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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电工作业人员条件与职责要求

1.4.1 电工从业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事业心、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

(2)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精神正常,无癫痫、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实发性昏厥及其他妨碍电工作业的病症和生理缺陷。

(3)熟悉电气安全规程和设备运行操作规程。

(4)能熟练掌握和运用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5)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掌握相应的电工作业安全技术、电工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并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通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已取得《特别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证》,并经定期复审合格,才能从事允许作业类范围内的电工工作。

1.4.2 电气安全方面电工作业人员的职责

在电气安全方面电工作业人员应熟记并自觉地履行以下各项职责:

(1)无证不准上岗操作;如果发现非电工人员从事电气操作,应及时制止,并报告领导。

(2)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法规、规程和制度,不得违章作业。

(3)对管辖区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全负责。

(4)认真做好巡视、检查和消除隐患的工作,并及时、准确地填写工作记录和规定的表格。

(5)架设临时线路和进行其他危险作业时,应完备审批手续,否则应拒绝施工。

(6)积极宣传电气安全知识,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拒绝违章指挥。

1.4.3 反习惯性违章活动

根据事故统计分析,90%的事故是由于直接违章所造成的,尤其突出的是,这些违章大都是频发性或重复性的出现。消除习惯性违章行为,对确保安全生产有重大的作用。

1.4.3.1 习惯性违章

习惯性违章是指固守旧有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工作中违反有关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操作方法的行为。

一些班组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活动多年,但只是把它作为一种口号性的号召,对于岗位工人来说,还是不清楚何为习惯性违章,原来怎样操作还是怎样操作,没有一丝改变。久而久之,习惯性违章就成了生产中最大的安全隐患。另外,习惯性违章行为有的容易界定,有的则深藏不露,极不容易判别,直到发生了事故,才分析出这是习惯性违章。职工们就纳闷,每周、每月的安全检查为什么不说这是习惯性违章呢?因此,要深入到每一个岗位,让职工真正明白操作中哪些行为属于习惯性违章。

1.4.3.2 习惯性违章的种类

习惯性违章按其性质分为以下三类。

1.作业性违章

职工工作中的行为违反规章制度或其他有关规定,称作业性违章。如进入生产场所不戴或未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操作前不认真核对设备的名称、编号和应处的位置,操作后不仔细检查设备状态、仪表指示;未得到工作负责人许可工作的命令就擅自工作;热力设备检修时不泄压、转动设备检修时不按规定挂警告牌等。

2.装置性违章

设备、设施、现场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规程和其他有关规定,称装置性违章。如厂区道路、厂房通道无标示牌、警告牌,设备无标示牌,井、坑、孔、洞的盖板、围栏、遮拦没有或不齐全,电缆不封堵,照明不符合要求,转动机械没有防护罩等。

3.指挥性违章

指挥性违章是指工作负责人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为保证人身、设备安全而制定的安全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所进行的违章指挥行为。

统计表明,习惯性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是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误操作事故的主要原因。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点在班组,因此夯实班组安全工作的基础,必须加大反习惯性违章工作的力度。

1.4.3.3 造成违章作业的原因

违章现象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是无组织无纪律,其思想根源是主客观相脱离。

1.主观心理因素

(1)因循守旧,麻痹侥幸。一些职工的口头禅是“过去多少年都是这样干的,也没出事,现在按条条框框干太麻烦,不习惯”,因此,就很容易习惯成自然,下意识地仍按老的操作经验和方法操作,不知不觉地违反了操作规程。还有的职工不接受“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的经验教训,认为偶尔违章不会产生什么后果,往往“领导在时我注意,领导不在我随意”,或者看到别人这么做没有出事,就随大流,无视警告,无视有关的操作规程。

(2)马虎敷衍,贪图省事。有的职工工作不精心,我行我素,将岗位安全注意事项、操作规程抛在脑后,把领导和同事的忠告、提醒当作“耳旁风”。还有的职工不愿多出力,耍小聪明,总想走捷径,操作时投机取巧,图一时方便。尝到甜头后,就会长此以往,重复照干,形成习惯性违章。

