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意义上来说,他并不算孤儿,但的确经历了背井离乡的生活,在颠沛流离中长大。他生于1939年,当时他的父亲已经入伍,在乔治·巴顿将军手下做一个低级军官。整个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父亲都不在他身边,父子俩第一次相见时,他已经七岁了。
他四岁的时候,母亲带上他,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一路拖着他去了芝加哥。母亲在一家军工厂找到了工作,那家军工厂专门生产口径20毫米的机关炮炮弹。
母亲在明尼苏达州北部的一个小农场长大,从小缺衣少食,面粉袋子缝一缝,就算是蔽体的衣服了;即使运气够好,每个星期也只能赚到25美分。
现在不同了,她按小时拿工钱,收入稳定,似乎有花不完的零用钱了,可面对大城市的种种诱惑,她丝毫没有抵抗力。酗酒、狂欢……她乐此不疲,哪还有时间和精力好好抚养儿子呢?恐怕连儿子的生日她都忘到了九霄云外。
关于母亲新生活方式的消息不胫而走,被一小群亲戚知道了。当时,年轻人几乎都被召入伍了,男孩的外祖母正为一群修路的老人做饭。这群人正忙着修一条通往加拿大的路,那条路一边连着美国,一边连着加拿大内地的丛林乡村。当时人们都觉得,如果战争还要继续,如果美国也无法幸免,修路就势在必行。毕竟,谁也不敢说这片土地就一定安全。日本先是偷袭在夏威夷珍珠港的太平洋舰队,半年后,他们又对阿拉斯加州的阿留申群岛下了手。这些记忆至今依然鲜活如昨日,依然触目惊心。
外祖母听说了母亲的事,嘴里骂骂咧咧,心里的不安难以掩饰。很快,不安升级成了惊恐。因为她得知男孩的母亲不仅自己不顾脸面,出入那些灯红酒绿的场合,而且每次还都带着男孩,让他穿着小号的军装,坐在桌子上唱:“母马吃粥,吃粥;小羊吃草,小孩也吃草,你说好不好?”只不过,这个五岁的孩子把这歌谣唱成了:“母马七周,七周;小羊祈祷,小孩也祈祷,你说好不好?”他唱得很滑稽,每唱一遍都会给母亲引来更多男人的关注。
男孩觉得这有意思极了,因为但凡有男人想来搭讪他的母亲——一个金发碧眼、走到哪儿回头率都是百分之百的女人,就得拿可口可乐、糖果、炸鸡、汉堡来逗他。要知道,当时还在打仗,物资极其短缺,这些食物都很抢手。他,一个五岁的孩子,一时间竟成了军工厂附近酒吧里的“小名人”。
都说时间是永恒不变的,这固然没错,可他却发现,生命中的不同阶段,时间的快慢是不一样的。年龄大了,你会觉得日子像长了脚,过得一年比一年快;可如果你还是个孩子,年岁尚小,就会觉得日子很长,一天天、一周周,时间慢得像在爬,甚至停滞了一般,总也过不完。
他在芝加哥酒吧“工作”的日子只持续了差不多一个月,可当时对他来说,那样的生活似乎永远也没有尽头。
直到有一天,外祖母突然将他从堕落和颓废的生活中救出来,这一切才戛然而止。那个时候,外祖母心里的惊恐明显已经发展成了恼怒。
外祖母处理这一问题的方式直接影响了男孩之后的人生。从那时起,他就学会了“简单务实”这一套。在外祖母看来,解决问题就一句话:如果这里待不下去,那就换个地方试试。
那年夏天在芝加哥,外祖母第一次用行动给他上了一课——既然芝加哥这里不能待了,那就换个地方。明尼苏达州北部农场有那么多亲戚,总有人能照顾他。更何况她自己也没老到不中用的地步,走到哪儿都能带上他。她在加拿大南部丛林给修路工人做饭,有简易厨房,住活动板房,有一张行军床,带上他也未尝不可。
因此,外祖母盘算着可以简单解决问题:先从大城市的灯红酒绿中把他救出来,然后问问农场上有哪些亲戚愿意伸出援手,让他挨家挨户待上一段日子,最后再把他接到自己做饭的活动板房里。于是,她给男孩的母亲去了一封信,简单几句话,勒令她把孩子送上离开芝加哥的火车。
男孩的母亲完全照做,直接把孩子送到了火车站。男孩先要坐火车去600多千米之外的明尼阿波利斯市,然后转乘一列前往北部森林的慢车,继续北上600千米左右,抵达美加边境明尼苏达州的国际瀑布城。到站后,会有一个他从来没见过的人来接他,然后再颠簸一段路程,就能见到外祖母给他挑选的第一户农场亲戚了。
一个年仅五岁的孩子。一趟只身一人的旅程。
他的这趟旅程恰逢战争高峰期,当时世界各地都有大量迁徙的平民,美国国内也一样。一批批绝望的士兵和平民,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从一处海岸到另一处海岸,要么奔赴前线,要么离开战场,要么正经受枪林弹雨。对于普通平民来说,即便是飞行高度和距离都很有限的“双马达加螺旋桨”的简陋机型,他们也几乎没有可能坐上;汽油、轮胎、机油都是严格受限的战争物资,因此任何距离的汽车之行也都成了奢望。
