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一词中,“定”解释为“规定”,“额”解释为“额度”或“限度”。从广义上讲,“定额”就是规定在产品生产中人力、物力或资金消耗的标准额度和限度,即标准或尺度。
定额是企业管理的一门分支学科,形成于 19 世纪末。企业管理成为科学始于弗·温·泰罗(1856—1915),他是19世纪末的美国工程师。为了解决和提高工人的劳动效率,从1880年开始,他进行了各种实验,努力把当时科学技术的最新成就应用于企业管理。泰罗通过研究,于1911年出版了著名的《科学管理原理》一书,由此开创了科学管理的先河,并提出了一整套系统的、标准的科学管理方法,形成了有名的“泰罗制”。“泰罗制”的核心是:制定科学的工时定额,实行标准的操作方法,强化和协调职能管理,实行有差别的计件工资制。
我国工程定额的产生由来已久。早在北宋时期,我国著名的古代土木建筑学家李诫在1100年编修了《营造法式》。后有清工部的《工程做法则例》,其中有很多内容是说明工料计算方法的。但是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的工程定额才逐渐建立和日趋完善。在20世纪50年代吸取了苏联定额编制工作的经验,20世纪70年代后期又参考和借鉴了欧美和日本等国家对定额进行科学管理的方法,同时结合我国工程发展的情况,编制了切实可行的定额。1955年中国国家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部编制了全国统一的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57年国家建设委员会在1955年定额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重新编制了全国统一的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这以后国家建设委员会又将预算定额的编制和管理工作下放到省、市、自治区。1981年国家建设委员会组织编制了《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修改稿)》。1992年建设部又制定了《全国统一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1995年建设部颁发了《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部分)》。而后各省、市、自治区又在此基础上先后修订和编制了本地区的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2年建设部颁布了《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定额每隔3~5年就要修编一次,修编工作已经进入了常态化。伴随着计价制度从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国家调控价的变化,定额也逐渐从计划经济下的政府统一定额发展为市场经济下的企业定额与政府定额并存。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完成一定的合格产品,就必须消耗一定数量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和资金。这种消耗的数量受各种生产因素及生产条件的影响。简单地讲,工程定额就是指在合理地组织劳动力以及合理地使用材料和机械的条件下,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须消耗的资源数量标准。如浇筑10m 3 的C20混凝土带形基础,材料需用10.15m 3 的C20混凝土,人工需9.56工日。它反映出了建筑产品和生产资源消耗之间的数量关系。
定额中规定资源消耗的多少反映了定额水平,定额水平是一定时期社会生产力的综合反映。在制定工程定额、确定定额水平时,要正确、及时地反映先进的建筑技术和施工管理水平,以促进新技术的不断推广和提高。促进施工管理的不断完善,以达到合理使用建设资金的目的。
工程定额的性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工程定额的制定是在当时的实际生产力水平条件下,在实际生产中大量测定、综合、分析研究,广泛搜集资料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是在认真研究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自觉遵循客观规律的要求,用科学的方法确定各项消耗量标准,能正确地反映当前建筑业生产力水平的。
工程定额是由国家或其授权机关组织编制和颁发的一种法令性指标。在执行范围之内,任何单位都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未经原制定单位批准,不得任意改变其内容和水平。如需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必须经授权部门批准,必须在内容和形式上同原定额保持一致。因此,定额具有经济法规的性质。
定额的群众性是指定额的制定和执行都要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它的制定通常采用工人、技术人员、专职定额人员三结合的方式,使拟定的定额能够从实际出发,反映建筑安装工人的实际水平,并保持一定的先进性。定额的执行只有依靠广大职工的生产实践活动才能完成。
定额中所规定的各项消耗量标准,是由一定时期的社会生产力水平所决定的。随着科学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社会生产力的水平也必然提高,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有一个变动周期。因此,定额的执行也有一个相对稳定的过程。当生产条件变化,技术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原有定额已不能适应生产需要时,授权部门会根据新的情况对定额进行修订和补充。所以,定额不是固定不变的,但也绝不是朝定夕改,它有一个相对稳定的执行期间,地区和部门定额一般在5~8年,国家定额一般在8~10年。
