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范 伟 1 彭曲云 2
■ 1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摘要 陈设艺术设计概念的解析能更好地明确其在设计活动中的作用及价值。本文围绕室内物质与非物质环境的复杂关系,提出“形意场”的体系来评价各陈设物件及其相互关系在设计上的优劣。在陈设设计宏观层面精确分类把握的基础上,将微观层面的创新方法归纳为六类“动”的思维方法,更为直观有效地将人的物质欲望与精神追求统一起来,推动陈设艺术设计中人在自我价值追求上的创新。
关键词 形意场 陈设艺术设计 创新精神
陈设从字面上看,可作动词,意为陈列、布置、摆设。如汉代应劭所著《风俗通·声音·琴》中有:“然君子所常御者,琴最亲密,不离于身,非必陈设于宗庙乡党,非若钟鼓罗列于虚悬也。”陈设也可作名词,意为摆设的物件。如宋代孔平仲的《孔氏谈苑·王文正清德》中有:“一日御宴,陈设鲜华,旦(王旦)顾视,意色不悦。”陈设相对应的英语词有display与furnishings,前者有显示、展出、炫耀之意,从人的使用角度阐释陈设的主观目的;后者包含广泛,意指家具、设备、室内陈设、服饰等,强调从空间“供给、装备、布置”的功能角度解释陈设的客观目的。
其实,陈设产生之初就具有“供给”与“展示”的双重属性,为了供给保证功用,为了展示添加装饰。最早围绕衣食住行学劳乐而制作的物件都是为功用而生的,连吸引异性的装饰花束、记录的字画、纪念的物件等也都有着其独特的生活功效。当这些物件被用作特定空间摆放时,就成了陈设用品,人们也开始有了自觉的空间陈设意向,并逐渐积淀出丰厚的陈设文化,如明代的《长物志》就记载了多样的陈设用具及使用方式。 [1]
从空间上看,陈设动作可以作用于建筑物的实体本身与内外空间部分,陈设物可放置于室内外所有可展示的区域,呈现为固定状态与可移动状态;从内容上看,陈设涵盖了除建筑及构件外的所有与人活动相关的物象,包括家具、家用设备、灯具、织物、器皿、书籍、玩具等具有一定装饰作用的功能性陈设品,也包括雕塑、字画图片、纪念品、工艺品、观赏性山石、植物等纯粹装饰性陈设品。众多物件只有放在某一空间中被组织起来使用才能称之为陈设物,如果横七竖八、东倒西歪,好似仓库中随意放置的物品时,它们就失去了空间内在逻辑秩序的陈设功用,也只能回归到该产品的最初身份。
“陈设”与“艺术”两词结合的出现,表明生活的摆设开始更具规律性、审美性、情感性和创造性,这使得陈设现象的主观个性表达更为强烈,更具有开拓性追求的生活理想。所以“陈设艺术”是特定空间中,自觉创造或组织各类空间形态 [2] 来满足特定人群在物质与精神上高品质生活追求的艺术或实践,其通常具备因利而生的功用、因形而华的美感、因感而忆的回味、因时而动的新意。将“设计”一词分别与陈设或陈设艺术结合,两词含义是一致的,说明社会已发展到重视陈设空间塑造中的目的性、专业性与商业性的阶段。所以陈设(艺术)设计是围绕既定空间场所,服务目标人群,完美制造或组织各类功用性、装饰性空间形态来提升物质与精神生活品质的创造性活动。这包括了陈设品本身的制作与组织。
如果仅针对室内空间,室内陈设(艺术)设计是指围绕建筑内部空间环境,服务目标人群,有计划地制造或组织各类功用性、装饰性空间形态来规范、提升物质与精神生活品质的创造性活动。其中陈设品创新的目的是为了营造更加理想的艺术空间,而不是以制作产品为目标。在室内设计中有用“软装饰”一词指代“室内陈设艺术设计”的提法,虽然二者涵盖的内容接近,但概念使用上还是有差别的。首先陈设物件包括功能性与装饰性两类,强调空间中规范性的供给与展示属性,软装饰从字面上看仅有“装饰”特点;其次,“软装饰”是相对于室内墙地顶等“硬装饰”而言,陈设却没有相对比的词汇;最后,软硬是相对的概念,不少“软装饰”概念的定义也较为混乱,涵盖或大或小,有的以软质材料为特点、有的以物品的可移动性为特征,还有的以软文化及行为表达为方向等。 [3] 虽然“软装饰”一词易于室内物件归类,以便大众通俗理解,但“室内陈设艺术设计”比“软装饰”更能精准地把握学术的专业特性,更具未来发展的包容性。
在物质条件极大丰富、精神生活极度多样化的今天,围绕特定空间的陈设要求,如何从众多产品中挑选、如何组织合适的产品、如何创造更完美的产品成为室内陈设设计创新的关键。这可从陈设形态创新角度来把握。
每件被选作陈设的产品,都有其特有的造型、色彩、材质等形态要素,各要素均传递着或多或少的物质与非物质的信息。每个形态都有自己的场域,这个场域既有人的行为活动所赋予形态的领地范围,又有在人思维参与下视知觉所判断出的空间区域。这个场域是实体的“形”与虚体的“意”相互复合于空间“场”的有机整体,我们可以称之为“形意场”,其具有张力性、层次性、多义性、包容性的特点。 [4] 在特定室内空间中,硬装系统下的地、墙、顶、梁柱和软装系统下的家具、设备、绿化、灯具、陈饰、视传信息等共同构成完整的物质存在环境。这些汇聚在一起的形态又构成复杂多样的非物质环境,形成地域场、经济场、美观场、技艺场、功用场、情趣场、伦理场、民俗场等八个“意义”方向上的感知判断,并带动了人的情感走向。室内陈设艺术设计需要精准地宏观调配物质层面各个要素与非物质层面的各个场域,历史上各时期的物质与非物质环境规范化形成了室内各具特色的风格样式,如中国风、欧式古典、美式田园等。
