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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与他杀的分界

某日吃过早餐,我随手拿起晨报,一下子注意到某篇报道。文章由四段文字构成,标题十分醒目:

“女性死亡 ××县 警方:不排除他杀可能,已展开调查”

莫非是我之前经手的那起案子?我戴好眼镜仔细瞧了瞧,确实如此。

我心道“看来那位警官后来确实有好好工作”,一边品茶,一边重新将目光投向报纸。案件的经过我已了解,如今又重新读了一遍。

“前年8月,××县一汽车内发现女性尸体,死者为本地某公司职员(当时28岁)。女子最初被怀疑是自杀,但警方在后续调查中发现,该女子身上投有高达1亿的保险金。当地警方认为存在骗保杀人的可能,现已展开调查,并于15日对相关人员进行取证。”

接下来就要逮捕嫌疑人了吧。

——说起来,那位警官是什么时候来找我的?

我放下手中的报纸,翻开手账

“上午10点 ××县搜查一课 ××警官 来访”

恰好是一个月以前。

他从我这里离开后,大概迅速联合相关部门展开调查,才能有今天的进展。我虽然不知道一个月的时间对于案件侦破是长是短,但案情有了新进展,这是不争的事实。

我合上手账,接着读刚才的报道。

“据警方调查,××日清晨5点25分,有居民在附近水田旁的汽车内发现一女子身亡。

“女子坐在副驾驶席,车后座放着两个七轮炭炉 ,炭火已燃尽。女子死于一氧化碳中毒,车辆为其朋友所有。”

这些信息我一个月前就已经从来访的警官那里得知。媒体直到昨天晚上才将它们报道出来。

我回忆着事情发生的经过,继续阅读下面的内容。

“据居民称,他发现尸体时车门已上锁,发动机的钥匙并未拔出。车内无打斗痕迹,死者身上也无明显外伤。死者没有结婚,但日记中有关于男女问题的内容。警方初步判断该女子是自杀。”

报道的内容和一个月前警官对我说的如出一辙,如今再读,好像真的有调查人员在旁边向我复述。

“但警方在后续调查中发现诸多疑点,如该女子身上投有近1亿元的生命保险且平时不经常开车。警方认为本案存在骗保杀人的可能,已展开进一步调查。”

从晨报的日期向前推算,那恰好是一个月前的某日中午,搜查一课的一位警官找到我。

坐在我面前的警官目光锐利,寸头里夹杂着零星白发,给人一种“啊,真是个警察”的感觉——就像电视剧里的配角警察,不是穿着衬衫搭配粉色运动衣的那种,而是传统意义上的警察形象。

“百忙之中,打扰您了。”

他向我打招呼,语气倒是没听出多少“不好意思”。

“事实上有一起案子由于我们判断失误,如今正在重新调查。似乎有人指责我们疏于工作,没调查清楚就给结论,但其实不是这样的。总之,我今天来,是想就本案中的几个疑点听听您的意见。”

他讲话直白,不像有些官员,总想着保全自己的颜面。

他先承认了自己上一轮调查中的失误,然后才说明来意,这份坦率让我对他的印象有所改观。

这样的警察或许更适合审讯不愿交代犯罪事实的嫌疑人。

我这样想着,等他继续开口。

“我的第一个问题是:女子在车内身亡和她死于一氧化碳中毒,两者是否存在矛盾?”

警官说完便向我展示了几张从不同角度拍摄的彩色尸体照片。

“尸斑确实是樱红色的,这是一氧化碳中毒者的典型特征。但是警察先生,您别太心急。让我一口气回答完全部问题恐怕有些困难,您得给我一些时间。”

“这样啊。”

看得出他想问完问题当场走人,但这个愿望落空了,显得有些失落。

“您能否两周内给我答复?拜托了。”

他低下头,声音中气十足。明明是他求我办事,但冲他这个不容分说的态度,总觉得做错事的人是我。好在我刚写完另一份鉴定书,时间也能挤出来,于是回答:

“好的,我明白了。”

“我两周后再来拜访您,鉴定一事就劳您多费心了。”

然后没等我回话,他就干脆利落地走了。

我心中愕然,但同时又不禁感慨:若是没有这份魄力,大概也很难应付那些诡计多端的犯人。

两周之后的同一时刻,这位警官如期来访。

“不好意思啊,我又来了。”

明明我们才见过两次面,他的语气却熟络得像我的老朋友。

“紧赶慢赶的,总算没耽误。”

大概是被他传染了,我的语气也跟着随意起来。

我将写好的鉴定书递给他,说:“我再和你口头解释一下吧。”

“那可太感谢了。我这人比较笨,尤其是看专业人士写的文章,一下子也看不太懂。”

他拿出笔记本,说:“第一个问题我上次问过了。”

和他自己的表述不同,他的记忆力其实很好,对两周之前我们聊了什么、聊到哪里都记得十分清楚。警察审讯犯人时,需要时刻留意供述里是否存在前后不一致的地方,好的记忆力是必需的。

“女子的死因是一氧化碳中毒,这和她死在车内是否存在矛盾?”