但铁路网四通八达,所以无论行程远近,任何人都可以乘坐火车。结果不言而喻——每一列火车,不管哪一天,不管一天当中哪一个时间段,也不管去往何处,都人满为患。长途、短途,快车、慢车,这些已经不再重要。那个时候如果你运气特别好,能在火车上找到一块空地,那乘坐火车就是出行的不二选择。
母亲把他带到芝加哥的火车站,手里拎着他那小小的纸板行李箱。她在儿子已经褪色的灯芯绒外套上别了一张纸条,纸条上潦草地写着儿子的名字和目的地;接着,她胡乱往儿子衣兜里塞了一张5美元的票子,匆忙拥抱一下之后,就将他交给了乘务员。乘务员上了岁数,长得和蔼可亲,戴着老式小圆眼镜,手里拿着银制手动打孔机,对于男孩母亲的托付,满口说着“好好好”,连连保证会帮忙照看。可女人刚扭脸离开,他把男孩塞在两个回家养伤的士兵中间就溜之大吉了,一直到男孩下车,他都没再露面。
男孩对士兵自然是又敬又怕的,脑海中冒出了一连串的问题:他们杀过德国人或日本人吗?他们认识我父亲吗?他们的枪哪儿去了?可是,两名士兵从芝加哥到明尼阿波利斯一直没睁眼,也许是吃了止痛药后陷入了昏睡。无奈,他只能盯着他们绷带上渗出的血迹,以此满足自己旺盛的好奇心。
尽管这趟车标榜“特快”,或至少是“快速”,可实际却在以龟速前进。从芝加哥到明尼阿波利斯本来只要10到11个小时,可火车沿途走走停停,整个行程硬是走了一天一夜。
上车没一会儿,男孩便觉无聊,接着,无聊中又添了烦躁,他索性把纸板行李箱推到座椅下面,轻轻从两个闭着眼的伤员中挤了出去,打算好好看一看车厢里的样子。
他很快发现,车厢实际上就是移动的医院。伤员几乎坐满了整列火车,其中很多人的情况都比乘务员安排给他的“左邻右舍”要糟得多。他看到有人半截身子裹着白布,有人一侧肩膀和手臂打着石膏,胳膊向一旁支出去。他满眼都是绷带和渗血的伤口,还有鲜红发亮的烧伤、缺胳膊少腿的惨状。
男孩在火车上目睹的画面和媒体展示给公众的战争场面完全不同。虽然多年后电视机才得到普及,可当时每个街角都有报亭,报纸上报道了参战的人、中弹的人、牺牲的人,时不时还会刊登一张战死的敌军士兵的照片,可画面总是很“干净”:士兵穿戴齐整,看上去更像是睡着了。照片中从不会出现血淋淋的伤口、开膛破肚或肢体残缺的肉身,也不会出现爬着苍蝇和蛆虫的焦黑皮肉。
然而,在这里,在火车上,他看到的才是残酷的事实,才是战争真正的代价。他当时年龄太小,对于目睹的一切还不甚理解。可即便如此,他也知道,美国很大很大,到处都是铁路,除了这列车,还有很多很多车。他想,如果每列车上都有那么多伤兵,哪还有人上战场呢?
在他穿过这些车厢之前,他一直都以为,就算美国的士兵不幸在战场上受了伤,也顶多是轻微的皮肉伤,用绷带简单包扎一下,很快就能恢复。他做梦也想不到,人们在战争中受的伤竟是如此惨重。
他踉踉跄跄,从一节车厢挪到另一节车厢,满眼的伤员让他晕头转向。伤口的血腥味和腐臭味、医用酒精的刺鼻味,以及不知多少天的尿臊味全部叠加在一起,令人作呕。
最后,他穿过三四节车厢,又小心跨过车厢之间嘎吱作响的连接板,找到了餐车。他闻到了酥脆、喷香的油炸食物的味道,可这也无法将伤员身上的气味全部覆盖。
他突然想到了自己的父亲。母亲的梳妆台上放着一张父亲的黑白大头照,她带别的男人回去时,就把这照片翻过去扣在梳妆台上。照片上父亲的两颊被人为染了些粉红色,看上去似乎更有生气一些。他不知道此刻父亲是否也像眼前这些人一样在某列火车上,是否只身一人,或者更糟糕,在他们父子有机会见面之前,父亲就已经离开了人世……想到这里,他感到很不舒服。
他蜷缩在车厢尽头的一个角落里干呕,就在这时,身后出现了一个高个子男人。男人穿着笔挺的白外套,俯下身来,仿佛成了男孩临时的避风港。他的嗓音低沉,听起来像隆隆的雷声:“是什么让你犯恶心了,小伙子?”
“是……是……爸爸,”他边呕吐,边大口喘气,“他在打仗,我……我刚想到……他也许在另一列火车上,也许……也许像他们一样受了伤,我……我可能再也见不到他了。”
男人是火车上的行李搬运工,名叫萨姆,此时,他伸出长而有力的双臂,一把揽起男孩,低声说着些什么,听上去就像是从远处传来的缥缈歌声,又轻又柔,男孩这才稍稍平静下来。
“不会的,小伙子,”萨姆低声说,“别太担心了。你爸爸会没事的,他会没事的。”
男孩偷偷看了看揽着自己的搬运工,问道:“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看到了,”他回答说,“我在你身上看到了。你的身上有光,就是那种光,闪烁着,照亮了自己,也照亮了周围。有了这亮光,你可以在黑夜里读书写字。放心吧,你爸爸不会有事的。只是……这些孩子当中……”他的声音越来越小,“有人不得不过早地长大,现在他们需要帮助,你要不要给我搭把手,帮帮他们?”
