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旱灾害一般指在一段较长时间内,降水量严重不足,导致土壤因蒸发而水分亏损,河川流量减少,湖泊、水库蓄水不足,破坏正常的作物生长和影响人类活动的灾害性天气现象。干旱根据属性分为气象干旱、农业干旱、水文干旱和社会经济干旱。气象干旱是指某时段内,由于蒸发量和降水量的收支不平衡,水分支出大于水分收入而造成的水分短缺现象。气象干旱通常以降水的短缺作为指标。水文干旱是指在一段时期内,河川径流持续低于其正常值或含水层水位降低的现象。社会经济干旱指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水量日益增加,以水分影响生产、消费活动等来描述的干旱。本书所说的干旱灾害主要是指农业干旱,是指土壤含水量过小、植物耗水量多于吸水量导致植物内水分过度亏缺,影响作物生长,造成农作物枯萎或减产的现象。降水量持续性偏少引发干旱,干旱导致水资源短缺,造成城市供水紧张,影响工业生产和城市人民生活用水,也造成农村人畜饮水困难等。
据各种文献和地方志记载,淮河流域历史上的旱灾不仅频率高,受灾范围大,而且灾情惨重。明末崇祯年间(1637—1641年),河南、山东两省连续4年大旱。据河南省水利厅史志办统计资料,河南全省约有70个县的县志上有“人相食,饿殍载道”等记载,淮河流域的县占多数。在淮河中下游安徽、江苏两省的灾情也相当严重。明末连年大旱,导致农业歉收绝产,大量的人畜死亡。
淮河流域历史上各年代记载的旱灾资料很多,但是时代越久远,资料记载越少,资料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越差。
1952年,历史地理学者陈桥驿在《淮河流域》一书中对淮河流域各个历史时期的水旱灾害做过分析和统计:从公元前246年至1949年前共计2194年,淮河流域共发生旱灾915次,据此计算,平均每世纪发生旱灾约为42次,平均2.4年就有一次旱灾。其中以 10 世纪和 17 世纪旱灾年数最多,达 68 次,平均 3 年有 2 年旱灾;10—11世纪、15—19世纪的旱灾发生率均超过50%,平均不到2年就出现1次旱灾。由此可见淮河流域历史旱灾之频繁。旱灾是淮河流域发生的仅次于洪涝灾害的第二大类气象灾害。
据《淮河流域》一书统计,在1300年以前淮河流域每百年旱灾次数多于洪涝灾害次数,而1300年之后洪涝灾害明显多于旱灾(图3.2-1)。公元前246年至1948年淮河流域共出现旱灾910次,平均2.41年就有1次旱灾发生;而1401—1948年,旱灾共出现325次,年均旱灾频率为0.593次,旱灾发生频率为前1646年时间里的旱灾频率(平均每年0.355次)的1.67倍,其中以17—18世纪最多。
据统计,1470—1949年发生大旱灾和特大旱灾45年,平均11年发生一次。其中,4省同年受旱的有13年,3省同年受旱的有8年,2省同年受旱的有3年,有11年只有1省受旱。从各省受灾的年数看,在45年大旱中,以山东省受灾为最多,达36年;其次为河南省,受灾32年;江苏省与安徽省均为21年。在45年大旱中,连续2~3年受灾的有6次,其中,1588年和1589年、1664年和1665年、1856年和1857年以及1876年和1877年为连续2年受灾;1639—1641年和1927—1929年为连续3年受灾。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发生的典型旱灾年份有1959年、1966年、1978年、1988年、1991年、1992年、1994年和1999—2001年。1949—2000年,淮河流域每年遭受旱灾成灾面积在2000万亩以上的年份有21年,占统计年数的40.4%,年成灾面积在3000万亩、4000万亩和5000万亩以上的年份分别有14年、11年和6年,分别占统计年数的26.9%、21.2%和11.5%;年成灾面积超过6000万亩的有1992年、1994年和2000年,平均13年出现1次;年平均成灾面积达到2293万亩,平均成灾率接近12%,淮河流域旱灾依然严重。
