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媒体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发布招标采购的信息与要求,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平等竞争,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通过对投标竞争者的报价、质量、工期和技术水平等因素,进行科学地比较和综合分析,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并与其签订合同,以实现节约投资、保证质量和优化配置资源的一种特殊交易方式。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包括招标和投标两个基本环节。所谓工程招标,是指招标人就拟建工程发布公告或投标邀请函,以法定方式吸引承包单位自愿参加竞争,从中择优选定工程承包方的法律行为。所谓投标,是指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招标公告或邀请函的要求制作并递送标书,履行相关手续,争取中标的过程。
招标和投标是互相依存的两个最基本的方面,缺一不可。一方面,是招标人以一定的方式邀请不特定或一定数量的投标人来投标;另一方面,投标人响应招标人的要求参加投标竞争。没有招标,就不会有承包商的投标;没有投标,招标人的招标就不能得到响应,也就没有了后续的开标、评标、定标和合同签订等一系列的招标过程。
招标人是指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条件的招标人可按规定自行办理招标的,叫“自行招标”;条件不具备的招标人,则可委托招标机构进行招标,即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招标人的意志,由其在授权的范围内依法招标。这种由招标人委托招标机构进行的代理招标,称作“委托招标”,接受他方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的招标活动叫“代理招标”。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人招标需求并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活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工程招标投标是一种特殊的市场交易方式,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竞争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本质特性。由于招标人一般都采用现代化手段,打破地区界限,公开发布招标消息,影响范围广泛;同时,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一般都颇具规模、金额较大,只要经营得当,获利会相当丰厚,这对各地区的工程承包单位的吸引力很大;加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是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市场和劳务承包市场上采用最为普遍的重要交易方式,各承包单位只有通过投标且获胜中标才能承揽到工程,才有望获取利润使企业得以生存和发展。基于上述种种原因,必然能使招标人在相当大的范围内吸引众多的工程建设项目承包的相关单位投标。而中标者通常只有一家,能否中标往往直接关系着承包商的命运,这势必导致各投标人为争取中标进行激烈、充分的竞争。
招标投标是一种有组织的交易方式,具有明显的组织性特征。它主要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
(1)招标的组织性。招标的组织者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情况下,自然人不能成为招标人;招标人邀请招标机构代理招标,要有严密的招标委托协议。
(2)决策的集体性。无论是委托招标、自行招标,还是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招标的决策过程都是集体决策的过程。评标委员会的专家都是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的专家,集中对投标人的报价、质量、技术、工期与其他综合因素及其综合实力进行比较、评估而择优确定的是一个集体决策的过程,并非个人行为。
(3)场所的规定性。投标地点、开标地点都必须按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事先已经规定的场所进行。
(4)时间的预定性。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开标的时间,都要按事先公开规定的时间进行。
综上所述,招标是一种有组织、有计划的特殊的商业交易活动,它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规则、标准、方法进行,有严密的程序,处处体现出高度的组织性。
(1)公开招标信息。招标人进行招标的目的,是要在一定范围内寻找合适的承包人,因此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是招标活动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通过报刊、网络或者其他公共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3个以上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2)公开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评标的标准和评标方法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评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而不得采用招标文件未列明的任何标准和办法。招标程序中还公开规定了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违者将导致废标。