工程定额的针对性很强,一种产品(或工序)一项定额,而且一般不能相互套用。一项定额,它不仅是该产品(或工序)的资源消耗的数量标准,而且还规定了完成该产品(或工序)的工作内容、质量标准和质量要求。它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应用时不能随意套用。
建设工程定额按照其生产要素可分为: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和机械台班使用定额。这种定额分类方法直接反映生产某种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生产要素,因此,这3种定额是其他各种定额的基本组成部分。
(1)劳动消耗定额。为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需的劳动消耗标准,又称为人工定额。包括时间定额、产量定额。
1)时间定额。为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需消耗的工作时间标准。
时间定额包括基本生产时间、准备时间与结束时间、辅助生产时间、不可避免的中断时间以及工人必需的休息时间。
2)产量定额。在单位工日中所应完成的合格产品数量标准。
(2)材料消耗定额。生产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需消耗的材料数量标准。
材料消耗量=净用量+损耗量
损耗量=净用量×损耗率
材料消耗量=净用量×(1+损耗率)
例如:砌筑1m 3 的1砖外墙,需消耗:
240mm×115mm×53mm的标准砖536块
M5级混合砂浆0.234m 3
32.5级水泥0.30kg
水0.107m 3
周转木材0.0002m 3
铁钉0.002kg
(3)机械消耗定额。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需消耗的施工机械数量标准。
1)时间定额。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需消耗的施工机械台班数量标准。
2)产量定额。某种机械在1个台班时间内必须完成合格产品的数量标准。
按编制程序和用途可将定额分为施工定额、预算定额和概算定额等。
(1)施工定额。该类是施工企业直接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一种定额。它是以同一性质的施工过程或工序为制定对象,确定完成一定计量单位的某一施工过程或工序所需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的数量标准。
(2)预算定额。预算定额是建筑安装企业在单位工程基本构造要素上消耗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数量及价值量标准。它不仅规定消耗量指标,也包括工程内容和工程质量等要求。
(3)概算定额。该类定额是指完成一定计量单位的建筑工程扩大结构构件,分部工程或扩大分项工程所需要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和费用的数量标准。
(1)全国统一定额。它是由国家主管部门或授权单位综合全国工程建设单位在施工技术、组织管理等方面的一般情况编制的,并在全国范围内执行的定额。
(2)主管部门颁布定额。它是根据国民经济主管部门施工生产的特点和管理水平,以国家颁布的标准、规范和定额水平为基础编制的,仅在本部门本行业范围内执行的定额。这类定额的专业性强,一般具有“专业专用”的性质。
(3)地方定额。它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编制,并仅在规定地区范围内执行的定额。
(4)企业定额。它是由企业根据本身的技术和经济条件,按照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标准、规范编制的仅在企业内部使用的定额。它是一个企业自身的劳动生产率、成本降低率、机械利用率、管理费用节约率与主要材料进价水平的集中体现。
企业定额水平一般应高于国家现行定额水平,它是企业内部管理的基础,是企业确定工程投标报价的依据。
按投资费用性质,可分为建筑安装工程定额、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定额和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
按适用专业,可分为建筑安装工程定额、设备安装定额、公路工程定额、铁路工程定额以及井巷工程定额等。
按定额自然属性,可分为生产性定额和计价定额。其中人工定额和施工定额属于生产性定额,用于考核生产活动情况;概、预算定额是计价定额,用于确定工程造价。
工程定额是一切企业实行科学管理的必备条件,没有定额就没有科学管理。工程定额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无论是国家还是企业的计划,都直接或间接地以各种定额作为计算人力、物力、财力等各种资源需要量的依据,所以工程定额是编制各类施工组织计划的基础。
任何工程实施过程中所消耗的人工、材料以及机械台班的数量,都是构成工程建设成本的决定性因素,而它们的消耗量又是根据定额决定的,因此定额是核算工程建设成本的依据。
由于工时消耗定额具体落实到每个劳动者身上,因此,可用定额来对每个工人所完成的工作进行考核,确定他们所完成的劳动量,并以此来决定支付给他们的劳动报酬。