男孩不知道萨姆所言何意,可他的声音让人心安,他的眼神温柔且和蔼,男孩不禁点点头,回答道:“要。”
“那好,你拎这桶三明治,我拎那桶好酒。跟上我,你给肚子饿的人发吃的,我给口渴的人发喝的。”说完,萨姆便往餐车最前端走去,男孩双手提着笨重的银色水桶,迈着两条又短又粗的腿紧随其后,一步也不肯落下。
男孩来到餐车最前端,接着走进普通乘客车厢,挨个儿为伤员服务。如果伤员醒着,他就给他们递吃的,萨姆则从桶里拿喝的。可几乎没有人要吃的,大部分人似乎都更中意萨姆桶里的棕色瓶子,都想抿上一口。
很多人冲他们微笑,但也有人脸上毫无表情。他们眼神空洞,抿一口瓶子里的酒之后更是如此。这些人总是默然望着某个地方,然后目光转向萨姆和男孩,又慢慢移开。那种目光似乎能穿透萨姆和男孩的身体,似乎他们根本不存在,甚至这些人自己和这列火车也都不存在,一切都是虚无,过去是,将来也是。
多年后,他自己也成了一名士兵,他想起了火车上的那些人,想起了他们的眼神。直到后来他才真正理解这些士兵 的脑海中有一帧帧撕裂灼烧般痛苦不堪的画面,那种画面只有真正参加过战斗的人才懂。在他看来,那些伤兵的眼神是一种茫然、一种逝去。
显然,此时只有五岁的他对于这些一无所知。在他看来,这些人似乎一直在发呆。他和萨姆将银色水桶里的食物和酒水发完后,再次回到餐车把桶续满——相较于三明治,棕色瓶子里的饮品消耗得更快。这个过程中,所有伤员依然幽灵似的一言不发,整列火车都死一般的沉寂。
不知是第三次还是第四次回餐车时,男孩感觉彻底累坏了,双脚不听使唤,身体东倒西歪。至于萨姆是什么时候,又是如何连人带桶把他抱走,放在餐车一端的长椅上的,他完全没印象了。
他再次醒来时,已经是几个小时之后,他感觉有人轻轻推了推他的肩膀,他缓缓睁开眼,看到萨姆正低头冲他微笑。他蜷缩在餐车的一张长椅上,身上裹着柔软的淡绿色羊毛毯,满脑子都是刚才那个让他舒适的梦。虽然具体梦到了什么此时已经记不清了,可他一点儿也不想突然被叫醒,不想失去那种舒服的感觉。
“到站了,小伙子,”萨姆说着,又轻轻推了推他的肩膀,“到明尼阿波利斯了。乘务员要带你下车,然后换乘。快醒醒,睁开眼,看看我。”
男孩累坏了,睡得太沉,任人怎么喊都清醒不过来。他依然闭着眼睛,迷迷糊糊地感觉到有个人将自己抱起来,转交给另一个人,这个人和之前的乘务员类似,也上岁数了。
他把男孩和纸板行李箱一同抱下车,走进了在不同列车之间来来往往的人群中。接着,他把依然半梦半醒的男孩在月台上放下来,紧紧攥着男孩的手,在人群中穿行。男孩挨着他,步履蹒跚,被那只手拽着晃晃悠悠地往前挪。就这样走了似乎很长一段时间,男孩才又一次被移交到另一列车前站着的人手里。这个人还是乘务员,一身黑色工作服,戴着军民两用的小黑帽。他同样一把抱起男孩,把他放在两节车厢之间的平台上,然后登上台阶,麻利地将男孩拉进了开着门的车厢里。
他把男孩按在一个座位上,这次座位两边倒都空着,整列车也不像之前那样挤满了伤员,更幸运的是,车上没有酒精味和尿臊味。他给男孩盖上一块粗糙的羊毛毯,然后把纸板行李箱放在了男孩脚边。
“待在这儿别动,”乘务员说,“火车发车后,我来给你送吃的和喝的。”说完就走了。
男孩一下子清醒了,他环顾四周,这才发现这列车和第一列完全不同:车厢虽然干净,但更老旧,磨损得厉害,皮制座椅上的裂痕纵横交错,过道的橡胶地板上也磨出了斑驳的痕迹。后来他还发现,这列火车上没有餐车,也没有搬运工。但没一会儿乘务员就送来一块三明治和一小瓶牛奶,他在客车车厢的座位上吃了起来。
肚子填饱了,他也因此有了新发现——车厢尽头有洗手间,虽然里面明亮、洁净,可设计上根本没考虑小男孩的需求。要知道,到现在为止,男孩离开家已经快一整天了,现在又吃了个肚圆,内急在所难免。之前,在母亲让他唱歌的小酒吧里,发生过一些让他极度尴尬的事情,为此他拼命练习,最后总算能自如地使用大人的便池了,他也因此非常自豪。所以,在乘务员给他指了指火车上的卫生间之后,他便自信满满地走进了这个全金属打造的小隔间,随手关上了门。
可火车上的坐便器和之前酒吧里或他家里的坐便器都不同,马桶座离地面很高,想坐上去只能扶着钢制厕纸架爬上去。
他站了好一会儿,不知所措,可自尊心不允许他重新走出去找乘务员求助。与此同时,肚子也在急切地提醒他,已经不能再耽搁了。
于是他脱掉裤子,手抓钢制厕纸架,像征服珠穆朗玛峰的攀登者一样,一屁股蹲坐上去。无疑,马桶圈是按照成人屁股的大小设计的,而他此时只有五岁,个头又小。方便之后,突然手一滑,他整个人像一块石头一样掉进了马桶,屁股卡在里面,肩膀抵在掀起的马桶盖上,双膝挤着两侧脸颊。以这样新奇的被困姿势,他根本够不到厕纸架——那是他唯一可以借力的扶手——因此也就无法支撑自己站起身,从马桶里站起来。
突然传来的敲门声让他瞬间意识到一个事实:他不仅被困在了厕所里,而且这是一个很多人共用的火车公厕。
敲门的人一开始很有礼貌,可现在明显不耐烦了,门把手被扭得咯吱作响。男孩吓坏了,越发拼命挣扎起来,结果反倒在马桶里越陷越深。他就这样一言不发,不知尝试了多少次,突然,厕所的门开了。谢天谢地,他刚才没有把门锁起来。出现在他面前的是一个士兵,穿着羊毛军装,左边衣袖有条纹,右边衣袖因为胳膊要打石膏被剪掉了,石膏从肩膀一直打到手臂,整条胳膊只能直挺挺地架着。
“我被卡住了。”男孩生怕士兵没看清状况,慌忙解释道。
“起码没人拿枪指着你。”
“你是在说自己吗?难道你卡在某个洞里时,有人向你开枪?”
