安置点和机耕道等高边坡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问题。在汛前分别致函广西、贵州两省(自治区)移民主管部门,要求做好库区度汛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高边坡进行加固处理。两省(自治区)移民主管部门专门部署,要求库区各市(县)加强监督,做好防汛预案。同时,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及时将龙滩水库坝前水位及水情预报等水文信息每天按时通报至两省(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库区各级主管部门,配合做好防洪度汛工作。

(八)安全保障

2003年9月27~28日召开龙滩水电工程广西库区围堰截流水库淹没处理第一阶段验收会议,强调要树立起“安全第一”的理念。在下闸蓄水前,再次全面开展深入细致的安全检查工作。工程建设期间每年的汛前,龙滩公司分别致函广西、贵州两省(自治区)移民主管部门,要求做好龙滩库区的度汛工作。广西、贵州两省(自治区)移民主管部门均做了相应的部署,要求库区各市(县)在做好防汛预案的同时更要加强监督巡视,以确保移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龙滩工程的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中没有发生过安全事故。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

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移民安置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体制。龙滩广西库区的水库移民工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的大力支持下,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发展委的积极协调下,由广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管理工作。

广西区政府龙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现场汇报会

(一)制定移民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和广西区人民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龙滩水电工程建设的实际,制定、发布了《龙滩水电站广西库区移民安置实施管理办法》等52种政策性法规,指导、规范自治区的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二)签订移民包干协议

2003年3月在南宁与龙滩公司签订《龙滩水电站施工区占地移民安置任务及补偿投资包干协议》,2004年8月在南宁与龙滩公司签订《广西库区水库淹没处理和移民安置补偿投资包干协议》。龙滩移民补偿投资概算调整后,2006年4月27日,在北京再次与龙滩公司重新签订《龙滩水电站广西部分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任务及补偿投资包干协议》。此外还和库区与涉及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龙滩公司、百色市、河池市、移民综合监理等单位签订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协议等37种。

广西、贵州两省(区)与龙滩公司签订移民补偿投资包干协议

(三)制定移民安置规划

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启动后,广西壮族自治区移民办先后在南宁市、河池市、百色市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启动了库区所涉市、县的移民安置实施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各县库区实际,结合移民意愿,编制出符合实际、具有操作性的移民安置实施规划。

(四)概算调整与土地补偿

根据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关于做好龙滩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投资概算调整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提请业主龙滩公司委托水电站设计单位中南院,组织广西库区各有关市、县做好实物指标调查核实,配合设计单位完成调概专题报告,并主持召开了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投资概算调整的相关会议。

(五)组织移民搬迁安置

龙滩375米蓄水方案时,广西库区累计完成移民搬迁总人数33736人,占新核定规划移民搬迁总人数32446人的103.97%,其中:天峨县22474人(含外嫁女428人),乐业县6628人,田林县3112人,南丹县977人,隆林县30人,雅长林场515人。

(六)市、县移民搬迁验收

2004~2008年,广西移民局会同龙滩公司在天峨县组织召开了龙滩水电站广西库区围堰区第二阶段移民搬迁工作验收会议;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龙滩公司在广西天峨县组织召开了龙滩水电站下闸蓄水阶段广西库区高程330米以下水库淹没处理和移民搬迁安置初步验收会议,会同龙滩公司在广西天峨县组织召开龙滩水电站广西库区高程330~355米和高程355~375米水库淹没和移民搬迁验收会议,形成了《龙滩水电站广西库区高程330~355米水库淹没和移民搬迁验收意见》。会同龙滩公司在广西天峨县组织召开龙滩水电站广西库区高程355~375米水库淹没和移民搬迁验收会议。顺利地完成了广西库区各个阶段的移民搬迁验收工作。

(七)专业项目建设与验收

1.公路、桥梁复建

广西移民局委托广西公路管理局根据审定的龙滩水电工程库区公路复建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对天峨至乐业向阳段复建工程以及布柳河特大桥进行建设管理,上述实施项目分别于2004年5月31日、2005年9月30日前完成交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委托广西公路管理局根据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的龙滩水电站库区公路复建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和国家审定的投资对龙滩水电工程库区所有淹没公路路段复建工程进行建设管理。

2.水文站搬迁重建

广西移民局委托广西水文水资源局对甲板、平腊两个水文站进行搬迁重建,已完工。

3.文物古迹发掘保护

广西移民局委托广西文物工作队对龙滩水电站淹没文物古迹进行发掘保护,已于2004年7月30日验收。

4.化石点发掘保护

广西移民局委托广西自然博物馆对龙滩水电站淹没的八洞古人类化石、百酉渡化石地点进行发掘保护,已于2004年7月30日验收。

5.水准点迁建工程

广西移民局委托广西测绘局对龙滩水电工程400米水位线以下广西境内水准点进行重建,已完工。

(八)移民安置工作成果

1.设计成果

委托中南院2000年12月编制完成《红水河龙滩水电站施工区占地移民安置和专项迁建实施规划设计报告》,2001年1月通过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的审查,2006年10月国家发改委批复龙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补偿投资概算调整。

移民乔迁新居喜宴宾客

2.实施成果

2002年完成施工区452人搬迁任务。

2003年9月完成围堰区移民4422人搬迁任务并通过自治区验收。

2006年9月完成下闸蓄水阶段13800人搬迁任务并通过自治区验收。

2007年3月完成首台机组发电阶段9980人搬迁任务。

2008年5月完成高程355~375米所有移民搬迁安置任务。

三、百色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
(一)工作任务

龙滩工程库区淹没涉及百色市乐业、田林、隆林3个县7个乡(镇)20个村民委80个村民小组,淹没土地总面积 45393.91 亩(不包括国营雅长林场,下同),其中耕地10788.10亩,陡坡地1110.95亩,园地7086.25亩,林业用地15429.23亩,鱼塘19.95亩,草地 4970.43 亩,宅基地 5989 亩。淹没房屋面积 283202.34 平方米(主房230225.76平方米,杂房52976.58平方米),零星果木10628株。规划搬迁移民9223人,其中乐业县6192人、田林县3001人、隆林县30人。

(二)工作方法

百色市龙滩库区移民安置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百色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负责具体实施。

成立市、县移民工作总指挥部,领导阵地前移,靠前指挥。市委书记、市长多次亲自主持召开会议,对龙滩水电工程库区移民搬迁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分管副市长经常深入库区检查指导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移民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市政府与县政府、县政府与库区乡镇政府以及县直包点驻村单位分别签订了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责任状,层层落实任务和责任。

实行领导干部包点包户制度,以“攻坚大会战”的形式扎实推进移民搬迁工作。市委、市政府从市直24个单位抽调有关领导和技术人员,具体负责包干联系各个移民安置点的搬迁工作。库区乐业、田林两县实行县四家班子领导和县直单位领导包点、干部包户工作制度。

市、县均成立专门的督查组,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定期或不定期对移民工作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三)资金使用

广西库区移民开发局下发《关于下达龙滩水电站广西库区各县移民安置任务和补偿投资的通知》(桂移发〔2006〕7号)和《关于明确龙滩水电站库区移民安置有关费用的通知》(桂移函〔2007〕81号),明确下达龙滩水电工程百色市库区移民安置补偿投资概算共91507.06万元。

1.移民资金的核算管理

移民资金由自治区、市、县三级移民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和核算,县为基础核算单位,乡镇实行报账制度。百色市移民补偿资金和实施管理费及开办费实行分别核算,单独设账,单独开户,单独编制会计报表,根据各自会计核算办法进行核算。

2.移民资金的账户设置

一是在百色市、库区各县财政局设立“龙滩水电站库区移民补偿资金财政专户”,财政专户的移民资金由市、县财政局和同级移民部门共同管理,市、县财政局指定专人管理,负责资金的收入与拨付,移民部门负责资金的具体使用管理。二是在各县移民部门设立一个移民安置补偿资金专用账户,由县移民部门对同级财政专户拨入的移民安置补偿资金进行使用核算。三是在市、县移民部门各设一个移民安置管理费账户,具体进行本部门实施管理费及技术培训费等项的使用核算,防止挤占和挪用移民安置补偿资金。

3.移民资金的计划审批

移民资金按项目计划安排使用,没有项目计划,不得使用移民资金。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由县移民部门组织编制,市移民主管部门审核汇总,经移民综合监理审核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广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广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报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后,将年度计划下达市、县。

4.移民资金使用的审批

移民资金的管理实行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财务管理上坚持单位法人“一支笔”审批制度,重大开支必须经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无计划不付款、无合同不付款、无工程进度报告(表)不付款、无竣工验收报告不付款、无领导审批不付款。

5.移民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审计

移民资金按照国家审定的项目及投资包干使用,实行专款专用,不得侵占和挪用。市、县移民部门、财政局负责对下拨的移民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市、县审计局把移民资金的使用情况纳入审计范围,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审计。

(四)搬迁验收

2006年9月12~16日开展了高程330米以下库区淹没处理及移民搬迁自验工作;2007年3月6~9日开展了高程330~355米移民搬迁及库底清理自验工作;2008年5月12~16日开展了高程355米以上库区淹没处理及移民搬迁自验工作。

2006年9月19日提前完成龙滩水电站库区高程330米线下1803户5446人移民搬迁和库底清理工作并通过验收,确保水电站于9月30日下闸蓄水不受影响;2007年2月25日前完成了库区高程330~355米753户2770人移民搬迁工作和库底清理工作并通过验收,确保电站蓄水发电不受影响;2008年4月20日前提前完成了高程355米以上282户1454人移民搬迁和库底清理工作并通过初验收。2008年5月,龙滩水电工程百色市库区高程375米线下移民搬迁工作结束。

四、河池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
(一)工作任务

龙滩水电工程按高程375米建设方案,库区淹没涉及河池市天峨、南丹2个县10个乡镇41个村委会191个村民小组,淹没总面积143.56平方公里,房屋面积79.29万平方米(含施工区1.79万平方米),耕地面积25402.50亩(含施工区1422.4亩),园地面积5683.90亩(含施工区799.7亩),林地面积140344.90亩(含施工区10010亩)。规划搬迁人口施工区452人,河池库区22620人,生产安置人口24290人。静态总投资251036.40万元。

(二)工作方法

河池市龙滩库区移民安置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河池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负责具体实施。