工程定额本身是一种法定标准,因此,要求每一个执行的人都必须严格按照定额的要求,并在生产过程中进行监督,从而达到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的目的。同时,施工企业在计算和平衡资源需要量、组织材料供应、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和作业计划、组织劳动力、签发任务书、考核工料消耗、实行承包责任制等一些系统管理工作时,需要以定额作为计算标准,所以它是加强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工具。
工程定额是在先进、合理的条件下,通过对生产过程的观察、实测、分析、研究、综合后制定的,它可以准确地反映出生产技术和劳动组织的先进、合理程度。因此,可以用定额标定的方法,对同一产品在同一操作条件下的不同的生产方法进行观察、分析和研究,从而总结出比较完善的生产方法,然后再经过试验,在生产中进行推广运用。
施工定额,是施工企业为组织生产和加强管理在企业内部使用的一种定额,属于企业定额的性质。它是建筑安装工人在合理的劳动组织或工人小组在正常施工条件下,为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需劳动、机械、材料消耗的数量标准。它由劳动定额、机械定额和材料定额3个相对独立的部分组成。施工定额是施工企业内部经济核算的依据,也是编制预算定额的基础。
要准确理解施工定额的概念,有必要理解施工定额的本质:
(1)施工定额属于企业定额。它是施工企业根据自身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编制的,仅限于企业内部进行经营管理、成本核算和投标报价使用的定额。
(2)施工定额属于生产性定额。它的主要作用是为安排施工作业进度计划、实行计件工资、签发任务单、限额领料、计算超额奖和节约奖等使用的定额。
(3)施工定额以工程基本构造要素,甚至以工序为标定对象,综合程度较低。
(4)施工定额的定额水平一般取平均先进水平,即在正常的施工和生产条件下,大多数人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甚至超过,少数人经过努力可以接近的水平。
(5)施工定额是工程定额体系中最基础性的定额,是编制预算定额的基础。
施工定额是以同一性质的施工过程——工序作为研究对象,表示生产产品数量与时间消耗综合关系的定额。
施工定额在施工企业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定额是施工企业计划管理的依据。施工定额在施工企业计划管理方面的作用,表现在它既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依据,又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作业计划的依据。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拟建工程进行施工准备和施工生产的技术经济文件,其基本任务是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协议的规定,确定出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在人力和物力、时间和空间、技术和组织上对拟建工程作出最佳安排。
施工作业计划则是根据施工企业的施工计划、拟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它是以实现企业施工计划为目的的具体执行计划,也是队、组进行施工的依据。因此,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作业计划是企业计划管理中不可缺少的环节。这些计划的编制必须依据施工定额。
(2)施工定额是组织和指挥施工生产的有效工具。施工企业组织和指挥施工队、组进行施工,是按照作业计划通过下达施工任务书和限额领料单来实现的。
(3)施工定额是计算工人劳动报酬的依据。
(4)施工定额是施工企业激励工人的目标条件。
(5)施工定额有利于推广先进技术。
(6)施工定额是编制施工预算,加强施工企业成本管理和经济核算的基础。
(7)施工定额是编制工程建设定额体系的基础。
施工定额的编制原则包括:
(1)平均先进原则:指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大多数生产者经过努力能够达到和超过的水平,企业施工定额的编制应能够反映比较成熟的先进技术和先进经验,有利于降低工料消耗,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达到鼓励先进,勉励中间,鞭策落后的水平。
(2)简明适用性原则:企业施工定额设置应简单明了,便于查阅,计算要满足劳动组织分工,经济责任与核算个人生产成本的劳动报酬的需要。同时,企业自行设定的定额标准也要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四个统一”的要求,定额项目的设置要尽量齐全完备,根据企业特点合理划分定额步距,常用的对工料消耗影响大的定额项目步距可小一些,反之步距可大一些,这样有利于企业报价与成本分析。
(3)以专家为主编制定额的原则:企业施工定额的编制要求有一支经验丰富,技术与管理知识全面,有一定政策水平的专家队伍,可以保证编制施工定额的延续性、专业性和实践性。
(4)坚持实事求是,动态管理的原则:企业施工定额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企业经营管理的特点,确定工料各项消耗的数量,对影响造价较大的主要常用项目,要多考虑施工组织设计,先进的工艺,从而使定额在运用上更贴近实际、技术上更先进,经济上更合理,使工程单价真实反映企业的个别成本。
此外,还应注意到市场行情瞬息万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也在不断地更新,不同的工程,在不同的时段,都有不同的价格,因此企业施工定额的编制还要注意便于动态管理的原则。