士兵没答话,问道:“需要帮忙吗?”
男孩点点头,举起双手。
士兵将身体微微前倾,然后向一侧扭了扭,避开打了石膏、行动不便的那一边,用没受伤的胳膊抓住男孩的双手,一把将他拉了起来。士兵礼貌地侧过脸,男孩趁机用厚厚一叠厕纸将自己擦干净,暗暗祈祷自己身上没有屎尿的臭味,然后一把提起了裤子。
“你需要帮忙吗?”男孩问道。
在他看来,厕所里空间狭小,士兵一边胳膊又受了伤,大概和他一样,上厕所会遇到困难,只不过一个是因为个头小,一个是因为块头大。他也想知道,帮助他人摆脱困境是否就是长大成人的意义所在。
士兵摇摇头:“这对我来说已经是轻车熟路了。”他挥挥手,示意男孩出去,男孩于是回到了座位上。有好长一段时间,士兵都在厕所里,一直没露面。男孩觉得他可能真的需要帮助。好在最后他出来了,一边朝车厢末端走去,一边向男孩微微点头示意。最后,他在一个女士旁边坐了下来。从过道上,男孩依然能看到他那条打着石膏的胳膊。他在和女士小声交谈,男孩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但是,士兵一脸严肃,女士一度指了指他的胳膊,然后扭头看向窗外,好像很生气。看到这么私密的场景,男孩不禁有些尴尬,赶忙扭头看向别处。
天色渐晚,夜幕即将降临,男孩往后靠了靠,但没有躺倒,要不是火车要在经过的每一组小房子旁停下,他可能真的会睡着。说是小房子,其实更像棚屋,铁轨两侧似乎有数不清的小农场,棚屋就是农场的中心。火车每次停靠的时间都不长,但只要停下,就会有人下车,下车的通常都是士兵,受伤没受伤的都有。也有新的乘客上来,通常是老妇人,她们提着表面坑坑洼洼的农用镀锌桶,里面装着要发给乘客的食物。其中一个老妇人给男孩发了两枚煮鸡蛋和一个超大的三明治,自制的厚切片面包夹着大块的肉,抹着尝起来像奶油的咸猪油,这些足够一个小孩子吃两顿了。她还给了男孩一大罐有着厚厚奶皮的热牛奶,牛奶很甜,里面一定加了糖或蜂蜜。男孩吃了几口三明治,喝了几口牛奶,然后把牛奶罐的盖子重新拧上,用前面座位上的报纸把剩下的三明治包好。接着,他把吃剩的食物塞到旁边座位的角落里,立好牛奶罐,以免牛奶洒出来,然后靠在座位上,闭上眼,很快就睡着了。
虽然火车依旧在缓慢前行,依旧走走停停,可这次轻微的晃动和声响完全没影响他,他睡得很沉,没再做梦。醒来时,他发现自己已经躺下了,整个人蜷缩在座位上,身上盖着一条厚厚的羊毛毯。
他睡觉时,在厕所里遇到的那名伤兵和他身旁的女士在某一站下了车,现在车厢里好像就只有他一人了。他又吃了些三明治,喝了些牛奶,然后剥了一枚煮鸡蛋,将碎蛋壳丢进座椅扶手的烟灰缸,一口将鸡蛋塞进了嘴里。接着,他扭过脸,将头轻轻靠在了车窗玻璃上。
尽管吃饱喝足,本就昏昏欲睡,可这次他睡得并不沉,他梦到了自己的父亲,梦到父子同坐一列车,梦到父亲脸颊红扑扑的,和照片上一样——这也是他对父亲唯一的印象,虽然他见到的其他士兵都脸色苍白。
火车一路北上,夜色越来越深,黯淡的光也逐渐消失了——在遥远的北部地区,傍晚的天色一向如此。窗外的景象变化很大,原本是绵延起伏的丘陵和齐刷刷的阔叶林带之间掩映着收割过的农田,之后,一切都被茂密的森林取代了。
天色大亮时,他醒了,看到茂密高大的树木一棵挨着一棵,挤在铁道旁,密密麻麻,似乎连一只手都插不进去。满眼都是绿色,像极了盒子里的那支蜡笔的颜色——那还是母亲在酒吧里的一个男朋友为了讨好母亲送给他的。
火车还在继续前行,如果说有什么变化的话,那就是火车比在这个州南部时行驶得更慢了,动辄停在看上去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他会透过车窗往外看,看铁轨旁的小棚屋或小木屋。绵延不绝的森林里点缀着很多小湖泊,火车会不时在码头附近停靠,那里泊着一两艘船,等着接走下车的乘客。
他饿醒了,吃掉了另一枚煮鸡蛋,啃了一点儿之前吃剩的夹着肉、抹着咸猪油的三明治。他又想去厕所了,不过,这次他小心地调整了姿势,顺利地解决了之前马桶太大造成的困难。
他重新回到座位上,继续看着窗外的森林慢慢向后退。铁道旁的空草地上有几头鹿,好像还有一只灰狐狸和一只骨瘦如柴的野狗,遍地都是野兔,天知道有多少只。在铁轨横跨一条小溪的地方,他还看到了一头黑熊。火车行驶得很慢,那头黑熊似乎根本不惧怕,甚至还立起身子瞪着眼睛。男孩觉得黑熊在看他,在和他对视,至少他觉得是这样。它的样子多自然啊,多像一个人啊,男孩甚至觉得它可能还有自己的名字。如果真的有,会是什么名字呢?
