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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母亲的悲切来信

时至年关,我收到一封信,盖着“配送记录” 的章。信是从北面寄来的,信封后面写着寄信人的名字,我没什么印象。

——这是什么信啊?

我心存疑惑,用剪刀裁开信封。“上野正彦医生”几个字的右下角写着当事人,也就是“原告”的地址。我一下子明白了。

这是一封委托我做二次鉴定的信,来自一位失去爱子的母亲。

信的开头是这样写的:

“百忙之中,冒昧打扰,实感心中惶恐。但确有一事,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两年前,我的独子在餐饮店的停车场被人杀害了。案子被定性为刑事案件,被告人M被判处三年半有期徒刑,如今正在服刑中。由于起诉时法院未认定M存在故意杀人的行为,所以M未构成故意杀人罪,而是被判故意伤害致死罪

我们就独子死亡一事,向服刑中的被告人M及同在犯罪现场、目击了行凶过程并和M一起逃走的E提出民事诉讼,希望能得到赔偿。

虽然M否认了自己存在杀害我儿子的意图,E也声称记不清当初发生了什么,但我们还是认为M存在杀人故意,E则帮助其实施犯罪。我们将二人告上法庭,如今案件还在审理过程中。

被告人M的证词中记录了如下信息:

“被告人M和E来到案发现场,被告人M对受害人施以暴行。被告人M体重80 kg,用右脚脚后跟全力踩向受害人胸口,在受害人已经意识不清且昏倒在地的情况下试图给其致命一击。”

受害人胸部遭受压迫,心室中膈受创,左肺静脉破裂,引起心脏压塞,最终死亡。

我们死者家属认为,即便普通人也应该知道上述行为极其危险,甚至可能致人死亡。M这是明知故犯,希望可以以此证明他存在“未必故意” 的心理。

他在10分钟内多次单方面对我儿子施加暴行,并在踩踏其胸口后将其丢下,逃离现场。案件发生后,我们也曾尝试私下展开调查,但由于找不到目击者,进展并不顺利。

此外,在审判过程中我们还知道,被告人E(为M提供帮助)的体重高达100 kg。他在案发当夜穿了木屐,木屐后来被警方扣留了。

我儿子当时穿了白色长袖T恤,胸部附近及袖口处疑似有鞋印及木屐留下的痕迹。不知道这件白T恤是否可以作为物证?

我今天给您写信,主要想向您请教两个问题。

一是我刚才也说过的,如果一个人用全身的力量压向倒地昏迷者的胸口(胸口可以说是人体中枢),究竟能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是否会致人死亡?二是尸体后脑勺有伤,但这个伤口是否是他倒地时被石头撞出来的?

就上述两个问题,想听一听您的意见。我们死者家属失去了至亲至爱之人,然而警方的态度实在令人寒心。在刑事诉讼期间,我就对调查机构心怀不满。如今M无法被认定有故意杀人行为,E无法被证明帮助犯罪,民事诉讼也陷入僵局。

这就意味着,我的孩子是在毫无反抗、单方面受到打击的情况下含恨而死的。

这实在令人痛心。

距他离去已有两年,但时至今日,我依然夜不能寐。

“妈,帮帮我呀,好疼——”

几乎每夜都是如此梦境。

我只有这些资料和独子的遗物,不知能否请您做二次鉴定?

我是不会放弃的。

我只有这么一个儿子,无论如何都不会放弃。

最后再次恳请您为我故去的儿子做二次鉴定。

我读完这封长信,将其放回信封。

我首先震惊于这封信里出现的专业术语。寄信人只是一名普通的家庭主妇,但竟然能用法医学的专业术语写信,而且用词准确。只从这一点就能看出,案发之后,她一定自学了犯罪学、法医学的相关知识。

有不少母亲找我做二次鉴定时,因为爱子心切,常常被感情冲昏了头脑,缺乏冷静的判断。

这么多年来,我检验过太多尸体,也切身体会到了母爱之伟大。母爱与父爱不同,孩子可以说是母亲身体的一部分,她们会尽其所能保护自己的孩子。

比如我就经历过这样的事。

一位母亲找到我,说她的儿子被人杀害了,想请我做二次鉴定。但我在鉴定中发现,死者其实是自杀,并非他杀。

我将结果如实转告这位母亲,但她却说:“不可能的!我儿子不可能自杀。一定是警察疏于调查,一定是他们怕麻烦。上野医生,请一定还我儿子一个清白!”

