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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编制档案保管期限表的总体要求

要编制出一个质量好、水平高、操作性强的企业档案保管期限表并非易事。一是从文本形成上,要求不得是原有文本的翻版,不得照抄照搬10号令附表,不得照抄照搬其他企业表,不得随随便便写上几条应付了事,而是要严格按照10号令条款对文本的要求逐一形成。二是从编制方法上,编制工作不但要按照规范的工作流程逐步开展,还要切忌在编制过程中出现“两个极端”。一个极端是编制工作由档案部门大包大揽,需要将哪些文件材料归档、确定各类档案要保管多长时间都由档案部门说了算,无需业务部门参与。另一个极端是编制工作完全由业务部门去做,业务部门说什么是什么,档案部门不介入或根本不作为。

实际上,编制档案保管期限表应该是档案部门与各业务部门联合,由档案部门牵头、各业务部门全员参与。这里特别注意的是,要求业务部门“全员参与”,而不是“配合”。因为编制工作与企业中的每一个人相关,任何人在工作中都会产生文件材料,而产生哪些文件材料以及它们有怎样的价值,从现实意义说,还是产生该文件材料的“当事人”最清楚。

由于不同的企业在产品和服务方面千差万别,企业在起草档案保管期限表之前,档案部门要注意根据企业性质和业务范围,提前梳理出应编制哪些类档案保管期限表。对于一家建筑企业来说,它除了编制管理类、会计类等档案保管期限表外,还需重点编制建设项目档案保管期限表。而对于一家产品制造企业来说,则需重点编制产品档案保管期限表。在梳理出企业需要编制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种类的基础上,档案部门还要根据部门职能,划分清楚哪类表应由哪些部门、哪些人员负责编制。 rs8F7UJ3Iqu1k+GJq1DwxdvIG2wdfCKbM4V1A4A9A0oMckPsnqJLz69zEUaFx2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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