成立了龙滩水电工程库区移民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兼任,副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及分管副市长兼任,成员由相关部门的一把手兼任,具体负责协调、处理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难题,为移民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在移民工作上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制度。

配合设计部门全程参与实物指标的调查工作,指导监督河池库区各县做好抽查、公示等一系列工作。

指导、管理、监督库区各县用好移民补偿资金。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资金的管理,按照资金跟项目走,项目跟计划走,计划跟规划走的原则,逐级进行审核审批,做到了手续完善,程序合法,操作规范,确保了移民资金的安全运行。

强化督促、检查,确保移民工程质量。严把施工队伍资质关,严格施工管理,对存在问题逐点排查,提出整改方案,完善安全设施,建立项目档案,一个项目一个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

成立预防处置移民群体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制定库区维稳工作预案,落实人员,明确责任,为维护库区社会稳定提供组织保障。抓好库区矛盾纠纷的排查,坚持每月做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并主动下访,深入群众,及时了解群众的困难和问题并想方设法给予解决,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好移民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对于能解决的问题立刻解决;不能解决的要把政策、理由说透;属县职权范围解决的,以公文形式发往县里解决并做好跟踪督查工作。

(三)组织验收

2004~2008年,市移民办4次参与自治区及县级组织的移民搬迁安置自验、验收工作。包括参与广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组织召开围堰区移民搬迁验收会议,在天峨县组织召开高程290~330米天峨县库区淹没处理及移民搬迁自验会议,在天峨县组织召开高程330~355米天峨县库区淹没处理及移民搬迁自验工作会议,分别在天峨县、南丹县组织召开高程355~375米库区淹没处理及移民搬迁自验工作会议。

至2008年5月,河池市已全面完成375米蓄水方案移民搬迁工作,共搬迁移民5230户23451人,其中,天峨县共搬迁5007户22474人,南丹县共搬迁223户977人。满足了龙滩水电工程开工、围堰、蓄水发电各阶段建设进度的需要。

五、贵州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

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移民安置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分组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体制。龙滩贵州库区的移民工作在贵州省党委的大力支持下,在省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由贵州小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一)制定移民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相关法规,结合龙滩水电工程建设的需要和贵州龙滩库区各县的具体情况,制定并颁布了《龙滩水电站移民安置实施管理办法》等办法。

贵州库区水库淹没处理和移民安置补偿投资包干协议签字仪式

(二)签订移民包干协议

2002年4月16日,在广西北海市与龙滩公司签订《红水河龙滩水电站贵州库区水库淹没处理和移民安置补偿投资包干协议》,2006年4月27日,龙滩移民补偿投资概算调整后在北京与龙滩公司重新签订《龙滩水电站贵州库区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任务及补偿投资包干协议》,以及涉及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贵州省库区各市(州)签订移民搬迁安置的相关协议。

(三)检查搬迁安置

1.制定省移民安置实施规划

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启动后,在贵阳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启动了库区所涉五县的移民安置实施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各县库区实际,结合移民意愿,编制了科学、符合实际、具有操作性的移民安置实施规划。

2.主持移民补偿投资概算调整与土地补偿

根据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关于做好龙滩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投资概算调整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请龙滩公司委托电站设计单位中南院组织并主持相关会议,对贵州库区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投资概算进行了调整。

3.组织落实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组织、指导龙滩贵州库区涉及的州(市)、县在对移民安置点的选择上,通过调查全县土地容量情况,采取政府引导与市场经济调节相结合的办法,制定出符合贵州库区具体情况、群众拥护的“自主联系分散有土安置为主、集中有土安置为辅、自谋职业无土安置为补”的安置模式,实行“大分散,小集中”的安置办法,使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

4.移民搬迁安置验收

贵州省人民政府发改委、移民办等单位具体参加各个阶段的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会同龙滩公司及有关单位参与了290米、330米水位线以下、375米水位线以下涉及搬迁安置的移民工作以及省属专业项目的验收工作。290米水位线以下的验收结论是:罗甸县不仅按期完成了龙滩水电站290米截流水位线下的移民搬迁安置,还完成了290米水位线以上290户1321人的搬迁安置,安置移民的耕地调剂对接落实,人均调剂耕地达0.90亩,移民建购房的面积和质量比淹没前有较大提高和改善,居民点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涉淹移民的生产生活已得到较为妥善的安置。验收委员会认为,龙滩水电站贵州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满足龙滩水电站290米围堰截流的要求。330米水位线的验收结论是:黔南州、黔西南州、罗甸、望谟、册亨、贞丰县完成了330米水位线下移民全部搬迁工作,并得到了初步安置。专业项目和集镇复建正按照计划进行,库底清理基本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移民安置验收委员会认为:龙滩水电站(330米水位)贵州库区移民安置工作满足下闸蓄水条件。贵州库区375米水位以下移民搬迁安置和水库淹没处理阶段性验收工作从淹没实物指标分解和补偿兑现、移民生产和生活安置、集镇和集中安置点建设、专业项目迁复建、档案资料整理、移民手续办理、移民资金管理使用、库底清理等方面进行了检查验收。

5.委托实施省属项目的完成

省属专业项目涉及省道312线、水文站、码头、文物古迹等部分。

(1)省道312线。由贵州省移民办会同省公路局以总承包方式委托省桥梁公司进行项目复建,建设征地由地方政府实施。经过2年多的施工建设,省道312线岩架段于2007年9月全线通车,边外河段于2008年全线通车,省道312线三岔河段公路复建在实施过程中,与省规划的即将开工建设的二级路线路重叠,为避免重复建设带来的浪费,经有关各方研究,决定停止省道312线三岔河段施工,合为二级路,并已通车。2009年1月,岩架段进行了竣工验收,2010年1月,边外河段、三岔河段和X956线(顶房段)进行了竣工验收。

(2)水文站。2002年5月31日,由省移民办与省水文水资源局签订了《龙滩水电站水库淹没八茂、蔗香、这洞水文站迁建补偿包干协议》,省水文水资源局按照合同要求按期完成了水文站的迁建工作。

(3)码头。2007年9月4日,省移民办与省航务管理局签订了《红水河龙滩水电站贵州库区省属码头复建工作协议》,由省航务管理局具体实施库区省属码头复建工作。罗甸县羊里、望谟县蔗香、册亨县岩架、贞丰县白层和镇宁县坝草5座码头2010年底前完成交工验收。

(4)文物古迹。按照国家审定的任务和投资,2003年7月18日,省移民办与省文物局签订了《构皮滩、龙滩、三板溪水电站库区文物古迹保护处理工作及投资包干协议》。2006年龙滩移民补偿概算调整后,根据调整后的投资,增签了《龙滩水电站贵州库区文物发掘保护工作及投资包干补充协议》,由省文物局进行贵州库区文物发掘保护工作。

(5)测量标志。2006年8月15日,省移民办与省国土资源厅签订了《龙滩、三板溪水库测量标志迁建补偿协议》,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对淹没区的79个测量标志设施拆除和迁建。

六、黔南州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局
(一)工作任务

黔南州水库罗甸县境内的11个乡(镇)69个行政村287个村民组,至2008年移民搬迁数为17611人,淹没房屋 51.19万平方米(其中公房8.86万平方米、私房42.33万平方米),淹没耕地17450.20亩,园地7798.83亩,林地29130.22亩。

2006年龙滩水电站黔南州库区375米蓄水方案规划补偿总投资166159.45万元,其中农村移民补偿 108114.54 万元,集镇部分补偿 16110.46 万元,工商企业复建补偿4984.89万元,专业项目复建补偿35483.56万元,库底清理费515.75万元,临时搬迁补助费950.25万元。

(二)工作方法

黔南州龙滩库区移民安置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统一领导下,由黔南州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局负责具体实施。

承担移民安置和补偿投资双重责任。与设计单位共同负责移民安置任务的实施,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并妥善处理移民安置中出现的问题;组织编报移民安置实施年度计划、资金使用年度计划,以及实施进度、资金使用的统计报表;做好本行政区内移民资金的使用监督检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移民资金使用进行审计;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协助、参与重要或重大移民安置项目的设计评审、招投标和验收工作;接受移民综合监理,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审核、汇总移民安置检查验收报告等。

七、黔西南州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
(一)工作任务

龙滩库区淹没涉及黔西南州望谟、册亨、贞丰3个县18个乡(镇)101个村民委273个村民小组,淹没土地总面积107750.31亩,其中耕地30585亩,陡坡地3096.81亩,园地12361.55亩,林业用地35751.1亩,荒草地2483.71亩,鱼塘9.31亩,淹没房屋面积1227996.72平方米。涉及生产安置人口28413人,规划搬迁移民28026人。

(二)工作方法

黔西南州龙滩库区移民安置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统一领导下,由黔西南州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负责具体实施。

1.建立和落实移民工作责任制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坚持“政府负责、投资包干、业主参与、移民监理”的移民政策,在黔西南州实行“政府领导、各方配合、分级负责、县为基础、包干到县、任务到乡镇、各级一把手负责”的移民工作责任管理体制。对责任者在工作上支持,业务上指导,困难上解忧,经济上监督,项目上督促,让县级政府切实履行职责。在组织领导上,州委州政府成立了大中型水电工程开发领导小组,州长任组长,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各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移民工作领导小组,乡镇也组建了移民工作机构,明确各级移民机构一把手为移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面推行移民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将移民开发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2.编制并组织实施移民规划

编制水库淹没处理和移民安置实施规划、移民安置总体方案、后期扶持(遗留问题处理)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在移民工作做到“一个无误,四个到位”,即实物指标实物量调查工作准确无误;淹没区实物指标调查到位;移民搬迁安置规划到位;淹没移民实物指标和实物量造册上卡签字盖章到位;淹没实物中的纠纷处理到位。坚持外迁有土安置,少农转非安置,严格控制农转非人数。在安置点选择上,将移民安置在土地肥沃、生产生活条件优于淹没区、交通方便的公路沿线、铁路沿线、城郊和乡镇所在地的经济发达地区。做到选点恰当,规划合理,功能齐全,起点高,移民房屋建设整齐,质量好。

3.管好移民资金

将实物指标补偿单价和补偿金额计入移民补偿手册并发到移民集体和移民户手中,兑现补偿不发现金,只发银行存折,移民向银行领取现金要经过当地移民工作机构盖章同意,移民工作机构根据移民的迁建进度确定其领取金额。