(5)企业施工定额的编制还要注意量价分离,独立自产,及时采用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等原则。
预算定额,也称为消耗量定额,是指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正常施工条件制定,生产单位合格质量的工程构造要素,所需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消耗数量标准。
预算定额不同于施工定额,它不是企业内部使用的定额,不具有企业定额的性质。预算定额是一种具有广泛用途的计价定额。因此,须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确定预算定额的定额水平。即以本地区、现阶段、社会正常生产条件及社会平均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程度,来确定预算定额水平。这样的定额水平,才能使大多数施工企业经过努力,能够用产品的价格收入来补偿生产中的消费,并取得合理的利润。
预算定额是以施工定额为基础编制的。施工定额给出的是定额的平均先进水平,所以确定预算定额时,水平相对要降低一些。预算定额考虑的是施工中的一般情况,而施工定额考虑的是施工的特殊情况。预算定额实际考虑的因素比施工定额多,要考虑一个幅度差,幅度差是预算定额与施工定额的重要区别。所谓幅度差,是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定额未包括,而在施工过程中又可能发生而增加的附加额。
总结起来,预算定额的本质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组织编制、审批并公开发布执行,用于执行范围内的工程建设各参与方,作为各方对工程产品资源消耗标准的统一认识。
(2)预算定额属于计价性定额,主要用于施工图预算或设计概算的编制。在施工企业缺乏施工定额时,可以替代施工定额,作为“定额计价法”中定额消耗量的依据。
(3)预算定额的标定对象一般是工程基本构造要素,即分项工程或结构构件。它不需要向施工定额那样划分到工序。
(4)预算定额水平一般取社会平均水平,预算定额反映的是社会必要劳动力,其定额水平一般较施工定额低5%~7%。
预算定额有建筑工程定额和安装工程定额两大类。建筑工程预算按适用对象又分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市政工程预算定额、铁路工程预算定额、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矿山井巷预算定额等。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按适用对象又分为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机械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通信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化学工业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工业管道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工艺金属结构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等。
预算定额可分为全国统一定额、行业统一定额和地区统一定额等。全国统一定额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和发布,行业统一定额由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和发布;地区统一定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发布。
预算定额可以分为人工定额、材料消耗定额和机械定额,但它们互相依存形成一个整体,作为预算定额的组成部分,各自不具有独立性。
预算定额的作用如下。
施工图预算是施工图设计文件之一,是控制和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必要手段。编制施工图预算,除设计文件决定的建设工程的功能、规模、尺寸和文字说明是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和结构构件数量的依据外,预算定额是确定一定计量单位工程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的依据,也是计算分项工程单价的基础。
设计方案在设计工作中居于中心地位。设计方案的选择要满足功能、符合设计规范,既要技术先进又要经济合理。根据预算定额对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是选择经济合理设计方案的重要方法。对设计方案进行比较,主要是通过定额对不同方案所需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等进行比较。这种比较可以判明不同方案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对于新结构、新材料的应用和推广,也需要借助于预算定额进行技术分项和比较,从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上考虑普遍采用的可能性和效益。
实行经济核算的根本目的,是用经济的方法促使企业在保证质量和工期的条件下,用较少的劳动消耗取得预定的经济效果。中国的预算定额仍决定着企业的收入,企业必须以预算定额作为评价企业工作的重要标准。企业可根据预算定额,对施工中的劳动、材料、机械的消耗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以便找出低工效、高消耗的薄弱环节及其原因。为实现经济效益的增长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提供对比数据,促进企业提供在市场上的竞争的能力。