然而面对如此苦苦哀求的母亲,我却不能对她撒谎。

其实在我看来,大部分自杀的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被人杀死”的。当一个人与周围一切格格不入,就会被其他人疏远、孤立。他会陷入迷茫,却没有可以交心的人,然后遭人白眼,陷入穷途,找不到容身之处,最终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换言之,哪怕只有一个人理解他、愿意帮助他,事情也不会发展到这一步。

“这位母亲,事已至此,就不要再让孩子受罪了。我相信,他直到最后一刻都很努力。”

我只能这样安慰母亲。孩子考虑再三最终选择了自杀,如果非要坚持他是被人杀害的,反而违背了他的本意。

但这次的案件有所不同。

我只是读了信,就觉得这位母亲思维缜密,她并没有被感情冲昏头脑。这封信或许是她和律师商量之后写出来的,但如果没有她自己的理解,也绝对写不出这些内容。

我连忙给信上留的号码打了电话。

“喂?啊,是上野医生吗?麻烦您特意给我打过来,真是不好意思。”

电话里传来女人颤抖的声音,可以想象出她拿着电话小心翼翼的样子。她又将信上的内容复述了一遍给我。

“嗯,唉……您也真是不容易啊。”

事到如今,我也只能先安慰她。

电话那头,母亲继续说道:“按理说我应该亲自拜访您,但不巧的是,我去年开始坐轮椅,要是真去了反而给您添麻烦。我已将我的想法全部告知律师,二次鉴定的事,就拜托您了。”

她说律师不日会和我联系,然后挂了电话。想来是痛失爱子让这位母亲备受打击,才坐上轮椅的吧。我将电话放下,不由再次感慨母爱的深沉。

新年伊始,大概刚过10日,律师就来找我了。

我对这起案子印象深刻,一来已从信上大致了解了事情的经过;二来由于这位母亲腿脚不便且住得远,事先将资料邮寄给我,我也通读过了。

“今天您能抽出时间见我,真是太感谢了。”

律师带来了当地特色的点心,一进门就一脸“咱们早点聊正题吧”的表情。

我接过点心,连忙说道:

“从信和资料上看,真相基本如被害人母亲所说。”

“您能这么说真是太好了。”

律师的脸色一瞬间缓和不少,大概一直在担心我会给出什么结论。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我怕他空欢喜一场,先给他打了预防针。

“还存在什么问题吗?”

律师的笑容僵在脸上,神情顿时紧张起来。

他的眼神充满疑惑:究竟还有什么问题呢?

“在回答您之前,我想先从法医学的角度梳理一下本案,也方便解释问题所在。”

“好的。那就有劳您了。”

律师看上去心思敏感,但能迅速调整好情绪,神情也立马专注起来。

——我的直觉告诉我,这样的律师或许更好沟通一些。

“我们先来回顾一下事情的经过。”

“好的,您请讲。”

“被害人在餐饮店的停车场遭被告人M殴打,倒地昏迷后胸口遭人踩踏,最终死亡。由于无法认定被告人M存在故意杀人,所以他被判处故意伤害致死罪,服刑三年半。但被害人的母亲却坚持认为M存在故意杀人。是这样的吧?”

“是的,没错。”

“母亲委托我做二次鉴定,目的之一就是希望我能从法医学的角度,解释被害人后脑勺右侧的逆U形伤口是怎么形成的。”

“是的,负责本案的大学教授提交的鉴定书语焉不详,即便在不懂法医学的我看来,也觉得含混不清,所以我们才找到您,想寻求您的帮助。”

“我明白了,那么我就从这一点开始解释。”

律师摊开厚重的笔记本,拿出笔。

“在我看来,被害人仰面倒下时,由于头部撞到了停车场铺满石子的地面,石子与右侧后脑勺发生摩擦,一直划到头顶部,所以才形成了逆U形的瓣状创口。”

律师挑了重点的内容记录下来——但由于他字迹飘逸,加之我又是倒着看的,基本只能看出几个符号。

“瓣状创口引发大出血,同时引起脑震荡等症状。因为我在阅读资料时注意到,尸体的脑部出现肿胀且重达1650克。

“一般来说,成年男性的大脑约为1400克,存在这个重量差就是因为出现了肿胀。当人的头部受到强烈外力冲击时,位于头盖骨内的脑也会随之晃动,进而引起脑震荡或者急性血液循环障碍,导致脑部肿胀,人就会失去意识。