4.加强移民机构和移民队伍建设

在移民人数500人以上的乡镇设置移民机构,2000人以上的乡镇设移民专职副乡镇长,并兼乡镇移民工作站长。组织新、老库区移民干部外出参观考察,各县市也加大对移民干部的培训,提高移民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工作实绩

2006年9月12~16日开展了高程330米以下库区淹没处理及移民搬迁自验工作并通过综合验收;2007年3月开展了高程330~355米移民搬迁及库底清理自验工作;2008年5月开展了高程355米以上库区淹没处理及移民搬迁自验工作。

1.完成搬迁安置任务

2006年9月提前完成黔西南州库区高程330米线下1803户5446人移民搬迁和库底清理工作并通过验收。2007年2月完成了库区高程330~355米753户2770人移民搬迁工作和库底清理工作并通过验收;2008年4月提前完成了高程355~375米282户1454人移民搬迁和库底清理工作并通过县级初验。2008年5月,龙滩水电站黔西南州库区高程375米线下移民搬迁工作全部结束。已完成审定动迁的28026人搬迁安置,占总搬迁安置人口的100%。

(1)库岸失稳区搬迁。到2009年底,经中南院核定并扎实开展工作,共完成失稳区286户1275人的搬迁工作。

(2)蓄水前搬迁。2006年8月中旬,根据电站下闸蓄水的需要,州县共组建850余人的工作队赴望谟县有关乡镇、村组开展政策宣传、帮助移民群众搬家、参加秋季抢收等工作,按时完成搬迁任务并通过验收,确保电站正常蓄水。

(3)安置点。规划建设66各安置点(集镇安置点5个,集中安置点61个),实际优化建设44个(其中集镇安置点5个)。到2009年底,移民建房基本结束。

2.移民资金管理安全运行

对移民资金,实行逐级审计,州审县市,县市审乡镇,定期审计与不定期审计相结合,原则上每季度审计一次。各级分管移民工作的领导主动过问移民拨收款,严格把关,了解、掌握移民经费的收支使用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移民经费的收支使用情况,向移民公开,自觉接受移民群众的监督。州委、州政府决定,移民经费在途产生的利息收入用于移民和移民工作。对移民的集体资金存折到组,凭项目经审批支取,张榜公布使用情况,移民个人补偿和土地补偿、安置补偿存折到户,严格按项目分年度审批使用。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将移民的各项补偿、政策、标准等全部张榜公布,提高移民工作法制化水平和工作透明度。

八、安顺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
(一)淹没范围

龙滩水电站镇宁库区淹没涉及1个乡、4个行政村、10个村民组,共123人(其中直淹1户4人推算到2008年1户5人,随迁118人)。淹没耕地394.40亩,陡坡地17.60亩,园地23.30亩;淹没林地56亩,荒草地185.20亩;淹没房屋4807.30平方米,公路1.70千米。

(二)工作任务

安顺市龙滩库区移民安置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安顺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负责具体实施。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移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移民工作的政策措施,编制及组织实施移民开发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及组织实施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并加强督促和指导;负责移民开发资金和物资的拨付、管理和使用;负责移民开发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结合水库移民工作实际,指导库区各县级人民政府编制,改善库区及移民安置区的基础设施,促进库区及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规划。

九、广西、贵州两省(区)的县级政府
(一)天峨县

1.具体措施

(1)健全组织。①成立移民安置组,专抓全县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安置组组长、副组长由县四家班子有关领导担任,成员从县委办、政府办、移民办、国土局、建设局等有关单位抽调组成;②实行县四家班子领导包片责任制,四家班子领导成员分别联系两个以上的移民点,负责组织各点工作队开展移民工作,协调解决各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③实行乡镇、部门包点工作责任制,把移民搬迁安置任务分配给所涉乡镇和县直各部门,由乡镇、部门派出专门工作人员组成包点工作队,具体负责各移民点搬迁安置工作,各部门主要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抓好所联系移民点的工作,为包点工作队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④实行移民工作“六包”责任制,各包点工作队负责包宣传发动、包选点定点、包“三通一平”工程组织实施、包搬迁建房的实施、包生产开发的组织实施、包负责片点库区移民的社会稳定,长年驻点开展工作,推动了全县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有效开展。

天峨县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协调会

广西天峨县向阳镇移民安置点

(2)成立工作队。2003 年围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开始,天峨县就从65个县直部门抽调了83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组成12个包点工作组驻村工作;2005年9月又从县直部门及乡镇抽调了345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和工作能力较强的干部组成41个包点工作队,负责高程290~355米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2007年5 月从乡镇领导和干部中抽调50人组成包点工作队,负责高程355~375米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特别是2006年8月,移民搬迁工作进入攻坚阶段后,天峨县以“大会战”的形式,在每个包点工作队又增加2~3名工作队员,有移民亲属的干部全部抽回原籍开展移民工作,全县包点工作队员增加到1000多人,每个移民点都有几名甚至十几名机关工作人员。经过50天的日夜奋战,大会战取得了决定性胜利,满足了电站提前蓄水发电的需要。

(3)因地制宜,抓好生产开发。按照“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工则工”的原则,认真抓好移民安置工作。针对可直接调整或流转耕地较少的实际,制定了移民生产开发分两步实施的工作方案,第一步,组织移民完成人均配置0.30~0.50亩基本口粮田或0.60~1亩基本口粮地及林地等其他配置指数。第二步,组织移民在第一步的基础上继续扩大生产开发规模,逐步达到审定本规定的安置容量标准。通过引导移民参与毛竹和优质水果种植、库区水面养殖、六画山鸡养殖等产业开发,拓宽移民增收渠道;通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资源型工业,吸引外资到移民新村密集区创办企业,吸纳移民剩余劳动力,拓宽移民就业渠道;根据移民对产业开发的需要,组织技术人员,有针对性地对库区移民开展水果、渔业、山鸡等种养和就业技术技能培训,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移民,提高移民依靠科技致富的本领。通过采取上述行之有效的措施,努力实现移民“搬得出、住得下、有发展、能致富”的安置目标。

向阳镇移民前旧貌

(4)强化管理,确保安全有序。①抓好移民工程安全,对每一项移民工程,均严格进行科学规划、设计,依法组织实施,严把质量关;②加强移民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县级独立核算,乡镇报账”的模式进行。按照资金跟项目走,项目跟计划走,计划跟规划走的原则,严格逐级进行审核审批,做到手续完善,程序合法,操作规范,确保了移民资金安全运行;③严明工作纪律,建立健全移民工作考勤制度和值班制度,包片县领导、包点单位主要领导、乡镇主要领导严格按规定的时间要求,深入点上开展工作,确保移民群众困难和问题得到及时解决;④加强督促检查,将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合署办公,成立县岗位监督办公室,归口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岗位监督组领导,由县纪委牵头定期或不定期对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在全县通报,确保措施落实到位;⑤实行奖惩制度。结合移民搬迁工作实际,对按时完成任务的移民和工作队员给予相应奖励,干部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得到进一步提高,有效推动了移民工作的开展。

库区渔业养殖

(5)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采取3项措施:①建立移民搬迁违法行为处置工作组,由县政法委牵头,抽调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打击搬迁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法行为,对干扰破坏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不法分子依法严处,为移民搬迁任务的如期顺利完成创造有利环境;②成立预防、处置移民群体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门的库区维稳工作预案,落实人员,明确责任,为维护库区社会稳定提供制度和组织保障;③抓好库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坚持主动下访,深入群众,及时了解移民群众的困难和问题,并想方设法给予解决,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完成搬迁人口

龙滩工程水库淹没搬迁天峨县移民4981户21821人。2008年5月底止,集镇安置 814 户 3235 人,集中安置 2472 户11195人,分散后靠1511户6410人,其他安置184户983人。

(二)南丹县

1.工作措施

加强领导,增大投入。县党政一把手亲自担任指挥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将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任务落实到相关单位和涉及乡镇,形成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联动机制。县委、县人民政府先后从县财政拨款解决移民群众建房资金缺口问题,推动了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开展。

天峨县龙滩坝区那昔移民新村乔迁典礼

(1)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采取了领导包片、单位包户的“六包”工作责任制(即包思想动员、包组织搬迁、包分配住房、包库底清理、包土地分配、包维护稳定工作),从县直82个单位抽调200多名干部组成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队,深入库区、安置区开展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2)加大宣传动员力度。通过召开移民所在乡镇领导、移民村屯、移民代表、移民户座谈会,印发资料、广播宣传、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电视媒体报道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移民搬迁工作,引导移民正确对待政策性搬迁,积极拥护和支持搬迁工作,确保按时迁出。

(3)做好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成立了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维稳预案,并深入库区和安置区,对不稳定因素进行全面排查,切实解决移民生产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对移民提出的不合理要求,依照有关移民政策法规,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服工作,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确保库区社会和谐稳定。

(4)制定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奖惩办法,对联系户按时搬迁的单位给予每户奖励300元;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抓得不紧、管得不严而影响全局工作的,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2.搬迁安置完成实绩

龙滩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南丹县区域为南丹县月里乡,涉及移民223户977人,2008年5月底,由政府组织在罗富乡建设5个移民集中安置点,集中安置移民204户906人。分散后靠6户18人,其他安置13户53人。

为抓好南丹县库区移民生产开发工作,南丹县人民政府按照《龙滩水电站招标设计阶段广西库区水库移民安置实施规划设计细则》要求,结合南丹实际,对异地搬迁集中安置的移民按人均配置1亩水田。流转水田征用工作始于2005年初,由南丹县移民部门配合县国土资源局测量征用,2007年12月完成5个移民点943亩流转水田测量征用工作。

2005年,完成了纳力电站替代电站——塘仙电站和月里变电站建设,解决了纳力电站和月里变电站职工就业问题。

2007年12月,完成牙林村委、牙林小学复建工程。

2008年4月底,完成库区旧房和库底清理工作,并于2008年5月9日通过河池市自检验收。

(三)乐业县

1.工作方法

(1)县领导与自治区、河池市相关部门三级联动,县四家班子领导会同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市直各部门领导亲自一线指挥,妥善处理移民上访等事件,牢牢掌控移民搬迁主动权,为移民按时搬迁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通过印发《致库区同胞一封信》、《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拉横幅、在库区乡镇、村、屯张贴通告,在重要交通要道树立宣传牌,有线电视滚动播放等途径让国家移民政策入移民耳、心、脑,争取到广大移民的积极配合、支持,确保了移民顺利搬迁。