(3)自我表现,逞能好强。个别职工总认为自己“有一手”,喜欢在别人面前“露一手”,表现一下自己的“能力”。特别是一些青年职工,在争强好胜心理支配下,头脑发热,干出一些冒险的事情。

(4)玩世不恭,逆反心理。个别职工对领导的说服教育或企业安全管理的措施方法等产生逆反心理,出现对抗情绪,偏偏去做那些不该做的事情。

2.客观因素

(1)操作技能不熟练。由于培训教育不够,操作者没有掌握正确的操作程序,对设备性能、状况、操作规程不熟悉,不能根据指示仪器仪表所反映的信息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调整。

(2)制度不完善。作业标准和规章制度不完善,使职工无章可循,无法可依。

(3)安全监督不够。对一些习惯性违章现象熟视无睹,对一些严重违章现象存在漏查或查处力度不够的情况,特别是在生产任务重、时间紧的情况下,一味强调按时完成生产任务,从而使部分职工滋生了忽视安全的习惯和心态。

拓展阅读

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理论与原则

安全生产管理作为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遵循管理的普遍规律,既服从管理的基本原理和原则,又有其特殊的原理和原则。

安全生产管理原理是从生产管理的共性出发,对生产管理中安全工作的实质内容进行科学分析、综合、抽象概括所得出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律。安全生产管理的原理有系统原理、人本原理、预防原理、强制原理和责任原理。

1.系统原理

(1)系统原理的概念。系统原理是指人们在从事管理工作时,运用系统的理论、观点和方法,对管理活动进行充分的分析,以达到管理的优化目的,即用系统的理论观点和方法来认识和处理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系统是指由若干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要素组成的具有特定结构和功能的有机整体。一个系统可分为若干个子系统和要素,如安全生产管理系统是企业管理的一个子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又包括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安全防护设施与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和规程以及各类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等。

系统理论认为现代管理的管理对象总是处于各个不同的大系统之中,任何一个管理对象均可看成一个系统,人们在分析和解决问题时,应从整体出发去研究事物间的联系。

安全贯穿生产活动的方方面面,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是全方位、全天候和涉及全体人员的管理。

(2)系统原理的运用原则。运用系统原理时应遵循整分合原则、动态相关性原则、反馈原则、封闭原则。

1)整分合原则。整分合原则是指首先在整体规划下明确分工,在分工基础上再进行有效的综合。该原则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意义如下:

整——企业领导确定整体目标、制定规划与计划、进行宏观决策。此阶段,要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加以考虑。

分——明确分工,层层落实。

合——展现全员的凝聚力,对各部分、人员进行协调控制,实现有效的、全面的安全管理。

运用该原则,要求企业管理者在制定整体目标和进行宏观决策时,必须把安全生产纳入其中,在考虑资金、人员和体系时,都必须将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考虑。

2)动态相关性原则。动态相关性原则是指任何安全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转,不仅要受系统自身条件和因素的制约,而且还要受到其他有关系统的影响,并随着时间、地点以及人们的不同努力程度而发生变化。因此,要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效果,必须掌握各个管理对象要素之间的动态相关特征,充分利用各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安全管理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认识动态相关性原则:

a.系统各要素的动态相关性是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由于企业内部各要素处于动态变化中,并相互影响,才使得事故有发生的可能性。

b.掌握与安全有关的所有管理要素之间的动态相关特征,充分利用相关因素的作用,搞好安全管理工作。

3)反馈原则。反馈是指被控制过程对控制机构的反作用,即由控制系统把信息输送出去,又把其作用结果返送回来,并对信息的再输出产生影响,起到控制作用,以达到预定的目的。

管理中的反馈原则是指为了实现系统目标,把行为结果传回决策机构,使因果关系相互作用,实行动态控制的行为准则。

成功高效的安全管理工作,离不开灵活、准确、迅速的信息反馈。现代企业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在不断变化,管理系统必须及时捕获、反馈各种安全生产信息,及时采取行动,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

4)封闭原则。封闭原则是指在任何一个管理系统内部,管理手段、管理过程等必须构成一个连续封闭的回路,才能形成有效的管理活动。

2.人本原理

(1)人本原理的概念。人本原理就是在管理活动中必须把人的因素放在首位,体现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以人为本有两层含义:一切为了人和一切依靠人。