在深化改革中,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预算定额作为编制标底的依据和施工企业报价的基础的作用仍将存在,这是由于它本身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决定的。
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是在预算定额基础上经综合扩大编制的,也需要利用预算定额作为编制依据,这样做不但可以节省编制工作中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还可以使概算定额和概算指标在水平上与预算定额一致,以避免造成执行中的不一致。
预算定额的编制原则如下。
预算定额理应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按生产该产品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来确定其价值。也就是说,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以平均的劳动强度、平均的技术熟练程度,在平均的技术装备条件下,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劳动消耗量就是预算定额的消耗水平。
预算定额要在适用的基础上力求简明。由于预算定额与施工定额有着不同的作用,所以对简明适用的要求也是不同的,预算定额是在施工定额的基础上进行扩大和综合的。它要求有更加简明的特点,以适应简化预算编制工作和简化建设产品价格的计算程序的要求。当然,定额的简易性也应服务于它的适用性的要求。
所谓统一性,就是从培育全国统一市场规范计价行为出发,国家归口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国家统一定额的制定或修订,有利于通过定额管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实现建筑安装工程价格的宏观调控。通过统一定额使工程造价具有统一的计价依据,也使考核设计和施工的经济效果具备同一尺度。
所谓因地制宜,即在统一基础上的差别性。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可以在自己管辖的范围内,依据部门(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部门和地区性定额、补充性制度和管理办法,以适应中国幅员辽阔、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和差异大的实际情况。
编制定额应以专家为主,这是实践经验的总结,编制要有一支经验丰富、技术与管理知识全面、有一定政策水平的、稳定的专家队伍。通过他们的辛勤工作才能积累经验,保证编制定额的准确性。同时要在专家编制的基础上,注意走群众路线,因为广大建筑安装工人是施工生产的实践者,也是定额的执行者,最了解生产实际和定额的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有利于以后在定额管理中对其进行必要的修订和调整。
概算定额又称扩大结构定额,规定了完成单位扩大分项工程或单位扩大结构构件所必须消耗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概算定额是在预算定额基础上根据有代表性的通用设计图和标准图等资料,以主要工序为准,综合相关工序,进行综合、扩大和合并而成的定额。它是预算定额的综合扩大。
概算定额的本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概算定额也是一种计价性定额,是编制设计概算的依据。
(2)概算定额标定对象的综合性较高。概算定额同城以主要分项工程为标定对象,根据通用设计图和标准图等资料,将与之关联的其他分项工程进行合并,形成扩大分项工程或扩大结构构件,然后再综合它们的预算定额,得到扩大分项工程或扩大结构构件的概算定额。
(3)概算定额的定额水平也取社会平均水平,但由于其综合性更高,所包含的可变因素也更多,因此概算定额与预算定额之间允许有5%左右的幅度差。
概算定额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概算定额是扩大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设计概算和技术设计阶段编制修正概算的依据。
(2)概算定额是对设计项目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的基础资料之一。
(3)概算定额是编制建设项目主要材料计划的参考依据。
(4)概算定额是编制概算指标的依据。
(5)概算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依据。
概算定额的编制依据包括:
(1)现行的预算定额。
(2)过去的预算定额。
(3)有关施工图的预算和结算资料。
(4)选择的具有代表性的标准设计图纸和其他设计资料。
(5)人工工资标准、材料预算价格和机械台班预算价格。
概算指标是在概算定额的基础上进一步综合扩大,其是以整个建筑物或构筑物为标定对象,并以建筑面积(m 2 )、体积(m 3 )或成套设备的“台”“组”为计量单位,规定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和资金数量的定额指标。
概算指标的作用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1)概算指标是基本建设管理部门编制投资估算和编制基本建设计划,估算主要材料用量计划的依据。