(3)移民干部职工深入移民工作第一线,不但落实政策,还帮助移民做搬物资、搭建临时棚等具体工作,做好后期服务工作,取得了移民的信任,为按时搬迁争取了主动。

(4)颁布奖惩措施,激发移民搬迁的积极性。

(5)县里对各阶段工作的侧重点不同,但都以实现移民“搬得出、得发展、能致富”的目标,以确保库区稳定为重点。

(6)针对可能发生的情况,移民局制定了相应的预案,虽然有移民上访等事件发生,但预案实施顺畅,各部门配合有力,最终确保了库区的稳定。

连接库区广西乐业县和贵州罗甸县的红水河罗天乐大桥

2.移民搬迁安置实绩

龙滩水电工程水库淹没搬迁乐业县移民6192人。2008年 5 月底止,集镇安置 312户1704人,集中安置557户2682人,分散后靠215户1099人,其他安置242户1143人,比计划安置数多436人。

(四)雅长林场

1.工作方法

(1)成立机构。成立领导工作组,一把手亲自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搬迁总体方案,协调、指导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收集、整理各工作组工作情况,协调处理移民搬迁安置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成立移民办公室,负责制定搬迁安置方案,发布搬迁通告,与移民户签订临时搬迁协议,编印移民宣传手册,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制作和填写移民补偿手册,提出移民临时搬迁资金使用计划方案,加强对各移民点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做好库底清理各项工作。

(2)分工合作。思想动员方面由林场办公室负责移民政策和雅长林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方案的宣传,营造和谐稳定的搬迁安置氛围,组织搬迁动员大会,抓好各移民点宣传指导工作,报道在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中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及安置工作进程中出现的亮点,做好搬迁安置工作中所需车辆安排及联系工作;雅长分场抓好移民政策和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方案的宣传,组织本单位职工搬迁。协助移民办、生产科做好切实可行的搬迁方案及库底清理各项工作;工会主要做好搬迁职工思想工作,收集整理和汇报移民的呼声,掌握移民思想动态,特别注意需要帮助的困难移民,提出帮扶方案。

生产财务方面由基建科根据移民办的需要联系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安置点规划设计和择址新点的地勘和规划设计;生产科负责库区调查和清理,主要抓好库区可利用木材蓄积量的调查,以及库区木材清理设计,办理木材采伐许可证,制定规格材和非规格材采伐单价,通过指挥部领导审批后实施采伐作业;销售科负责清理材料的销售工作;财务科根据移民办提出的临时搬迁资金使用计划,保证移民专项资金的及时划拨及后勤保障工作费用的筹集;商业中心负责各移民点的水、电供应,水、电费用由场移民办临时搬迁安置经费中列支。

安全卫生方面由派出所负责排查库区各种不稳定因素,维护移民区的社会治安秩序,做好处置库区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林政科协调搬迁工作,防止搬迁过程中职工因为住房安置问题出现侵占林地和乱搭乱盖行为;职工医院负责组织医疗服务队,及时处理移民搬迁安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伤、病问题,做好库底清理防疫消毒准备工作,移民搬迁完毕立即组织进行防疫消毒;监理部负责整个搬迁施工督促检查工作;防火办负责组织消防队队员协助移民搬迁及库底清理。

(3)严格要求。各科室(部门)对照分解任务职责,制定本部门的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及时间安排,形成方案后报指挥部办公室。各单位负责人在移民搬迁期间移动电话24小时不能关机;没有经过指挥部办公室批准的,不准擅离岗位。

(4)奖惩办法。对工作积极主动,指导有方、督促得力,按时或提前完成雅长林场下达的移民搬迁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各单位因指导、督促不力,协调配合不到位,不能按时完成移民搬迁工作任务而造成消极影响的,场将对单位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2.搬迁安置实绩

至2008年5月底,国营雅长林场移民搬迁143户515人,其中集镇安置在雅长集镇96户,373人;集中安置在花坪镇47户,142人。

移民安置点雅长集镇

广西田林县百乐乡政府新址

(五)田林县

1.实施措施

(1)成立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指挥部,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担任指挥长,县四家班子主要领导任副指挥长,县直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形成了“县领导包组,县直单位包户”的责任网络。为移民工作提供了领导和组织保障。

(2)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出台一系列移民搬迁工作方案和文件,包括《龙滩水电站田林库区移民安置倒计时方案》、《龙滩水电站田林库区移民资金管理办法》、《龙滩水电站田林库区移民工程实施管理办法》、《龙滩水电站田林库区移民投亲靠友及自谋职业安置办法》、《关于龙滩水电站田林库区移民搬迁人口及生产安置人口界定办法》、《龙滩水电站田林县库区355米高程以下移民搬迁安置倒计时工作调整方案》、《田林县龙滩库区330米至355米高程临时度汛搬迁方案》和《临时度汛应急预案》等,对移民工作的任务、目标、要求、组织机构、部门职责、工作措施和具体实施步骤及完成时间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把工作任务分解到工作组和县各包户单位,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有序进行奠定了基础。

(3)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县人民政府出台了《龙滩水电站田林库区移民政策宣传提纲》,进行移民法律、法规宣传,全县参加移民宣传人数3425人次,出版板报23版,悬挂横额48幅,张贴标语1034张;在指挥部门前建立倒计时牌,县电视台开辟移民专栏,每晚播出3条以上报道库区移民工作动态新闻,大力宣传移民政策法规、移民搬迁补偿标准等移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出动宣传车24辆45次,通过广泛、深入地做政策解释工作,让移民政策家喻户晓,为移民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4)县委、县人民政府注重增强县移民局和移民点百乐乡领导干部的力量,特别是搬迁安置工作进入攻坚阶段后,县委又从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抽调38名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年轻领导干部组成县移民工作组分成4个小组进驻各移民点专门从事移民工作;在县内组织举办了11期培训班,培训领导、干部、群众562人(次),使广大移民干部进一步掌握移民有关政策、规范规程和资金管理等知识,为全面完成搬迁安置任务提供了人才保障。

移民安置项目广西田林县百乐中学

2.搬迁安置实绩

龙滩水电工程水库淹没搬迁田林县移民3089人。2008年 5 月底止,集镇安置 265户645人,集中安置440户1940人,其他安置48户185人。尚有平合屯319人是随迁户,经中南院重新核定,区移民局批准,本阶段可不搬迁。

(六)隆林县

1.具体措施

隆林县移民局在完成库区淹没实物指标调查基础上,计算出全库区及每个权属者的淹没补偿补助费,然后到库区进行张榜公示,在公示期限内让移民提出意见,最后由移民户主、社、村、乡、县签字认可,层层把关,再与移民户签订补偿协议,才将资金划拨到库区乡镇实施补偿兑现。移民户全部发放存折,属于村社集体的补偿费,由法人代表签领,确保了移民资金安全、足额发放到位。移民们对补偿单价、搬迁安置、后期扶持资金的兑现等问题无任何异议,没有上访闹事现象、群众生产生活稳定。

2.搬迁安置实绩

龙滩水库淹没涉及隆林县沙梨乡13户77人。其中库区淹没需要搬迁的6户30人居住在田林县与隆林县纠纷地界,且建房在库区高程375米线内,所受淹耕地较多,淹没线上所剩余资源质量较差,若后靠随迁安置,存在着吃粮难、用水难、子女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考虑到库周的安全稳定因素和长远问题,县人民政府决定对6户30人采取自主插迁安置。2006年9月12日,居住在库区高程375米线内的6户30人全部完成搬迁到新州镇头塘社插队安置,并配置了一定的生产资源。

(七)罗甸县

1.规划与措施

罗甸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移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移民搬迁、工程建设、维稳3个指挥部和1个信息调度中心。制定并实施了“六包八落实”工作措施,按照人随地走,家随土安的要求,以人为本,以农为主,以土为本,实施以“分散插迁有土安置为主,自谋职业无土安置和后靠有土安置为辅,无土安置为补”的安置模式。其中移民工程290米围堰截流阶段被评为省级优良工程,高程330米下闸蓄水阶段移民搬迁安置项目被评为合格工程。

实行“一县三库区三种安置方式”:农村移民生产安置以土地为依托,以大农业为主进行安置,其标准是人均应有水田1亩或旱地2亩。以人均1亩耕地进行安置计算,生产安置人口为18749人,主要采取调剂耕地、新垦耕地、调剂线上剩余资源、县外安置和补偿安置相结合的方式解决移民生产安置耕地问题。具体规划方案为:补偿安置1447人,占生产安置总人口的7.72%,自谋职业无土安置432人,占生产安置人口的2.3%,县外安置1930人,占生产安置人口的10.3%,调剂线上剩余耕地安置4663人,占生产安置人口的24.87%,县内外迁调剂耕地安置8000人,占生产安置总人口的42.67%,后靠开垦水田安置2277人,占生产安置人口的12.14%。共规划水田2277亩,涉及库区淹没各村寨。在新垦耕地开发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水、路等问题。

贵州省罗甸县布祖安置点

贵州省罗甸县红水河镇移民安置点

2.搬迁安置实绩

龙滩水电站水库淹没搬迁罗甸县移民17611人。至2008 年 5 月底止,集镇安置724户3799 人,集中安置 195 户 1059 人,分散后靠10441人,其他安置2312人。

(八)望谟县

1.实施措施

(1)规划准备阶段。县委县政府先后制定了望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滩水电站望谟库区移民安置实施规划工作的通知》(望府发〔2002〕49号)、《关于公布龙滩水电站水库375m方案望谟县库区实物指标的公告》、《关于印发龙滩水电站望谟库区移民安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望府发〔2003〕17号),中共望谟县委办公室望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库区环境容量调查核实工作的紧急通知》(望办发〔2003〕17号),望谟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私自转让龙滩库区淹没实物的通知》(望府发〔2004〕31号)、《关于公布龙滩水库375m方案望谟库区实物指标补偿项目、补偿标准的通知》(望府发〔2002〕33号)、中共望谟县委办公室望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移民环境容量调查的紧急通知》(望办发〔2004〕38号),望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望谟库区实物指标(土地部分)的公告》,中共望谟县委《关于制定龙滩水电站望谟库区移民安置激励政策的通知》(望发〔2004〕22号),中共望谟县委望谟县人民政府《关于下发龙滩水电站望谟库区移民安置工作职责的通知》(望发〔2004〕23号),望谟县人民政府《关于发放龙滩水电站375m方案望谟库区移民手册的公告》(望府发〔2004〕54号)、《关于印发龙滩水电站375m方案望谟库区移民搬迁安置优惠政策暂行规定的通知》(望府发〔2004〕55号)等一系列的政策和文件,专门解决落实移民工作规划和前期准备工作的问题,并根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先后开展了移民搬迁安置的宣传动员、环境容量调查等一系列的工作。

