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中年男人,很爱家,年轻时就有一个很大的梦想:
希望自己投身的事业成功,能让深爱的妻儿幸福。
为了这个梦想,他勤勉工作。然而,美梦不会全部变成现实。
当男人回过神的时候,留给他的只有逝去的岁月和巨额的负债。
从酒店坠楼身亡的男人,大腿上有一块长方形红色痕迹。
据推断,这块伤痕是从阳台上滑落时擦出来的。
认识死者的经营某公司的总经理说:
一开始死者的公司经营得还挺顺利。后来,突如其来的不景气重创了他的事业,让他背上了巨额债务,靠常规手段根本无法偿还。
他便从美国洛杉矶郊区宾馆的一个客房跳楼自杀了。
他从客房的六楼阳台摔落到二楼的阳台式屋顶上。
那幢建筑层高大约三米,隔着四层,就那样摔死了。
目前的已知情况是,跳楼前他泡了澡,喝了啤酒,处于微醺状态。
洛杉矶的法医经过验尸得出结论:他是因为喝醉了酒,坐在阳台上,不慎跌落身亡。这是一起意外事故。
简单地说,大概是这男子啤酒喝到微醉,心情愉快起来,脸冲外坐到了阳台栏杆上。酒醉让他失去了平衡感,不慎从栏杆上跌落。
他被认定,连叫一声的时间都没有,瞬间从六楼阳台上跌落而死。
他大腿上形成的长方形红色擦伤,洛杉矶法医认定是摔落时摩擦形成的伤痕。
遗属回到日本后,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数亿日元的保险金。
保险公司拒付,双方便打起了官司。
保险公司请跟美国无关的日本的大学法医学家进行了独立鉴定。
可日本的结论也跟洛杉矶法医的一样,死者是醉酒后坐在阳台栏杆上意外跌落身亡,法院下令让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保险公司依然不服。
当事人在意外身亡半年前刚投保了好几亿日元的保险,他的公司又因赤字而每况愈下。鉴于这些情况,保险公司认为,这是一起以骗取保险金为目的,伪装成意外死亡的自杀案。
于是,保险公司来到我这里,委托我进行二次鉴定。
洛杉矶的法医水平并不差。这个结论是他们验尸后得出的,又得到了日本的国立大学教授的赞同。
二次鉴定前我便有言在先:“我想,我的鉴定颠覆不了他们的结论。”
“是啊是啊,不过能不能请您先看看他们作为证据的鉴定书和现场照片呢?”
在保险公司办案人员的拼命游说下,我便抱着“做也是白做”的心情接过了照片。
我只是寻思,先确认一下死者大腿内侧那两条细长的血痕,那是从栏杆上滑落时擦出来的,洛杉矶的法医和日本的大学教授都因此认定死者是意外身亡。
“咦?!”
就在接过照片的一刹那,我不禁发出了惊讶的声音。
“这可不是什么擦伤啊!”
我定定地凝视着眼前这位保险公司办案人员。
尸体大腿的确变红了,乍看上去也很像是擦伤。
然而,验过数千具尸体的人一眼就能看出,这可不是擦伤。
这种伤痕叫作边缘性出血,是坠落造成的外伤的特征。
从楼上跳下,躯干最先撞击地面,稍后是大腿。
边缘性出血就是这种坠落方式造成的。比方说,柔道中被摔一方在身体“啪”的一声倒地后手脚再着地时,就会形成这样的伤痕。
为什么会这样呢?
大腿内侧最后撞击地面,大腿骨重重地接触地面,大腿骨与地面之间的毛细血管里的血液被挤向骨头两边,骨头附近就会有出血。因为骨头是身体中最硬的部分,血液便会被挤到骨头的外侧。
这样一来,只有骨头处外表的皮肤会变白,骨头边上会形成两条红色的出血痕迹。
根据洛杉矶的法医和日本的法学教授所检验,尸体的大腿上的确有两条长长的红色长方形痕迹。但归根结底,那是由于上述原因形成的典型坠落外伤——边缘性出血。
如果像洛杉矶法医验尸结果所说,死者是擦着阳台栏杆坠落的话,又会造成怎样的出血呢?
这种情况必须是整个大腿全部出血。受到摩擦后不可能只有骨头部位不出血。因为骨头部位最突出,说得极端点,正是骨头部位才一定会发生红色皮下出血。
这也许很难理解,我再重复一遍。
就这具尸体所见,乍看上去大腿很像是被摩擦过,只有大腿中间的骨头处的皮肤发白。
如果真是擦伤,骨头部位的皮肤也必须全部变红,否则无法解释。摩擦后形成皮下出血的主要部位必须是骨头部位。
骨头部位突出,最容易被擦到,并造成皮下出血而使皮肤变成红色。然而这具尸体,大腿正中间骨头处的皮肤恰恰变白了。
似是而大非。
根据尸体所见,验证形成这些外伤的原因,情况会是这样:
尸体躺在建筑物两米开外处,脚朝建筑物一侧,头朝建筑物外侧,即饭店花园一侧。
如果是从建筑物上坠落的,应该是脚最先着地,造成脚部骨折,或臀部“咚”地撞击地面,导致骨盆骨折。而且,人应该是脚离建筑物远,而头离建筑物近躺着才对。然而,此案的尸体位置恰恰相反。
从这些情况判断,本案的尸体并非滑落致死。
他应该是身体朝里,即对着客房一侧,脊背朝外,站在阳台栏杆的外侧,然后脚蹬外墙跌落下来的,所以是身体首先着地,腿脚接着落下,最后“嘭”地撞击地面。
客房里没有任何人,无法考虑有他人的介入。
如此说来,这属于自杀行为。
我认定这不是意外死亡而是自杀,出具了鉴定书,还被法院传去作证。
这桩案子在日本审判时引起了争论。我与前面做过鉴定的日本的法医学家在法庭上互陈意见。
结果,我的边缘性出血理论被采信,案情逆转,死者被判为自杀。
这个结果对遗属很残酷,但法医学既不是为保险公司,也不是为遗属而存在的。真相只有一个。我认为,准确传达真相才是我们的工作,才是专业人士的工作。
恐怕死者做梦也没有想到,尸体会呈现出如此状态,他大概只是单纯地想做成一次酒后意外死亡的假象。
跳下去的时候,他要拿生命去做交换,究竟想得到什么呢?
他年轻时的梦想破灭了。
他的事业没能成功,在外国酒店的阳台上喝啤酒,脑子里这样想着:
事业成功的梦想已经无法实现,但让家庭幸福的另一个梦想一定要实现,至少不想让他们体验背负债务的不幸。
他已经投了保,便把自己的身体从酒店的阳台上抛了下去。
然而,他什么都没有给家属留下。
只留下了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