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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8·5”深圳清水河爆炸事故

一、事故经过和危害

1993年8月5日13时26分,深圳市安贸危险物品储运公司(简称“安贸公司”)清水河化学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大爆炸事故。爆炸引起大火,1h后着火区又发生第二次强烈爆炸,造成更大范围的火灾。直到6日凌晨5时,这场大火才被扑灭。这起事故造成15人死亡,200多人受伤(其中重伤25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5亿元。

1993年8月5日13时,清水河4号仓库突然发生大火。库内的工人发现火情后奋力扑救。13时15分,一名保安员疯跑到笋岗消防中队报警。笋岗消防中队立即出动3辆消防车、10余名干部赶赴现场。刚到清水河路口时,4号库发生了爆炸。很快,市区上步、罗湖、田贝、福田4个消防中队的14辆消防车赶到现场。又急令沙头角、南头、宝安、蛇口等6个公安消防队与专职消防队的13辆消防车前去增援。紧接着又调宝安、龙岗两区各镇村和机场的42个专职消防队参战。临时火场指挥部命令兵分三路,一路抢救第一次爆炸死伤的人员;一路重点消灭爆炸起火的4号仓库,阻击向双氧水库蔓延的火势;一部分力量用水冷却液化石油气库、汽油柴油库。14时25分,6号库发生了爆炸。由于各种化学危险品混存,遇水熄灭的物质和遇水加剧燃烧的物质混在一起,灭火的效果不大,火势越来越猛,导致连续爆炸,爆炸又使火灾迅速蔓延。广东省公安消防部队请示广东省委调派了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东莞等10个市的消防支队的80多辆消防车前来增援。在火场灭火指挥部统一部署下,采取了“先控制,后消灭”“救人重于灭火”的战术,于19时50分将大火控制。在此过程中,共发生2次大爆炸和7次小爆炸,有18处起火燃烧。经数千名解放军指战员、武警官兵、公安民警、消防民警16h的艰苦奋战,于6日7时30分将大火基本扑灭,于8日22时彻底扑灭残火。图2-5-1所示为深圳清水河爆炸产生的蘑菇云,图2-5-2所示为深圳清水河爆炸后的现场清理。

图2-5-1 深圳清水河爆炸产生的蘑菇云

图2-5-2 深圳清水河爆炸后的现场清理

二、事故原因

1.事故直接原因

火灾是由于安贸公司危险品4号仓库内的硫化钠、硝酸铵、高锰酸钾、过硫酸铵等化学危险物混储,引起化学反应造成的。

(1)清水河的干杂仓库违章改作化学危险品仓库,以及仓库内化学危险品违章存放是事故的主要原因,干杂仓库4号仓内混存的氧化剂和还原剂混装、接触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清水河仓库区安全生产条件(如仓库占地面积和防火墙占地面积,库间距离,与外部设施、居民区和道路的距离等)不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导致事故扩大。

2.事故间接原因

(1)深圳市政府安全意识薄弱,城市规划忽视安全要求。

(2)安贸公司是中国对外贸易开发集团下属的储运公司与某爆炸危险物品服务公司联合投资建立的,长期违反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冒险蛮干,违章混存化学危险品。

(3)深圳市公安局作为民用爆炸物品发放许可证的政府主管部门,执法不严,监督不力。未按规定严格审查,便向安贸公司颁发许可证。 sbjnSVqNHX38GpDthrP/rjRkuNP/l+Yg4WT2t8l24b5M4oaOpg6gx2YARdooR5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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