1)一切为了人是指一切管理活动均是以人的需要为目的展开的。人既是管理者,又是被管理者,每个人都处在一定的管理层次上,离开人的需要,就没有管理的目的。

2)一切依靠人是指在管理活动中,作为管理对象的诸要素(资金、物质、时间、信息等)和管理系统的诸环节(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等),都是需要人去掌管、运作、推动和实施的。

(2)人本原理的运用原则。运用人本原理时应遵循能级原则、动力原则和激励原则。

1)能级原则。能级原则是指一个稳定而高效的管理系统必须是由若干分别具有不同能级的不同层次有规律地组合而成的。

现代管理的任务就是建立一个合理的能级,使管理的内容动态地处于相应的能级中。在现代管理系统中,各元素的活动必须满足高效率、高可靠的要求,所以管理系统,能级的划分不是随意的,它们的组合也不是随意的。

稳定的管理能级结构一般分为四个层次: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和操作层。四个层次能级不同,使命各异,必须划分清楚,不可混淆。

能级原则告诉我们:在管理系统中要根据各单位和个人能量的大小安排其地位和任务,即建立一套合理的能级,做到才职相称,才能发挥不同能级的能量,保证管理结构的稳定性和高效性,也是我们常说的“因才适用”。

2)动力原则。动力原则是指推动管理活动的基本力量是人,管理必须有能激发人的工作能力的动力。动力的产生来自于物质、精神和信息,相应就有三类基本动力,即:

a.物质动力,以适当的物质利益刺激人的行为动机。

b.精神动力,运用理想、信念、鼓励等精神力量刺激人的行为动机。

c.信息动力,通过信息的获取与交流产生奋起直追或领先他人的行为动机。

管理者要综合协调运用这三种动力,正确认识处理个体动力与集体动力、暂时动力与持久动力的关系,掌握好各种刺激的量值,才能实现有效的管理。

3)激励原则。激励原则是指利用某种外部诱因的刺激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科学的手段,激发人的内在潜力,使其充分发挥出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企业管理者运用激励原则时,要采用符合人的心理活动和行为活动规律的各种有效的激励措施和手段。激励企业员工积极性发挥的动力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内在动力、外在压力和吸引力。这三种动力是相互联系的,管理者要善于体察和引导,因人而异、科学合理地采取各种激励方法和激励强度,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出员工的内在潜力(图1.1)。

图1.1 激励员工积极性的三种动力

3.预防原理

(1)预防原理的概念。预防原理是指安全管理工作应当以预防为主,即通过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手段,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出现,从而使事故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在可能发生人身伤害、设备或设施损坏以及环境破坏的场合,事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2)预防原理的运用原则。运用预防原理时应遵循偶然损失原则、因果关系原则、3E原则和本质安全化原则。

1)偶然损失原则。事故后果以及后果的严重程度都是随机的、难以预测的。反复发生的同类事故,并不一定产生完全相同的后果,这就是事故的偶然性。偶然损失原则告诉我们,无论事故损失的大小,都必须做好预防工作。

2)因果关系原则。事故的发生是许多因素互为因果连续发生的最终结果,只要诱发事故的因素存在,发生事故是必然的,只是时间或迟或早而已,这就是因果管理原则。

一个因素是前一因素的结果,而又是后一因素的原因,环环相扣,导致事故的发生。事故的因果关系决定了事故发生的必然性,即事故因素及其因果关系的存在决定了事故或早或迟,但必然要发生。

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要从事故的因果关系中认识必然性,发现事故发生的规律性,变不安全条件为安全条件,把事故消灭在早期起因阶段。

因果关系原则的应用:工人甲,长期违章不戴安全帽进行作业,一直没出什么事故,他也一直毫不在乎,还经常在工友面前炫耀。可是有一天,右岸某边坡出现落石,正好砸到甲头上,导致甲重伤,并留下轻度脑震荡后遗症。

