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在分析有关法律规定和国内外学者观点的基础上对水土保持功能价值定义为: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所发挥或蕴藏的有利于保护水土资源、防灾减灾、改善生态、促进社会进步等方面的作用,并由此带来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效益。水土保持功能价值由使用价值和非使用价值组成。使用价值包括直接使用价值和间接使用价值,非使用价值主要是指存在价值,选择价值是未来的使用价值和非使用价值。具体见表3-1。
表3-1 水土保持功能价值构成 L4xVTbKHaLLptRbLiYtzMbd2MiF8kaWOlus3MrA7wCOP4mcvyk9ooCYaiRn8tg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