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读初中的时候一心迷恋绘画。好像也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水平,证据是,经常被邀去为一些大型展览会作画,不少老师也把我的画挂在他们自己家里。
到初中二年级,我终于成了美术课的“课代表”。
回想起来,教我们美术课的陆老师实在是一个高明之人。他反对同学们照本临摹,而重视写生。写生的重点又渐渐从静物、风景上升到人体。人体写生需要模特,但初中的美术课哪有能力雇请?只能在同学中就地取材。我作为课代表,当仁不让。
不用脱光衣服,只是穿了内衣站在讲台上,让大家画。
所有同学都冲着我笑,向我扮鬼脸,把我引笑了,又大声嚷嚷说我表情不稳定,不像合格的模特,影响了他们的创作。
站了整整两节课,大家终于都画完了。老师收上大家的画稿,给我看。这一看可把我吓坏了,奇胖的,极瘦的,不穿衣服的,长胡子的,发如乱柴的,涂了口红的,全是我。而且,每幅画的上端,都大大咧咧地写了我的名字。老师一边骂一边笑,最后我也乐了。
陆老师把我拉到一边说:“你真的不该生气。如果画得很像,就成了照相,但美术不是照相。同学们乐呵呵地画你,其实是在画他们自己,这才有意思。”
陆老师看了我一眼,说出了一句最重要的话:“天下一切画,都是自画像,包括花鸟山水。”
我为什么被这般“糟蹋”?因为我站在台上,突然成了“公众人物”。全班同学必须抬头仰望我,因此也取得了随意刻画我的权利。
被仰望必然被刻画,这就是代价。画得好或不好,与我完全没有关系。老师一一为他们打了分,但这些分数都不属于我,属于他们。
几十年后我频频被各种报刊任意描绘、编造,形象越来越离奇,而且三天一变,层出不穷。很多朋友义愤填膺,认为那是十足的诽谤和诬陷,应该诉诸法律。但是大家都看到了,我一直平静、快乐,甚至不发任何反驳之声。
为什么?朋友们问,读者也问。
我在心里回答:我上过美术课,做过模特,有过陆老师,因此早就知道,他们其实在画自己,当然不像我。当年同学们为什么在每幅画像上都大大咧咧地写上我的名字?因为他们知道不像,才硬标上一个名字,好与自己撇清关系。
这情景,与报刊上的情景也大体类似。
他们借着我的名字画着自画像,这让我非常快乐。