“本案中,尸斑呈樱红色,正如我上次和您说的,这是一氧化碳中毒者的典型特征。此外,尸检调查也显示,死者血液中的一氧化碳浓度为90%,也可以证明她确实死于一氧化碳中毒。”

警官挑了重点记下来,他的笔迹很粗,仿佛拿的是水彩笔。他的笔记本是灰色的,外面有一圈黑边,三个本子被他粘在一起,显得鼓鼓囊囊的。学生们总用这种本子记笔记。

“其次是关于死亡时间。”

“嗯,你是指从炭火燃烧到女子身亡需要多长时间吧。”

我们不能用活人做实验,但作为一名老法医,结合之前的经验,我是这样考虑的。

根据《日本医师学会杂志》第50卷12期,当人呼出的气体中CO(一氧化碳)的浓度稳定在0.1%时,30分钟后人就会眩晕、头痛,2小时后则可能死亡。

由于血液在人体内循环一周大约需要50秒,即便CO浓度较低,吸入肺部后,也会迅速与红细胞内的血红蛋白(Hb)结合,导致血液中的COHb 浓度增高。

但这并不意味着人一旦吸入一氧化碳,大脑、心肺就会立刻停止工作。只有当他持续处于意识模糊、昏迷、假死状态,身体的三大器官(大脑、心脏、肺)才会永久丧失机能,最终死亡。

因此,对于一氧化碳中毒者而言,即便呼出的气体中CO的浓度较低,只要吸入的时间足够长,也会让血液中COHb浓度增高,从而死亡。

“根据您给我的资料,10分钟后车内CO的浓度约为0.1%,20分钟后增至0.2%。由于死者始终在车内呼吸,血液中COHb的浓度可能达到60%~70%以上,是存在生命危险的。大约30分钟后,车内CO的浓度升至0.3%。尸检报告显示,死者血液中COHb的浓度为90%,所以可以推测从炭火燃烧到死者身亡大约需要半个小时。”

“半个小时吗?”

“是的。”

我并不清楚这个时间对于案件侦破意味着什么,重要还是不重要,警官没有告诉我。我能做的只是结合过往经验和尸体情况,将我知道的内容如实传达出去。

“我曾经遇到过一起案子。有目击者称,有人试图向车里排放废气,等他15分钟后再来看时,那人已经死在车里了。类比本案,考虑到死者的身体特征以及尸体情况,我认为从一氧化碳产生到女子身亡大约需要30分钟。”

或许是下笔太重,警官手里的笔逐渐写不出字了。他将汗毛浓密的手伸进茶色的旧皮包里,大概是想找一支新的,但翻了半天也没找到。

我见他许久不语,于是借了一支笔给他。

“不好意思啊,最近的笔总是写着写着就不出水了,太不方便了。商家是不是在变相涨价啊。”

他大概想说笔里的墨水比过去少了?

但我从没听说过厂家为了偷偷涨价故意减少墨水的。我自己是体会不出来,只能回他一个礼貌的微笑,等着他接下来的提问。

只是这一等就是好半天。

他仿佛在思考我刚才的话,表情如常沉默着,好像身边没我这个人似的。

“那么下一个问题,从法医学的角度来看,您认为死者是自杀还是他杀?或者说,能判断出来吗?”

“如果有人被小刀或菜刀之类的刺伤,法医可以通过作案凶器和创口之间的关系判断这个人是自杀还是他杀,这是相对容易的。但像本案这种一氧化碳中毒或者投毒杀人的情况,不论是自杀还是他杀,死亡过程都是一样的,判断起来就困难一些。”

“这样啊,我们最初也觉得她是自杀。唉,确实没想得太深入。”

“可我从资料上看,案发现场好像还存在几处疑点。”

“是啊,这一点我也非常惭愧。”

“关于这几个疑点,我也有一些自己的思考。”

“那太好了,我正想听一听您的高见。”

他仿佛一开始就知道我要这么说,不愧是和人打交道的专家。

“首先我们假设女子是自杀的。”

“您请说。”

“女子死于炭火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中毒,这一点我刚才也从法医学的角度解释了。那么如果她真是自杀,她就需要先将炭搬进车里,再亲自点燃。”

警官轻轻点头,等着我接下来的话。

“如此一来,她的手指上必然会沾上黑色炭粉。但尸体照片显示,死者手上并没有黑色炭粉。假如她戴着手套操作,车里也应该留有沾了炭粉的手套,可事实上并没有,这一点没错吧,警官先生?”

“是的,没错,我们并未发现手套。”

他回答完这句,表情稍微变了变,插话道:“可您说,手套会不会被犯人带走了?”

“啊?”