(3)公开程序和内容。开标是公开进行的,开标的时间和地点,应当与招标文件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相一致,以便投标人按时参加;开标时,应先由投标人或者其推举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定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公开拆封,以唱读的方式,公开报出各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等投标文件中的最主要内容;对设有标底的招标项目,在对全部投标人的唱标结束后,开标会上最后公开拆封并公开宣读标底。开标会必须作好记录,存档备查。对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则都应公开拒收。
(4)公开中标的结果。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目前,有些招标开始实行公示制度,在公示期间,任何人,包括未中标的投标人对招标活动和中标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或投诉。只有在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没有异议或对异议进行了处理后,才能正式确定为中标人。
招标与投标不同于一般商品交换。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没有讨价还价的权利,只能应邀进行一次性秘密报价,即“一口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以后,投标文件不得撤回或进行实质性条款的修改。从而可以看出,在招标投标这种特殊的交易过程中,交易的主动权是掌握在招标人手中的。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合理性集中体现在价格水平的合理性上。投标者中标,意味着该投标单位完成某类工程建设项目所需要的个别劳动时间为社会承认,表现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以中标价为基础确定工程建设项目的结算价,较好地体现了价值规律关于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量的这一客观要求。评价商品价格是否合理,还需看其是否能灵敏地反映市场行情。由此可见,通过招标投标形成的工程建设项目价格具有合理性。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过程,应该是一视同仁的运作过程,对所有投标者来说,应是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机会。对不公正、不公平的做法,投标人可在公示期向主管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等。总之,只有做到一视同仁、平等相待、机会均等,才能确保公平竞争。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是以法律作为保障买卖双方关系的基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一方面受工程建设项目相关法律、法令、政策的约束,另一方面必须以严格的对双方的约束性都极强的合同制为基础。法制性,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一个基本特征,是这一特殊商品的特殊交易行为顺利进行的基本保障。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规范性要求招标投标的程序必须规范,有关手续的办理一定要严格、完备。标书必须密封,合同文件必须规范,如使用建设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等。《招标投标法》的贯彻执行,使招标投标工作不仅有法可依,而且有章可循了。所有这些,都将有力地促进招标行为的规范化。
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职能是指招标投标管理活动本身专业分工所形成的各种具体管理职责和功能。以招标投标管理主体的具体活动而区分的管理职能,能有效规范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的职责,使管理对象按照预期目标运转起来。其主要职能有以下几个方面。
预测主要是通过收集和运用各种信息,对招标项目的规划、性质、地区、结构等的未来发展走势,作出预见或作出推断,并预测参加投标的人数、热心程度及经营状况等,作为招标投标决策的重要依据。没有预见,就不能对招投标进行有效的管理。决策是对未来的招标与投标活动所作的规划和安排,它是招标投标管理的一项基本职能。决策的正确或失误决定着事业的成败。正确的决策,要求对管理对象的发展变化具有预见性。
计划与规划是把决策具体化和数量化,是贯彻执行决策的具体步骤和具体部署。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不仅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要制订招标与投标计划,而且各部门、各地区建设部门也要制订招标投标计划,使工程建设任务与建筑业施工力量大体平衡;使工程建设技术要求与施工队伍的状况大体协调,以保证工程建设任务的完成。
投标招标管理中的组织与协调职能,就是按照计划或规划的要求,处理好招标与投标之间关系,使其密切结合,从时间上、空间上保证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为了执行组织协调职能,就要搞好管理工作本身的组织与协调,包括建立和健全管理机构、规定规章制度,制定招标投标的方针政策,进行投标招标立法,使投标招标的各项工作有节奏、有秩序、有规范地进行。
核算与分析职能,即对招标与投标活动中各类工程的标价水平及中标率进行计算与分析,它贯穿在上述各种职能中。对投标与招标管理对象核算体系的运算,可反映招标与投标过程的全部数量和质量关系。搞好这些资料的分析,对提高招标与投标各项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是十分必要的。
监督与控制活动是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招标投标活动在其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招标单位不具备条件,投标单位不具备资格;或在招标过程中,假招标、垄断投标等现象时有发生。这就需要对招标与投标活动进行审查与监督,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必要的保护,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及时地清除,对违规违法行为采取必要措施加以纠正,推动招标与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为了有效地进行监督和控制,就要建立周密的、高效率的管理信息系统,健全责任制度,使控制及时有效。