“尸检报告上写着死者脑部重达1650克,也就说明他是因为头部外伤而失去意识的。所以我认为,死者仰面倒地时确实意识不明且毫无防备。”

“果然如此。”

律师停下唰唰写字的笔,抬起头,稍微放下心来。我留意到一个无关紧要的细节:他用的似乎是万宝龙这个牌子的笔。

“那么关于死者的死因,他是否真的是胸部压迫导致左肺静脉损伤,最终死于心脏压塞(心脏破裂后血液充盈心包,压迫心脏的状态)呢?”律师问道。

“从尸体的情况来看,死者胸骨第五肋间位置横断骨折,左侧第二、三、四、五肋骨骨折,右侧第三、四、五、六肋骨骨折,位于左右心室中间的心室中膈处也有2.5厘米创伤。这些伤口只有在相当强度的外力作用下才会出现。”

我对照着尸检报告,向律师继续解释道:

“如果被害人是在直立状态下遭人殴打,就不会形成这样的伤口。只有当他仰面倒地,遭人全力踩踏,加上对方的体重,才能达到这样的程度。若是普通斗殴,即便他被击倒在地、遭人拳打脚踢,也会有所防御,比如改变身体姿势。但本案并非如此。

“本案中,被害人保持仰面的状态,胸口近乎正中央部位遭强力踩踏,形成致命伤。这是因为他在倒地时头部的逆U形创口引发了脑震荡,失去了意识。

“而当他遭到踩踏时,背部恰好与坚硬的地面接触,才会引起胸肋骨骨折,内脏受到压迫,导致左肺静脉破裂,进而引发心脏压塞、心室中膈创伤,最终死亡。”

判决过程中,被告人M被认为“只踩踏被害人胸口一次,所以不存在故意杀人”。这也是被害人母亲最不理解的一点。

——怎么可能只踩了一次,他一定踩了好几脚。虽然外行人看不出来,但尸体一定保留了这样的“证据”吧?希望上野医生能在二次鉴定中帮我们找出来。

死者的母亲和律师大概是这样想的,他们对此抱有很高的期待,我也十分理解他们的心情。

“关于这一点,”我顿了顿,继续说,“非常遗憾,就尸体的情况来看,创伤是在‘一次外力作用’下形成的可能性很高。因为如果死者遭到多次踩踏后,形成的伤口就不会出现生活反应(活体对致病因子和外伤的反应) 。人生前死后的伤口不一样,这也是可以加以辨别的。”

“这样啊……”

律师一下子有些失落。大概我刚才的话和他们的预想相差无几,所以理所当然地认为我会说出“确实不止一次”。

不过关于这一点,我其实有不同的理解,所以连忙接着说:

“但请听我把话说完。在我看来,法院认为的‘只施加一次暴力,所以不存在故意杀人;倘若施加多次,则存在故意杀人’这一观点本身就不正确。”

律师的脸色又缓和一些。

“您的意思是……?”

“我没退休前遇到过不少杀人案,其中不乏被乱刀捅死的尸体。但依我所见,这种作案方式并非意味着凶手对死者恨之入骨。你愿意听一听我的想法吗?”

家里的气氛过于严肃,这里又不是法庭,桌子上摆着我端出来的点心和沏好的茶,但律师碰也没碰。

为了缓和气氛,我故意说道:“先尝尝点心吧。”

“谢谢,那我就不客气了。”

律师稍微放松下来,用小竹勺挖了一小块虎屋的羊羹 放入口中。

“真好吃。”

他紧绷的脸上终于现出笑容。

“我有时忙起来,也莫名想吃甜的。”

我学着律师的样子,放了一块到嘴里。

待气氛稍微缓和,我又说回正题:那是我作为评论员第一次录制电视节目,评论某起凶杀案。

“节目播出后,制作人飞一般冲进休息室,对我说,全国各地的观众都在给他们打电话。我担心是不是自己说了什么不能播出的内容。制作人却表示,‘不是不是,观众们说上野评论员和其他人不一样,他讲东西简单易懂,还很有说服力,以后你们要多邀请他呀’。”

“不愧是上野医生。”

律师吃完羊羹,大概塞了牙。为了不让我发现,又用茶漱了口。

“那期节目就是关于乱刀砍死的尸体。当时有好几位评论员,其他心理学家纷纷表示‘凶手一定对死者心怀怨恨’,只有我认为‘凶手反而是弱势的一方’。”

“行凶者是弱势的一方?”