(2)搬迁安置阶段。进入移民搬迁安置阶段后,县委县政府又制定了一系列切合实际的、具有操作性的文件:望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滩水电站望谟库区淹没土地补偿兑现办法的通知》(望府发〔2005〕35号)、《关于印发龙滩水电站望谟库区农村移民投亲靠友有土安置和自谋职业无土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望府发〔2005〕36号)、《关于印发龙滩水电站望谟库区剩余土地资源调整分配暂行办法的通知》(望府发〔2005〕37号)、《关于印发龙滩水电站望谟库区移民安置土地有偿划拨(流转)价格标准的规定的通知》(望府发〔2005〕38号)。同时,下发了中共望谟县委《关于建立县级领导和县直部门移民安置工作联系责任制的通知》(望党发〔2005〕35号),妥善解决了移民工作各方的对接和联系问题。

(3)验收阶段。2006年8月中旬,需要开展下闸蓄水前的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搬迁户涉及望谟县的昂武乡、蔗香乡、油迈乡3个乡镇23个村寨868户4956人。截至8月中旬,全县办理搬迁安置手续的仅有1896人,且只是办理了手续并未实施迁移和拆迁原住房屋及附属设施,形势十分危急。县委、县政府请求州委、州政府增派力量,增派160人参加移民紧急避险安置工作队,加上县抽调的450名干部,和原有工作人员组成了共计850余人的州县工作队赴蔗香乡、昂武乡等乡镇开展政策宣传、帮助移民群众搬家、参加秋季抢收等工作且指派专人负责各临时过渡点移民的供水、供电配套工程,确保了移民生活用水、用电。还组建了库区卫生医疗队,抽调20名卫生工作人员深入库区开展医疗保健和卫生防疫工作。组建18人的文艺宣传队深入移民区,利用演唱布依族山歌等方式宣传移民政策,促进移民临时过渡搬迁。

通过全县干部群众的努力,完成了昂武、蔗香、油迈、乐元等四个乡镇共计搬迁(含过渡)1903户9845人,涉及17村55个组。其中:330m水位线及影响区移民临时过渡安置涉及昂武、蔗香及油迈3个乡10个村23个组,共完成搬迁1250户6069人,包括永久性搬迁45户249人、外迁临时过渡搬迁648户2913人(非农 59 人外)、后靠临时过渡557户2907人。不到一月的时间,完成了搬迁安置任务,通过了验收。

贵州省望谟县里湾坡移民安置点

2.搬迁安置实绩

龙滩水电站水库淹没搬迁望谟县移民14987人。2008年5月底止,完成集镇安置565户3176 人,集中安置 578 户 2951 人,分散后靠 815 户 3409 人,其他安置5069人。

(九)册亨县

1.实施措施

(1)抓好移民安置规划,组织编写规划报告。1999年8月,龙滩水电站册亨库区淹没实物指标调查测量工作开始,11月初抽调了国土、农业、城建、林业等有关部门的人员,配合中南院对淹没实物指标的全面复核外业工作进行了复核。2000年6月中南院编制了《龙滩水库375米方案贵州省册亨县农村移民安置实施规划设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红水河龙滩水电站招投标设计阶段贵州库区农村移民安置实施规划设计细则》(《以下简称细则》)。2002年8月,根据《报告》、《细则》和有关政策性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组织了县移民局、国土局、城建局、交通局、水电局、林业局、农业局等有关部门开展了实施规划工作,一方面对蓄水375米淹没影响实物指标进行权属分解落实,另一方面开展农村移民安置实施规划设计工作。2004年初,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分解落实的实物量和实施规划成果,采用原审定的补偿单价(土地新调整的补偿倍数16倍计算)编制了移民规划安置投资概算,编写了《龙滩水库375米方案贵州省册亨县农村移民安置实施规划设计报告(送审本)》。同时,结合库区民族特色,制定移民安置规划,要求以岩架、百口两乡镇为重心,着力建设边贸场镇,努力做好集贸市场的规模扩张和辐射功能配套建设。坚持以人为本,营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同时,着力培育支柱产业,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拓展移民就业渠道,逐步把移民工作重点转移到发展经济、扩大移民就业门路和提高移民生活水平上来。加大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和解决移民实际问题的力度,确保移民“安得下,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贵州省册亨县岩架镇移民安置点

(2)加大移民工作宣传力度。全县组织6个督查组、33个移民工作组到移民乡镇和村组,深入库区及安置区乡镇抓好维稳工作;组织一个布依戏文艺宣传队,围绕移民政策,利用唱戏、唱山歌的形式,在库区各移民村组开展巡回演出,深入开展移民政策宣传工作;分别组建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移民政策宣讲队,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库区开展调研和移民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编印了《移民工作宣传手册》、《移民政策文件汇编》、《移民政策解答手册》等宣传资料5000余册,分别发放到库区各移民户手中;库区各乡镇在各移民村组、路口、交通要道等张贴宣传标语,建立永久性宣传碑;由宣传文化部门通过媒体、文艺、舆论等形式深入库区大张旗鼓地宣传移民政策;组织宣传、文化、移民、各有关乡镇等有关人员深入库区乡镇、村组宣讲《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龙滩水电工程移民政策宣传提纲”等有关移民政策,采取干部会、群众会等不同形式进行宣传,印制宣传材料2000多份,发放给乡镇、村组、移民,为搞好移民搬迁安置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同时,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 号文)、“龙滩水电工程移民政策宣传提纲”和本县移民工作的实际,出台了《龙滩水电站册亨库区投资概算调整补偿兑现实施方案》。

移民安置项目贵州省册亨县岩架大桥

(3)制定维护稳定工作措施。

1)研究制定了“册亨县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册亨县龙滩库区移民工作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也相应制定了本部门应急预案,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库区不稳定因素的防范工作。

2)坚持以正面教育疏导为主,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由县领导带队,从县直部门和乡镇抽调干部、公安干警深入库区乡镇村组认真开展群众的说服教育工作,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3)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成立了排查调处工作组,深入库区第一线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苗头,进行边梳理、边处理、边化解,制定相应整改措施,把不稳定因素和隐患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了库区的社会稳定。

4)制定优惠政策。除移民享受国家补偿补助、后期扶持等优惠政策待遇外,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孤寡老人和无依无靠的残疾人以及年龄未满十六周岁的孤儿移民,优先享受国家民政救济待遇,60岁以上的移民列入农村低保对象进行扶持。移民从安置后的第二年起还享受以下政策优惠待遇:免交房屋建安营业税,房屋产权办证手续费;免交移民搬迁安置协议公证费;免交水、电、广播电视入网落户费;在安置地从事经商、办实体等经营活动,优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公安、文化、卫生许可等手续,免交3年营业税;移民子女入学享受免交3年学杂费(九年义务教育);移民子女参军、招工、招干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给予照顾,并在龙滩库区和龙滩工程受益地区安排的建设项目中,优先吸收符合条件的移民就业。

(4)因地制宜、做好后期扶持规划。移民后期扶持按照项目扶持和资金直补到人两种方式进行。

1)按照“小种植、小养殖、小商业、小加工、小运输”五小产业的要求,认真制定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根据库区的实际,以户为单位申报后扶项目,以搬迁时的人口为基础,按人均标准由镇政府和村委会组织、监督实施和资金使用,避免资金挪作他用。并结合扶贫项目的实施,以组或联户为单位申报项目,集中资金办大中项目,由扶贫部门联合乡(镇)政府负责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的管理、监督、项目的实施。移民部门负责组织移民的技术、管理的培训,搞好跟踪服务,确保资金、技术用在项目上。

2)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直补到人工作主要采取移民自愿、解决温饱、发展生产、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坚持移民自愿就是确定扶持方式和扶持项目,要坚持移民自愿的原则,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并听取移民村组(自然村)群众意见。坚持解决温饱问题放在首位,兼顾解决移民生产生活突出问题,逐步提高移民生活水平。坚持开发性移民方针,就是在国家的帮助和扶持下,动员移民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增强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既要考虑加快发展生产,又要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移民安置区生产发展、生活水平提高、生态环境改善。在切实维护移民群众合法利益的前提下,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和处理好相关群众利益的问题,促进后期扶持的顺利实施和库区、安置区的社会稳定。

2.搬迁安置实绩

龙滩水电工程水库淹没搬迁册亨县移民1803户 8964 人。截至 2008 年 5 月底,集镇安置 253 户 1784 人,集中安置 889 户3989人,分散后靠593户2739人,其他安置68户452人。

(十)贞丰县

1.实施措施

(1)建立机构,明确责任。贞丰县移民办1999年12月单列出来作为县政府直属机构,同时受黔西南州移民办业务领导。2000年3月制定了《贞丰县移民办机关管理制度》,分别成立了龙滩水电工程征用地实物指标调查领导小组、移民搬迁安置实施规划领导小组、大中型水电移民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移民搬迁和库底清理领导小组等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移民工作的领导,移民工作开始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2002年1月县移民办改为县移民开发局,之后,县移民开发局逐步制定和完善了局办公室、规划安置股、财务审计统计股、后期扶持股、信访股等内设机构的工作制度和职责。

贵州省册亨县丫他移民安置点

2001年6月,贞丰县配备了分管移民副县长,移民工作实行“投资包干、业主参与、移民监理”的政策,执行“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的移民管理体制。涉及移民工作的沙坪、鲁贡、白层、鲁容、者相、连环、龙场、北盘江等八个乡镇分别配备了分管移民工作领导,全县移民工作实行“县为基础,责任到乡镇”的移民工作管理机制。

