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植物“美”的本质的讨论,有主观论和客观论两种观点。主观论的观点认为美学评价应该是观察者看到景物后由眼到心判断所看景观的美学价值,景观的美应该存在于观察者的眼中。而客观论的观点则是认为美应该被看作是一种物化的特征,这些特征是可以量化的,甚至可以把它们像土壤或是地形一样分类评估,与人的主观喜好和性格差异没有关系。对于城市树木景观的美度测定主要有以下五种方法。
描述因子法在景观的美度测定中应用广泛,它是通过对景观的某一些或者某种特征和成分进行评价,从而获得对整个景观的整体美度测定值。由一开始比较主观的评价因子到后来发展成为比较客观的有明确定义的评价因子。描述因子法具有很好的可解释性和可操作性,但描述因子法在选择景观的特征时要适用于多种不同的特征,而且还要能够把多种不同的景观区分开来,这也是描述因子法实行的难点。
描述因子法是先评价构成树木景观的组成成分和特征值,由此得到树木景观的质量分数,通过质量分数表现城市树木景观美学的相对值。具体的实施步骤为:
(1)选择城市树木景观的因子,以及特征值。
(2)对每一个具体的树木景观、景观元素的特征进行分析评价,记录下各树木景观不同特点相对应的特征值。
(3)将每一个树木景观的构成特征与其景观质量联系起来,通过相关的计算,获得树木景观的质量指数。
(1)必须详细定义每个因素的评分标准。
(2)使用此方法需建立景观模型特性之间的关系,这是比较困难的。
可以评估的范围大,可以比较不同类型的景观。
首先要确定好所要研究的城市树木景观美度测定评价因子的赋值,这一步可以根据实地观察的记录和资料确定;然后通过各分数指标叠加得出整个城市树木景观的综合评价数值;最后根据所得到的综合评价数值对所要评价的景观质量划分成若干个等级,各等级之间再进行有效的分析。
(1)科学性。选取的因子能够客观地反映出城市树木景观美度测定的主要方面和内涵本质。
(2)综合性。构建的测定体系要具有全面性和代表性,能够兼顾景观美度测定的全局性。
(3)独立性。所选取的指标相互独立,避免相似或者相互包含。
(4)导向性。整个体系应该具有前瞻性和导向性,能够通过测定结果体现城市树木景观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要综合考虑城市不同区域的树木景观建设,所选取的因子能够兼顾不同区域树木景观的特征,使不同区域树木景观的美度测定的结果具有可比性。运用园林、美学等相关的研究方法,从市民直观评价树木景观的生态美学、视觉美学、心理美学等方面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