卡尔,他想,黑熊一定叫卡尔,因为那家伙圆乎乎的肩膀和棕色的眼睛让他想到了一个人——他和母亲在芝加哥时,住在他们隔壁公寓的那个人。对,就是卡尔,虽然那家伙总是带着浓烈的酒气,可对他很友好,即便他跑过大厅时不小心踢翻了卡尔门口的奶瓶,卡尔也没有生气。
对,黑熊就叫卡尔。因为那个男人曾经对自己很好,所以男孩觉得黑熊叫卡尔很合适。
不仅如此,他也开始喜欢外面的森林了,因为森林是黑熊卡尔的家。注意到黑熊之后,他观察到的细节逐渐多了起来。窗外不单是森林,还有草原、湖泊和睡莲。
虽然他在火车上,只能透过窗子看着树木慢慢后退,可他觉得自己已经成了森林的一部分,或者更确切地说,森林已经进入了他的内心,成了他的一部分。
他想深入其中,一探究竟。他对森林一无所知,之前只在童话书中看过小人儿坐在蘑菇下的彩色插画。然而,他相信,不,不是相信,是清楚地知道,森林才是适合他的地方。因为他的眼睛不会撒谎——他不只看到了整个森林,还有其中的每一棵树。他想亲手触碰每一片树叶、每一根松针;他想赤脚走在草地上,用双脚和双腿去感受小草的抚摸;他想调动一切感官,想去听、去看、去闻、去摸。森林才是他真正向往的居所,这种笃定感让他不禁嘴角上扬。虽然他有些想家,想念妈妈,想念酒吧,以及他在酒吧里穿着军装唱歌时,给他可口可乐、炸鸡和糖果的那些人,可当他看到森林,渴望了解森林、草地和湖泊的时候,之前的一切似乎都已化为乌有。
他斜靠在椅背上,脸侧向一边,欣喜地看着一棵棵树掠过窗外。可是,奔波了那么久,他实在太疲惫了,上下眼皮直打架——先慢慢合上,再拼命睁开,可最后还是合上了。他又睡了过去,直到乘务员找到他,拎起了他的纸板行李箱,他才醒来。
他眨了眨眼,看向窗外,依旧是大白天,下午已经过半,乘务员伸出手,拽着男孩,帮他站起身。
“该下车了,”乘务员说,“下车后有人接你。”
男孩晕乎乎的,不过乘务员一直牵着他。他晃晃悠悠地跟着走到了车厢尽头,来到了车门前,接着是光滑的金属台阶,台阶和台阶之间跨度太大,他不得不靠乘务员扶着才走下去。最后,两人来到了由泥土和圆木建成的路堤上。路堤的另一侧,离铁轨较远的一边,是一座用锯断的松木搭建的简陋小屋,小屋上挂着一块木牌子,木牌子上漆着明黄色的字——43号营地。
“你到小屋跟前,离铁轨远一点儿,在那儿乖乖等。”说完,乘务员朝车头侧窗里的那个人挥了挥手,接着登上了台阶。此时,刹车已经松开,火车发出咝咝声,缓缓向前,然后速度加快,转了个平缓的小弯之后,便消失在远方的森林里。
男孩一个人被留下来,留在了一片树林之中。
当他转身离开铁轨,朝简陋小屋走时,发现一条轧有车辙的小路伸向树林,他一眼便望到了小路的尽头。一辆小型卡车停在那儿,周围没有树,是一片空地。他想,这应该是辆没人要的破车。
四周连个人影也没有。男孩心想,这车可真够破的。虽然他住过的城市里有成千上万辆大大小小的汽车,那些车也不新,因为战争时期物资需要集中配给,没办法造新车,可再破也比眼前这辆强多了。他猜测这是一辆没人要的车,原来的主人把它停在这儿,任由它生锈,变成废铁。这辆车一定是某种过时的车型,但车身被改造过,后面装了木箱,类似小卡车。车斗里横七竖八地戳出一些生锈的铁皮,旧麻袋和垃圾胡乱堆放在上面。本来应该是挡风玻璃的地方,他看到的却是一块四格玻璃窗,固定玻璃窗的好像是一根晾衣绳。这些还不算什么,最让他诧异的是车轮——细细的木制轮辐外面裹着已经褪色的橡胶带。这哪是车啊?不过是斑驳褪色的黑漆包裹着的一堆锈铁而已。
突然,他强烈地感觉到了孤独和绝望。他的周围除了无边无际的森林和一座简陋的小屋,再无其他,铁路慢慢消失在远方。他正打算坐在小纸板行李箱上掉眼泪,突然发现一个老人拖着步子,晃晃悠悠地从灌木丛向这边走来,边走边往上提打满补丁的工装裤。
第二次世界大战对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产生了巨大影响。因为物资极度短缺,很多主要食品,比如糖、面粉、肉以及几乎所有蔬菜,都成了平民的稀罕物。人们制造车轮内胎、外胎时没办法用橡胶,汽油也只能在某些特定日子少量供应,人们购买时还要按要求出示配给券。
美国人生活的根本性变化一目了然,那就是年轻人都不见了:有些去往前线参战,算是临时离开;有些牺牲了,再也不会回来。留在家里的只有妇女和因超龄无法参战的男性,因此,依然在工作的老年人到处可见——他们开出租车、收垃圾,或者送冰块(当时很多人还没有电冰箱,冰块码起来就是“冰箱”了)。
可男孩也从没见过这么老的人。他弯着腰,身体几乎佝偻到要对折起来,胳膊垂在身体两侧,像猿猴的胳膊一样甩着,从森林走向卡车。他肯定是很多年没好好刮胡子了,脸上的络腮胡似乎被锋利的刀子或钝剪刀来过“一刀切”,根根直立着。他的下巴脏兮兮的,粘着痰液和烟草汁。虽然男孩离他还有段距离,可这些细节也看得一清二楚。