“是的,只有弱者才会担心,万一自己这一刀捅下去对方没死,到时候奋起反抗,遭殃的就是自己。他们是为了保护自己,才反复伤害尸体。证据就是这些尸体上会出现很多没有生活反应的伤口,且多集中在手、腿等非要害部位。因为害怕,所以才会补刀。就是出于这样的心理。”

“原来是这样。”

“反之,如果凶手很强势,比如暴力团体的成员或者专业杀手,能保证一击致命,自然不会多费力气补刀。这样的尸体上大多只有一处伤口。”

律师深深点头。

“照您这么说,弱者由于缺乏经验,也不知道死者要害所在,出于害怕才拼命补刀,而强者不会。这其实和法院的判断截然相反……”

“是这样的。所以我认为,法院将死者身上只有一处伤口作为判断被告人M没有杀人故意的依据,这本身就不对。”

“听了您的话,我更有信心了。也就是说,被告人M之所以只踩一脚,是因为他在面对仰面倒地失去意识且毫无防备的被害人时,知道自己只需一脚就能了结他的性命。”

“我是这样认为的。只是这一点这很难写进鉴定书里,也是我觉得本案比较棘手的原因。”

是否怀有杀意,说到底是一个人内心的问题,而我又不是犯罪心理学家。

律师望向我的神情再次多了几分困惑。

我最终是这样写“二次鉴定书”的。

“被害人在受到致命伤前已失去意识,胸口遭到踩踏时不具备反抗能力。这也是他会受到致命伤害的原因。

“当死者受到的外力达到一定强度且足以引起胸肋骨骨折时,这种外力很可能已经波及胸腔内的器官,进而对心脏、肺等部位造成损伤,最终导致被害人死亡。”

这些话虽然不能直切要害,但作为一名法医,我已经尽力了,之后的事就不在我的职责范围内了。

“判断一个人是否具有故意杀人行为,是犯罪心理学家或者精神科医生的工作,我能在电视节目里发表自己的观点,但不能写进鉴定书里。至于犯人特有的心理,算是我多年检验尸体的经验之谈,我倒是写了一些。”

“真的太感谢您了。”

律师再次对我表示感谢,将鉴定书放进银色铝合金箱子里后就离开了。

或许对他来说这个结论并非理想,但一来我不能因为个人感情做出超出职责范围的事,二来不能擅自修改鉴定结果。

只是在本案中,我十分理解被害人母亲的心情,希望她能早日从悲伤中走出来。

自那以后,又过了整整一年。

有两人特意从北方赶来拜访我,正是案发当地的刑警。

他们是来询问我情况,写调查报告的。

由于在最初的判决中,被告人M未被认定存在故意杀人行为,被判故意伤害致死罪,所以按理说,刑警没必要千里迢迢坐着飞机来东京找我。

但事实上他们确实来了,这又意味着什么呢?

意味着警方再次展开调查,也就是说,法院认为本案还有重新审理的必要。搁置多年的案子终于被翻出来,而且还是朝着那位母亲期望的方向发展。

法院会重新判断嫌疑人是否具有故意杀人行为。但我的工作到此告一段落,接下来就要交给犯罪心理专家了。

待刑警离开后,我又整理起案件相关资料,无意中看到当初收到那位母亲来信的时间,才恍然发现她竟是在爱子故去整整两年后的第三个忌日时写的。

从那个日期上,我仿佛感受到了一种近乎祈祷的东西。

至于案件的后续。

“托您的福,案子终于尘埃落定。”

我这样期待着,但事实上,我并没有收到这样的信,那位母亲也再没有联系过我。

或许案件审理不顺让她卧床不起?或许她终究没能从病痛中走出来?具体发生了什么我并不知道。

我可以去打听结果,但知道了结果也无济于事。

我的职责不过是倾听死者的声音,再将听到的真相如实告诉活着的人们。

——那位母亲后来怎么样了?

我不禁回想起那封信来。 eRcRdG3C6JfbGI/sBB9byDYfW9L08ICuYwhNLqcKBI3V8WqzL0VBPeBFEZ3nLN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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