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计量,即工程造价的确定,应该以该工程所要完成的工程实体数量为依据,对工程实体的数量做出正确的计算,并以一定的计量单位表述,这就需要工程计量,即工程量的计算,以此作为工程造价的基础。
工程计价是指计算和确定建筑工程的造价,具体是指工程造价人员在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根据不同要求,遵循计价原则和程序,采用科学的计价方法,对投资项目最可能实现的合理计价作出科学的计算,从而确定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编制工程造价的经济文件。
建筑装饰工程造价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建设一项工程预期开支或实际开支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包括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第二层含义是从承发包的角度来定义,工程造价是工程承发包价格,对于发包方和承包方来说,就是工程承发包范围以内的建造价格。建设项目总承发包有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某单项工程建筑安装任务的承发包有该单项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某工程二次装饰分包有装饰工程造价等。
由于工程造价具有大额性、个别性和差异性、动态性、层次性及兼容性等特点,所以,建筑工程计价的内容、方法及表现形式也各不相同。业主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价、设计概算价、标底价、承包商或分包商提出的报价都是工程计价的不同表现形式。
建筑工程产品的个别性和差异性决定了每项建设项目都必须单独计算造价。每项建设项目都有其特点、功能与用途,因而导致其结构不同。项目所在地的气象、地质、水文等自然条件不同,建设地点、社会经济等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建设项目的计价。因此,每一个建设项目都必须根据其具体情况进行单独计价,任何建设项目的计价都是按照特定空间、一定时间来进行。即便是完全相同的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地点或建设时间不同,也会影响其工程的造价,因此,仍必须进行单独计价。
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长、规模大、造价高,这就要求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多次计价,并对其进行监督和控制,以保证工程造价计算的准确性和控制的有效性。计价的多次性特点决定了工程造价不是固定、唯一的,而是随着工程的进行,逐步接近实际造价并最终达到实际造价的过程。
(1)投资估算,指在编制项目建议书、进行可行性研究阶段,根据投资估算指标、类似工程造价资料、现行的设备材料价格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对拟建项目的投资需要量进行估算。投资估算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判断项目可行性、进行项目决策、筹资、控制造价的主要依据之一。经批准的投资估算是工程造价的目标限额,是编制概预算的基础。
(2)设计总概算,指在初步的设计阶段,根据初步设计的总体布置,采用概算定额或概算指标等编制项目的总概算。设计总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批准的设计总概算是确定建设项目的总造价、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签订建设项目承包合同和贷款合同的依据,也是控制拟建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概算造价可分为建设项目概算总造价、单项工程概算综合造价和单位工程概算造价三个层次。
(3)修正概算,指当采用三阶段设计时,在技术设计阶段随着对初步设计的深化,建设规模、结构性质、设备类型等方面可能要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变动,因此,初步设计阶段概算随之需要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但一般情况下,修正概算造价不能超过概算造价。
(4)施工图预算,指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施工图纸以及各种计价依据和有关规定编制施工图预算,它是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预算是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办理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它比概算造价或修正概算造价更为详尽和准确,但不能超过设计总概算造价。
(5)合同价,指工程招标投标阶段,在签订总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时,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一致,作为双方结算基础的工程合同价格。合同价属于市场价格的性质,它是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共同议定和认可的成交价格,但并不等同于最终决算的实际工程造价。
(6)施工预算,指在施工阶段,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图纸、施工定额、施工方案及相关施工文件编制的,用以体现施工中所需消耗的人工、材料及施工机械台班数量及相应费用的文件。
施工预算是施工企业计划成本的依据,反映了完成建设项目所消耗的实物与金额数量标准,也是与施工图预算进行“两算对比”的基础资料。施工企业通过“两算对比”可以预先发现项目的“效益值”或“亏损值”,以便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措施来减少亏损,有利于企业生产管理及成本控制。
(7)结算价,指在合同实施阶段,以合同价为基础,同时考虑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增减、设备材料价差等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按合同规定的调价范围和调价方法对合同价进行必要的修正和调整,确定结算价。结算价是该单项工程的实际造价。
(8)竣工决算,指在竣工验收阶段,根据工程建设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费用,由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算反映工程的实际造价和建成交付使用的资产情况,作为财产交接、考核交付使用财产和登记新增财产价值的依据,它是建设项目的最终实际造价。
以上内容说明,工程的计价过程是一个由浅到深、由粗略到精细,经过多次计价最终达到实际造价的过程。各计价过程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制约的关系,前者制约后者,后者补充前者。各个经济文件之间的对应关系见表1.2.1。
表1.2.1 经济文件之间的对应关系
工程造价的计算是逐步组合而成的,一个建设项目总造价由各个单项工程造价组成,一个单项工程造价由各个单位工程造价组成,一个单项工程造价按分部分项工程计算得出,这充分体现了计价组合的特点。因此,工程计价的过程:分部分项工程造价→单位工程造价→单项工程造价→建设项目总造价。