我有些吃惊地看他:“我们是在讨论自杀的情况,警官先生。”

他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想错了,于是豪爽地笑起来:“对对,自杀,真是不好意思。”

大概是觉得太丢脸,他笑了半天也没停。

等他终于不笑了,才用手敲着膝盖,说:

“哎呀,我真是脑子不灵光,不然也不会闹出这种笑话。明明在说自杀,我怎么就能想到犯人拿走了呢?真对不住,您继续。”

“另一处说不通的地方是死者的凉鞋。从照片上看,死者的凉鞋没穿在脚上,两只都放在左脚前方。如果凉鞋是在挣扎的过程中脱落的,按理说,应该分别掉落在两只脚前。但案发现场的凉鞋是斜着放的,而且鞋尖均朝向死者右前方,鞋跟朝向死者左前方。这一点也没错吧?死者坐在副驾驶席上,凉鞋的位置又该如何解释。没错,只有一种可能。”

警官心下了然,深深点了点头。

“鞋不是她自己脱掉的,而是有人打开副驾驶一侧的门 ,慌慌张张放进去的。这就能解释得通为什么鞋会出现在死者斜前方,而且鞋尖朝右鞋跟朝左。”

直觉告诉他“这里是问题的关键”,所以从刚才开始,他一句闲话也不多说。

“此外,为什么死者会坐在副驾驶席而非驾驶席,这一点也很奇怪。我们继续假设她是自杀的,而且是一路开车到案发现场的。”

警官再次深深点头。

我这才注意到,他的这些反应会让我们之间的对话更容易进行下去。

不论是表示赞同、认真思考时的神情凝重,还是会心一笑时的坦诚爽朗。

他仿佛一个领航员,引导着我接着往下说——真不愧是打探消息的专家。

“从现场的情况来看,如果女子真是自杀,那么事情的经过应该是这样的。”

我被他引导着,心情不错地解释:

“案发当天深夜,女子开车进入山中。她先将车停好,然后拔掉车门钥匙,放在前挡风玻璃旁,接着特意离开驾驶席,坐到副驾驶席上,脱了凉鞋,斜放至左脚前方,最后自杀——应该是这样一个过程。但通常情况下,如果驾驶员想要自杀,往往不会特意换座位。这么一看,不合理的地方就太多了。”

“经您这么一说,确实如此。不得不承认,是我们的判断失误,真是太惭愧了。”

警官将手放在大腿上,垂下头。

“此外,用两个炭炉这一点也很可疑。明明一个炭炉就足以致人死亡,为什么要放两个?况且这两个炭炉没有放在死者脚边,而是特意放在后座下方。这又是为什么?通常情况下,驾驶员自杀时会坐在驾驶位,再将炭炉放到副驾驶席上。”

“您的意思是……”

警官的脸上浮现出恍然大悟的神情。

“尸体检测出的酒精浓度也是一个值得注意的地方。”

“您是说?”

为了方便对方理解,我对比着写好的鉴定书,说道:

“尸检报告显示,死者血液中的COHb浓度为90%,且检测出Halcion 、Rohypnol 成分,尿液的酒精浓度为20 mg/dl。从这个结果可以推测,死者应该在炭火燃烧前或燃烧后不久,同时服用了酒(或者酒精类饮料)和安眠药,然后陷入昏睡状态。但这也说不通,因为车内并无药物的包装袋、空酒瓶或者纸杯等物。换言之,她并非自己服用药物及酒精后自杀的。”

“确实如此,听您这样一解释,自杀的可能性就越来越小了。我们之前竟能当成自杀处理,真是太不应该了,也太对不起死者了。我回去就立刻重新调查。”

“那就有劳各位了。最后还有一点。”

我学着某部电视剧里警察的样子,竖起右手食指。

“是什么呢?”

警官正要合上笔记本,听了我的话停下动作,等待我接下来的话。

“死者是一名女性,但尸体可见明显小便失禁。”

他难得浮现出“那又怎么样”的神情,用一种“自杀必然伴随小便失禁吗”的眼光看向我。

“这也是我综合过去的经验得出的结论:和男性相比,女性更在意自己死后的样子,自杀前往往会先排尿。因此,像本案这种急性中毒死亡的情况,即便出现小便失禁,量也不会很多。”

“啊,还有这一层原因在里面。”

“是的。”

“听您这么一说,想想我过去经手的自杀案,好像真是这样。”

“小便失禁严重有以下两种可能,一是死者自杀几小时前曾服用过酒精及安眠药;二是她没来得及排尿就自杀或遭人杀害了。前者说不通,因为处于昏睡状态的人不可能自杀。”

“原来如此。”

“后者的情况我刚才也解释了。年轻女性为了不被别人看到自己的丑态,也不可能不事先排尿。”

警官将笔记整理好,从我家离开了。

自那之后,又过去整整一个月。

“女性死亡 ××县警方:不排除他杀可能,已展开调查”

晨报刊登了这则新闻,而我恰好看到了。

事实上,还有一点我忘了说。因为不是什么特别重要的内容,不值得特意打电话。我本想着要是他再来问我其他事情,就顺便告诉他。

“对了,警官先生,还有一点我忘了说。如果一位女性决定自杀,不论她多大年纪,一定会事先给自己化一个精致的妆。” 4lWk+IFhs5sszpWzlHOpTuyUD+di2aeuVrn01eWuBvC1zkgmx/6UuCLrMHqP8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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