社会的不断进步促使人总是在有意无意地改变着空间,人将众多静态瞬间感受串联成为动态印象。如用八个“意场”动态考察各物质形态变化的优劣关系,可让设计者与消费者共同评价陈设形态设计的成败,并用“形意场”的交错平衡来化解矛盾。室内设计可从主体立意时就整体考虑陈设间的协调性,如以特色的火锅餐饮来全盘构思空间内的桌椅、餐具、灯具、墙面装饰等陈饰物,为特定就餐人群营造出独特的饮食文化(图 1)。再如以“至善”为主题的教学楼大厅改造中,类似算盘珠的陈设隔断,正反两面都形成了“善”字意象,强调为善要真,不可虚假。“孔子”式样的手形雕塑相合后的中空部分如水滴,代表为善须点滴做起,才有积善成德的成果(图 2)。
图1 室内物件一体化的陈设构思
图2 整体构思下寓意深刻的陈设配置
借助“动”的构思来把握过去、现在、未来的陈设样式,可以突破常态的固定思维表达由于人的情感可赋予“陈设形态”多样的创新思考,也使得陈设形态获得多样的被“动”的状态。“变”既是目的,也是过程,更是人类所有身心动作状态的概括。为此,宏观控制下的复杂变化可以在“动”的思维上归为六大类动态表达方向, [5] 具体如下:
(1)“仿”的模拟式创新。这是以自然物或人造物为仿制对象,制作形式具象或意向化陈设产品的艺术活动。“仿”是人类获取创新信息的主要方式,“仿”既可是静态,也可是动态,甚至可以是对运动物质的瞬间模仿。如模仿具有慧眼开光意向的佛眼灯设计,适合安静禅意的空间(图 3)。
图3 具有禅学意味的灯具表现
(2)“换”的置换式创新。这是形态自身或形态间置换相应的组成要素或全部要素,形成脱离原陈设产品样式的艺术活动,具有发散式联想的思维特点。视觉形态元素累积越丰富,可产生置换的符号样式的数量便越多,这促使了陈设创新以系列化产品的形式推陈出新。
(3)“调”的渐变式创新。这是通过物理机械或化合处理的设计方式改变原陈设方式或形态,产生相应变化特点的艺术活动。“调”往往通过渐进式的动态处理,对整体或局部施加动作来获得独特陈设形态,包括挤拉、按压、扭曲、撕扯、捆绑、喷溅等常见物理性质的动作与烧、煮、腐蚀等非机械性质的动作。当然,同一动态手法的使用因人而异,又会产生不同的视觉效果。
(4)“化”的形变式创新。这是在差异化事物形态间寻找联系点,并在形态的转变过程中确定陈设形态方向的艺术活动。“调”的结果或多或少地保留有最初形态的痕迹,而“化”出的最终形态则完全看不出事物创新的起点。“化”是一种在“调”的量变中获得形态质变的创新。如中国古代的《匡几图》正是以“化”的思维,使可收纳为一体的方盒组件转化为相互拼接的搁物架。
(5)“饰”的装饰式创新。这是以绘制、雕刻等方式将具有美化意味的形、色、质的内容融入到形态设计中的艺术活动。“饰”可以是表面化的形象装饰,也可以是肌理般的众多形态堆积。如整张弯折铁板上做了起伏的装饰镂空细节,视觉简洁大气中不乏细腻(图 4)。
(6)“合”的组合式创新。这是将陈设在功能、材料、色彩、样式等方面的因素综合起来思考的艺术活动,其在思维上呈现集中式联想特点。如明代的《蝶几图》就是典型的多功能复“合”的家具设计样式。
可以说,上述陈设艺术创新的六类动态表达方式是微观创新层面的概括性思考,贯穿于人类思维创新意识的各个构思环节中,对物象动态改变的痕迹也会轻重不一。
由于每个有限的生命体总是在社会空间中需找自身的定位与价值,彰显出文化与情感的陈设艺术空间正好满足各类人群的差异化需求。 [6] 所以除了物质功能的多样展现,陈设艺术设计更体现为精神生活上的创新。在亲身感受陈设实体带来心灵共鸣的基础上,人们借助图片、网络、甚至虚拟化体验等来比较和判断历史累积出的多样陈设空间体验,精神的价值追求也在不断地尝试与更新。在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交融并行的网络时代,“形意场”下的陈设艺术设计思维创新可以超越过去陈设艺术的常态模式,在风格的继承中不断演变,从而突破时空约束,获得身心状态的多样平衡。
图4 简洁造型上的细微装饰表现
[1] [明]文震亨.长物志.汪有源,胡天寿,译注.重庆:重庆出版社,2009.
[2]范伟,彭曲云.形态创新的空间表达.家具与室内装饰,2012(4).
[3]陈健. 论发展中的室内文化体系——软装饰.同济大学学报,2007(6).
[4]范伟.室内主题语境下陈设形态的创新探究·2014 中国室内设计论文集.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编.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4.
[5]范伟,彭曲云.家具形态设计的“动态”表达.装饰,2013(1).
[6][德]基德黑尔格·弗格尔. 移动性:艺术和建筑中的第四维度.吴笑韬,李丽红,译. 刘成纪,校. 郑州大学学报,2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