2003年贞丰县制定了《龙滩电站贞丰县库区移民安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12月,县政府制定印发了《龙滩电站贞丰库区移民安置实施细则》。2005年,在已实施的《龙滩电站贞丰库区移民安置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县政府制定印发了《贞丰县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制度》、《龙滩电站贞丰库区移民安置土地有偿划拨(流转)价格标准的规定》、《龙滩水电站贞丰库区淹没土地补偿兑现办法》、《龙滩水电站贞丰库区农村移民投亲靠友有土安置和自谋职业无土安置暂行办法》、《龙滩电站贞丰库区剩余土地资源调整分配暂行办法》等指导移民搬迁安置规范性文件,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具体操作提供了文件依据。2006年7月,制定了《龙滩水电站贞丰库区投资概算调整补偿兑现实施方案》,为龙滩电站调概资金兑现提供了政策依据。

(2)加强政策宣传,做好移民搬迁的动员思想政治工作。2004 年,县移民局编印《贞丰县移民工作政策汇编(一)》,将2004年以前国家、省、州、县移民政策汇编成册,发放到库区乡镇、村组移民干部手中。2006年又将国家、省、州、县近年颁布的与移民工作相关的100个政策法律法规编印成《贞丰移民政策汇编(二)》,将国务院新出台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第471号令)、《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 号)文件编印成《贞丰移民政策汇编(三)》进行发放宣传,县移民局还将有关移民政策录制成磁带,利用库区移民村组广播长期反复播放,赶场天用宣传车巡回宣传,在乡镇集市、村、组路口及醒目之处挂宣传横幅布标、张贴大小标语,在库区乡镇、村组宣传栏举办移民专刊等。通过多渠道广泛宣传政策,使之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使库区移民群众充分认识大中型水电站建设的重大意义,顾全大局,服从政府统一安排,全力支援电站建设。县委县政府组建移民搬迁宣传工作组,深入库区进村入户反复做移民群众思想动员工作,带领移民群众到外地移民安置区考察参观,让移民到规划安置点考察安置地文化、经济、社会环境,充分尊重移民意愿,最终达到移民自愿搬迁的目的。

(3)严格管理移民基础设施和专项工程项目。移民专项工程建设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管理程序执行。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的随意性、盲目性,认真做好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按规范规定报送建设项目设计文件,明确设计文件变更应遵循初步设计审批的原则,移民工程规划设计变更须经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审查,完善设计变更资料,严格履行设计变更程序,对设计变更后的工程实行计量支付,严格控制投资额度。加强移民工程项目的管理督查督办,采取实地查勘,专家技术会审,实事求是解决存在的问题,使移民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4)资金管理到位。移民补偿补助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归口管理。移民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一个电站只能开设一个专户,一个单位只能开设一个基本结算户,保证移民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移民资金实行计划管理,经批准的移民资金年度使用计划,严格执行,按程序报批。建立健全移民经费拨付程序,严格按计划和进度拨款、用款,及时拨付、兑现移民资金,确保移民资金正常运行。

2.搬迁安置实绩

龙滩水库淹没搬迁贞丰县移民4075人。截至2008年5月底,完成集中安置377户1765人,分散后靠安置2266人,其他安置9户44人。

贵州省贞丰县移民新房

(十一)镇宁县

1.实施措施

县委、县政府根据涉淹移民和村组剩余耕地的具体情况以及移民群众的一致意见,决定对原移民安置方案作以下调整:龙滩电站移民安置由原来组内安置和外迁安置相结合的安置方案,调整为全部村组内安置,移民不再外迁,涉淹农户剩余耕地不足的,由村委会负责调剂。鉴于董箐水电站施工区征地已经开始实施,为避免矛盾,与龙滩库区有重叠关系的顶坛村坝包、巧雍、岩包、乐丰村坝坪4个组纳入董箐电站一并处理。2007年4月20日,县移民办以镇移呈〔2007〕33号文向安顺市移民开发办请示报告,要求同意“镇宁库区移民不外迁安置,从本组调剂耕地安置”的意见。4月25日,安顺市移民办正式批准了镇宁县的调整方案。2007年5月,县龙滩移民安置的调整方案正式开始实施。具体工作由各村村委会负责实施。各村对涉淹农户的耕地资源、淹没数量、需调剂数量进行了全面登记,由移民签字盖章认可。对淹没土地数量、补偿标准张榜公示15天,在移民确定无异议后,由村委会写出耕地补偿款分配方案的专题报告,乡政府以正式文件批复后予以兑现。土地的调剂由农户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村委会签署意见,并协助农户划分土地和兑现补偿款。对于应该调剂耕地而未调剂的涉淹户,则坚持不予兑现耕地补偿、补助费,确保涉淹农户有足够的耕地,维持今后的生活。在整个实施过程中,县、乡各级干部经常深入到涉淹村组检查督促工作,帮助协调解决问题。由于群众自愿,上级支持,各级干部高度负责,土地调剂和补偿兑现工作进展十分顺利。9月底,龙滩移民的安置工作基本结束。

2.搬迁安置实绩

镇宁县共需移民123人,全部为良田乡移民。截至2008年5月底,分散后靠安置1户5人,其他安置23户118人。

第六节 移民搬迁安置验收

一、验收程序
(一)自验

由县级移民主管部门根据《验收工作大纲》组成验收领导小组,制定自检任务实施方案,明确验收职责,通过查勘现场、召开会议、听取汇报、走访移民等方式,对列入验收的项目及内容进行综合检查和评定。在此基础上,检查整理实物、财务、技术、文书档案,编写《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自查验收报告》上报初验部门。

(二)初验

由市(州)级移民主管部门会同龙滩公司、中南院、库区移民综合监理部组成初验工作领导小组,听取自验部门的自验汇报,审核自验报告,然后深入库区采取现场办公的形式,进行现场查勘印证,确认自验合格,即编写初验工作报告,报省(区)移民主管部门申请终验。

(三)终验

龙滩工程库区涉及广西、贵州两省(区),移民搬迁安置的终验工作亦分别由广西区和贵州省移民主管部门按验收程序分别组织进行。

二、验收项目
(一)农村移民安置

移民个人淹没实物量及补偿补助兑现情况,土地及村集体财产补偿兑现情况,补偿资金使用情况,移民搬迁、生活安置、生产开发情况。

(二)集镇移民搬迁安置

集镇搬迁安置的住房、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环境、水保等项目建设情况。

(三)专建项目

公路、桥梁、码头、电力、电信、水文站等专项工程复建情况。

(四)库底清理

按规定项目和内容检查库底清理、卫生防疫等完成情况。

(五)移民资金使用管理

移民资金管理制度、移民投资计划与实施拨付情况。

(六)移民档案管理

文书档案、财务档案和技术档案的建立、管理及完整性。

三、验收评级

验收评定分为优良和合格两个等级。综合评价时,分类项目验收全部合格,移民工程验收可评为合格;分类项目验收合格,且专业项目复建和农村移民安置两项均评为优良,则移民工程验收评为优良。

四、验收时段

按照龙滩工程建设进度的安排,移民搬迁计划分以下5个时段完成。

(1)2001年6月底前完成龙滩施工区移民搬迁。

(2)2003年10月底前完成围堰影响区(即蓄水位在高程290米以下)移民搬迁。

(3)2006年9月20日前完成下闸蓄水阶段(即蓄水位在高程290~330米范围内)移民搬迁。

(4)2007年2月底前完成蓄水发电阶段(即蓄水位在高程330~355米范围内)移民搬迁。

(5)2008年底完成正常蓄水位在高程375米以下的全部移民搬迁。

五、验收结果
(一)施工区移民搬迁安置

龙滩施工区占地范围涉及天峨县红水河左、右岸的八腊乡、向阳镇、六排镇3个乡(镇)7个村、16个村民小组,共需搬迁452人。在坝址下游右岸建设纳昔移民集中安置点1个,2002年1月25日34户149人入住新居。施工区其余移民采取分散后靠、投亲靠友等方式进行安置。其中投亲靠友,自谋职业26户103人。搬迁安置任务如期完成,满足了施工前期建设的需要。

(二)围堰影响区移民搬迁安置

围堰影响区,即蓄水位在围堰高程290米以下的影响区,移民搬迁安置及验收的结果如下。

1.广西库区安置

龙滩围堰影响区广西库区涉及淹没天峨县向阳镇、八腊乡、坡结乡、下老乡等4个乡(镇)9个村、16个村民小组,完成围堰影响区移民搬迁4422人。天峨县移民集中安置点共有连迁、摆里坡、岩年、六夜、对年桐、纳烧坡、林旷、交问、龙池坡、龙港、交必、八令、岩顶谢、林拥、大坪、杠里、林峰、林雍坪、林朵19个移民集中安置点,共集中安置移民3268人,其余移民采取分散后靠或其他安置方式进行安置。其中:投亲靠友、自谋职业118户466人。

2.广西库区验收结果

2003年9月27~28日,龙滩广西库区围堰截流水库淹没处理第一阶段实施工作通过验收。广西库区移民开发局会同龙滩公司在天峨县组织召开了龙滩水电站广西库区围堰截流水库淹没处理第一阶段实施工作验收会议。会议组成了龙滩水电站广西库区围堰截流水库淹没处理第一阶段验收工作小组,依据中南院制定的《龙滩水电站广西库区围堰截流水库淹没处理第一阶段任务和验收办法》对有关工作进行了检查和验收。验收工作小组认为,龙滩水电站广西库区围堰截流水库淹没处理第一阶段实施任务已全面完成,移民工作验收合格,可以满足龙滩工程截流的要求。

3.贵州库区安置

龙滩围堰影响区贵州库区涉及淹没罗甸县沫阳镇、板庚乡、罗悃乡3个乡(镇)5个村9个村民小组,本阶段搬迁任务333户1624人。完成围堰影响区移民搬迁316户1520人,余下17户104人当年秋收后搬迁完毕。

罗甸县围堰影响区新建柏林、罗沟、板庚、罗悃4个移民集中安置点,规划安置224户1209人,本阶段安置72户330人,其余移民采取分散后靠或其他安置方式进行,其中无土安置65户311人。