3)3E原则。3E原则是指针对造成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其原因可归结为四个方面:技术原因、教育原因、身体和态度原因以及管理原因)所采取的三种防止对策,即工程技术对策、教育对策和法制对策。

a.工程技术对策:运用工程技术手段消除生产设施设备的不安全因素,改善作业环境条件,完善防护与报警装置,实现生产条件的安全和卫生。

b.教育对策:提供各种层次的、各种形式和内容的教育和训练,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掌握安全生产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

c.法制对策:利用法规、标准以及规章制度等必要的强制性手段约束人们的行为,从而达到消除不重视安全、违章作业等现象的目的。

在应用3E原则时,要针对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四种原因,综合地、灵活地运用这三种对策,不要片面强调其中某一个对策。具体改进的顺序是:首先是工程技术对策,然后是教育对策,最后才是法制对策。

4)本质安全化原则。本质安全化原则是指从一开始和从本质上实现安全化,从根本上消除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从而达到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

本质安全化的概念不仅局限于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化,而应扩展到诸如新建工程项目,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甚至包括人们的日常生活等各个领域。

4.强制原理

(1)强制原理的概念。强制原理是指采取强制管理的手段控制人的意愿和行动,使个人的活动、行为等受到安全管理要求的约束,从而实现有效的安全管理。

所谓强制,就是无需做很多的思想工作来统一认识、讲清道理,被管理者必须绝对服从,不必经被管理者同意便可采取行动。

一般来说,管理均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只有强制才能有效地抑制被管理者的无拘个性,使其调动到符合整体管理利益和目的的轨道上来。由于事故损失的偶然性、人的冒险心理和事故损失的不可挽回性,安全管理更需要具有强制性。

(2)强制原理的运用原则。运用强制原理时应遵循安全第一原则和监督原则。

1)安全第一原则。安全第一原则是指当生产和其他工业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以安全为主,生产和其他工作要服从安全。

该原则就是要求企业的领导者要高度重视安全,把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将安全作为一项有“否决权”的指标,把保证安全作为完成各项任务、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条件,即不安全不准生产。

2)监督原则。监督原则是指在安全工作中,为了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到落实,必须明确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对企业生产中的守法和执法情况进行监督。

安全管理带有较多的强制性,只要求执行系统自动贯彻实施安全法规,而缺乏强有力的监督系统去监督执行,则法规的强制威力是难以发挥的。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配备合格的监督人员,赋予必要的强制威力,以保证其履行监督职责,才能保证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监督原则的应用:某日,某施工现场,张某在高台进行拆除作业,既不系安全带,又未采取其他安全防护措施。安监员发现后立即向张某发出警告,并要求他立刻停工,佩戴好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措施方可继续作业。张某听从安监员的指示,佩戴好安全带、安全帽,继续作业,在即将完工时,张某站立不稳,从平台上坠落,因其佩戴了安全带和安全帽,身上只有轻微擦伤,并无大碍。如果当时没有安监员的及时制止,后果将不堪设想。

5.责任原理

安全管理的责任原理是指在安全管理活动中,为实现管理过程的有效性,管理工作需要在合理分工的基础上,明确规定组织各级部门和个人必须完成的工作任务和相应责任。责任原理与整分合原则相辅相成,有分工就必须有各自的责任,否则所谓的分工就是“分”而无“工”。

责任即包含个人的责任,又包含单位(集体)的责任,通常可以从以下两个层面来理解:

(1)责任主体必须完成的工作,如岗位职责。

(2)责任主体没有完成自己的工作应承担的后果,如事故责任。

根据责任原理的要求,企业安全管理应该做到以下三点:

(1)明确每个人的安全职责。

(2)责、权、利、能四者要匹配。

(3)奖惩要公开、公正而及时。

在安全管理活动中,运用责任原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构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的保障机制,促使安全管理责任主体到位,且强制性地安全问责、奖罚分明,才能推动企业履行应有的社会责任,提高安全监管部门监管力度和效果,激发和引导好广大社会成员的责任心。

此外,国际社会推行的SA8000社会责任标准,也是责任原理的具体体现。SA8000即“社会责任标准”,是全球首个道德规范国际标准,是以保护劳动环境和条件、保障劳工权利等为主要内容的管理标准体系,其主要内容包括对童工、强迫性劳动、健康与安全、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歧视、惩戒性措施、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管理系统等方面的要求。其中与安全相关的有:

(1)企业不应雇用或者支持雇用童工,不得将其置于不安全或不健康的工作环境或条件下。

(2)企业应具备避免各种工业与特定危害的知识,为员工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采取足够的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工作中的危害隐患,尽量防止意外或伤害的发生;为所有员工提供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包括干净的浴室、厕所、可饮用的水;洁净安全的宿舍;卫生的食品存储设备等。

(3)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应低于法律或行业的最低标准,必须满足员工基本需求,对工资的扣除不能是惩罚性的。

SA8000规定了企业必须承担的对社会和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其中有许多与安全生产紧密相关。目前,我国的许多企业均发布了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在安全管理活动中,运用责任原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构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的保障机制,促使安全管理责任主体到位,且强制性地安全问责、奖罚分明,才能推动企业履行应有的社会责任,提高安全监管部门监管力度和效果,激发和引导好广大社会成员的责任心。

6.事故致因理论

事故发生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和特点,只有掌握了事故发生的规律,才能保证安全生产系统处于有效状态。

(1)冰山理论。造成死亡事故与严重伤害、未遂事件、不安全行为形成一个像冰山一样的三角形,一个暴露出来的严重事故必定有成千上万的不安全行为掩藏其后,就像浮在水面的冰山只是冰山整体的一小部分,而冰山隐藏在水下看不见的部分,却庞大得多。

(2)海因里希因果连锁理论。美国人海因里希(W.H.Heinrich)提出了事故因果连锁理论,认为伤害事故的发生是一连串的事件,是按一定因果关系依次发生的结果。海因里希因果连锁理论认为事故的发生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而是一系列互为因果的原因事件相继发生的结果。即:人员伤亡的发生是事故的结果,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其中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是由于人的缺点造成的而人的缺点是由于不良环境诱发的,或是由先天的遗传因素造成的。因此,企业安全工作的中心就是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机械的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中断事故连锁的进程而避免事故的发生。

海因里希理论基于海因里希提出的300∶29∶1法则。这个法则意思是说,当一个企业有300个隐患或违章,必然要发生29起轻伤事故或故障,在这29起轻伤事故或故障当中,必然包含有一起重伤、死亡或重大事故。

这一法则完全可以用于企业的安全管理上,即在一件重大的事故背后必有29件“轻度”的事故,还有300件潜在的隐患。可怕的是对潜在性事故毫无觉察,或是麻木不仁,结果导致无法挽回的损失。了解海因里希理论的目的,是通过对事故成因的分析,让人们少走弯路,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能量意外释放理论:人受伤害的原因只能是某种能量的转移。

(4)系统安全理论。

1)在事故致因理论方面,改变了人们只注重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而忽略硬件故障在事故致因中的作用的传统观念,开始考虑如何通过改善物的系统可靠性来提高复杂系统的安全性,从而避免事故。

2)没有任何一种事物是绝对安全的,任何事物中都潜伏着危险因素。通常所说的安全或危险只不过是一种主观的判断。

3)不可能根除一切危险源,可以减少现有危险源的危险性。要减少总的危险性而不是只消除几种选定的风险。

4)由于人的认识能力有限,有时不能完全认识危险源及其风险,即使认识了现有的危险源,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能源的出现,又会产生新的危险源。安全工作的目标就是控制危险源,努力把事故发生概率降到最低,即使万一发生事故,也可以把伤害和损失控制在较轻的程度上。

7.事故预防与控制的基本原则

事故预防是指通过采用技术和管理手段使事故不发生;事故控制是通过采取技术和管理手段使事故发生后不造成严重后果或使后果尽可能减小。对于事故的预防与控制,应从安全技术、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入手,采取相应对策。

安全技术对策着重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问题;安全教育对策和安全管理对策则主要是着眼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问题。安全教育对策主要是使人知道哪里存在危险源、如何导致事故、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如何、对于可能的危险源应该怎么做。安全管理措施则是要求必须怎么做。

思考题

1.电气安全工作的核心、主要任务和工作内容是什么?

2.为什么反习惯性违章特别重要?

3.简述电气安全方面电工作业人员的职责。 qlhXsoE7NWNwkASpkyQbPVSXK/f6+EOmwaUaJ1h0ae5+hVGLeKQfrIRbiKc8vxV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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