工程造价在各个阶段具有不同的作用,而且各个阶段对建设项目的研究深度也有很大的差异,因而工程造价的计价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造价的计价多采用设备系数法、生产能力指数估算法等。在设计阶段,尤其是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图纸完整,细部构造及做法均有大样图,工程量已能准确计算,且施工方案比较明确,此时多采用定额法或实物法计算。
由于工程造价的构成复杂,影响因素多,且计价方法多种多样,因此,计价依据的种类也很多,主要可分为以下7类:
(1)设备和工程量的计算依据,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等。
(2)计算人工、材料、机械等实物消耗量的依据,包括各种定额。
(3)计算工程资源单价的依据,包括人工单价、材料单价、机械台班单价等。
(4)计算设备单价的依据,包括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进口设备关税等。
(5)计算企业管理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依据,主要是相关的费用定额和指标。
(6)政府规定的税费依据。
(7)调整工程的依据,如造价文件规定、物价指数、工程造价指数等。
由于建筑产品价格的特殊性,其与一般工业产品价格的计价方法相比,采取了特殊的计价模式,即定额计价模式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建设工程定额计价模式是我国长期以来在工程价格形成中采用的计价模式,是国家通过颁发统一的估价指标、概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定额和相应的费用定额,对建筑产品价格有计划地进行管理的一种方式。在计价中以定额为依据,按定额规定的分部分项子目,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定额单价(或单价估价表)确定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然后按规定取费标准确定构成工程价格的其他费用和利税(利润和税金的合称),最后汇总即可获得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建设工程概预算书是根据不同设计阶段的设计图纸和国家规定的定额、指标及各项费用取费标准等资料,预先计算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投资额的技术经济文件。由建设工程概预算书所确定的每一个建设项目、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建设费用实质上就是相应工程的计划价格。
定额计价模式可以确定建筑产品价格定额计价的基本方法和程序,还可以用公式表示如下:
人工费=∑(人工工日数量×人工工资标准)
材料费=∑(材料用量×材料基价)
施工机械使用费=∑(机械台班用量×台班单价)
单位工程概预算造价=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
单位工程概算造价=∑单位工程概预算造价+设备、工器具购置费
建设项目全部工程概预算造价=∑单项工程概算造价+预备费+有关的其他费用
长期以来,我国发承包计价以工程概预算定额为主要依据。因为工程概预算定额是我国几十年计价实践的总结,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实践性,所以,用这种方法计算和确定工程造价,过程简单、快速,结果也比较准确,有利于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管理。但预算定额是按照计划经济的要求制定、发布、贯彻执行的,定额中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是根据“社会平均水平”综合测定的,费用标准是根据不同地区平均测算的。因此,企业采用这种模式报价时就会表现出平均主义,不能结合项目具体情况、自身技术优势、管理水平和材料采购渠道价格进行自主报价,不能充分调动企业加强管理的积极性,也不能充分体现市场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
采用定额计价模式所确定的工程造价是按照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的工程预算定额消耗量和有关费用及相应价格编制的,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水平,以此为依据形成的工程造价基本上属于社会平均价格。这种平均价格可作为市场竞争的参考价格,但不能充分反映参与竞争企业的实际消耗和技术管理水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公平竞争。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一种主要由市场定价的计价模式,是由建设产品的买方和卖方在建设市场上根据供求状况、信息状况进行自由的竞价,从而最终能够签订工程合同价格的方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在建设工程招标中按照国家统一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招标人或其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反映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消耗的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以及各种渠道获得的工程造价信息和经验数据,结合企业个别消耗定额自主报价的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过程可分为两个阶段: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利用工程量清单来编制投标报价或招标控制价。其计算过程可用公式表示如下:
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相应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
措施项目费=∑各措施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
单位工程报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单项工程报价=∑单位工程报价
建设项目总报价=∑单项工程报价
由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需要比较完善的企业定额体系以及较高的市场化环境,短期内难以全面推广。因此,目前我国建设工程造价实行“双轨制”计价管理办法,即定额计价法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同时实行。但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将来我国工程造价的发展方向。
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有两个,即基本构造要素的单位价格和基本构造要素的实物工程数量,可用下列基本计算式表达:
工程造价=∑(实物工程量×单位价格)
基本子项的单位价格高,工程造价就高;基本子项的实物工程量大,工程造价也大。在进行工程造价计价时,实物工程量的计量单位是由单位体格的计量单位决定的。如果单位价格计量单位的对象取得较大,得到的工程估算就较粗略,反之,工程估算则较细,较准确。单位子项的实物工程量可以通过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设计图纸计算而得,它可以直接反映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