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流域地处中国大陆东部,是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至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的南北气候过渡带,除了降水气候变率大是本区域旱涝灾害频繁发生的主要自然原因之一外,历史上黄河南泛对于淮河的影响也是旱涝灾害加重的一个重要原因。
根据古文献记载,在4000多年前大禹治水时期,中原大地就不断有大洪水发生。秦汉以后各朝代的正史、古籍和地方志对淮河流域各地发生的旱涝灾害都有记载。在南宋以前,淮河是一条直接入海的河流,河床深广,尾闾排泄通畅,加上当时人口较少,有关古籍和地方志记载淮河旱涝灾害比较少,民间流传着“走千走万,不如淮河两岸”的谚语。这一时期黄河曾数次侵夺淮河流域,但为时较短,对淮河流域改变不大。随着人类经济活动的发展、自然地理的变化,自然生态平衡发生了变化,河系历经变迁,旱涝灾害不断发生。
据统计,从公元前246年到1949年,淮河流域共发生旱涝灾害1894次(洪涝灾害979次、干旱灾害915次),自1194年黄河夺淮后,灾害更加频繁。
1470—1643年有特大、大洪涝灾害14年,重大干旱灾害18年,平均48年就有1年发生灾害,1644—1855年发生洪涝灾害25年,干旱灾害15年。其中,同时发生重大旱涝灾害的年份有1607年、1652年、1664年、1813年。
1855年后虽然黄河的夺淮历史结束,但是“黄河夺淮”给淮河流域造成了水系混乱、出海无路、入江不畅的状况。在1856—1949年期间,淮河流域共发生洪涝灾害85次,平均1.1年发生1次洪涝灾害;发生特大、大干旱灾害有12年,其中,流域内豫、鲁、苏、皖4省同时受灾的有6年,1856—1857年连续2年受灾,1927—1929年连续3年受灾,1942年为特大旱。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60多年的大规模治淮建设,基本建成了除害兴利的水利工程体系,防洪抗旱减灾效益巨大,旱涝灾害减轻,但是由于黄河夺淮的影响难于短期内彻底消除,加之不利的气候因素和特殊地形,淮河流域旱涝灾害仍然经常发生。1950年以来,有1950年、1954年、1957年、1975年、1991年、2003年、2005年和2007年发生较大洪涝灾害,平均约10年发生1次。发生的干旱灾害的年份有 1959年、1966年、1978 年、1988 年、1991 年、1992 年、1994 年和1999—2001年。在1949—2000年期间,淮河流域遭受旱灾而导致成灾面积超过6000万亩 [1] 的年份有1992年、1994年和2000年,平均13年出现1次,淮河流域旱涝灾害依然严重。
淮河流域不同时期旱涝灾害发生次数统计见表3.1-1。
表3.1-1 淮河流域不同时期旱涝灾害发生次数统计表
单位:次
续表
[1] 1亩≈667m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