4.贵州库区验收结果

2003年9月25~26日,龙滩水电站围堰290米水位线以下贵州库区移民搬迁安置通过阶段性验收。贵州省移民办会同龙滩公司在罗甸县组织召开了龙滩电站围堰290米水位线以下贵州库区移民搬迁安置阶段性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龙滩水电站围堰290米水位线以下贵州库区移民搬迁安置阶段性验收委员会。经核实,截至2003年9月15日,全库累计完成移民搬迁606户2841人,其中290米截流水位线下移民搬迁316户1520人,290米水位以下的移民已全部搬迁安置。验收委员会一致认为,贵州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完全能满足龙滩水电站290米围堰截流要求,同意黔南州的初步意见,移民工作验收总体评定为优良工程。

(三)下闸蓄水阶段移民搬迁安置

下闸蓄水阶段,即蓄水位在高程290~330米范围内,移民搬迁安置及验收结果如下。

1.广西库区安置

龙滩下闸蓄水阶段广西库区涉及天峨县、乐业县及国营雅长林场,共6个乡(镇)18个村 90 个村民小组,2006 年 9 月 20 日通过区发改委组织验收,搬迁移民 2842 户13800人。

天峨县在高程290~330米涉及4个乡(镇)16个村28个村民小组1849户8354人。通过验收的向阳镇新址(纳念)已全部完成了场内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新址外部的供水、供电、道路等配套工程建设,规划公房建设单位全部到新址纳念办公。搬迁移民 407 户2201人(含机关530人)。

移民集中安置点有八打点、连迁、板栗坪、岩相、林木秀、巴龙、德恒、月亮湾、德福、顶更哈、纳锁、黄岳、朗引、八桂1、八桂2、里坝坡、更甜、玉龙湾、巴明沟、凉亭坳、纳裕沟、青龙山、纳腮、麻栗坡24个移民安置点,共安置移民1120户4837人,其余314户1277人采取分散后靠等其他方式安置。

乐业县高程290~330米移民涉及2个乡(镇)6个村64个村民小组1073户5446人。通过验收的乐业县雅长林场(丁书)进场道路已完成,集镇供水工程采用从赖林水库取水,已完成临时输水管敷设并完成通水,外部输电线路已完成。搬迁移民262户1392人,国营雅长林场职工515人。

移民集中安置点有坝安、尾龙、尾河、周布、丁上、祖肥、伟霞来、平力、百朗、百寒、渡口、百安12个移民安置点,共安置移民528户2545人,其余212户采取分散后靠等其他方式安置。

2006年3月16日,龙滩公司针对广西库区移民搬迁进展滞后的情况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门汇报。2006年7月27日,自治区主席陆兵在龙滩工程下闸蓄水移民搬迁工作会议上要求,今年9月20日前全面完成龙滩工程高程290~330米库区移民搬迁任务,确保按时下闸蓄水。随即,广西库区河池市、百色市分别召开动员誓师大会,立下“奋战50天完成搬迁任务”的“军令状”,动员全市力量开展龙滩库区移民搬迁大会战,成立移民工作组、征地工作组、道路交通组、施工技术组、建筑材料和后勤保障组、安全维稳组、督查协调组、移民搬迁志愿者组等,抽调县城机关干部组成工作队,和移民同吃同住同搬迁。县领导包片,单位包点,干部包户,实行“六包责任制”:包宣传发动、包问题处理、包上传下达、包协调联系建材物资和施工队伍、包搬迁安置、包维护社会稳定。各小组制定倒计时工作方案,实行24小时值班和无双休日制度,掀起了移民搬迁建房安置的高潮。

龙滩工程广西库区高程290~330米的移民工作,经过50天夜以继日的艰苦奋战,实现了移民“100%拆除旧房、100%迁出旧址”的既定目标,为龙滩工程按期下闸蓄水打下了坚实基础。

2.广西库区验收结果

2006年9月19~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会同龙滩公司在广西天峨县组织召开龙滩水电工程下闸蓄水阶段广西库区高程330米以下水库淹没处理和移民搬迁安置初步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单位有自治区发改委、经委、国土资源厅、水利厅、交通厅、卫生厅、文化厅、环保局、林业局、移民局,河池市人民政府、天峨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百色市人民政府、乐业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国营雅长林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龙滩广西移民综合监理,中南设计院等单位。经与会代表讨论,成立了龙滩水电站下闸蓄水阶段广西库区330米高程以下水库淹没处理和移民搬迁安置初步验收委员会。代表们现场察看了广西库区乐业县、天峨县的移民点新、旧址,检查了部分库区清理、四级公路复建等工作,听取了各有关单位的工作汇报,形成了龙滩水电工程下闸蓄水阶段广西库区高程330米以下水库淹没处理和移民搬迁安置初步验收报告。广西库区高程330米以下淹没处理和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蓄水位以下库区专项工程和移民搬迁实施进度、库区清理及库区文物古迹保护等方面能满足电站下闸蓄水的要求。

3.贵州库区安置

下闸蓄水阶段影响范围涉及贵州库区罗甸、望谟、册亨、贞丰等 4 个县、9 个乡(镇)24个村66个村民小组。2006年9月28日通过省移民办组织验收,搬迁移民2844户13803人。

罗甸县涉及4个乡(镇)8个村26个村民小组,搬迁移民4911人。通过验收的罗甸县红水河集镇和茂井集镇,场平工作基本完成,政府部门及部分移民已进点建房。规划安置移民2088人,其中红水河集镇841人,茂井集镇1247人。

集中安置点:利用围堰阶段柏林、罗沟、板庚、罗悃、上隆5个移民集中安置点,在原计划安置移民1209人的基础上增加到1330人。由于罗甸县大力推行“以自主联系分散插迁有土安置为主,集中安置为辅,自由职业无土安置和后靠有土安置为补”的方针,移民集中安置点未作定向安置安排,由移民自主选择。本阶段通过验收的搬迁移民1030户4838人,大部分采取自主联系分散插迁方式进行安置,也有联系到县外安置的。

望谟县涉及3个乡10个村23个村民小组,搬迁移民4956人。由于望谟县推行“后靠与外迁相结合,以外迁为主;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宜集则集,宜分则分”的移民安置思路,所建移民点只是供移民自主选择,因此有定向安排也有自主插迁,不作硬性规定。本阶段通过验收安置移民1250户6069人。

望谟县规划和建设两个集镇:昂武集镇和蔗香集镇。昂武集镇规划安置238户2144人;蔗香集镇规划安置423户1917人;建设有9个移民集中安置点,即谭平、桑郎粮站、桑郎卫生院、里抱坡、雅品、哄害坡、坝从、坝丈、三滩,规划安置883户3991人。

册亨县涉及1个乡5个村10个村民小组搬迁移民2811人,规划安置的移民点有高洛、双江镇机关点、打兵、平华、坝来、农中、丫他、坝恩、红旗、八路、者告共11个,规划安置移民466户2116人。本阶段通过验收搬迁移民541户2781人。

贞丰县涉及1个乡1个村1个组。搬迁移民23户115人。通过本阶段验收,全部搬迁至龙场移民安置点,已建好住房。

4.贵州库区验收结果

2006年9月25~28日贵州省移民开发办会同省政府督查办、省发改委、国土资源厅、林业厅、卫生厅、文化厅、公路局、文物局、环保局、龙滩公司、中南院、龙滩贵州库区移民综合监理部等单位的专家和领导,组成水库淹没处理和移民搬迁安置验收委员会,在库区4县、2州人民政府自验和初验的基础上,在贵阳市对龙滩水电站下闸蓄水阶段330米水位贵州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进行了专项验收。经验收,黔南州、黔西南州、罗甸、望谟、册亨、贞丰县通过大量艰苦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完成了330米水位以下移民全部搬迁工作,并完成了初步安置。专业项目和集镇复建正按计划进行,库底清理基本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文物保护处理基本完成,移民资金运行安全,移民档案管理比较完整和规范。验收委员会认为:龙滩工程高程330米水位以下贵州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基本满足下闸蓄水要求。

(四)蓄水发电阶段移民搬迁安置

龙滩水电工程广西库区高程330~355米范围内移民搬迁涉及广西天峨、田林两县,7个乡镇26个村75个自然屯,规划搬迁移民2373户9863人。其中:集中(含集镇)安置移民1754户7298人;分散、自谋职业安置596户2480人。截至2007年3月8日,广西库区需搬迁的移民2384户9980人已全部迁出旧址。高程330~355米专项复建还需复(改)建一批道路、电力等专业项目。

2007年3月26~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会同龙滩公司在广西天峨县组织召开了龙滩水电站广西库区高程330~355米水库淹没处理和移民搬迁验收会议。与会代表讨论成立了龙滩水电站广西库区高程330~355米水库淹没处理和移民搬迁验收委员会,现场察看了田林县百乐集镇新址、旧址,天峨县丘辉、真龙等移民安置点,检查了部分库区清理工作,听取了各有关单位的工作报告。验收委员会同意通过对龙滩水电工程广西库区高程330~355米水库淹没处理和移民搬迁的验收。

(五)375米方案竣工阶段搬迁安置

1.广西库区安置

龙滩水电站广西库区高程355~375米范围实际完成移民搬迁730户3497人。其中,天峨县284户1334人,南丹县223户977人,乐业县217户1138人,隆林县6户30人。

由于移民安置规划的调整,天峨县由6处移民集中安置点调减为4处,田林县调减了1处移民集中安置点,因此本阶段需建设11个移民集中安置点。

2.广西库区验收结果

2008年12月26~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会同龙滩公司在天峨县组织召开了龙滩水电站广西库区高程355~375米水库淹没处理和移民搬迁安置验收会议。与会代表现场察看了广西库区天峨、南丹、乐业等县部分集镇和移民安置点及库区公路复建工程,检查了部分库区清理工作,听取有关单位的工作报告,形成龙滩水电站广西库区高程355~375米水库淹没处理和移民搬迁验收意见。验收委员会一致认为龙滩水电站广西库区高程355~375米淹没处理和移民搬迁实施工作已取得阶段性的成绩,可满足电站主体建设进度要求。验收委员会同意通过龙滩水电站广西库区高程355~375米水库淹没处理和移民搬迁验收。