服务职能是为招标与投标活动能够顺利进行而提供各种条件所进行的活动。建设工程的招标与投标活动的运行,必须具有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为其提供信息,疏通渠道,排除障碍,这是投标与招标管理服务的重要内容。
推行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在工程发包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价值,其意义如下。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本质特点是竞争,投标竞争一般是围绕工程建设项目的价格、质量、工期等关键因素进行。投标竞争使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能够最大限度地拓宽询价范围,进行充分地比较和选择,利用投标人之间的竞争,以相对较少的投资、较短的时间来获得质量较好的、能满足既定需要的固定资产,以最低的成本开发工程建设项目,最大限度地提高业主方面资金的使用效益;激烈的投标竞争也必然迫使工程承包的相关单位加速采用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新的施工方法,注重改善经营管理,合理调配生产资料和装备,不断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劳动生产率,想方设法使企业提高设备资产的利用率,降低个别劳动耗费成本,以便企业不仅能在激烈的投标竞争中获胜,还能创造出更多的优质、高效、低耗的产品;对于整个社会而言,必将有利于全社会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配置,有利于劳动总量的节约,有利于生产资料的合理安排和利用,使社会的各种资源通过市场竞争得到优化配置,以确保国家固定资产生产和再生产的顺利进行,确保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的总体效益乃至全社会经济效益的提高。
推行招标投标,就是要充分运用和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通过招标投标的竞争、择优活动,使投标人能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中进行充分竞争。招标的市场竞争机制和科学的评价方法,可以使各投标者展开充分竞争,使招标人能够择优选择中标者。也就是说,可以让那些质量保障体系可靠、技术力量强、商业信誉好、价格较低的供应商、承包商能够在平等公正的竞争中获得胜利,成为最后中标者。
经过招标投标,竞争比价之后形成的工程价格,一般情况下都能较好地体现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较灵敏地反映市场供求及价格变动状况。因而,经过竞争比价后形成的工程建设项目价格是比较合理的,确保了整个国民经济能够持续、稳定、健康地协调发展;较好地实现了以工程价格作为计量工程建设项目产品的价值尺度,作为业主和承包单位进行经济核算的重要工具,作为比较和评价各项工程产品投资效益的基本依据,使我们能更好地利用工程价格这一经济杠杆,节省和合理使用建设资金。
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原则、规定、标准、程序和办法,将采购活动置于公开、公平、公正的透明环境之中,接受有关部门和公众的监督。把招标投标活动放在阳光下操作,让那些依靠歪门邪道投标的不法竞争者没有可乘之机。
进行工程招标,招标文件中一般都有非常明确和严格的质量条款、技术标准和验收办法,管理是否严格,技术是否先进、合理,质量可靠程度能否得到有效保证是评标办法中十分重要的评审内容。招标操作过程中,只要一条或一项关键技术和质量要求得不到满足,就会导致废标。因此,投标者为了取得竞标中的胜利,都会主动提出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投标人在中标以后,为了取得用户的信任,获得社会上的良好声誉,都特别自觉重视质量问题,以便为他们在今后长期竞争中取胜奠定牢固基础。因此,实行招标投标后,用户普遍都有一种放心感,因为通过招标投标的竞争,假冒伪劣难以立足了,工程事故减少了,工程质量、产品质量普遍提高了。
《招标投标法》颁布后,我国招标投标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招标投标制的优越性可以得到充分发挥。无论经济效益的提高,还是质量有了保证,都是从根本上保护了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建筑施工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为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为了在投标竞争中获胜,在施工过程中,都在想方设法加强管理,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工程建设的招标投标,彻底改变了过去向上级要任务的计划管理模式,促使建筑企业树立了依靠自身实力求得生存与发展的观念,鼓励员工进行技术革新和改造,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因此,招标投标制普遍推广应用,不仅加速了企业自身经营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的改革,而且还极大地调动了企业抓技术进步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技术水平的提高。
招标投标作为世界经济技术合作和国际贸易中普遍采用的重要方式,广泛地应用于建设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物资设备采购、建筑施工、设备安装等各个方面。许多国家以立法的形式规定工程建设项目的采购,必须采用招标投标方式进行。
通过招标投标进行的国际工程建设项目承包,不但可以输出工程技术和设备,获得丰厚的利润和大量的外汇,而且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的劳务输出解决一部分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减轻国内劳动力就业的压力;通过对境内工程实行国际招标,在目前国际承包市场仍属买方市场的情况下,不仅能普遍地降低成本、缩短工期、提高质量,而且能免费学习国外先进的工艺技术及科学的管理方法;同时,还有利于引进外资。这对于促进国内相关产业的发展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都是大有益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