20世纪90年代旱灾最重,80年代次之。1949—2000年的平均成灾率达11.8%,其中90年代的成灾率最高,达22.5%;其次为80年代,为13.0%;1949—1960年的成灾率最低,为6.3%。全流域成灾率最高的年份为1994年,达到40.4%。流域内安徽省的旱灾成灾率最高,1949—2000年的平均成灾率达13.6%,其中90年代的成灾率达26.8%,1994年达64%;其次为山东省,1949—2000年的平均成灾率达13.3%。典型年份的旱灾详细见附录B。
1971—1990年淮河流域农作物年平均受灾率、成灾率和绝收率分别为14.4%、6.6%和0.5%,3项灾害指标均高于 1949—1990 年的年平均值,说明20世纪70—80年代农作物受旱情况较 50—60 年代严重。1981—1990 年累计旱灾成灾面积为2.5亿亩,平均每年成灾 2766万亩,农作物年平均受灾率、成灾率和绝收率分别达到15.0%、7.9%和0.8%,表明 20 世纪 80 年代的农作物受旱程度又较70年代严重,其中1978年的受灾率最大,达33.9%;而1988年的成灾率最大,高达22.8%(表3.3-1)。
据统计,1991—1998年流域旱灾年均农作物成灾面积为3097万亩,占全流域耕地面积的16%。1991年是淮河流域典型的旱涝交替年,淮河先涝后旱,5月上旬至7月中旬,降雨偏多,出现流域性大洪涝,而自7月中旬起,又连续110多天无降雨,导致农田受旱面积达到8700万亩,造成当年秋种困难,导致1992年小麦减产。1992年,淮河又出现了严重大旱,山区水库蓄水位在死水位以下,淮河断流,洪泽湖、南四湖、骆马湖基本干涸,平原库塘水源枯竭,地下水位大幅下降,受灾面积为5700万亩。1994年,淮河出现了汛期无汛情,春夏秋三季连续严重干旱,受灾面积超过1亿亩,成灾面积为7552万亩,部分地区人畜饮水严重困难,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60亿元。1997年,全流域自8月中旬开始连续90多天无降雨,发生了严重秋旱,有1001万亩小麦未能及时播种。由以上分析可见,淮河流域旱灾频繁,受旱程度总体呈现加重趋势,干旱灾害已成为制约当地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表3.3-1 淮河流域农作物因旱受灾率
对旱灾严重的安徽省淮河流域1949—1994年农作物干旱灾害面积进行统计,结果见表3.3-2。
表3.3-2安徽省淮河流域1949—1994年农作物干旱灾害面积
单位:万亩
对表3.3-2中安徽省淮河流域1949—1994年的受灾、成灾面积及其出现的频率进行分析,见表3.3-3。
3.3 3安徽省淮河流域1949—1994年的受灾、成灾面积及其出现的频率分析
旱灾造成的损失是多方面的,但是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统计资料中缺乏各类旱灾损失专项统计资料,难以进行较完整的损失统计分析。在各种旱灾损失中,粮食减产和受灾人口数最为严重。统计表明,1949—1990年淮河流域年平均粮食受旱减产率和受灾人口率分别为3.4%和9.5%,其中,1959年粮食受旱减产率1959年最高,达16.4%;1988年受灾人口率最高,达39.6%(表3.3-4)。
表3.3-4 淮河流域粮食受旱减产率和受灾人口率
以旱灾粮食减产较为严重的安徽省淮河流域为研究对象,对1949年以来的23个旱灾年份粮食减产情况进行统计,结果见表3.3-5。
表3.3-5 安徽省淮河流域旱灾粮食减产情况统计
单位:万t
23个旱灾年份中,安徽省淮河流域累计旱灾粮食减产1338.29万t,占全省减产总量的68.5%,其中,夏粮减产603.57万t,占全省夏粮减产的94.9%;秋粮减产734.72万t,占全省秋粮减产的56.3%。
安徽省淮河流域旱灾粮食减产总量达100万t以上的有5年(1959年、1994年、1988年、1978年和1958年),有的年份是一季减产(如1978年仅秋粮严重减产);有的年份是夏粮和秋粮都严重减产(如1959年)。统计以上23个年份,有11年秋粮减产多于夏粮,说明秋粮减产总体比夏粮减产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