3.贵州库区安置

贵州库区各县实际完成移民搬迁41150人(罗甸县16525人,望谟县14605人,册亨县7879人,贞丰县2137人,镇宁县4人),为国家审定数的90%,其中正常蓄水位375米以下39082人已于2007年全部搬迁完成,正常蓄水位375米线以上的随迁移民已完成搬迁2068人(黔南州1344人、黔西南州724人),为国家审定数的32.68%。对照国家审定的移民数,库区尚有4610人未进行搬迁,未搬迁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部分移民原本承包和拥有的耕地较多,淹没后剩余耕地能满足其基本生计,如镇宁县,国家审定其搬迁人口为123人,实际仅搬了4人,又如贞丰县,国家审定其搬迁人口为4075人,实际只搬了2137人;二是由于受耕地资源容量的限制的影响,库区各县对接同等质量数量的耕地困难,生产开发难度极大,生产安置难落实;三是2009年10月14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黔府办函〔2009〕12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龙滩水电站贵州库区移民安置补偿有关问题的复函》批准同意了《龙滩水电站贵州库区无法落实生产安置移民耕地长期补偿方案》,贵州库区对淹没耕地采用长期补偿的方式来解决移民的长远生计问题,因此部分随迁移民考虑参加长期补偿,不需通过搬迁来进行安置。

4.贵州库区验收结果

2010年9月26~27日,贵州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在库区贞丰县主持召开了龙滩电站贵州库区正常蓄水位375米以下移民搬迁安置和水库淹没处理阶段验收会议。验收委员会从实物指标分解和补偿兑现、移民生产生活安置、集镇和集中安置点建设、专业项目复建、档案资料整理、移民手续办理、移民资金管理使用、库底清理等方面进行了检查验收。验收委员会认为:贵州正常蓄水位高程375米以下移民搬迁工作全面完成,移民搬迁后的建(购)房面积和质量较搬迁前有较大幅度提高,安置区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基本完成,移民通过对接耕地与剩余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加之2010年建立淹没耕地长期补偿机制,移民生产生活得到进一步改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会议同意龙滩水电站贵州库区高程375米以下水库淹没处理和移民搬迁安置通过阶段性验收。

(六)复建项目

1.广西库区公路复建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负责实施的公路复建工程。第一期公路复建工程(天峨至乐业公路向阳段)。规划复建长度41千米,大中桥3座762米,2003年动工兴建,2005年底如期完工,顺利通过了交工及竣工验收。第二期库区公路复建工程规划长度156.214千米,分为河池市段和百色市段。2008年12月全线除穿洞河路段因路基施工时出现地质灾害导致路线改线并引起桥梁移位桥梁工程量加大未完成、下老大桥因设计变更未能贯通外,其余路段已基本满足通行条件。后经区公路局加快建设步伐,第二期库区公路复建于项目2009年5月7日通过交工验收。

2.贵州库区公路复建

龙滩水库淹没贵州库区S312省道复建工程涉及黔西南州岩架段和黔南州罗甸县边外河段以及三岔河段。项目包括:岩架段公路9.158千米,道路等级山岭重丘区4级,路面为沥青表面处置;包括建设岩架大桥(全长422米),纳岩大桥(全长224.60米);岩架段于2004年11月开工,2007年8月完工。罗甸县边外河段(10.88千米)和三岔河段(5.4千米)以及X956县道边外河至大渡口段(3.4千米),道路等级山岭重丘区4级,路面为沥青表面处置。包括边外河大桥(全长200.66米)打铃河大桥(全长158.04米)、大渡口大桥(全长132.62米)大桥三座,罗甸段开工日期:2005年11月,完工日期:2008年6月。

2006年3月5日由黔西南州交通局负责组织实施的复建公路有马岭岗至渡邑公路、纳拉至蔗香公路、里乐至乐元公路、蔗香车渡码头引道、乐元车渡码头5个项目工程开工建设。马岭岗至渡邑公路、蔗香车渡码头引道于2007年5月15日交工验收。乐元车渡码头、纳拉至蔗香公路、里乐至乐元公路于2008年5月陆续完成验收。

2008年5月,册亨县马午至坝或四级公路(4.2千米)交付使用。贞丰县望贞公路贞丰段(1.5千米)、白层至平赖公路(8千米)已竣工验收。镇宁县四级公路5.02千米已完成。

3.水文站搬迁与验收结果

平腊水文站位于布柳河上平腊河段,始建于1954年;甲板水文站位于槽渡河下游甲板河段,始建于1976年。因受龙滩水电站淹没影响,两站已于2004年分别迁往宜州市郊龙江以及巴马县甲篆乡盘阳河重建。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库区移民开发局和龙滩公司有关规定与要求,平腊、甲板水文站的人员、物资已于2006年4月开始分批撤离,至7月底已全部撤离完毕。8月开始对平腊、甲板水文站进行拆除,到9月12日已完成全部拆除任务,并按要求进行了清理及消毒。

广西水文水资源局于2006年9月15日组织有关单位对平腊、甲板水文站的拆迁工作进行了现场验收,参加验收的有广西水文水资源局、广西水文水资源河池分局、中南院、龙滩广西库区移民综合监理部等单位的代表。广西库区移民开发局、龙滩公司应邀派代表出席了验收会议。

验收组认为,广西水文水资源局下属的平腊、甲板水文站已按照有关要求完成了人员搬迁安置,并拆除水文站房和水位台以及配套设施,进行了现场清理及消毒等工作,为龙滩水电工程下闸蓄水创造了有利条件。

2002年5月31日,贵州省移民办与省水文水资源局签订了《龙滩水电站水库淹没八茂、蔗香、这洞水文站迁建补偿包干协议》,省水文水资源局按照协议要求按期完成了水文站的迁建工作。

4.桥梁建设与验收结果

(1)布柳河大桥。布柳河大桥位于红水河支流布柳河末段,距龙滩坝址约3千米。该桥属于预应力混凝土连续钢构梁桥,集“高墩、窄桥、大跨、特柔”四个特点于一身,分两个“T”构挂篮悬臂浇筑,混凝土浇筑总量2 万立方米。桥长 537.08 米、桥宽 8.30米、墩高94.80米,桥中至河床高度达180余米。2006年1月18日,布柳河大桥建设项目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至此,龙滩工程广西库区专项设施复建项目20343线天峨至乐业公路向阳段全线通车。

(2)羊里大桥。羊里大桥位于贵州省罗甸县红水河镇红水河二级支流大宜沟上,是龙滩水电站罗甸县库区古屯至红水河镇复建公路上的一座公路大桥。桥址距罗甸县城大约70千米。全长366.80米,采用8×45mPc简支“T”形梁桥,桥面净宽7米,人行道2×0.75米,桥面距地面最大高度64.84米。2007年6月13日,龙滩贵州库区第一个大型复建工程羊里大桥通过验收。

(七)文物发掘与保护

龙滩广西库区文物发掘保护工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按有关要求完成了石刻及墓碑等保护、古墓发掘等文物古迹的搬迁发掘保护工作,如天峨县百酉渡遗址、百酉渡口碑刻、田林县八洞遗址、南丹县达围古桥搬迁等。

2003年7月18日,贵州省移民办与省文物局签订了《构皮滩、龙滩、三板溪水电站库区文物古迹保护处理工作及投资包干协议》。贵州省文物局根据电站建设进度和协议规定,按期完成龙滩库区文物古迹保护及处理工作。

1.天峨县百酉渡遗址

百酉渡遗址位于天峨县沙坪村百酉渡红水河西南岸附近一洞穴中,2003年7月发现,高程为265米,洞口方向为北偏东65°。洞口高2米,宽1.50米,洞深10米。调查过程中曾在洞壁胶结坚硬的堆积物中发现啮齿类、偶蹄类等动物牙齿化石。2004年7月10日,广西自然博物馆考古人员会同天峨县文物管理所的工作人员,对百酉渡遗址进行正式发掘。发掘分A、B、C 3个区进行,A区位于洞穴的通道上,B区的堆积物较为松散,而C区堆积物位于岩壁上,甚为坚硬。前期调查中曾在堆积物表面发现哺乳动物牙齿化石,化石年代较为古老,时代大约在中更新世晚期。百酉渡遗址出土的古人类牙齿化石共有17颗,其中臼齿6颗,门齿5颗,犬齿5颗,大部分牙齿的牙根保存较好。牙齿的石化程度略差,估计年代较新。所获化石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博物馆保存。

2.天峨县百酉渡口碑刻

迁移前按规定对该处13块清代石碑刻作拓片、照相、描述等记录,拆卸搬运到水淹区外天峨县纳构村扛里屯重新树立并加建保护棚保护,并对其中的断裂石碑进行粘接,对所有石碑刻进行防风化保护处理。2006年9月15日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工作队鉴定验收。

3.天峨县古墓

迁移前对6座清代墓进行照相和测绘等记录,对墓碑、墓体石构件拓片。由墓主后人按当地风俗习惯在库区水淹范围外选址安葬,其中百酉渡口4座古墓迁到纳构村纳必屯,向阳镇板立屯古墓迁至六排镇林朵林场,向阳镇平腊村李氏古墓迁至新平腊屯。2006年9月15日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工作队鉴定验收。

4.田林县八洞遗址

八洞位于田林县八洞村东北约200米南盘江东岸。南盘江与八洞若观火小河交会处的二级阶地上,2003年7月发现。阶地面宽10~20米,堆积物为黄褐色砂质、粉砂质黏土,局部见底砾层。文物调查过程中,曾在堆积物上部发现了一枚人类牙齿化石及部分古脊椎动物化石,从区域地貌特征判断,其时代为更新世晚期——全新世。该地点还发现一些由河流砾石加工的石制品,打制技术粗糙,具有南方旧石器时代晚期的文化特征。含化石地层标高约为340米。2004年7月,广西自然博物馆会同田林县博物馆专业人员对田林县八洞遗址进行正式发掘。共发掘了4个探方,发掘面积达80多立方米。在探方中发掘出土一具非常完整的人类遗骨,遗骨的上方为炭屑层,遗骨的下方为灰烬层,除此之外未发现其他遗物,也未发现其他石器工具。地层剖面可分为3层,自上而下为:含灰白色结核状土壤层,厚15厘米;深灰色土壤层,含砂质土,厚40厘米;三叠系浅黄色粉砂岩,厚25厘米。遗骨略有石化,代表了一完整的人类个体,遗骨身高约163厘米,呈仰面平躺状,头向右倾。所获文物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博物馆保存。 951CDzKOsS2z3qHVVgp3TScLujyuE3Onu/WBSdED3Djf+ciS5T1RKenDfptvsP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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