(2)概算指标是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概算、选择设计方案的依据。
(3)概算指标是考核基本建设投资效果的依据。
(1)按平均水平确定概算指标的原则。
(2)概算指标的内容和表现形式,要贯彻简明适用的原则。
(3)概算指标的编制依据,必须具有代表性。
投资估算指标是以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的单位投资额(如元/t、元/kW或元/m 2 等)表示的工程造价指标。投资估算指标是编制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工作阶段投资估算的依据,也可以作为编制固定资产长远规划投资额的参考。投资估算指标为完成项目建设的投资估算提供依据和手段,它在固定资产的形成过程中起着投资预测、投资控制、投资效益分析的作用,是合理确定项目投资的基础。投资估算指标中的主要材料消耗量也是一种扩大材料消耗量指标,可以作为计算建设项目主要材料消耗量的基础。估算指标的正确制定对于提高投资估算的准确度、对建设项目的合理评估、正确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投资估算指标属于项目建设前期进行估算投资的技术经济指标,它不但要反映实施阶段的静态投资,还必须反映项目建设前期和交付使用期内发生的动态投资,以投资估算指标为依据编制的投资估算,包含项目建设的全部投资额。这就要求投资估算指标比其他各种计价定额具有更大的综合性和概括性。因此,投资估算指标的编制工作除应遵循一般定额的编制原则外,还必须坚持下述原则:
(1)投资估算指标项目的确定,应考虑以后几年编制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需要。
(2)投资估算指标的分类、项目划分、项目内容、表现形式等要结合各专业的特点,并且要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深度相适应。
(3)投资估算指标的编制内容,典型工程的选择,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建设方针政策,符合国家技术发展方向,贯彻国家高科技政策和发展方向原则,使指标的编制既能反映现实的高科技成果,反映正常建设条件下的造价水平,也能适应今后若干年的科技发展水平。坚持技术上先进、可行和经济上的合理,力争以较少的投入求得最大的投资效益。
(4)投资估算指标的编制要反映不同行业、不同项目和不同工程的特点,投资估算指标要适应项目前期工作深度的需要,而且具有更大的综合性。投资估算指标要密切结合行业特点,项目建设的特定条件,在内容上既要贯彻指导性、准确性和可调性的原则,又要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
(5)投资估算指标的编制要体现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实施间接调控作用的特点。要贯彻能分能合、有粗有细、细算粗编的原则,使投资估算指标能满足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各阶段的要求,既能反映一个建设项目的全部投资及其构成,又要能组成建设项目投资的各个单项工程投资。做到既能综合使用,又能个别分解使用。占投资比例大的建筑工程工艺设备,要做到有量、有价,根据不同结构形式的建筑物列出每100m 2 的主要工程量和主要材料量,主要设备也要列有规格、型号、数量。同时,要以编制年度为基期计价,有必要的调整、换算办法等。便于由于设计方案、选厂条件、建设实施阶段的变化而对投资产生影响作相应的调整,也便于对现有企业实行技术改造和改、扩建项目投资估算的需要,扩大投资估算指标的覆盖面,使投资估算能够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合理准确地编制。
(6)投资估算指标的编制要贯彻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建设条件、实施时间、建设期限等因素的不同,考虑到建设期的动态因素,即价格、建设期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及涉外工程的汇率等因素的变动,导致指标的量差、价差、利息差、费用差等“动态”因素对投资估算的影响,对上述动态因素给予必要的调整办法和调整参数,尽可能减少这些动态因素对投资估算准确度的影响,使指标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投资估算指标是确定和控制建设项目全过程各项投资支出的技术经济指标,其范围涉及建设前期、建设实施期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期等各个阶段的费用支出,内容因行业不同而各异,一般可分为建设项目综合指标、单项工程指标和单位工程指标3个层次。
(1)建设项目综合指标。建设项目综合指标指按规定应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的从立项筹建开始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全部投资额,包括单项工程投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等。
建设项目综合指标一般以项目的综合生产能力单位投资表示,如“元/t”“元/kW”,或以使用功能表示,如医院的“元/床”。
(2)单项工程指标。单项工程指标指按规定应列入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使用效益的单项工程内的全部投资额,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和其他费用。单项工程一般划分原则如下:
1)主要生产设施。指直接参加生产产品的工程项目,包括生产车间或生产装置。
2)辅助生产设施。指为主要生产车间服务的工程项目。包括集中控制室、中央实验室、机修、电修、仪器仪表修理及木工(模)等车间,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危险品等仓库。
3)公用工程。包括给排水系统(给排水泵房、水塔、水池及全厂给排水管网)、供热系统(锅炉房及水处理设施、全厂热力管网)、供电及通信系统(变配电所、开关所及全厂输电、电信线路)以及热电站、热力站、煤气站、空压站、冷冻站、冷却塔和全厂管网等。
4)环境保护工程。包括废气、废渣、废水等处理和综合利用设施及全厂性绿化。
5)总图运输工程。包括厂区防洪、围墙大门、传达及收发室、汽车库、消防车库、厂区道路、桥涵、厂区码头及厂区大型土石方工程。
6)厂区服务设施。包括厂部办公室、厂区食堂、医务室、浴室、哺乳室、自行车棚等。
7)生活福利设施。包括职工医院、住宅、生活区食堂、俱乐部、托儿所、幼儿园、子弟学校、商业服务点以及与之配套的设施。
8)厂外工程。如水源工程、厂外输电、输水、排水、通信、输油等管线以及公路、铁路专用线等。
单项工程指标一般以单项工程生产能力单位投资,如“元”或其他单位表示。如:变配电站:“元/(kV·A)”;锅炉房:“元/蒸汽吨”;供水站:“元/m”;办公室、仓库、宿舍、住宅等房屋则依据不同结构形式以“元/m 2 ”表示。
(3)单位工程指标。单位工程指标按规定应列入能独立设计、施工的工程项目的费用,即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单位工程指标一般以如下方式表示:如,房屋区别不同结构形式以“元/m 2 ”表示;道路区别不同结构层、面层以“元/m”表示;水塔区别不同结构层、容积以“元/座”表示;管道区别不同材质、管径以“元/m”表示。
人工定额、材料定额、机械台班定额等都是通过资源的消耗量来进行表征的,可以称为实物量定额。在建设项目总投资构成中,有些费用并不能直接通过实物量和相应的单价进行,例如规费、税金、基本预备费等。对于这些费用,一般会通过文件规定的形式确定其取费标准。
费用定额是指在某一期间内,针对不便或不能用实物量与单价计算的费用项目所规定的取费标准。取费标准有两种具体的表示形式:①以绝对值用货币量表示的费用标准,这种取费标准的表现形式目前较少;②以相对值用比例(费率)表示的费用标准,这类表现形式在当前我国建设工程领域应用较为广泛。
2014年,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作为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标底以及调节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同时也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可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定企业定额的参考。在该文件中,对于各类工程费用的取费标准进行了规定。并且,根据工程类别的不同,取费标准也有一定的差异。实施“营改增”后,费用定额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
以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为例,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营改增后的取费标准见表2-1。
表2-1 营改增后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营改增后的取费标准,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见表2-2。
表2-2 营改增后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营改增后的取费标准,措施项目费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分别见表2-3和表2-4。
表2-3 营改增后措施项目费取费标准
表2-4 营改增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
(1)暂列金额、暂估价按发包人给定的标准计取。
(2)计日工: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3)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内容和向总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参照下列标准计算。
1)建设单位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计算。
2)建设单位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2%~3%计算。
(4)暂列金额、暂估价、总承包服务费中均不包括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营改增后的取费标准,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取费标准见表2-5。
表2-5 营改增后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取费标准
另外,对于工程排污费:按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等部门规定的标准缴纳,按实计取列入。
税金以除税工程造价为计取基础,费率为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