老人“噗”的一声吐了一口棕色的痰,然后抬起胳膊胡乱用衣袖抹了抹嘴,看到男孩,他挥动着钩子一样的胳膊,示意小家伙穿过铁轨到卡车这边来。
男孩一动没动。他倒不是怕,在城市里,他见过比眼前的老人更脏、更可怕的人。可不知怎的,腿就是不听使唤。
老人又挥了挥胳膊。
男孩依然像木头一样杵着。
“你是盖瑞。”老人的声音嘶哑而刺耳。这不是问句,而是一句陈述,根本不需要男孩回答。
男孩点点头。
“你是盖瑞,”他重复道,“我就是来接你的。”
老人一口浓重的斯堪的纳维亚口音,加上嘶哑刺耳的嗓音和因为有痰而发出的呼噜呼噜的声响,男孩很难听清他到底在说什么。
“我从老二那儿来,”他咕哝着,“现在带你去找她。”
说着他又吐了一口痰。
“尤妮斯是老大,伊迪丝是老二。”
尤妮斯。男孩母亲的名字,好像就是这个发音。
“我带你去找伊迪丝。来,咱们开车去。”
男孩知道自己有个姨妈叫伊迪丝。虽然男孩没听过“伊迪丝”,好像只听过“伊迪”这个名字,可这足够使他迈开腿了。他拖着自己的小纸板行李箱朝卡车走去,然后将行李箱推到了车斗里。
眼前的“四不像”卡车既没有车门也没有后排座椅。男孩绕到副驾驶一侧,爬上前排座位。座椅上没有坐垫,只在光秃秃的钢丝弹簧上搭着一张脏兮兮的粗麻布袋。他透过临时挡风玻璃最下层那格可以看到车前方。不用关门,因为没有车门,就这么敞着,除了座位上的钢丝弹簧,双手无处可抓。不过他觉得这辆卡车根本开不走,因此,他没怎么担心自己坐上去的安全问题。
老人走到卡车的驾驶座旁,一边大口喘气,一边吐痰,接着,他看了看男孩。
“我是奥维斯。这条路上的人都这么叫我。你也可以这么叫。他们离得远,我是说西格和伊迪丝,靠两条腿走过来肯定不行。这儿也没有电话呼叫中心,所以他们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来。”从男孩见到老人开始,这是他听到的最长一段话,“他们让我每天留意这条邮路,你来的时候接上你。”
“什么‘路’?”
“通信的邮路。我沿这条路给农场送信。以前这是佩德森那小子的活儿,可他去打仗了,他回来之前我暂时接管。以前有马和马车,冬天还有雪橇。马因为腹绞痛死了,我现在只能用这辆破卡车。”
他一边说,一边俯身按下仪表盘上的一个大开关,然后调整方向盘正下方位于转向柱两侧的两根操纵杆。
“车停了有一阵子了,想发动起来要费点劲。”说着,他一步步挪到卡车车头前面,男孩看到车头下方框架的洞里支出一根曲柄。奥维斯一只手搭在车头上,另一只手往下够,然后一把抓住曲柄,猛地用力一抽。
毫无动静。卡车静静地待在原地。
他嘴里骂骂咧咧,又试了试。车还是没动。骂骂咧咧的声音更大了,只是男孩听不懂他骂的是什么意思(后来他回忆这段时才明白,老人说的是挪威语)。但只要看看奥维斯的表情便可猜出,那不是什么好话。
“油门!”奥维斯朝男孩吼了起来,唾沫星子横飞,烟草渣和痰渍溅在挡风玻璃上。“方向盘边上有根操纵杆!快,给车加油!把操纵杆向上推几挡!”
此时此刻,男孩脑海里只有三件事。第一,奥维斯咒骂曲柄的时候,满嘴喷着唾沫星子;第二,男孩感觉自己要吓傻了,因为居然有人会对着一辆车发飙;还有第三,方向盘旁边有两根操纵杆,不是一根。
男孩根本不敢问到底哪根操纵杆是控制油门的。他想,要是一根操纵杆有用,那两根岂不更好?就这样,他伸出手,把两根操纵杆同时推到了顶。
其中一根的确是控制油门的,往上推,就能给引擎送油。推到顶,送的油就更多,多到远远超出车子启动或是行驶的需要。这么做明显极不安全,因为突然大量给引擎送油,无疑会将其变成一个潜在的隐形炸弹。另一根操纵杆的作用是控制点火的时间,也就是说,应该在汽油进入引擎的同时点火。
这就意味着:两根同时操作未必“更好”,同时推到顶更是错上加错。
可男孩已经这么做了。
如果点火时间精准,曲柄刚好启动引擎,火花就会点燃汽化汽油,曲轴则会由慢到快,自动转起来,操作者根本无须费力。可如果点火时间出现细微偏差,引擎根本启动不了,车子自然也就没动静,奥维斯一开始用曲柄发动卡车时就遇到了这种情况。
可是……
可是,如果大量易爆的汽化汽油突然涌向引擎——当时男孩把操纵杆推到顶的情况正是如此,点火时间又出现巨大偏差,比如控制点火时间的操纵杆直接推到了顶——当时的情况也是如此,引擎就会在极其错误的瞬间被点着,活塞完全错位。这种情况下,引擎不光无法正常启动,而且会因为气体不断聚集,在活塞上方引爆,做出剧烈又恐怖的反向转动。
而因为引擎绝不能反向转动,气体燃爆的能量会重新传递给曲轴,迫使曲轴反方向疯狂转动,将引擎剧烈的冲击力全部传到那个试着用曲柄发动引擎的人,会传到他的手、胳膊乃至全身……
起初,男孩只听到了砰的一声巨响,整辆卡车随之一颤,随后是震耳欲聋的爆裂声,像一杆巨大的枪走了火。接着,一根火柱从引擎一侧的通风口里蹿了出来,炙热的烟雾透过引擎喷涌而出,在车头上方形成了一团炙热的灰色蘑菇云。只见奥维斯仿佛腾空而起,口不择言地骂着挪威语脏话,整个人一下子从烟雾中飞了出去。
