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14.明知他人有恐怖活动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行为,窝藏、包庇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明知他人有恐怖活动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行为,窝藏、包庇,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或者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即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规定处罚。 akrU591y71Ym2Gi7guu4i2+VFB+BlTSIADV+jcCMj/LGTP4gaOqwZnQmiL8mD70L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