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旨在将已应用于工业点源污染控制的排污权交易制度引入以畜禽养殖污染为典型的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中,探索该制度在新领域的应用。基于对畜禽养殖排污权交易机理的阐释,提出这一经济手段的可行性在于养殖户自行处理污染存在规模经济或规模报酬不变,即不存在规模不经济。对此,可通过实地调研和回归分析加以考察并确认,若养殖户自行处理污染不存在规模不经济,则可尝试设计畜禽养殖排污权交易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1)畜禽养殖产业集聚演化的环境效应研究。以嘉兴市辖区生猪养殖产业为例,采用1997—2012年嘉兴市辖区和嘉兴地区的相关时序数据,引入区位熵的方法对生猪养殖污染集聚程度、生猪养殖产业集聚程度和耕地资源集聚程度进行衡量,通过构建生猪养殖产业集聚演化的环境效应模型,分析生猪养殖生产的环境外部性效应,旨在从理论层面揭示出畜禽养殖污染本身的特殊性和内在的规律性。
(2)畜禽养殖污染控制的政策研究。结合对国内外畜禽养殖污染控制政策轨迹的归纳总结,解析畜禽养殖的环境经济特征,进而分析技术规范类政策、行政管制类政策和环境经济类政策(限制性措施与激励性措施)各自的使用效果和适用范围。
(3)畜禽养殖排污权交易分析框架。鉴于现有的文献和理论,并与工业点源排污权交易相比,畜禽养殖排污权交易本质上是规模权交易。生产形态的单一性、消纳环境的排他性、污染处理的效益性决定了畜禽养殖排污权交易可由传统的环境容量再分配转化为生产规模再分配,使得减排成本低的生产者不再以出售排污权,反而以购买规模权来提高效益。据此,建立数理模型阐释畜禽养殖排污权交易机理。
(4)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废弃物处理行为研究。基于浙江省424个规模化生猪养殖户的实地调研数据,分别对其废弃物处理既有行为及其影响因素和排污权交易制度下的废弃物处理行为改变意愿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以期在畜禽养殖污染控制中为确立针对集体行动激励的排污权交易制度提供现实依据,也为探索公众参与农村环保行动的有效形式奠定基础。
(5)生猪养殖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可行性研究。以沼气发酵作为污染处理的主要采纳行为,基于浙江省424个规模化生猪养殖户的实地调研数据,对其在排污权交易制度下的沼气设施投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定量分析,继而通过回归分析加以考察并确认,若养殖户处理污染不存在规模不经济,则可尝试设计排污权交易制度。
(6)畜禽养殖排污权交易制度设计。基于可行性的实证考量,借鉴国内外工业点源排污权交易的实践经验,从整体框架说明、基本要素界定、环境容量标准、交易运作模式、交易价格确定、公众参与方式和配套措施安排7个方面设计畜禽养殖排污权交易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