原来,在反冲力的作用下,奥维斯的胳膊瞬间僵直,连带整个身体都被抛到空中,又以毫无美感的姿势落了地,然后重重砸在旁边的杂草和灌木丛里。
远远望去,奥维斯已经成了一堆冒着烟的肮脏破布,只有两条腿高高翘着。男孩想:“老头儿要是没死,一定会要了我的命。”虽然他不知道刚才到底是怎么回事,可他知道,一定是自己的错。反正无论发生什么,都是小孩不对。
过了好一会儿,那堆“破布”还是没动静。终于,“破布”微微抖动,轻轻晃了晃,然后慢慢悠悠、颤颤巍巍地坐了起来,变回了老头儿的模样。接着,他将上半身慢慢往下趴,整个身体翻过来之后,开始手脚并用往前爬。他始终没有直起身,只是跪着,手抓在地上,爬过灌木丛,爬过空地,等爬到卡车旁边时,他才重新弯着腰站了起来。整个过程中,他的一双眼睛始终直勾勾地盯着坐在卡车前排副驾上的男孩。
奥维斯凝视的仿佛不仅是男孩的双眼,还有他这个人以及他的过去和未来。这种凝视有一种穿透力。奥维斯大口喘着气,然后剧烈咳嗽起来,将痰吐在了双脚之间。接着,他扬起手,颤颤巍巍地把两根操纵杆重新扳回中间挡。他继续咕哝着,痰在喉咙里呼噜呼噜响着,那双眼则盯着男孩的脑袋,仿佛能在上面穿个洞。
“火花大了点。”他气喘吁吁地说。
奥维斯又忙活半天,引擎总算转起来了,可卡车不是往前冲,就是往后倒。反反复复好几次,奥维斯才把卡车挪到路面上,让它顺利往前行驶。可是,这辆车和男孩之前见过的任何车都不同,从地面向后掠过的情形来看,这辆车开到最快也就和他跑步的速度差不多。而且车子没办法沿直线行驶,好像任由自己的性子,一会儿偏左,一会儿偏右,差不多走出了一条S形。男孩觉得他们像在水面上滑行。
后来他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木制轮辐太干燥,而且已经轻微松动,奥维斯因此不得不始终紧盯方向盘,时时调整方向。
这大抵就是他总和车子说话的原因吧。伊迪的丈夫西格,也就是男孩的姨父,后来告诉男孩说,奥维斯以前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和马拉的四轮货车以及雪橇为伴的,他会一直和马说这说那,所以奥维斯习惯了用挪威语咒骂并敦促马车前进。男孩说,听听他对汽车说了什么便可以猜出,他以前一定特别讨厌那匹马。可西格却说,一个人不会讨厌马,但一定会讨厌汽车,因为汽车有引擎。引擎嘛,总会在关键时刻“掉链子”,所以你会讨厌引擎,进而对汽车也就没什么好感了。另外,汽车噪声大、气味重。因此,像这样噪声大、气味重,又总是让人失望的东西,哪有不让人厌烦的道理?
引擎的声音的确很大,因此满口挪威语的奥维斯说什么、骂什么似乎都没什么关系了。轰隆隆——轰隆隆——单是引擎声就震耳欲聋了,车里其他零部件也一直叮叮咣咣响个不停。一路上有很多大大小小的山,他们开始爬坡时,座位下面不知什么地方也跟着凑热闹,刺耳的声音更大了。
“加把劲,开上去,别让我啰唆……什么,你不走?你这辆愚蠢的破车。赶紧,否则等我上去,我一定拿砖头狠砸你,砸到全县的汽车都知道。”说完这些,奥维斯又换成挪威语,继续骂骂咧咧,继续一口口吐痰,一声声咳嗽。与此同时,他还要死死拽住男孩的外套,以免男孩从车上掉下去;他接着大口喘气、吐痰,又一次重复刚才的动作。
男孩不知道他们到底要走多远。车轮下也并非真正的路面,而是消失在远方的两条泥巴车辙,没有车辙的地方就是森林或转弯处,有时候道路两侧的树木离得太近,紧贴车顶,他们好像钻进了一条绿色的隧道。
男孩觉得这样的景色一定很美,可他没有机会欣赏,因为车轮不时轧到车辙边缘,颠来颠去,他随时都可能掉下去。唯一的抓手是屁股下裸露的弹簧,可抓着弹簧也没什么用。每次男孩要掉下去时,奥维斯都会及时用爪子一样的手一把拽住他的衣领,猛地往回扯,扯得男孩一头倒向奥维斯。于是,他又开骂,骂男孩、骂卡车、骂全世界,一边骂一边把男孩推开,结果用力过猛,男孩又险些掉下去。这么一来,奥维斯不得不再次“出手相救”,把男孩重新拽回来。
就这样来来回回,反反复复,引擎的轰鸣声,坐垫下不知什么地方发出的吼叫声,以及奥维斯一阵接一阵的骂骂咧咧声不绝于耳。每次奥维斯盯着男孩咆哮,都会唾沫痰液横飞,黑乎乎,湿答答。
又过了一段时间,到底多久男孩已经无从估算,他们来到了马路边一个孤零零的邮筒旁,男孩看到另外两条车辙从邮筒旁边开始,慢慢往前延伸,直到消失不见,远远望去,尽头好像是一片茂密的森林。奥维斯停下了卡车。
“下车,”他说着,朝另外两条车辙的方向啐了一口,“就在这儿下。”
“这是哪儿?”茂密的树丛和灌木丛围成比刚才还要密不透风的绿色隧道,除此之外,男孩什么也没看到,“还有多远?”
“不远了,”他又吐了一口痰,“离这儿不远,但没办法开车过去。”
“为什么不行?”
男孩暗想,要是奥维斯不开车过去,那他该怎么办?一个五岁的孩子,两条小短腿,还要拎着纸板行李箱……
“因为有狗。”
“有狗?”
“它会跟着车跑。”
“狗很凶?”
男孩心想,难道——难道它会吃小孩?
“那家伙不喜欢车轮,老是跟着车,边跑边咬车轮,咬得车轮直漏气。战争结束前,我换不到新轮胎。”他又吐了口痰,喉咙里咕噜了一阵,“所以我没办法开过去。下车。”
反正没有商量的余地,男孩只得下车,然后走到车后,将他的纸板行李箱从车斗里拽下来。奥维斯将手伸进系在驾驶座上的帆布袋,掏出一个信封,递给男孩:“喏,这个带给他们。”
“我该怎么办?”男孩站着不动,把信封放在了行李箱上。
“往那边走,”奥维斯用爪子一样的手指了指,“或者不走也行。你可以在原地等,等他们来查看邮件。不过,他们不是每天都来,说不定你要在这儿等一夜。”
男孩想,不是说不定,是必然的。他肯定得等一夜了。在这儿等,一个人等,毫无疑问。
道别之后,奥维斯把操纵杆往前推,车子一通“咆哮”后,很快便开走了。刚才还震耳欲聋的轰鸣似乎一眨眼的工夫就归于寂静,男孩有些惊讶,甚至有些慌张。
有那么一会儿,周围一点儿动静都没有,男孩只能听到自己怦怦的心跳声。可一转眼,树林的热闹就回来了,青蛙、鸟儿争相歌唱,微风拂过树叶沙沙作响,暗影里还有似乎很笨重的家伙在奔跑。
他努力鼓起勇气,至少两害相权取其轻——没必要非在原地等,也许可以沿一旁的小道走一走。他心里慌得厉害,很想拔腿就跑,可拎着行李箱,他只能跌跌撞撞往前挨,走了好像一个世纪之久,才前进了十几米。
这时,他听到了新的动静:好像是蛇发出的咝咝声,声音很响亮,明显预示着致命危险。他连忙往小道远处看去,只见一只和路面差不多宽的灰白色大怪物摇摇摆摆向他走来,展翅的角度很奇怪,显然把他当成了袭击目标。
在火车上,他听士兵讲过,当人必须在“战或逃”中做选择时有多难。他才不会那么左右为难,他立刻丢开行李箱和信封,转身就要沿着小道往刚才的大路跑。
但两个突发情况让他停下了逃跑的脚步。
第一,那只怪物变身了,刚才还是可能夺人性命的庞然大物,现在居然成了一群鹅。鹅群虽然来势汹汹,男孩依旧瑟瑟发抖,可他觉得鹅至少不会吃了他。而不知名的怪物会,反正怪物都会吃小孩,他之前听过的每一个童话故事里都有这样的怪物,故事里的小孩也都会被吃掉。
第二,他发现,鹅群后面紧跟着一只毛发蓬乱的大狗,那家伙纵身一跳,挤到了鹅群当中,龇牙咧嘴,左右一通乱咬(他听到了牙齿咬东西的声音)。一时间,鹅毛乱飞,鹅粪四溅(他闻到了臭味)。鹅群没有逃跑,它们发起了反攻,但因为被大狗折腾得团团转,顾不上男孩了。后来男孩跟西格说起这一段,西格说,鹅群“使出浑身解数,要把那只狗打个屁滚尿流”。
雷克斯——人们给大狗起的名字——确实干得漂亮,看看满天飞的鹅毛便知。它一直吸引着鹅群的注意力,让男孩有足够的时间拿起行李箱和信封,成功绕开混乱的“战场”。可还没逃出去十几米,他就看到一个人影走过来。
是伊迪丝姨妈。
“伊迪,”男孩感觉她就像梦一样不真实,她突然出现在眼前,可不就是最美的梦吗?“你好。”
伊迪穿着一条打补丁的工装背带裤和一件运动衫,头戴一顶破草帽。她有一双碧蓝的眼睛,看到男孩时,笑得眼角都皱了起来。她张开双臂,说道:“天哪,不会吧,小鬼头,你这是从哪儿来呀?”
“芝加哥,”男孩说着,一头扎进了伊迪的怀里,他立刻发现这感觉再好不过了,“从芝加哥一路赶来的。”
“路上——”伊迪一边说,一边紧紧搂住男孩,“路上还顺利吗?”
他看着伊迪的脸,思索着,回忆着:车上的难受劲儿,满眼的伤员,难闻的气味;换乘之后一路向北,他看到了湖,看到了森林,看到人们拎着食物和牛奶上了车,温热香浓的牛奶好像还带着些许牛的气味;接着,他成了孤身一人(孤身一人,哦,不要!);然后是改装的卡车,又是森林,又是难闻的气味,他还认识了奥维斯;对了,天哪,他想到了那一段,想到了奥维斯被抛到半空中,想到了火花四溅;接着,他又成了孤身一人(孤身一人在树林里,哦,不要!);再接着,像怪物一样的鹅群要吃了他,差点把他吓死……所有这些……他该怎么说?
他做了个深呼吸,简单答道:“我卡在了马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